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養老保險可以異地轉移嗎
養老保險,是可以異地轉移的。如果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原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為參保人員開具參保繳費憑證,由參保人員攜帶該憑證依法辦理其養老保險的轉移手續。
一、養老保險怎麼異地轉移?
如果跨省就業,養老保險異地轉移手續辦理流程如下: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投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告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二、一般購買社保需要辦理哪些手續呢
初次交養老保險需要的手續是:身份證,戶口本,照片兩張到戶口所在地的社保局辦理。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一般來說養老保險:單位20%,個人8%。
盡管累計繳費年限在10年或15年以上,並且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就能夠享受養老金待遇,但是繳費年限越長,繳費金額越多,今後的養老金也就越多,反之則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二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醫療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第三條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由原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社保經辦機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應隨同轉移到新參保地。
2. 如何跨省轉移養老保險
法律分析:異地養老保險轉移的流程是:1、在轉機地點工作並支付保險費;2、本人或用人單位向被轉移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轉入地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延續;3、符合轉入條件的,由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向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寄送養老保險轉出函,資金劃轉地社保經辦機構將根據信息表繼續辦理申請人的社保個人信息和個人賬戶,並將辦理情況告知申請人單位或個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3. 跨省養老保險轉移流程
跨省轉移養老保險關系需要走三個流程:
1、新參保地審核轉移接續申請並向原參保地發出同意接受函;
2、原參保地辦理轉移手續;
3、新參保地接受轉移手續和資金。
3個流程走完後即可辦妥轉移接續手續,政策規定每個流程最多15天,也就是說參保者最多45天就可以將全部手續辦完。
所需要的材料有:身份證、申請表。
辦理流程: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社保轉移的相關內容:
一、由國家立法,強制實行,企業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符合養老條件的人,可向社會保險部門領取養老金。
二、養老保險費用來源,一般由國家、單位和個人三方或單位和個人雙方共同負擔,並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
三、養老保險具有社會性,影響很大,享受人多且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因此,必須設置專門機構,實行現代化、專業化、社會化的統一規劃和管理。
通過建立養老保險制度,有利於新老更替,實現就業結構的合理化;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養,是應對人口老齡化的一項重要措施,有利於社會穩定;能夠激勵年輕人奮進,提升工資標准,為退休後的生活提供保障,有利於從側面上促進經濟發展。
養老問題不僅是社會問題,而且是一個全球性問題,關繫到一個國家或社會的經濟、文明發展,需要我們予以足夠的重視。由於養老保險的實施范圍很廣,被保險人享受待遇的時間較長,費用收支規模龐大,因此,必須由政府設立專門機構,在全社會統一立法、統一規則、統一管理和統一組織實施。
員工的單位為其繳納社保是國家規定的,如果涉及到離職或者入職或者跨省的情況的,一定要及時辦理社保的轉移,保證社保的繳納不中斷具有連貫性。跨省轉移社保的流程相對比較麻煩,並且需要的材料也比較多,因此一定要提前到社保官網進行了解,保證辦理過程的順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4. 社會養老保險異地轉移需要哪些手續
社保轉移辦理手續:
第一步:參保人員離開原參保地,憑相關證件到社保經辦部門開具統一樣式的參保繳費憑證;
第二步:參保人在新就業地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攜《基本養老參保繳費憑證》,向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沒有重新就業參保及男性年滿50周歲、女性年滿40周歲並到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由原參保地保留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第三步:由參保人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向參保人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待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收到接收函後,直接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5. 養老金能不能跨省轉移
養老保險可以異地轉移,具體方法是:
1、參保人員終止繳費離開就業地時,就業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其開具全國統一的《參保繳費憑證》;
2、參保人員在新的就業地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轉移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申請,並出示《參保繳費憑證》,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
6. 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可以跨省轉移嗎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跨省轉移流程為:本人在城鄉轉入地社保局開具接收函後,由原參保地社保局出具審批表,填寫轉入人參保信息,提交身份證戶口簿相關證明後,由社保局辦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跨省轉移流程為:跨省轉移接續職工養老保險時,可由新就業地工作單位為其申請辦理轉入養老保險關系手續,這種轉移適用於回來後有單位的人群。申請職工養老保險關系網上轉移時,可下載支付寶進行操作。操作流程:打開支付寶,點擊市民中心,選擇社保,進入社保界面辦理(社保轉移申請),填寫本人基本信息及轉移信息申請即可。也可下載「掌上12333APP」,在裡面申請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在「掌上12333 APP」上注冊實名認證,選擇服務選項進入社會保障轉移申請,填寫本人基本信息及轉移信息申請即可
