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像那種一個月就上兩天班的人,有事就去沒事就不去一個月才3000。養老保險都不交,叫我早換了,如
養老,人人無法迴避的問題。
靠什麼養老?工作時繳納的養老保險、退休後領取的養老金?
日本,全球老齡化趨勢最快、老齡化最嚴重的國家,現在就面臨著巨大的養老金缺口問題。
它的總人口1.27億,其中65歲以上老人超過了3000萬,而14歲及以下的人口只有大約1647萬。領錢的老人越來越多,繳費的年輕人越來越少。
日本政府養老金投資基金(GPIF)是全球最大規模的養老基金,管理著121萬億日元(約合1.24萬億美元,約佔2012年日本GDP的20.8%)。此外,日本其他公共養老金總額在1萬億美元左右。
據測算,由於老齡化和少子化,日本公共養老金的長期缺口高達600萬億日元(約合6萬億美元)。
過去幾年,日本動用養老金儲備彌補養老金當期缺口,並通過發行國債、擬增加消費稅等方式來補缺。為拆除這顆長期定時炸彈,過去幾十年來,日本政府不斷調整養老保險繳付制度,並延遲退休年齡(2013年為61歲,此後每三年增加一歲,到2025年調至65歲為止),試圖開源節流。
養老金不會從天上掉下來,不管哪種方式,羊毛最終出在羊身上。
你可能會問,為什麼日本要採取養老金現收現付制、自己繳納的養老保險支付給現在已退休者的養老金,而不採取養老金積累制、自己繳納的養老保險自己退休後專享?問題在於,如果一刀切搞養老金積累制,數量龐大、之前未繳納或只繳了少量養老保險的退休老人,面對杯水車薪的養老金,怎麼辦?他們為國家和社會奉獻了一生,老了只能孤苦清貧嗎?
日本政府遲遲沒有從根本上改革養老金制度,難就難在這。它的養老保險制度已有70多年歷史,在上世紀幾十年間「寅吃卯糧」,猛回首時發現已背負數百萬億日元的養老金債務。
反觀中國,據全國老齡委辦公室今年9月的統計,到2013年底,全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將超過2億,是世界上唯一老年人過億的國家。而且,我們未富先老,養老保險制度只有20多年歷史,儲備相對日本更小,長期壓力更大。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2012年年報顯示,它的資產總額首次突破1萬億元,達到11060.37億元(約合0.18萬億美元)。去年12月,時任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理事長戴相龍指出,養老金儲備佔GDP的比例,日本超過20%,
中國只有2%左右。從中長期來看,我們的養老金確有缺口,「不要迴避這個問題,要告訴大家,我們有缺口,我們有辦法,我們能平衡」。
如何完善養老制度,如何彌補養老金缺口,讓國民老有所依、老有所養?
這期周刊關注跟我們在養老問題上有很多相似之處的日本,介紹日本民眾的養老故事、養老金方式、養老模式以及如何解決養老金缺口問題等。
本月中旬閉幕的中共中央十八屆三中全會,已在放開單獨二胎、延遲退休年齡上做出部署。
對比在養老問題上走在前列的國家,我們可做的還有更多:廢除養老金雙軌制,讓公務員繳納養老保險,跟企業員工享受同等養老金待遇,減輕財政負擔的同時還能彌補缺口;建設美好的生活環境、提供安全放心的食物、進一步改善和保護公眾健康等,讓國民擁有強健體魄;加大對公共養老設施的財政投入,放寬和鼓勵民營養老機構的介入;加大國有資產劃撥力度(比如劃撥央企利潤),擴大全國社會保障儲備資金,應對老齡化造成的養老金缺口……
歸根結底,養老問題,政府要負責兜底,確保國民在晚年享有基本的生存保障;個人要未雨綢繆,才能讓老年的自己擁有相對高品質的生活。
在超市購物的日本老人(左);日本超過60歲仍在工作的老人,2012年有1192萬人,占總勞動力的20%。
日本老人生存報告
送父母進養老院你會愧疚在家照顧久了你會生恨
2013-11-24
2012年9月17日,日本東京,一群老人在戶外用木製啞鈴健身。老齡化帶來的養老壓力,讓很多日本家庭不堪重負。
日本東京,竹內弘道在家照顧93歲母親,為她穿衣服。
特約撰稿鄭新安靜發自日本
日本人靠什麼養老?老年生活過得怎麼樣?快報近日約請在日本工作多年的華文媒體記者,采訪了不同階層的日本老年人生活。盡管這些老人的養老模式不同,但都鮮活地反映出養老金不夠用、因病致貧、養老觀念差異、家庭關系變遷等帶來的苦楚。
「國民只靠養老金無法維持晚年生活。」這是日本養老機構一線工作人員得出的結論。一個獨自生活且存款不多,依靠養老金生活的老人,現實處境其實是很糟糕的,為了節省養老費用,一些日本老人把紙尿褲撕成兩半用、用過的紙尿褲曬干再用,酷暑也不敢開空調,一天三頓的菜只有一個雞蛋和一根蘿卜。
日本面臨的養老困境,給我們敲響了一記警鍾。
「養老院就是過去扔老人的山」
口述人:三谷純子,61歲,居住在名古屋。
我的媽媽叫三谷惠子,86歲,住養老院。她領取最基礎的養老金(國民年金),每月6萬日元(1元人民幣約合16.5日元,下同),不夠用,最普通的養老院每月都要8萬日元。
我今年61歲,獨居,住在離養老院半小時車程的地方。弟弟58歲,與兒女生活,離養老院一小時車程。
媽媽是半年前住進養老院的,以前她是短期住那兒,我不想開口跟她說以後要長期入住了,請那裡的職員幫我說。短期入住,是為了減輕家庭護理老人的壓力,讓老人入住1周-4周。
媽媽得知要長期入住時說:「養老院就是過去扔老人的山。」(編者註:史書記載,日本古時候為減輕國家和家庭負擔,把年過60歲的老人帶到深山扔掉)我心裡非常難受,但我真的沒法堅持了。
十幾年前,她中風了,靠輪椅生活,白天能自己上廁所,晚上怕她摔倒,讓她用床邊的便盆。我每天上班前給她把便盆倒掉洗好,把飯菜放桌上。其他不用管,她需要3級護理,護理員每周上門兩次給她洗澡洗衣服。下班後,我得立即趕回家給她准備晚飯。如果平安無事還好,偶爾弟弟也會來看望。
有一次,我上班時接到電話,弟弟說進家門一看,媽媽倒在地上,原來是上廁所後,站起來沒站穩,從輪椅上摔下來,不能動彈。發生這事後,我上班時常常會突然想「她在家裡沒事吧」,下班就立即趕回去。
