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財政部剛剛下發通知,各省市都還沒有進入程序制定調整辦法,在沒有出台調整辦法之前是不知如何調整的。你沒有往年調整退休金的經歷、經驗嗎? 耐心點,等著吧,至少6月份以後你再問。
『貳』 四川省2015年養老金調整具體計算方法
四川省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實施方案: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120元。掛鉤調整: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對超過的年限每年增加7元。傾斜調整:一、對企業高齡退休人員增發。年滿70周歲以上人員每月增加40元;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月增加80元;1953年底前參加革命工作人員每月增加30元;原工商業者每月增加30元。二、對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增發。2014年年度內我省艱苦邊遠地區新增加的退休人員,一、二類每月增加40元,三、四類每月增加50元,五、六類每月增加60元。在此前調待中已經享受人員不重復享受。三、對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增發。對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平均養老金水平保底後,再另增加30元。同時符合掛鉤調整辦法和適當傾斜對象及標準的,可以重復累加享受。
『叄』 2014年四川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增加多少謝謝回答。
成都商報記者從四川省社保局獲悉,近日全省515萬名企業退休人員上調了養老保險待遇,調整後人均月養老金達到1525元。此次上調,惠及成都120多萬名企業退休人員。
根據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近日下發的有關通知,對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每人每月先增加85元,再按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3元。在執行普遍調整的基礎上,還對7類特殊情形人員予以了政策傾斜,比如年滿70周歲以上的人員每月再增加40元。增加基本養老金從2013年1月1日起執行,近日多個市州陸續將1~4月的補發金額發放到了退休人員的個人賬戶,並從5月開始按調整後的新標准發放。
每人每月先增加85元
繳費年限每滿1年再增3元
『肆』 2020年四川省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及解釋
從2020年1月1日起,為2019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9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
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將於7月底前發放到位,各市(州)需在8月底將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的完成情況專題向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報告。
這是國家自2005年以來連續第16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也是繼2016年以來連續第5年同步安排適當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是退休人員適當分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的重要途徑,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
『伍』 四川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文件
國家人社部與財政部最近發出《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總體調回整水平為答2015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掛鉤調整體現為「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並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傾斜予以照顧。
近段時間,四川省政府正在按照這個通知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制定實施細則,預計正式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還需要耐心等待,但養老金提高部分都是從2016年1月開始補發的,敬候佳音。
『陸』 四川省2013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四川養老金調漲方案,工齡部分未作調整仍為每年按3元算,普調部分從2012年的115元人均減少為85元,實際凈減少14.6%。以30年工齡來算2013年月漲175元(85+30*3),12年為205元。
『柒』 四川省2014養老金調整方案
關於2014年四川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通知
時間:2014-3-20 23:07:30 作者: 來源:網路轉載 查看:82125 評論:243
關於2014年四川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通知
川人社發(2014)11號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經省政府批准,現就做好我省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通知如下,請按照執行。
一、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對象和時間
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象為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符合上述條件,但在2013年12月31日以前已死亡或終止養老保險關系的企業退休人員除外。增加基本養老金從2014年1月1日起執行。
二、調整基本養老金的標准和辦法
(一)普遍調整辦法
每人每月先增加120元,對按繳費年限超過15年(不含15年)的人員再按每超過一年(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增加5元調整。
(二)屬下列情形的企業退休人員,先執行普遍調整辦法,再按以下標准和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同時符合本款下列兩類及以上情形的,可重復累加享受:
1.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老工人,每月增加80元。
2.建國後至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人員,每月增加30元。
3.原個體工商業者,每月增加30元。
4.年滿70周歲及以上人員,每月增加40元。
5. 2013年年度內我省艱苦邊遠地區新增加的退休人員,適當增發養老金,其中,一、二類艱苦邊遠地區人員,每月增加40元;三、四類艱苦邊遠地區人員,每月增加50元;五、六類艱苦邊遠地區人員,每月增加60元。艱苦邊遠地區的范圍和類別,按國人部發(2006)61號及川人發(2007)8號文件規定執行。在此前調待中已經享受人員不重復享受。
6.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文件予以傾斜,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於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三)本次增加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企業退休人員年齡周歲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3年12月31日。
三、調整基本養老金的資金渠道
(一)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除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補助外,主要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並列入2014年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預算。各地要按照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要求,進一步強化市(州)范圍內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統收統支管理,加大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調劑力度。各級政府要進一步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力度,統籌安排資金,確保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及時足額兌現。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進一步加強基本養老保險的擴面、征繳、清欠工作。
(二)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按原渠道解決。
(三)由省社會保險局直接管理的重點森工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由省社會保險局統一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核撥。