7. 2022年社保跨省轉移新規
2022年社保跨省轉移新規的流程如下:
1、先在自己交的地方辦理社會保險關系暫停手續,並讓其出具《參保憑證》;
2、攜帶所以證件到當前辦理區(縣)申請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入;
3、受理申請後,區(縣)社會保險管理分局接到參保人員的材料為其出具《參保憑證》;
4、參保人員將《參保憑證》送到接收地社會保險經辦單位;
5、新參保地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社會保險關系和資金後,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確認情況並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離職後社保處理辦法
1、養老保險,有個人賬戶,身份證號就是帳號,辭職後可以有三種處理方式:
(1)停止交費,形成繳費年限中斷,個人賬戶積累停止,但只要時間不長對今後影響不大;
(2)由個人全額繳納,即不中斷繳費把過去連同企業繳納的部分一並自己繳納;
(3)如果到外地謀職可以辦理保險轉移手續,到新的就業地區;
2、醫療保險,也有個人賬戶,辭職後處理方法基本同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里的錢可以在當地繼續使用;
3、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都沒有個人賬戶,辭職後保險自動解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三十二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醫療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8. 養老保險可以跨省轉移到外地嗎
養老保險能夠轉移到外地,如果當事人是因為因工作變動需要轉移社保的,帶齊養老保險手冊、個人檔案、新應聘單位的名稱以及新單位參加養老保險所在社保機構出具的接收函,到所屬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9. 外地養老保險跨省轉入流程是怎麼樣的
一、異地養老保險轉入流程 參保人員異地轉入的前提是在轉入市就業並建立 養老保險關系 。 參保人員或用人單位提出轉移接續申請並出示《參保繳費憑證》,填寫《 基本養老保險 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經辦人員審核後,符合轉移條件的,在受理之日起的15個工作日,經辦人員將《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向參保人員原參保地社保機構發出。收到原社保機構發來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和轉移基金後的15個工作日內辦結以下接續手續: 1、核對《信息表》及轉移基金額; 2、將轉移基金額按規定分別記入統籌基金和該參保人員個人賬戶; 3、根據《信息表》及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提供的材料,補充完善相關信息; 4、將辦結情況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二、異地養老保險轉出流程 參保人員轉出前,申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並按規定提供參保人員 居民身份證 等相關證明材料;核對繳費信息後,經辦人員為其出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並告知轉移接續條件。對有欠費的參保人員,告知欠費情況並提醒其及時補繳。 經辦人員收到新參保地發來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之日起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以下手續: 1、核對有關信息並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 2、辦理基金劃轉手續; 3、將《信息表》傳送給新就業地社保機構; 4、終止該參保人員在我市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10. 養老保險能跨省轉嗎
可以,
社會養老保險可以轉外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九條規定,「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也就是說,養老保險可以轉移到外省,並且累計繳費年限不受影響。
(10)養老保險異地跨省異地轉移擴展閱讀:
社會養老保險,全稱社會養老保險金,即由社會統籌基金支付的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
社會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
這里所說的「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的;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
需強調說明的是,法定的年齡界限(各國有不同的標准)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准。
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養老保險是以社會保險為手段來達到保障的目的。養老保險是世界各國較普遍實行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
主要特點
社會養老保險是世界各國較為普遍流行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一般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由國家立法,強制實施,企業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符合養老條件的人,可向社會保險部門領取養老金;
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來源,一般由國家、單位和個人三方或單位和個人雙方共同負擔,並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
由於其具有社會性,影響很大,享受的人多且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所以必須設立專門機構,實行現代化、專業化、社會化的統一規劃和管理。
傳統型的養老保險制度又稱為與僱傭相關性模式(employment-related programs)或自保公助模式,最早為德俾斯麥政府於1889年頒布養老保險法所創設,後被美國、日本等國家所採納。
然後再以支出來確定總繳費率。個人領取養老金的工資替代率,然後再以支出來確定總繳費率。個人領取養老金的權利與繳費義務聯系在一起,即個人繳費是領取養老金的前提,養老金水平與個人收入掛鉤,基本養老金按退休前雇員歷年指數化月平均工資和不同檔次的替代率來計算,並定期自動調整。
除基本養老金外,國家還通過稅收、利息等方面的優惠政策,鼓勵企業實行補充養老保險,基本上也實行多層次的養老保險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