說實話,十多年下來,我心力交瘁。我開始感到輕松的那一刻,就是媽媽短期入住養老院那段時間,一般每隔兩個月她肯去養老院一次。那些日子,我下班後能和同事一起吃個飯。我離婚多年了,平時生活簡單,也就和同事一起覺得開心。
我覺得自己花時間花精力用心照顧媽媽,也許因為我們相處時間太長,彼此在一起時都沒什麼好心情。我做了飯她不吃,我出個門她要問半天「你去哪兒」,我覺得特別累。我很想做個孝順的好女兒,但沒辦法彼此滿意。
一天,我看電視劇,劇中男刑警對同事說,他在養老院的爸爸特別想回家,如果接回來,他就要辭職照顧爸爸了,肯定不能幹工作時間不定的刑警這一行。同事跟他說:「如果你不接他回來,你會後悔;如果接他回來,你會恨他。」我聽到後,驚覺生活就是如此。我把媽媽送進養老院,我懷著一份愧疚,也會懷著對媽媽的美好回憶;如果不送去,那些美好回憶就會失去……
總之是無法兩全了。以後我老了也會去養老院。這種孤獨和糾結,大概是很多人無法迴避的生命課題。
「嫁出去的女兒應該有自己的人生」
口述人:城山梅子,77歲,居住在橫濱。
我的丈夫今年80歲,我倆居住在自家的日式二層小樓里。
他以前是醫院院長,10多年前退休後不久就中風癱瘓了。他每個月能領取22萬日元養老金(針對企業員工的厚生年金),加上他退休時有分紅,經濟上基本不發愁。
我們有兩個女兒,一個女兒在美國成家了,丈夫病倒前,我倆曾去美國探望過他們;另一個女兒原本住在附近,常來看我們,3年前因為女婿工作調動,搬到了群馬,離這兒2小時車程。
雖然我們老了,他還癱在床上,但嫁出去的女兒應該有自己的人生,她跟隨丈夫一起搬走是理所應當的。
生活上沒有什麼不便,我習慣睡二樓卧室,丈夫睡在一樓客廳旁的房間,他的床可以電動起落。我晚上睡覺開著門,以防聽不見他有事叫我。白天我在廚房和客廳都能看到他。
食物和生活用品都能送貨到家,銀行轉賬付費就可以。丈夫需要4級護理,護理人員每周三次上門為他洗澡、理發、洗衣服和打掃他的房間。醫療上也方便,我可以打電話請他以前的同事來看看。
我還能生活自理,這樣生活也挺好。以前,丈夫是院長,大男子主義,回家不苟言笑,我幾乎整天圍著他轉。現在他躺著需要人伺候,脾氣倒好轉了。我偶爾想去看展覽,泡溫泉、跟老朋友出去走走,就提前和女兒說好,她來我這住一兩天,照顧爸爸。
希望我能自由行動的日子盡量長一些,哪天行動不便了,就得靠專人送盒飯,也會有人來給我護理。希望能在家終老。
「看到老人在家孤獨死新聞都換台」
口述人:村中正浩,47歲,居住在九州。
我的媽媽叫村中正子,83歲,獨居福島農村,我現在去看望她需要坐飛機。
爸爸5年前去世後,媽媽跟我們一起生活,她每月能領12萬日元的遺族年金(丈夫去世後妻子可享有的一種養老金)。
2011年日本大地震引發福島核泄漏後,我們全家一度避難,半年後,我們可以回家了,但空氣、土壤和水都有較高的放射物質,很多有小孩的家庭都搬離福島。
我妻子老家在九州,在日本南部,丈母娘讓我們都搬過去。她家在農村,有地有房子,我嘗試網上求職,面試時一家人去九州住了幾天,感覺一下子沒有了怕核輻射而不敢多出門的壓迫感。我們商量後決定搬家,當然也希望帶上我媽媽。
媽媽猶豫了兩天,最終不肯跟我們搬出來。她說不願離開生活了一輩子的土地,也可能不願拖累我們吧。但她支持我們搬走,畢竟孫子才十多歲,比起大人,小孩防止核輻射更要緊。
現在,媽媽生活還能自理,一個人住福島。那一帶,不少老人不適應搬家後的新生活,寧願不跟兒女走,孤獨生活。我給媽媽買了個手機,和我的手機聯網,能看到她每天走了多少路。另外,如果有什麼意外,她只需按一下手機中間的按鈕,我這邊就能得到信息。唉,即使知道,往往也鞭長莫及。
我還在網上查找養老院,但都不近,且要等好幾年才有空位。媽媽可能也接受不了去養老院,她這一代人喜歡在家終老。
盡管媽媽享受介護保險的護理服務,會有專人送盒飯、定期訪問,但我每次看到電視上有老人在家孤獨死的新聞,都趕緊換台,心裡非常害怕和逃避這個問題。
「養老金不夠用,想找份工太難」
口述人:菊池裕,69歲,居住在千葉縣。
我和68歲的老婆一起住,兩個兒子一個女兒都在東京,他們每年夏天和元旦會回來看看。
曾經日本是60歲退休,可以拿養老金的,但前幾年開始延遲退休了。我以前一直是給自己打工,給房子內部裝修,屬於手工藝人,現在這些活一般都是大公司在做,我這樣單乾的人很難接到活。
退休那年,我興沖沖去辦手續,才知道像我這樣的人,只能領最低養老金(國民年金,約6萬日元/月),加上老婆那份養老金,每月也只有10萬日元左右,根本不夠用,我心想完了,這日子怎麼過。
老婆一直是家庭主婦,含辛茹苦養大3個孩子。不過,孩子有自己的生活,年輕人現在也不容易,能找份工作租房生活就很不錯了。兩個已成家的孩子,還要養家糊口呢,我們再困難,也不能給他們增加額外的經濟負擔。逢年過節,孩子們能來看看,買瓶酒來,我們就覺得很幸福。
我看養老金根本不夠養活兩人,退休後就謀劃著再找份工作。老婆看我太辛苦,瞞著我去市政府申請低保,說實話,我一直靠手工藝活賺錢,拿低保心裡不舒服,也怕政府上門核查我們是否真的生活困難。
有一年,女兒孝順我們,帶我們去泡了一次溫泉。回來後,管低保的人就來問:「你們怎麼還有錢去旅行?」
我決定不要這低保,選擇去找份工來養老。我不怕早起,想去送報紙,但人家嫌棄我老、搬不動報紙;我想當門衛,他們嫌棄我老,萬一有個賊來,根本擋不住……最後,一個以前工作過的主顧,在超市裡當店長,他讓我進去打臨時工:把顧客用過的菜筐放回原處,把地面垃圾撿起來,店內垃圾袋滿了要及時換,這活需要細心、眼觀六路。
一個小時能拿900日元,一個月下來我能掙15萬日元左右。這是我的體力極限了。
「我已老去,孩子還在啃老」
口述人:日本養老機構一線工作人員。
日本有很多單身無工作的子女在照顧父母。他們多數因為經濟不景氣被裁員或因性格問題被炒魷魚,也有一些是專門辭職在家照顧父母,多為男性,其中一部分人習慣了靠父母養老金生活,不再找工作或找不到工作。
82歲的中野良子(化名)女士,兒子40多歲,單身,曾在一流企業上班,金融危機時被裁員,因為找不到工作,開始依靠母親的養老金生活。中野女士有腦梗塞後遺症,生活無法自理,需專人服侍。她微薄的養老金兩個人用,每到月中就被花光了,沒錢買菜做飯交房租,幾乎被逼得走投無路。她的兒子常嚷嚷「沒錢,死了算了」「我要跟母親一起死」,政府擔心他會虐待母親,強行把中野女士送入福利院。
