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遺屬補助金是否能跟社保同時享受
是能同時享受的,因為遺屬補助和領取社保是截然不同的兩碼事,所以是可以同時享受的。
2. 遺屬人員領取遺屬供養費,同時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金屬重復領取嗎
1、兩者不存在因果關系,不屬於重復享受:遺屬補助只要符合《工專傷保險條例》第39的規屬定的,就可以享受;
2、只要當事人參保了城鄉居民醫保,繳費累計達到15年,並且本人已經達到60周歲的,就可以領取養老保險待遇,與遺屬補助無關的。
《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
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