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廣州社保養老金領取標準是什麼
法律分析:企業養老金領取標准:月基本養老金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養老保險待遇。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新養老保險計算方法及公式為:基本養老保險金礎養老保險金 個人賬戶養老保險金 過渡性養老保險金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 個人賬戶本息和÷120 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7年底前繳費年限×1.4%基礎養老保險金和過渡性養老保險金公式中,「實際繳費工資指數」即實指數(下同)為被保險人參保繳費至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期間,相應年度的實際繳費工資基數,與相應年度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比值之和的平均值。被保險人曾在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之間流動,並在統籌范圍辦理退休的,實指數為其各階段的實際繳費工資基數,與相應年度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比值之和的平均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❷ 廣州社保統籌和個人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是代表社會保險基金的組成模式。在我國目前的社會保險中,養老保險基金的組成由社會統籌和個人繳費合並組成,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組成,這其中有三種主體為一個公民繳納養老保險,當滿足領取養老金領取條件時,從社會保險基金中支付養老金的制度,是一種國家社會福利的體現。個人基本養老金賬戶兄弟的余額還可以繼承。醫療保險基金也是同樣的道理,由政府補貼,用人單位,個人繳費組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助組成。
❸ 廣東省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實施時間
2017年7月1日。根據廣東省社保局公告顯示,廣東省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實施時間是2017年7月1日,廣東,簡稱「粵」,省會廣州,中華人民共和國省級行政區。因古地名廣信之東,故名「廣東」。位於南嶺以南,南海之濱,與香港、澳門、廣西、湖南、江西及福建接壤,與海南隔海相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