現年49歲的石井政利,30歲時辭職回家,專門照顧癌症晚期的父親。父親去世後,腿部有殘疾、年過四十的石井難找工作,只能打短工,「我衣櫃里還掛著當年的領帶和西服,如果能正常上班,每月就能多掙幾十萬日元。我對不起媽媽,說了很多次。」他和母親相依為命,靠母親每月19萬日元的遺族年金生活。去年,母親突然心臟大出血,經過手術保住了命,但需長期住院,「這次母親生病,讓我覺得線一般的生活有突然斷開的時候。如果她去世了,我的生活怎麼辦?」
日本NHK電視台評論說,那些不得不依靠父母養老金生活的人,陷入了想逃避卻無法逃避的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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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B. 求養老保險的論文
養老保險基金現存問題與解決對策
摘要:養老保險是保障的重要組成部分,養老基金又是養老保險中必不可缺少的條件,在當前,做好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與徵收是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文章對養老保險基金現存的一些問題進行了深入的討論,針對這些問題提出了一些解決的對策。
關鍵詞:養老保險基金;問題;對策
在社會老齡化不斷加劇的今天,養老成為整個國家、社會不可避免要面對的問題。為保證人們退休後的生活,養老保險應運而生。所謂養老保險,是指國家和社會以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依據,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法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年齡後,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養老保險對於保障人民生活和社會穩定起著不可低估的作用。但由於我國社會養老保險體制尚不發達,所以不免存在著一些問題。
一、現階段中國養老保險中存在的問題
(一)養老保險基金的籌集
我國現行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堅持國家、企業、個人三方共同負擔,按照「以支定收、略有結余、留有部分積累」的原則籌集。但是,養老保險基金的籌集覆蓋范圍狹窄,大多由擁有實力的企、事業單位繳納,一些民營單位、私人企業受利益的驅使,拖欠甚至脫逃繳納的范圍,許多虧損企業也無力按時繳納,農村養老保險尚處於起步階段,問題重重。通過籌集原則可以看出,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由三方共同負擔,但是從中受益的卻是個人,這樣就降低了企業繳納基金的積極性,目前尚沒有一部明確的法律規定企業必須繳納基金,再加上一些新建立的企業游離在社會保障之外,使得養老保險基金的籌集難上加難。而在養老保險基金的籌集方面,表現出的「工作的一代」供養「退休的一代」的代際贍養原則,又加重了個人與企業的繳費負擔。
(二)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
體制養老保險基金與財政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系,所以養老保險容易被挪用和拖欠。由於各地區在經濟發展、人口結構、收入待遇等方面存在一定差異,為了防止外地人員的流入,各地普遍嚴格限制跨地區的參保人員個人賬戶基金轉移。這種長期以來形成的管理格局,使得各統籌地區的社保經辦機構,只能管理本地區參保人員的有關情況,而對參保人員在異地是否曾參保則無過問。再加上冒領保險和提前退休現象的與日劇增,更為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蒙上了層層迷霧。
(三)養老保險基金的發放
在退休金的發放方面,受職務高低和退休時間的影響。職務高的繳費數量大,享受的退休金也多,職位低的則反之。退休早的職工繳費少,享受的退休金也少。而退休晚的則反之。正是這種原因造成了養老金發放中的一些不平等與失衡現象。
(四)養老保險基金的保值與增值
在養老保險保值方面,雖然我國規定在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但現階段我國養老保險費大都被用於支付現期的退休金,對於剩餘資金,政府規定除保留兩個月支付款外,其餘金額的80%必須購買政府債券或存入銀行,利息用於未來養老金的支付。受通貨膨脹影響,這些收入極少,因而出現養老保險金結余不斷貶值,個人賬戶空賬的現象,這必然會對未來養老保險帶來沉重負擔。
二、我國養老金體制改革的建議
(一)養老保險基金的籌集
對現行養老基金籌集方式的改革,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養老保險基金徵集制度。改革的目標是: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相適應、體現基金徵集同待遇支付相配套、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權利與義務相對應、公平與效率相聯系的基本原則,資金來源多渠道,實現城鎮勞動者全覆蓋的養老保險基金徵集制度。
(二)養老保險基金管理
應該盡快在全國范圍內建立養老金發放的體系。這樣可以避免參保人員退休時只能在某一地區享受養老待遇而不能跨地區享受。對於無法轉移或不願轉移到其他統籌地區的養老保險,在當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戶口遷移出本地區時,也應允許其領取個人賬戶儲存金。同時還要健全各級政府的勞動保障的有關機構體系,採取獎懲措施,這樣可以有效避免養老基金的挪用與拖欠。
(三)養老保險基金發放
