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養老金並軌是什麼意思
養老金並軌是什麼意思
社會保險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養老金並軌是什麼意思,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養老金並軌是什麼意思
養老金「並軌」:指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和企業職工一樣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其目的在轉機制,而非降待遇,改革可能需要財政的大力支持,適當調整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工工資水平,彌補因個人繳費而增加的支出,維持改革前後職工的基本生活水平。雙軌制——企業養老金和事業養老金採取不同的退休養老金制度(現在的事業養老金比企業養老金高出3倍左右,人們的呼聲很高一致要雙軌制並軌)。
2012年3月,這一制度在全國「兩會」上引起代表委員們的關注和熱議,對當前的養老體制進行改革、取消養老金「雙軌制」的呼聲高漲。2013年12月,人社部確定養老金雙軌制並軌方案。
2014年12月,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審議通過。
隨著機關事業單位全面完成基本工資標準的調整,養老金「並軌」也正式進入實質性啟動階段。到2015年7月底,山東、上海等一些地區陸續公布了當地的養老金並軌實施意見和辦法,明確了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由於此次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與完善工資制度同步推進,部分參加工作晚、職務較低的人員,增加的工資不足以完全彌補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出現「增不抵繳」的現象。對此,官方採取了措施,確保所有人繳納養老保險後當期工資都有增加。
養老金並軌有什麼好處
「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今年就會繳納,與機關事業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是同步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介紹。
「職業年金是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補充養老保險。」金維剛說。辦法明確,職業年金所需費用由單位和工作人員個人共同承擔。單位繳納職業年金費用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8%,個人繳費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4%,由單位代扣。國家適時調整單位和個人職業年金繳費的比例。
「我最關心的就是繳費基數是多少!」國家某部委公務員王欽任職正科3年,月收入5400元左右,其中工資只有1900元左右,其他都是津補貼。「要是按照1900元的工資繳費,那就虧大了。」他說。
人社部負責人告訴記者,對於公務員和參公人員,繳費基數是上一年的基本工資、國家統一的津補貼和已經規范後的津補貼;對於事業單位人員,繳費基數是基本工資、國家統一的津補貼以及績效工資。「改革性的補貼、獎勵性的補貼暫時不納入繳費基數。」這位負責人說。
職業年金基金將實行市場化投資
職業年金的錢從哪裡來?辦法規定,對於財政全額供款的單位,單位繳費部分由財政支出,根據單位提供的信息採取記賬方式,每年按照國家統一公布的記賬利率計算利息,工作人員退休前,本人職業年金賬戶的累計儲存額由同級財政撥付資金記實。
而對於非全額供款的單位,單位繳費由單位實際承擔,採取實賬積累。由此形成的職業年金基金實行市場化投資運營,按實際收益計息。
職業年金也能跨單位跨地區轉移
辦法規定,變動工作單位時職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可以隨同轉移,升學、參軍、失業期間或新就業單位沒有實行職業年金或企業年金制度的,其職業年金個人賬戶由原管理機構繼續管理運營。這解決了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升遷、調動後的職業年金接續問題。
辦法規定了領取職業年金的幾種情況,其中工作人員退休後,可以選擇兩種方式按月領取職業年金待遇:一種是一次性用於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產品,然後按保險約定按月領取待遇;另一種是選擇按照本人退休時對應的計發月數計發職業年金月待遇標准,發完為止。
此外,參保人如出國(境))定居,其職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可根據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工作人員在職期間死亡的,其職業年金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案例
以一名月薪6000元的.基層公務員為例,其每月參加職業年金的繳費數為6000×4%=240元;而單位雖然是以工資總額的8%繳交,但具體到個人,實際上也為這名基層公務員繳交了6000×8%=480元的職業年金。
再如一名60歲退休的公務員,其對應的計發月份數為139月,其職業年金滾存總額為30萬,那麼其可以按月領取300000/139=2158.27元。除退休金外,該參保人的職業年金收入再增加2000多元每月,連領139個月。
職業年金咋管理
採用個人賬戶方式管理,個人繳費實行實賬積累,也就是你繳的年金全部進入看得見摸得著的個人賬戶,「我的是我的,單位交的退休後連本帶息也是我的」
財政全額供款的單位,單位繳費部分每年按照國家統一公布的記賬利率計息,非財政全額供款的單位,單位繳費部分劃入核定賬戶形成職業年金基金,按投資收益計息。
職業年金基金咋投資
實行市場化投資運營,按實際收益計息,遵循謹慎、分散風險的原則,保證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動性,具體投資管理辦法另行制定,委託具有資格的投資運營機構作為投資管理人,選擇具有資格的商業銀行作為託管人,必須與投資管理人和託管人的自有資產或其他資產分開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換單位咋辦