四、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其他有關規定
(一)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有關規定,企業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應按退休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等項目各占基本養老金的比例,分別從個人賬戶儲存額余額和社會統籌基金中列支。
(二)企業退休人員截至2014年1月1日仍在服刑、強制隔離戒毒、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暫予監外執行、假釋期間的,不增加基本養老金。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的,暫不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有關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企業退休人員、企業退休軍隊轉業幹部的范圍,按《四川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貫徹200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川勞社辦[2002]87號)的規定認定。
(四)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年齡,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已確認記載的數據為准,視同繳費年限按職工符合國家和省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不含折算工齡)確定,年齡按實際周歲確定。
五、切實做好調整基本養老金工作
(一)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企業退休人員的關懷。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在當地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高度重視,集中力量,落實責任,在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的基礎上,抓緊組織實施,確保在2014年3月底以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到企業退休人員手中,把黨和政府的關懷落實到每一位退休人員身上。
(二)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審批,由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具體辦理。
(三)本通知下發後,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社保經辦機構要及時按工作調度要求,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社保局報告工作進展情況。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要在4月中旬以前將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的完成情況,包括各市(州)本級和縣(市、區,含擴權強縣試點縣市)增加人數、各類人員平均增加水平、資金數額及資金渠道解決方案等專題報告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四)各地在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基本養老保險的有關政策,不得將不屬於基本養老保險范圍的其他人員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將對此進行監督檢查。
六、本通知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解釋。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四川省財政廳
2014年3月18日
『捌』 2014年四川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增長多少
成都商報記者從四川省社保局獲悉,近日全省515萬名企業退休人員上調了養老保險待遇,調整後人均月養老金達到1525元。此次上調,惠及成都120多萬名企業退休人員。
根據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近日下發的有關通知,對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每人每月先增加85元,再按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3元。在執行普遍調整的基礎上,還對7類特殊情形人員予以了政策傾斜,比如年滿70周歲以上的人員每月再增加40元。增加基本養老金從2013年1月1日起執行,近日多個市州陸續將1~4月的補發金額發放到了退休人員的個人賬戶,並從5月開始按調整後的新標准發放。
每人每月先增加85元
繳費年限每滿1年再增3元
根據通知規定,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採取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方式。普遍調整的辦法為,每人每月先增加85元,再按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每滿1年增加3元,不足1年按1年計算(累計繳費年限先按月計算,換算為年,下同)。
根據通知規定,本次調整,對企業退休人員年齡周歲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2年12月31日。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年齡,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已確認記載的數據為准,視同繳費年限按職工符合國家和省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不含折算工齡)確定,年齡按實際周歲確定。企業退休人員截至2013年1月1日仍在服刑、勞教等,不增加基本養老金。
7類情形還可重復累加
實施待遇與繳費年限掛鉤
還有7類特殊情形企業退休人員,先執行普遍調整辦法,再按相關規定的標准和辦法增加一定數額的基本養老金,而且同時符合兩類及以上「特調」情形的,可重復累加享受。
此次調整,領取待遇與繳費年限掛鉤,我省近年來加大了調待標准與繳費年限相掛鉤的力度,由最初的1元/年上調到3元/年。此次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3元,意味著繳費年限越長,養老金增幅越大。成都商報記者余文龍
同步播報
四川上調工傷人員待遇
近日,我省上調工傷人員傷殘津貼(或傷殘撫恤金、基本養老金,下同)、生活護理費和供養親屬撫恤金等待遇。據悉,傷殘1~4級的,每月增加傷殘津貼260元;增加傷殘津貼後,月傷殘津貼不足1490元的,增加到1490元。傷殘5~6級的,每月增加傷殘津貼210元。成都市將在6月補發相應工傷人員1~5月應增加的待遇。
本次待遇調整的對象為2012年12月31日前按月領取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恤金的人員,以及按月享受致殘補助費的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原臨時工。
『玖』 四川省2012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
四川省人社廳、省財政廳《關於2012年增加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川人社發[2012]12號)
調整對象:2011年12月31日前退休(職)且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人員
執行時間:2012年1月1日起
1、普遍調整:
每人月先增加115元,再按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3元,不足1年按1年計算(累計繳費年限先按月計算,再換算為年),軍轉干不足1290元的先補足1290元再調整。
2、適當傾斜:
下列人員先執行普調,再按以下辦法調整。同時符合下列兩項及其以上的,可重復享受。
(1)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月增加100元;
(2)建國後至1953年底前參加革命工作人員,每月增加40元;
(3)原個體工商業者,每月增加40元;
(4)年滿70周歲及以上人員,每月增加40元;
(5)2001年以後退休的高級職稱人員,每月增加160元;
(6)2000年年底前退休的高級職稱人員,每月增加260元;
(7)2011年在三四類艱苦地區退休的人員,每月增加50元;
(8)軍轉干每月增加40元。
『拾』 今年四川省養老金上調多少
2016年,我國實復現了企業和機制關事業單位養老金待遇同步調整,按6.5%左右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准,並向退休較早、養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適當傾斜,1億多退休人員因此受益。
提交審查的預算報告也提出,適當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准,建立基本養老金合理調整機制。穩步推動基本養老金保險制度改革,提高覆蓋面。
養老金的科學管理和保值增值受到人們普通關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游鈞表示,到2016年底,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運營已正式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