首先,對正常繳納養老保險金的企業,應按時足額發放退休金,不允許採取差額撥付的辦法。對有能力而不按時繳納的企業要積極進行催繳,除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外,還要按規定加收滯納金。對確無能力繳納的困難企業,各級勞動部門和社會保險部門要及時辦理緩繳手續,以保證按時足額發放退休人員的退休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減發、停發或緩發。其次,應以當地社會平均水平為准。加大基金的調劑力度,使收入相差不太懸殊,充分地體現保障制度帶給人們的優越性。
(四)養老保險基金的保值與增值
首先應加大各級政府對養老保險基金的投入力度,解決資金不足問題。其次建立一種能對風險與投資實施有效控制的養老資金投資體制,投資於那些風險相對小,收益相對較高的投資領域,增加資金來源。國務院體改辦宏觀經濟體制司司長宋曉梧建議,成立專門的、相互競爭經營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營運個人賬戶,以達到個人賬戶基金的保值增值。
(五)農村養老保險基金問題
自1999年起,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進入整頓規范階段,但是大多數地方並沒有做出適當的回應,在基金籌集、管理與發放上均不規范。首先,在基金的籌集方面,農村養老保險基金多沒有企業的繳納,只有本人自願繳納,這就違背了社會養老保險的基本性質,而這種單方的繳納方式更偏向於商業保險。而農民由於資金方面的限制拖欠,逃避繳納養老保險基金的問題嚴重,這樣不但加重了農民的負擔,還造成養老保險體系的不完善。即使農民按時按量繳納了保險,但是地方政府的挪用情況又十分猖獗。所以,首先要減輕農村老年人的貧困問題;其次要健全基金管理制度,實現基金保值增值;再次養老基金要一直保持在最初規定的利率下,防止因利率下調帶來的損失,只要這樣才能鼓勵更多的農民繳納養老基金。同時還要通過宣傳教育,讓農民自願繳納養老保險基金。
C. 如何解決我國社會養老保險體制的轉軌成本
實現和保持養老保險基金的財政收支平衡,是我國養老保險體制改革順利進行和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的前提條件。由於人口老齡化時代的到來及養老保險制度從現收現付制向"統賬結合"模式轉軌中的巨額成本,我國的養老保險體制改革面臨著巨大的財政困境。因此,必須尋找一條消化轉軌成本、規避不足清償風險來實現養老保險基本財政收支平衡的改革之路。
一、我國養老保險體制改革的財政困境現狀
(一)個人賬戶"空賬"問題嚴重
我國養老保險基金雖然有巨額累積結存,但是個人賬戶"空賬」數額更大,截至2009年底已高達12526億元。其中,對我國13個省、市做實個人賬戶的調查顯示,共做實個人賬戶基金1570億元,僅占目前個人賬戶累計記賬額17609億元的8.9%,「空賬"金額仍高達16039.4億元,"空賬"率超過91%,"空賬"金額占當年全國財政總收入68477億元的23.42%。更為重要的是,空賬規模還在繼續大幅度增加,2009年的個人賬戶「空賬」額就比2008年新增了2484.7億元,新增「空賬」額占當年財政收入的3.63%。因此,如果個人賬戶"空賬"規模繼續增加,即使國家財政加大向養老保險的撥款力度,嚴重的"空賬"問題也難以解決。
(二)養老保險覆蓋率的提高加劇了個人賬戶"空賬"問題
2009年,我國的養老保險「空賬"僅涉及已參加城鎮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的2l567萬職工,因此,如果進一步提高養老保險覆蓋率和對現行制度擴面,個人賬戶的"空賬"資金缺口必然會再次大幅度增加。現有的數據表明,參加城鎮企業基本養老保險人數的增加及參加城鎮基本養老保險人數與城鎮就業人員比率的提高,與個人賬戶"空賬"額增長有密切的正相關關系。根據2008-2009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的數據,2008年、2009年參加城鎮企業基本養老保險人數分別比上年增長1716萬人和1616萬人,參加城鎮基本養老保險人數與城鎮就業人員的比率增長分別為3.85%和3.21%,相應地個人賬戶"空賬"額在2008年增至1.4萬億元,2009年又新增2484.7億元。
(三)我國財政長期赤字導致養老保險基金個人賬戶"空賬"劃撥補空困難
白1990年以來,我國財政除2007年稍有盈餘外,一直赤字運行,2008-2010年財政赤字額分別為1262.31億元、7781.63億元、6495億元。因此,即使考慮到個人賬戶的養老金在支付過程中是一個流量序列,每年600億元左右的「空賬」劃撥填補都是一個很難克服的問題。如再考慮到「空賬」規模的繼續增加和財政收入有可能出現的波動,養老保險基金個人賬戶「空賬」的財政劃撥補空會更加困難。
二、我國養老保險體制改革財政困境的原因
(一)轉軌成本增加導致個人賬戶巨額"空賬"
在現收現付制度下,政府用在職職工的繳費來支付已退休老年人的養老金。因此,這時不存在個人賬戶,也就沒有相應的個人賬戶基金積累。而在確立了「統賬結合"養老保險模式後,個人賬戶實行的是基金積累制,但同時也承認了改革前沒有建立個人賬戶的參保人員已積累的未來養老金權益,這樣,就會出現之前參保人員的養老金權益彌補問題,也就是轉軌的成本。這部分本來應由國家負擔的轉軌成本,卻被規定由社會統籌基金來支付。於是,為了保證當期養老金的順利發放,各地利用統籌賬戶和個人賬戶的「混賬」管理,通過對個人賬戶的透支而解決養老金支付問題,結果導致巨額的個人賬戶「空賬」,且規模不斷擴大。
(二)人口老齡化加劇
現收現付制具有管理簡單、能夠實現代際之間和同一代人之間收入再分配的特點,而且在人口總量變化不大、人口年齡結構合理的情況下,不僅能實現財政上的收支均衡,還不存在清償上的風險。但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到來和加劇,既有的各種平衡必將被打破。據統計,2000年,我國60歲以上的老人已佔總人口的10.8%;預計至2030年前後,人口老齡化將達到高峰,60歲以上人口總量約3億,超過總人口的20%。這意味著繳納養老金的人數將迅速下降,而養老保險的受益人卻急劇增加。養老金受益者與養老金繳納者的人數比例,由20世紀90年代初的1:10上升到2004年的1:3已明確說明了這一點。正是預先考慮到了這種情況,我國養老保險體制開始從現收現付制轉向「統賬結合」制。然而,由於巨額的轉軌成本和人口老齡化的迅速到來,"統賬結合"制仍無力解決養老保險金缺口問題,而且隨著人口老齡化高峰期的即將到來,因資金缺口所產生的財政困難還將進一步加劇。