新單位已經建立職業年金或企業年金制度的,職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可以轉移,升學、參軍、失業或新單位沒有實行職業年金或企業年金制度的,職業年金個人賬戶由原管理機構繼續管理運營
咋領取
退休後一次性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產品,然後按保險約定按月領取待遇,退休後選擇按退休時對應的計發月數計發,發完為止。
1和2為單選項,參保人選定後不得更改,出國(境)定居,可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在職期間死亡的,其職業年金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咋交稅
事涉養老保險相關政策帶來的退休金收益,按社保法規定,不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什麼時候開始交
自2014年10月1日起實施,也就是說要從去年10月起繳交。
;B. 養老金並軌是什麼意思
養老金「並軌」:指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和企業職工一樣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其目的在轉機制,而非降待遇,改革可能需要財政的大力支持,適當調整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工工資水平,彌補因個人繳費而增加的支出,維持改革前後職工的基本生活水平。雙軌制——企業養老金和事業養老金採取不同的退休養老金制度(現在的事業養老金比企業養老金高出3倍左右,人們的呼聲很高一致要雙軌制並軌)。
2012年3月,這一制度在全國「兩會」上引起代表委員們的關注和熱議,對當前的養老體制進行改革、取消養老金「雙軌制」的呼聲高漲。2013年12月,人社部確定養老金雙軌制並軌方案。
2014年12月,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審議通過。
隨著機關事業單位全面完成基本工資標準的調整,養老金「並軌」也正式進入實質性啟動階段。到2015年7月底,山東、上海等一些地區陸續公布了當地的養老金並軌實施意見和辦法,明確了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由於此次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與完善工資制度同步推進,部分參加工作晚、職務較低的人員,增加的工資不足以完全彌補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出現「增不抵繳」的現象。對此,官方採取了措施,確保所有人繳納養老保險後當期工資都有增加。
C. 養老金並軌後個人繳費基數怎麼算
養老金並軌後,個人繳費基數如何算?
按照相關政策,養老金並軌改革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將告別“免繳費”時代,每月將繳納本人繳費工資基數的8%作為養老保險費用。
在過渡性養老金發放問題上,19地的細化方案均提出設立10年過渡期,確保“中人”的待遇不降低。
1、個人繳費基數如何算
梳理各地養老金並軌實施意見,各省份都按照國務院決定,統一確定養老保險個人繳費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但對於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的表述有所差異。
山西、雲南、遼寧、黑龍江等地機關單位個人繳費基數包括:
①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中的基本工資
②國家統一的津貼補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警銜津貼、海關津貼等國家統一規定納入原退休費計發基數的項目)
③規范後的津貼補貼(地區附加津貼)
④年終一次性獎金
上海個人繳費基數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確定
受訪專家認為,個人繳費工資基數計算方案雖然不同,但並無大的差異。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分析說:“兩種辦法各有千秋,其中,分項合計的辦法要簡單一些,如果依據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上海)來確定,如果今年漲工資就會出現一個短時間內的缺口。”
2、特殊規定
各地還針對繳費和養老待遇的享受有一些特殊的規定。
北京
根據《北京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辦法》規定,獲得省部級以上勞模、有重大貢獻的高級專家等榮譽稱號的工作人員,在職時給予一次性獎勵,退休時不再提高其基本退休費計發比例。
黑龍江
明確了延遲退休人員的參保政策:改革後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和幹部管理許可權,經批准可適當延長退休年齡的工作人員,繼續參保繳費。其中少數人員年滿70周歲時仍繼續工作的,個人可以選擇繼續繳費,也可以選擇不再繼續繳費。待正式辦理退休手續時,按照規定計發養老待遇。
數量龐大的“中人”待遇降不降?各地發布的相關文件均明確,對“中人”實行過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實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過渡”的.辦法。
對改革前已退休的“老人”
保持現有待遇並參加今後的待遇調整
對改革後參加工作的“新人”
退休後其基本養老金按新的制度計發,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構成。
對改革前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中人”
在按新制度計發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在以上提到的27個省份中,有19個省份明確了過渡期時間。這19個省份分別是廣東、北京、雲南、甘肅、陝西、天津、黑龍江、山東、福建、吉林、遼寧、江西、廣西、寧夏、河南、內蒙古、重慶、安徽、浙江,這些省份均在意見中提出,對於2014年10月1日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中人”,設立10年過渡期,過渡期內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過渡期結束後退休的人員執行新辦法。
