① 山東養老金調整方案細則
今年山東省地區養老金的具體調整細則。
我們通過山東省地區的具體調整細則發現,山東省地區,對於特定年齡階段的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有一個特色的定額調整,那麼主要是針對於去年2021年,年滿70周歲,75歲和80周歲,這三個年齡階段的企業單位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有一個傾斜的定向調整。而且在調整過程中區分了,企業單位退休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調整水平。明顯對於企業單位退休人員來講,調整水平遠大於我們的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這也是山東省地區獨具特色的調整方式。在全國來看都是屬唯一的。
② 山東2014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省長和省委書記下台,該幹麼幹麼去,估計
養老金調整方案
就有了。就這樣的父母官還不如沒有!
③ 山東養老金調整細則具體方案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印發關於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魯人社發〔2022〕16號),從2022年1月1日起,為2021年12月31日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按照山東省2021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左右確定,共惠及全省788萬退休人員,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關心關懷。
在具體調整辦法上,按國家要求,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三結合」的辦法,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保持統一。其中:定額調整,主要體現社會公平,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實行統一標准,按每人每月增加43元養老金。掛鉤調整,主要體現「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具體分兩部分計算增加養老金:第一部分,所有退休人員均按本人2021年底基本養老金的1.26%掛鉤調整;第二部分,所有退休人員均與繳費年限(工作年限)掛鉤,階梯式提高掛鉤調整數額。適當傾斜,主要是適當提高高齡退休人員的調整水平,對達到70歲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再多增加一定數額的養老金。
這次調整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原渠道解決。目前,山東省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工作正在平穩有序組織進行,從2022年1月1日起增發的養老金將於7月底前發放到位。
例:
一、張女士:1965年5月出生,2020年5月退休,2021年12月份的基本養老金是2875.6元,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28年6個月。按照我省本次調整辦法,張女士月養老金調整增加121元,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為2996.6元。
具體計算辦法如下:
1.定額調整:43元/月;
2.掛鉤調整:
(1)與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2875.6*1.26%=36.23元/月;
(2)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1.3*15+1.5*10+1.7*4=41.3元/月(繳費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掛鉤調整增加36.23+41.3=77.53元/月;張女士月養老金調整增加43+77.53=121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
二、王先生:1945年5月出生,2005年5月退休,2021年12月份的基本養老金是4665元,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40年2個月。按照我省本次調整辦法,王先生月養老金調整增加195元,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為4860元。
具體計算辦法如下:
1.定額調整:43元/月;
2.掛鉤調整:
(1)與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4665*1.26%=58.78元/月;
(2)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1.3*15+1.5*10+1.7*10+1.9*6=62.9元/月(繳費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掛鉤調整增加58.78+62.9=121.68元/月;0
(3)高齡傾斜:30元/月;王先生月養老金調整增加43+121.68+30=195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
山東省養老金調整細則主要有以下規定
1、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55元養老金。
2、掛鉤調整。按兩部分計算增加養老金
3、適當傾斜。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5元、30元和60元養老金。
法律依據:
《山東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細則》
第一條
一、調整范圍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這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55元養老金。
(二)掛鉤調整。按以下兩部分計算增加養老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④ 山東省退休金調整方案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山東省退休金調整方案主要有1、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55元養老金。2、掛鉤調整。按兩部分計算增加養老金3、適當傾斜。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5元、30元和60元養老金。
⑤ 山東省養老金調整方案細則
法律分析:山東退休人員養老金有三種調整標准。一是定額調整;二是掛鉤調整;三是傾斜調整。
法律依據:《山東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一、調整范圍 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二、調整辦法和標准。這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55元養老金。(二)掛鉤調整。按以下兩部分計算增加養老金:1、按12月本人基本養老金的2.1%確定月增加額。2、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分別執行下述掛鉤調整辦法:(1)企業退休人員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繳費年限每滿1年,按1.7元確定月增加額。其中,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繳費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與本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下同)掛鉤調整。根據職務層級不同劃分若干檔次,每個檔次以31元為基數乘以不同的調整系數確定月增加額。各職務層級的具體調整系數,遵循銜接平衡原則,另行確定。(三)適當傾斜。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以辦理退休手續時按規定確認的出生年月計算,下同)、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5元、30元和60元養老金。同時,綜合考慮不同年齡、不同情況人員以往年度傾斜的養老金累計標准,對達到相應年齡的有關人員,分別補齊累計標准差額。其中,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75周歲和80周歲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含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0元、80元和80元。
⑥ 山東省養老金調整方案出來了嗎
法律分析:
退休養老金方案出來了