(三)經濟分權增加了養老保險體制改革的財政困難
經濟分權是指自20世紀80年代初,我國的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的經濟管理權下放及1994年以前的財政包乾和之後的分稅制。通過經濟分權,地方政府擁有了相對自主的經濟管理權和決策權,並獲得了促進經濟發展的財政激勵,這無疑為我國經濟的發展提供了有效的激勵機制。但從另一方面看,經濟分權卻加劇了我國養老保險體制改革的財政困難。因為經濟分權雖然能激勵地方經濟發展,但由於主要把經濟增長作為地方政府的考核指標,使養老保險基金的征繳和管理也主要服從和服務於這一目標,甚至在短期經濟增長的利益驅動下,無視養老保險基金的征繳和監管,聽任單位和個人賬戶"空賬"運行,"空賬"額度日趨增加,體制改革的財政困難加劇。
(四)養老保險基金籌資總量水平低
由於利益的驅動,一些企業瞞報職工人數,少報繳費工資基數,由於短視行為,職工個人主觀逃避養老保險費的繳納,由於"費"的繳納相對於"稅"缺乏強制性,難以強制性徵繳,結果造成我國養老保險基金籌資的絕對量和相對量都處於較低水平。2007-2009年,我國包括養老保險金在內的各類社會保險收入為8729億元、10805億元、12780億元,分別僅占當年GDP的3.3%、3.4%和3.8%,而2007年時,美國、英國、奧地利、法國、德國、瑞典社會保障收入佔GDP的比重已分別高達7.0%、8.3%、15.8%、18.0%、16.5%、12.9%。這表明,我國本就突出的養老金財政困難,由於籌資總量水平低而更趨惡化。
(五)基本養老保險金的區域分割導致財政失衡
一方面,在工業發達地區,特別是東南沿海地區,由於勞動力相對年輕化,基本養老保險繳納負擔相對較輕,基本養老保險金有大量結余,而根據現行的制度,這部分基金結余無需上繳。另一方面,在工業落後地區,特別是東北等老工業基地,由於勞動力相對老齡化,基本養老保險繳納負擔相對較重,甚至有些企業無力繳費,不但個人賬戶「空賬"問題嚴重,用於支付當前養老金的社會統籌部分的資金缺口也相當大,需要中央財政的補貼。結果出現因基本養老保險金區域分割無法實現全國統籌,部分地區需要中央財政對養老保險基金支出進行補貼,而部分地區卻存在巨額的基金結余的財政失衡現象。預計2030年前後,當現階段擁有大量基金結余的地區面臨養老金支付高峰時,不但同樣會面臨財政上的困難,而且還會進一步加劇這一財政失衡。
三、解決我國養老保險體制改革財政困境的對策
(一)在實現養老金統籌的基礎上,合理消化轉軌成本
目前,我國養老保險基金雖然存在巨額的個人賬戶「空賬」,但也有相當規模的累積結存,如果能實現養老金統籌,這部分累積結存可在安全有效的營運機制和環境下用於投資,投資盈餘用於彌補轉軌過程中出現的成本。美國的社會保障信託基金和智利的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公司都已在這方面提供了成功的範例。目前,我國的金融市場、法律監督體系日益健全和完善,完全有條件利用累計結存進行投資盈利,以消化體制改革中出現的轉軌成本。
(二)開征社會保障稅,調整養老金的收支和管理機構,補足人口老齡化產生的養老金缺口
與「費」相比,「稅」具有強制性和法制化的特點,開征社會保障稅後不僅稅基有一定的保障,而且還能通過稅收的設計,特別是通過稅收的優惠減免設計,激勵企業積極繳納社會保障稅,增加養老金統籌部分收入。目前,我國現行養老保險基金籌集方式存在著嚴重的部門分割現象,除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外,還牽扯到人事和財政部門,導致管理效率低下和管理成本高昂。這種方式繼續下去,不但根本無法實現轉軌成本的合理消化,而且也無力應對人口老齡化所產生的巨額資金缺口。而開征社會保障稅後,養老金由稅務部門負責統一征繳,由財政部門負責統一劃撥,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統一的支付管理,由特定的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公司負責累計結存的投資盈利,最終補足人口老齡化產生的養老金缺口。
(三)加強審核力度,提高養老金的征繳水平
我國目前的經濟分權體制下,地方政府在養老金保險和短期經濟增長之間的利益博弈,是導致征繳無力、「空賬」運行的主要原因。如果在經濟分權的前提下,把養老金的征繳管理和內部審核作為對地方政府績效考核的重要指標,納入政治集權的框架內,不但在很大程度上能解決經濟分權與政治集權的內在矛盾,而且還能提高養老金征繳水平,緩解養老保險體制改革中的財政困境。
作者:於民陳茜
出處:《經濟縱橫》
單位:山東大學歷史文化學院華東師范大學
經濟類別:改革與發展
庫別:中經評論子庫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D. 打破養老幻想,光靠社保養老還不夠第三層次養老保險來給你支招
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速度越來越明顯,養老問題越來越成為人們關注的熱點。延遲退休、養老金上漲、養老保險統籌等相關話題熱度一直居高不下。而在今年兩會上,有一個詞頻頻出現,甚至首次被寫入政府工作報告。
這個詞就是——第三層次養老金。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在論及「加強基本民生保障」時提出,「推進養老保險全國統籌,規范發展第三層次養老保險」。相信很多朋友聽到這個都感覺一頭霧水,今天就帶大家來了解一下。
什麼是第三層次的個人養老金制度?