金維剛表示,過渡期結束後,“中人”養老待遇會因人而異,但是差距不會太大。因為到時候不僅職工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有了一定的繳費積累,而且養老金還隨著待遇調整機制會不斷上調,再加上累積的職業年金,“幾項相加之後的養老金絕對額可能還會增加”。他同時也提到,養老金替代率水平不一定會比過去高。
中央財經大學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教授褚福靈說,過去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待遇與職務職級關聯極大,今後新人退休待遇更多會與工資和基金運營包括通貨膨脹等因素發生關聯,待遇水平也就是養老替代率將會和企業職工逐步看齊。
D. 並軌前的退休老人今年能領到退休金
並軌前的退休老人今年能領到退休金
我國已有13個省份公布了養老金並軌實施意見和辦法,它們分別是雲南、甘肅、陝西、湖南、湖北、天津、黑龍江、四川、山東、上海、江蘇、福建、吉林。從這些省份已公布是實施辦法來看,養老金的繳費標准與國家規的標准一致,即機關事業單位都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繳費,個人按照本人繳費工資的8%繳費。但是對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的缺點,各省份也存在差異,如雲南省的繳費工資基數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中的基本工資、國家統一的津貼補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警銜津貼、海關津貼等)、規范後的津貼補貼(地區附加津貼)、年終一次性獎金。而上海則在實施辦法中明確,個人繳費基數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確定。
此外,在退休待遇方面,多數方案都設立了10年過渡期,確保退休待遇不降低。
養老金發放待遇不會降低
為了保持養老金待遇水平被降低,許多地方實施意見都設立了十年過渡期,在過渡期內,機關單位職員的養老待遇按照以下方法發放:
1.新辦法(含職業年金待遇)計發待遇低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按老辦法待遇標准發放,保持待遇不降低;
2.高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員(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員(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發放20%,依此類推,到過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員(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0%。過渡期結束後退休的人員執行新辦法。
E. 養老金並軌以後,兩類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差距有多大
今天我們就來講下相關養老金並軌問題,目前在大夥兒根深蒂固的印象里,養老金是與養老保險相關聯的,要想退休之後領取養老金,那樣退休前就需要准時繳納養老保險,如今的確是這樣的,可是之前那就不是這般了,有的朋友並不清楚,之前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是不用繳納養老保險的,她們到退休後,是根據自身的工作年限及其崗位技術職稱進行計算養老金的,一般都不會低於自身退休前的工資80%,而一般企業員工就需要踏踏實實至少繳納夠15年養老保險才可以在退休之後領取養老金。這種規章制度引起許多人的不滿意,大家都認為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工資待遇太棒了
F. 2024年養老金並軌是真的嗎
2024年後,養老金並軌10年過渡期結束,企業和事業單位養老金的計算方式統一,雖然養老金差距會有所縮小,但並不能扭轉養老金差距大的現實。 主要原因是 01,事業單位在養老金並軌後,繳納了職業年金,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後,能夠多領一份錢。 02,事業單位人員的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和年限普遍高於企業職工,因此退休後的養老金也普遍較高! 03,事業單位退休後的統籌後待遇,也就是一般說的福利,也會遠遠高於企業退休人員,企業退休人員一般沒有退休後統籌待遇! 因此來看,縮小企事業單位養老金水平並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不斷地探索和改革! 換言之,2024年之後,同一地區,在同等條件下,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和企業人員退休後的養老金因為計算方法一樣,退休後領的數目將是一樣的。 這就是說,2024年以後養老金計算方式的統一保證了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人員退休待遇的相對公平,但由於兩類人員在退休前工資待遇存在差距,繳費基數不同,福利待遇有高低,不可避免會出現退休後的待遇差距,只不過差距沒有以前那麼明顯了,這是無法改變的。
G. 2019「養老雙軌制」並軌為延遲退休掃清障礙
如果說“漸進性”和“彈性”是推進延遲退休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則,那麼,“養老雙軌制”並軌和鼓勵延遲退休的制度設計,就是延遲退休改革順利實施的前提條件。
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研究制定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政策,這意味著以延遲退休為突破口,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乃至社會保障制度將面臨再次調整。然而,延遲退休年齡關乎每個勞動者的切身利益,政策細節可謂眾口難調。延遲退休究竟是決策者的一廂情願,還是大勢所趨?