第一,定額調整部分,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65元,不僅沒比上年度下降,反而提升13元,超出人們的預期。定額調整是貫徹的公平原則,人人增加相同的錢數,對於養老金水平較低的人更有利。相對而言,養老金越高的人群增加的比例越低,養老金越低的人群增加的比例越高,這是屬於公平原則中向養老金較低的人群傾斜照顧的一種方案。
第二,掛鉤調整部分,主要分為按繳費年限掛鉤和按養老金水平掛鉤。
按繳費年限掛鉤為,繳費年限15年以內每滿一年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16~25年的部分增加標准為1.3元,26~35年的部分增加標准為1.6元,36~45年的部分增加標准為1.9元,46年以上的部分增加標准為2.2元。具體標准比上年有所下降。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但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這種情況下,如果我們留有一個月實際上是最劃算的了,比如說35年零一個月,按照36年增加養老金。機關事業單位今年也按繳費年限調整了,過去的時候都是根據退休時職務級別確定的,調整系數乘以一個調整標准來計算。今年採用按繳費年限增加了,這樣也有利於鼓勵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長繳多得。
按養老金水平調整,為按照上年度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1.2%,比上年度下降了0.5個百分點。
第三,傾斜調整部分。並且調整部分為對於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滿80周歲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5元、30元和60元,比去年降低了5元、10元和0元。認定年齡是以退休時審核的職工檔案為准。山東省的特殊高齡老人傾斜調整政策依然予以保留,對於上年度年內達到70周歲、75周歲、80周歲的退休老人,若享受正常的掛鉤調整和定額調整以及老年人傾斜調整以外,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290元、190元和360元,如果是企業一次性補繳的參保人員每月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機關事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只增加20元、80元和80元。
法律依據: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加強宣傳解讀,正確引導輿論,確保調整工作平穩進行。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於2021年4月30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備案。要嚴格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備案同意的實施方案執行,把各項調整政策落實到位。要切實採取措施加強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資金安排,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新的拖欠。未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不得自行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不得通過設立最低養老金標准等方式變相提高待遇水平。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存在違規一次性補繳或違規辦理提前退休的地區,將予以批評問責,並相應扣減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和中央調劑金。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調整方案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制定並組織實施。
⑦ 2014山東企業退休養老金調整
調整辦法
(一)定額調整。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5元。
(二)掛鉤調整。按以下兩部分增加基本養老金:
1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一年增加2.5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2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2014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不含取暖補貼)的0.5%計算增加。2014年12月份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以按照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計算此項增加額。
(三)適當傾斜。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基礎上,再適當提高下列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1對截止2014年12月31日年滿65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按以下標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4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5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6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70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80元;年滿90周歲90元。退休人員的年齡計算,以批准退休時確定的出生時間為准。
2按照本通知進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高齡退休人員適當傾斜標准增加養老金後,月養老金仍未達到1000元的退休人員,再增加35元,但增加後不得超過1000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在按以上規定調整後達不到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⑧ 山東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山東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65元養老金。(二)掛鉤調整。按以下兩部分計算增加養老金:1.按2020年12月本人基本養老金的1.2%確定月增加額。2.按本人繳費年限分段確定月增加額,其中,對15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元;16年以上至2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3元;26年以上至3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6元;36年以上至4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9元;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2.2元。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繳費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三)適當傾斜。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5元、30元和60元養老金。同時,綜合考慮不同年齡、不同情況人員以往年度傾斜標准等因素,對達到相應年齡的有關人員,再適當增加一定數額的養老金。其中,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75周歲和80周歲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0元、80元和80元。
法律依據:《山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這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65元養老金。
(二)掛鉤調整。按以下兩部分計算增加養老金:
1.按2020年12月本人基本養老金的1.2%確定月增加額。