第三層次養老保險這個說法要追溯到 1994 年,當時世界銀行出版了《防止老齡危機--保護老年人及促進增長的政策》,首次提出並向各國政府推介建立「三層次養老體系」,即公共養老金計劃(第一層次)、職業養老保險計劃(第二層次)和個人儲蓄計劃(第三層次)。
我國現階段規劃和推行的也是「三層次養老體系」
第一層次為基本養老保險,第二層次即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第三層次包括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和商業養老保險。
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也就是個人儲蓄性養老金,一般是指政府鼓勵個人向專門的賬戶進行繳費,個人依據自身風險收益特徵,選擇相應的、符合條件的養老金融產品進行投資,以積累養老金資產的制度安排。
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個人儲蓄性養老金本質上來說並無太大區別,都是一種養老產品,區別就是我們繳納的保費是交由誰來打理。基本養老保險依靠的是國家,企業年金依靠的是企業,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則更多靠自己。
它們之間各有優劣,沒有哪種方式就是最好的。但我們可以根據自身情況繳納,有能力的朋友可以多選幾個。讓自己處於不敗之地的原則就是——不要把雞蛋放在一個籃子里。
E. 一農民工在一家私營企業工作近30年,但公司與個人都沒有交養老保險的,他的退休養老怎麼辦
企業可以給員工買的保險大致可以分為3類,基礎險(五險一金),補充險,其他團體險
身份證號是看不出來農村鄉鎮的,不過拿身份證復印件可以看出來
農村戶口的可以是農民工
轉帖的一些參考資料
1、「全部金額的一半由公司交納,另一半則由員工自己承當」,的做法是錯誤的。依照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以上年度全部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的20%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個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的6%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2、這個公司錯了,應當依法糾正。無論是到了那個公司都應當依法繳納。
3、這屬於社會保險的養老保險。
4、應當一直繳納到退休前(男60周歲,女55周歲)。
5、如果中間停交的要進行補交,並要繳納日萬分之五的滯納金。中間不能退。到退休時總交費不足15年的給退回個人所交的那部分。
5、在外省工作的可以通過勞動部門轉回當地。
6、沒有工作的單位的,由街道辦事處負責辦理,全部個人交費。社會保險知識問答
一、什麼是社會保險,它包括哪些內容?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和失業的勞動者,給予物資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二、社會保險費的征繳范圍
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及自治區人民政府有關規定:
(1)基本養老保險: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個體工商戶及其幫工,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
(2)基本醫療保險: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及其職工,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
(3)失業保險: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事業單位及其職工。
(4)工傷保險: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
(5)生育保險:城鎮各類企業及其職工、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及其職工。
三、哪些職工不能中斷養老保險繳費?
(1)國有企業下崗職工進入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期間,由再就業服務中心負責將應由企業和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一並按月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下崗職工不論以何種方式實現再就業或不再就業,均應繼續參加養老保險,本人再就業前後的繳費年限可以連續計算,並按規定享受相應待遇。
(2)職工所在企業改制後,社會保險關系不中斷,按規定繼續參加社會保險。改制(改組)企業分流到私營、個體等經濟實體就業的職工,應繼續參加養老保險,繳納養老保險費。職工在企業改制(改組)前後的繳費年限連續計算,並按規定享受相應待遇。
(3)自謀職業人員領取一次性安置費後,應辦理檔案託管,原養老保險關系依然保留。同時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享受與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統一制度規定的同樣養老待遇。
(4)對繳費滿15年但未達到退休年齡的人員,仍應繼續參加養老保險,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如中斷繳費,在達到退休年齡確定基本養老金待遇時,基礎養老金的計算基數只能按本人中斷繳費當年全區職工平均工資確定;多次中斷繳費的,扣減中斷繳費的全部年份,推算出基本養老金發放的年份,並按推算後的年份當年全區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確定其待遇。
四、逃避或拒繳社會保險費應負哪些法律責任?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以專章的形式對社會保險征繳過程中的每一個環節可能存在的違法行為,應給予處罰的種類和幅度都予以明確,而且處罰的對象主要是責任人員個人而不是單位。例如:繳費單位未按照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或者注銷登記,或者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社會保險數額的,《條例》規定,除由勞動保險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外,可視其違法情節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負責人員給予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對繳費單位偽造、變造、故意毀滅有關帳冊、材料、或者不設帳冊,以此手段逃避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條例》規定,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負責人員處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罰款。此外,《條例》還規定繳費單位逾期拒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征繳。
五、職工參加養老保險的權利和義務
職工享有參加養老保險的權利和義務,並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權利,職工必須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履行繳費的義務。職工有權向企業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查詢有關政策及本人繳費情況,有權監督企業為職工投保。
六、怎樣辦理參加養老保險的手續?