延遲退休政策信號為何“遇冷”
要問民意輿情對延遲退休是支持還是反對,坦率地說,多數人對延遲退休抱有抵觸態度。無論是官方調研,還是民間媒體的社會調查,結論大都表明,多數人並不支持延遲退休。而上海市“柔性延遲領取養老金”政策,自試點以來,僅有數千人自願參與,與上海現有的數百萬退休職工相比,這一可憐的數字表明大部分在職員工對延遲退休“新政”並不感冒。
實際上,每一項政策的實施都會直接或間接地影響到不同群體的利益,甚至會形成不同群體之間的利益再分配。高層不斷釋放延遲退休的信號,卻頻頻遇冷,表明普通勞動者對延遲退休會損害自身利益的擔憂。
上世紀90年代初,我國確立了針對企業職工的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制度,與之前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退休金制度並立,形成了極具社會轉型色彩的“養老雙軌制”。在“養老雙軌制”下,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退休金不需要本人在退休前繳納,全部由財政負責;而企業退休員工的養老金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在其退休前共同繳納。而且,從現實來看,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退休金可達到在職工資的八九成,而企業退休員工的養老金只能達到在職工資的四至六成,替代率嚴重偏低。
“養老雙軌制”猶如一道藩籬,人為地將勞動者劃分為體制內和體制外。對於體制外的普通企業員工,特別是勞動強度大的員工而言,延遲退休將意味著他們在退休前要繳納更多的養老保險費,退休前的生活負擔因此而增加,雖然理論上退休後會獲得更高的養老金,但“羊毛出在羊身上”,而且,領取養老金的時間縮短了。對於體制內的退休人員,延遲退休不僅意味著他們正在享受的零養老保險費待遇得到延長,還意味著他們的權力、聲望等身份屬性能夠繼續得以保有,而退休後卻可以享受多於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的退休金。況且,延遲退休政策的制定者又恰恰屬於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范疇,這也難怪為何高層屢次以延遲退休試探民意,卻得不到大多數民意輿情上的支持。
從主觀方面來看,企業和企業普通員工對延遲退休的積極性都不高。對於在企業低層次崗位工作的群體來說,他們的在職收入較低,養老金和在職工資差距不大,作為理性人,都不願意延遲退休,多繳納幾年養老保險費。對於在企業高層次崗位工作的群體來說,退休後往往可以被用人單位返聘,可以獲得養老金和返聘報酬雙重收入,他們顯然更願意按時退休。而且,企業返聘退休員工的人工成本,由於不必為其支付養老保險費,反而更低。
另一個反對延遲退休的群體來自需要就業的年輕人,特別是高校畢業生。雖然延遲退休人員的工作崗位和性質,與剛剛參加工作的年輕人的工作崗位和性質,並不一一對應,但從就業崗位總量上看,延遲退休還是減少了閑置崗位的供給,而且減緩了年輕人的晉升步伐。國家人社部的研究數據表明,我國每年新增的1000萬左右就業崗位中,三分之一來自退休人員的更替。延遲退休年齡,不僅是年輕人不願接受的,主管全國就業工作的人社部也將承擔巨大的壓力。
如此說來,延遲退休的決策似乎是一廂情願,然而,《社會保障“十二五”規劃綱要》、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以及人社部官員面對媒體時的多次表態,卻為何多次表明准備實施延遲退休政策的堅定立場?其實,靜心推敲,不難理解這背後的政策焦慮。
延遲退休是“情非得已”
進入新世紀以來,我國人口老齡化形勢愈發嚴峻,人均預期壽命不斷延長,並且繼續延長的趨勢還將長期存在。國家統計局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數據表明,我國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為74.83歲,而2000年我國這一數字僅為71.4歲。我國現行的退休年齡政策基本沿用了上世紀50年代的規定。人均預期壽命有了大幅提高,退休年齡卻仍然根據60多年前的人均預期壽命標准確定,這也確實有違人口和社會發展規律。因為,人口預期壽命的延長,意味著領取養老金的群體不斷擴大,單個退休勞動者領取養老金的年限也將增加。而延遲退休可以很好地緩解這一狀況。
老年人口占總人口和勞動者總數的比重越來越大,等待領取養老金的群體規模不斷膨脹,較低的退休年齡使得個體退休者獲得的社會養老保險總額相對較大,這使得我國社會養老保險支付面臨的壓力驟增。根據發達國家的經驗,“先富後老”是應對老齡化形勢的理想狀態。而目前,我國面臨的是“未富先老”的窘境,由於人口基數過大,人均財富還遠不足以支撐建立雄厚的社會養老保險。上世紀90年代初開始逐漸建立起來的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由於種種原因,在其成立之初就存在很多“空賬”。社會養老保險支付壓力大,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先天不足,這就是我國在迎接老齡化社會到來時的真實處境。而延遲退休則可以在減輕養老保險支付壓力的同時,為我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完善贏得時間。
推進延遲退休實施的另一個客觀因素,是我國勞動者受教育年限的延長。高校擴招以來,我國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的規模空前擴大,勞動者為在就業市場中獲得更強的競爭力,傾向於不斷接受更高層次的教育,參與更廣范圍的培訓。這使得我國初次就業勞動者的平均年齡,較之以前有所推遲,繼續維持目前的退休年齡政策,意味著我國高校擴招以來初次就業群體的勞動年限縮短。而這些接受過高等教育的勞動者,在臨近退休時,他們的經驗、技能和專業素質仍有年輕勞動者無法比擬的優勢。因此,從長遠來看,延遲退休對於我國勞動者人力資本的開發和充分利用具有積極意義。