2.按本人繳費年限分段確定月增加額,其中,對15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元;16年以上至2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3元;26年以上至3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6元;36年以上至4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9元;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2.2元。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繳費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三)適當傾斜。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以辦理退休手續時按規定確認的出生年月計算,下同)、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5元、30元和60元養老金。同時,綜合考慮不同年齡、不同情況人員以往年度傾斜標准等因素,對達到相應年齡的有關人員,再適當增加一定數額的養老金。其中,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75周歲和80周歲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含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0元、80元和80元。
⑨ 山東省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山東退休人員2021年人社部養老金調整方案。
一、調整范圍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定額調整。
(二)掛鉤調整。按以下兩部分計算增加養老金:
1、按12月本人基本養老金確定月增加額。
2、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分別執行下述掛鉤調整辦法:
三、資金列支的渠道
四、相關問題處理
(一)按相關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建國前老工人,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另行制定。
(二)按本通知調整基本養老金的退職人員,系指按《勞動保險條例》第13條丙款、國發〔1978〕104號、魯革發〔1972〕143號文件規定辦理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退職生活費的人員。
(三)本通知所稱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系指按魯政辦發〔2011〕64號等文件規定辦理一次性補繳參保手續的人員,以及按魯人社發〔2015〕29號等文件規定以個人身份補繳、補繳前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沒有可以認定的視同繳費年限、補繳時已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費後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
(四)確定本人月基本養老金基數時,企業退休人員按魯勞社發〔1999〕82號文件及有關規定執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魯人社辦發〔2015〕78號文件及有關規定應當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待遇項目確定。
(五)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一律計算到元,不足1元的按1元增加。
五、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組織實施
山東省政府近日印發《關於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確定從2019年1月1日起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法律依據:2021年養老金調整方案
一、調整范圍
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這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52元養老金。
(二)掛鉤調整。按以下兩部分計算增加養老金:
1.按2019年12月本人基本養老金的1.7%確定月增加額。
2.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分別執行下述掛鉤調整辦法:
(1)企業退休人員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將本人繳費年限進行分段,對15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5元;16年以上至2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2元;26年以上至3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2.5元;36年以上至4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3元;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3.5元。其中,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繳費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與本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下同)掛鉤調整。根據職務層級不同劃分若干檔次,每個檔次以32元為基數乘以不同的調整系數確定月增加額。各職務層級的具體調整系數,遵循銜接平衡原則,另行確定。
⑩ 山東濟南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
山東濟南2011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
相信大家最近都在關注2014年山東的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的情況,其實大家看了之後又什麼感想呢?和以往的又有多大的差別呢?我們一起來回顧一下山東濟南2011年的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情況吧,
山東濟南市2011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照普遍調整和特殊調整兩部分相結合,增加的養老金將在1月26日(農歷小年)發放到位,特殊調整中按職稱、退休年齡等分四類提高養老金。
這次調整待遇所需資金,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從統籌基金中列支;未參加社會統籌的,從原渠道列支。據介紹,四類特殊調整的人群為:
1、高級職稱的企業退休科技人員
1999年12月31日以前退休的,正高級職稱每人每月提高260元,副高級職稱每人每月提高220元;2000年1月1日以後退休的,正高級職稱每人每月提高70元,副高級職稱每人每月提高50元。
2、1953年底前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
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提高40元。其中,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參加革命工作、享受當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提高160元。
3、年齡較大的退休人員
繼續對年滿70周歲以上退休人員予以傾斜。2010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以辦理退休手續時按規定確定的出生年月計算,下同)、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分別提高60元、80元和130元。其中,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75周歲和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分別提高90元、50元和80元。同時具備上述兩項以上(含兩項)條件的退休人員,可重復享受。
4、原工商業者
原工商業者中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提高40元。符合特殊調整條件的原工商業者(包括從原工商業者中區分出來的小商小販、小手工業者、小業主)的身份認定工作由市委統戰部統一負責。
2010年12月31日前已按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建國前老工人養老金的增加標准為:紅軍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900元;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800元;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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