新辦理參加養老保險的單位、個體工商戶,要到南寧市社會勞動保險事業管理所(市鯉灣路10號柳沙大廈四樓),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手續,同時提供本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企業法人代碼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開戶銀行及帳號,填報參保職工及離退休人員花名冊、身份證號碼、職工本人一寸免冠正照、職工個人的情況、參保人員供養直系親屬情況等相關資料。
七、單位和職工個人按什麼標准繳納養老保險費?
用人單位以上年度全部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的20%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個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的6%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後每年提高0.5個百分點最終達到本人繳費工資收入8%為止。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用人單位每月在工資中代為扣繳。
八、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如何確定?
作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工資收入,按國家統計局的規定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崗位技能工資、加班工資、各項津貼、補貼和獎金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每年根據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核定其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如月平均工資低於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確定繳費基數;如月平均工資超過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以上的,超過部分不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也不作為退休時計發養老金的基數。
九、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如何建立?
我區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的時間,統一規定為1996年7月1日;個人帳戶按被保險人繳費工資基數的11%計入。個人繳費全部記入個人帳戶,其餘部分從企業繳費中劃入。
十、下崗職工和失業人員怎樣繳納養老保險費?
根據國家有關政策,下崗人員進入再就業服務中心並簽定協議後,由中心代繳養老保險費,進入中心三年後,仍未重新就業的,轉到失業保險機構享受失業救濟待遇。失業人員的養老保險由失業人員自己繳納,繳費年限連續計算。繳費標准按個體工商戶標准繳納,計入個人帳戶的比例與養老金的計發仍按國有企業職工同樣辦法執行。
十一、職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應如何計發?
(一)職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凡單位和職工個人繳費累計滿15年及以上的,按以下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
(1)1996年6月30日前參加工作的,1996年7月1日後退休的,退休時基本養老金分四部分計發;
第一部分為基礎養老金:按退休時上一年度全區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計發。
第二部分為個人帳戶養老金:按退休時個人帳戶儲存額除以120計發。
第三部分為過渡性養老金:實行個人帳戶前(1996年6月30日前),單位和職工本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滿30年及其以上的,每滿1年發給職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1.4%;繳費滿20年不滿30年的,每滿1年發給職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1.3%;繳費滿15年不滿20年的,每滿1年發給職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1.2%;實行個人帳戶前繳費不滿15年,但個人帳戶前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含補繳年限)的,每滿1年發給職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1.1%。
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是指:實行個人帳戶前4年,職工繳費工資占當年全區職工平均工資比重的平均值,與退休時上一年全區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乘積。
第四部分為過渡性調節金:實行個人帳戶前(1996年6月30日),企業和職工本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①滿30年及其以上的,發給95元;②滿20年不滿30年的,發給90元;③滿15年不滿20年的,發給85元;④實行個人帳戶前不滿15年,但個人帳戶前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含補繳年限)的,發給80元。
(2)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後(1996年7月1日以後)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和城鎮個體工商戶,退休時基本養老金分兩部分計發:
第一部分為基礎養老金:按退休時上一年度全區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計發。
第二部分為個人帳戶養老金:按退休時個人帳戶儲存額除以120計發。
(二)實行個人帳戶前(1996年6月30日)參加工作繳費累計不滿15年的職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按其實際繳費年限計算,繳費每滿1年發給2個月上年全區職工月平均工資,另將其個人帳戶儲存額全部發給本人,一次性支付,此後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三)實行個人帳戶後(1996年7月1日)參加工作,單位和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退休後不享受基礎養老金待遇,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此後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十二、基本養老金(退休金)是否一成不變?
職工退休後領取的基本養老金,從退休下一年起,每年七月一日,按上年全區職工平均工資增長指數的50%增加基本養老金,當年如國家和自治區有規定增加離退休職工待遇時,高於本人按全區職工平均工資指數的50%增加的部分,給予補齊,全區職工平均工資指數負增長時不作變動。
十三、個體勞動者及自由職業者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有關規定
1、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手續如何辦理?
應持個體工商營業執照、身份證及本人一寸免冠正照,到市社會保險機構[桂春路南二里勞動保障大廈一樓(埌西菜市場斜對面,金州大廈旁)]辦理登記,領取《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核定繳費基數並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辦好首次參加保險手續。以後每年的保費可按半年或一年繳納。
社會保險機構將為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員建立養老保險個人帳戶,並在次年參保人員繳費時發放上年度的個人帳戶對帳單,由本人核對確認後簽字,粘貼到《職工養老保險手冊》上。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以《職工養老保險手冊》作為計算退休待遇的依據。
2、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如何確定?
(1)繳費基數以上年度全區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300%劃定上下限後分為若干檔次,由參保者根據本人的實際情況自主選擇一個檔次繳費,一定一年不變(繳費年度全區統一為當年的7月至次年的6月止)。
(2)繳費比例為18%,其中業主全部由本人繳納,從業人員(即雇員和幫工)本人繳納8%,其餘由業主繳納。從業人員本人繳納部分由業主從其工資收入中代為扣繳並向社會保險機構繳納。
(3)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在稅前列支,不計征稅費。
3、繳費年限如何計算?
個體勞動者在從事個體經營之前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年限可與從事個體經營時繳費年限及個人帳戶儲存額合並計算。同樣,個體勞動者被聘用或招用到各類企業工作並參加養老保險的,其在個體勞動期間所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年限和個人帳戶儲存額亦可合並計算。
4、如何申辦退休手續?
凡參加社會養老保險,並按規定年限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個體勞動者,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到社會保險機構申辦退休手續,由社會保險機構審定批准後,次月享受退休養老待遇,養老金委託銀行開設個人儲蓄專戶代發。
5、養老待遇如何計發?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時,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及以上的養老待遇,按國有企業職工同等待遇計發。
6、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後有什麼好處?
