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長春市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標准
法律分析: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用人單位按繳費基數的20%繳費,職工個人繳費比例為8%。職工養老保險累積繳費滿15年,退休後即可按月領取養老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Ⅱ 長春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一覽表
繳費基數下限為5088.42元,員工的繳費基數則按其工資標准決定,但不能超過上下限標准。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16%,個人繳費比例為8%。若張先生的工資為5000元,那麼每月個人應交養老保險費為400元,單位需交960元。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重點用於參保居民的住院和門診大病醫療支出,有條件的地區可以逐步試行門診醫療費用統籌;協同推進醫療衛生體制和葯品生產流通體制改革,根據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的總體要求,統籌協調醫療衛生、葯品生產流通和醫療保障體系的改革和制度銜接,充分發揮醫療保障體系在籌集醫療資金、提高醫療質量和控制醫療費用等方面的作用。醫療保險是五險中的一個險種,分為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職工醫保是我們在別處上班,公司幫我們繳納五險,五個險種是一起交的,不能分開。而靈活就業或者沒有工作的人可以單獨參加醫療保險,就是居民醫保。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四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五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