這樣來看,延遲退休的確是適應我國人口和社會可持續發展之大勢。分析國外退休年齡改革政策實踐,美國、日本、法國和巴西等國,大都選擇延遲退休年齡來應對老齡化快速發展帶來的財政養老壓力。考慮到激進地延遲退休政策會對社會不同階層群體利益帶來沖擊,國外延遲退休改革均採取漸進式,政策實施之前較長時間的“預告期”也有效地減輕了改革推進的阻力。同時,富有彈性的退休年齡政策,有利於勞動者自由選擇自己的退休年齡。此外,為了鼓勵勞動者延遲退休,實施在經濟上富有激勵效果的階梯式退休金領取制度也必不可少。
遵循兩個原則,實現“雙軌制”並軌
國外的施政經驗和國內人口、社會發展大勢,都凸顯出推進延遲退休實施的必要性。然而,正處於社會轉型期的現實,卻使得我國延遲退休改革面臨的形勢尤為復雜。
“漸進式”和“彈性”是其他國家在探索延遲退休年齡改革實踐中普遍遵循的原則,這兩條帶有普適性的經驗,同樣適用於我國的退休年齡制度改革。“漸進式”可以起到“緩沖劑”的效果,為傾聽和吸收民意以及政策的及時調整創造空間,從而減輕政策實施阻力。而“彈性”原則可以盡可能地照顧到不同群體的利益,尊重不同個體自由選擇退休年齡的權利,從而減少反對的聲音。
但要真正扭轉民意輿情對延遲退休改革的抵觸態度,還要在“養老雙軌制”並軌和鼓勵延遲退休的激勵機制上下功夫。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指出,要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鼓勵發展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和商業保險。這意味著,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為契機,備受爭議的“養老雙軌制”並軌將有可能取得實質性進展。“養老雙軌制”並軌,並不是單純地將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統一納入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社會統籌中來,更不是將企業退休人員納入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金體系,而是建立一個統一的、覆蓋體制內外的社會養老保障體系。具體來說,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養老保障體系由基本養老保險、職業年金構成,企業職工的養老保障體系由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商業保險構成。其中,所有勞動者都享有的基本養老保險體現了公平性,而職業年金和企業年金體現了體制內外公益性和營利性的差異。
如果說“漸進性”和“彈性”是推進延遲退休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則,那麼,“養老雙軌制”並軌和鼓勵延遲退休的制度設計,就是延遲退休改革順利實施的前提條件。在掃清了體制和機制上的障礙之後,延遲退休就可水到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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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養老金並軌後養老金如何領取
法律分析:並軌後的養老金支取:個人賬戶儲存額不得提前支取;可免徵利息稅;參保人員死亡的,賬戶余額可依法繼承。並軌後的養老金計發: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四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I. 上海過渡性養老金計算方法是什麼
法律分析:
上海市過渡性養老金計算方法:1.過去過渡性養老金=月平均繳費工資×享受比例。其中,月平均繳費工資是指平均繳費指數乘以退休時上年度本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享受比例為:(1)1992年7月前的繳費年限不超過25年者,其享受比例為1992年7月前的繳費年限×1.2%;(2)1992年7月前的繳費年限超過25年者,其享受比例為30%+(1992年7月前的繳費年限-25)×1%。2.養老保險並軌後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過渡系數(1.2%)。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社會保險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資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社會保險事業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社會保險事業。
第六條 國家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嚴格監管。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制度,保障社會保險基金安全、有效運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採取措施,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社會保險基金的監督。
第七條 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