個體勞動者參加社會養老保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年限累計15年及以上的,即可以和同等條件的國有企業職工一樣享有以下權利:
(1)能從社會保險機構按月領到養老金,真正實現老有所養。
(2)養老金與社會平均工資掛鉤,使自己晚年生活更有保障。
(3)享受每年養老金自動調整,即每年7月1日按全區社會平均工資增長幅度的50%調整養老金。
(4)退休人員死亡後按政策規定實行火葬的,可享受以下待遇:
①發給死者親屬喪葬補助費,其標准為本市上年度職工4個月的月平均工資;
②發給死者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生活困難補助費,即以死者當月養老金為標准發給8個月的生活困難補助費;
③根據供養直系親屬的不同情況,從死亡的下個月起,每月按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30%發給救濟費。救濟費每年7月按照本市上一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增長率的50%調整一次。
7、參保人員在何種情況下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一次性支付基本養老金,同時終止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累計繳費不滿十五年的,業主本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本息、從業人員本人個人帳戶儲存額本息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2)退休前或退休後死亡的,業主在從事個體經營期間,其未領取的本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本息,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從業人員為個體工商戶僱用期間未領取的個人帳戶儲存額本息,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3)業主及從業人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出國或到港澳台定居的,業主本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本息,從業人員個人帳戶儲存額本息,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時終止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十三、辦理社會保險須知
1、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繳費單位持營業執照、批准成立證件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到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領社會保險登記表,繳費單位根據登記表的內容逐項填寫後報送社保經辦機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登記表進行審核合格後,予以批准登記,發給繳費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證。
繳費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變更或繳費單位依法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手續。
2、申報繳費
繳費單位應當在每月5日前,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繳費申報手續,報送《職工參加社會保險增減情況花名冊》、《離退休人員情況變動月報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參保人員變動情況核定單位當月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同時委託銀行聯網劃收。
3、社會保險費繳費標准
(1)養老保險:
單位以全部職工月繳費工資總額為基數,按20%計繳;職工個人按其本人月繳費工資收入的6%繳納,每年增加0.5個百分點,直至個人繳費占本人繳費工資的8%為止。個人繳費部分由單位代為扣繳。
(2)失業保險:
單位按工資總額的2%、職工按本人工資收入的1%計繳。
(3)工傷保險:
根據不同行業,單位每月按繳費基數0.5%—1.3%計繳。實行工傷保險浮動費率制度,每年7月浮動一次,浮動的標准及辦法按桂政勞險字[1996]59號文規定執行。
(4)生育保險:
單位每月按繳費基數的0.8%計繳。
(5)醫療保險:單位按工資總額的6%、職工本人按本人工資收擴的2%計繳。
4、其他有關規定
單位必須於每年6月前提供本單位上年度工資統計年報表和財務主要指標表給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並如實填報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收入花名冊(工資以元為單位,最高不得高於全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最低不得低於全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60%)。核定的工資標准作為本年7月至次年6月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單位必須按時足額交納社會保險費,如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滯納金。滯納金並入社會保險基金。對情節特別嚴重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依法對直接責任人處以罰款。
十四、養老金社會化發放
1、什麼叫養老金社會化發放?
養老保險金社會化發放是發放養老金的一種方式,主要指企業和個人按規定向社會保險機構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社會保險機構委託銀行、郵局、社區等社會服務機構或社保機構直接向符合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發放養老金。
2、為什麼養老金要實行社會化發放?
實行養老金社會化發放是黨中央提出的建立獨立於企事業之外的社會保障體系的具體體現,是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的有力保證。在激烈的市場經濟競爭中,必然會有企業破產、有企業經濟陷入困境,為了確保企業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不受到企業經濟狀況的影響,就必須要實行養老金社會化發放。
3、實行養老金社會化發放的原則是什麼?
實行養老金社會化發放的原則以離退休人員就近、方便和發放安全等為基本原則。
4、養老金社會化發放應包括哪些項目?未列入統籌的待遇如何發放?
養老金社會化發放的項目為已列入社會統籌部分。離退休人員未列入社會統籌項目的其他待遇,仍由各用工單位按規定政策發放。
5、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後企業是否就不管離退休人員了?
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只是改變社會統籌部分養老金的發放方式,原單位未列入社會統籌項目的部分還由單位發放,並且在離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沒有完全建立之前,離退休人員的生、老、病、死等還暫由原單位負責管理。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後,離退休人員與原企業的關系仍不變,企業仍有責任關心他們、幫助他們解決生活中碰到的各種困難。
6、實行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後,離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有關規定
(1)我市養老金社會化發放的時間統一定為每月15日,如遇節、假日則提前。
(2)養老金實行專用存摺管理,不得自行銷戶,以便社保機構能准時將養老金劃撥到戶。
(3)離退休人員在指定的銀行、郵政局所屬的任一儲蓄所辦理第一次取款手續時憑本人身份證可更改專用存摺預留密碼,換上本人的密碼。
(4)離退休人員發現養老金專用存摺丟失或遺忘密碼,可採取以下方式向銀行或郵政儲蓄所掛失。
口頭掛失:離退休人員可先到住地附近的儲蓄所填寫口頭掛失申請單或電話形式向開戶所辦理口頭掛失,掛失後須在5天內,憑本人身份證到開戶所辦理正式掛失手續,否則口頭掛失無效。
書面掛失:離退休人員亦可持身份證、戶口簿等直接到開戶所辦理書面掛失。
屬存摺掛失的,應提供戶名、帳號、開戶時間、余額、住址等情況;屬密碼掛失的,需提供專用存摺,並填寫一式三聯的掛失申請書,要保管好掛失申請書回單聯。
「存摺丟失掛失申請書回單聯」,由單位勞資員送市社保機構蓋章、登記備案,作為重新開戶的依據。
辦理書面掛失手續7天後,離退休人員憑經社保機構蓋章的「掛失申請書回單聯」及本人身份證明,回開戶所辦理掛失解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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