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甘肅養老保險怎麼交
養老保險單位繳納20%,個人繳納8%。繳費基數按個人工資水平(在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300%—60%范圍)來確定,不得低於最低繳費標准。如果在繳費途中,中斷了繳費,那麼可以自己去社保中心補交,也可以等找到新工作時新單位幫忙處理,直接找人事處理就行。符合參保條件的農村居民要依據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暫設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等12個檔次供參保者自主選擇繳納,多繳多得。各地可依實際情況適當提高繳費標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② 甘肅養老金上調細則
法律分析:甘肅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省級基礎養老金標准在原每人每月15元基礎上增加5元,甘肅省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達到每人每月113元。
法律依據:《甘肅省關於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省級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從2021年1月1日起,將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省級基礎養老金標准在原每人每月15元基礎上增加5元,使我省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達到每人每月113元。
二、實施范圍
全省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60周歲以上、符合國家及我省規定條件的人員。
三、資金安排
省財政安排基礎養老金補貼資金1.95億元。
四、實施步驟
2021年5月底前省級財政將補貼資金全部撥付到位,6月底前各縣市區完成調整和補發工作。
五、責任主體
牽頭單位:省人社廳
配合單位:省財政廳
實施單位: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政府
六、有關要求
(一)省人社廳負責業務信息系統參數調整工作,指導市縣人社部門做好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資格確認和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工作。
(二)省財政廳負責落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補貼配套資金,並督促市縣財政部門嚴格按照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和會計制度要求,將補貼資金及時撥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專款專用。
(三)市縣政府負責組織社保經辦機構做好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省級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工作,協調和督促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協議服務金融機構,確保在6月底前將調整增加的基礎養老金足額發放到位。
③ 甘肅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
1、根據當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第6條的規定,當事人被認定為當地的三支一扶內對象的,由市州、縣市區政府容為其代繳全部或部分最低繳費標準的養老保險費,具體代繳標准由市州、縣市區政府確定;
2、當事人具體可以帶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證、戶口本、戶口所在地的三支一扶對象的證明等證件及資料,事先咨詢戶口所在地的社保部門工作人員明確;
3、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參保范圍:
(1)年滿16周歲、符合參保條件的城鄉居民,應當按年繳費;
(2)對距待遇領取年齡超過15年(含15年)的,應當逐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3)對距待遇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當逐年繳費,也允許補繳至15年;
(4)對個人繳費出現中斷的,應當補繳中斷年度的費用,補繳的個人繳費不享受政府補貼。
4、以上參考資料來源及更多內容:《甘肅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甘政發〔2014〕6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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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甘肅農村養老保險領取標准
每人每月85元。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提高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5號)、《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提高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通知》(甘人社明電〔2015〕18號)要求,從2014年7月1日起,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中央財政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從原來的每人每月5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從2015年1月1日起,省級財政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從原來的每人每月1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5元。提標後,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達到每人每月85元。
按照2015年3月30日省政府第73次常務會議安排,我省要在4月30日之前將新增加的基礎養老金發放到位。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提標工作已於4月16日全面完成,從全省社保經辦數據顯示,涉及調標的289萬名待遇領取人員基礎養老金已全部按要求提高並發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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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甘肅省教師養老保險是從那年開始交的
根據相關資料查詢顯示:2014年10月1日。甘肅省從2014年10月1日開始實行養老保險繳費制度,所以根據這個文件精神,教師需要從2014年10月1日起補繳養老保險。是有法律依據的。
⑥ 甘肅省養老保險繳費標准
甘肅省養老保險繳費標准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個檔次。
最高繳費標準是2000元,最低檔次是100元,其中集體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個人補貼,財政會根據個人繳費檔次給予補貼,最低補貼30元。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方式,具體如下:
1、個人繳費。個人繳費在原來100元至1000元10個檔次的基礎上,增加1500元、2000元2個繳費檔次,設為12個繳費檔次。繳費標准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個檔次。參保人根據自身的條件,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長繳多得;
2、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社區)集體應當對參保人員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村民(居民)委員會民主確定。鼓勵有條件的社區將集體補助納入社區公益事業資金籌集范圍。鼓勵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補助、資助金額不超過本辦法設定的個人最高繳費檔次標准;
3、政府補貼。省級財政按照實際參保繳費人數,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對選擇100至400元檔次繳費的,每人每年補貼30元;對選擇500元及以上檔次繳費的,每人每年補貼60元。選擇500元及以上個人繳費的省級政府補貼從2014年7月1日起執行;鼓勵有條件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建立多繳多補激勵機制,對選擇較高檔次繳費的參保人員給予適當補貼,具體補貼辦法由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制定,並報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⑦ 蘭卅市2014年社保繳費基數
蘭州市社保繳納基數
一、 養老保險繳納比例:職工工資基數的28%(其中單位20%、個人8%)
二、工傷保險繳納比例:單位員工繳費基數總和的0.5%、1%、2%,根據單位風險程度來確定繳費比例,工傷保險費由單位繳費,單位職工不繳費。
三、醫療保險繳納比例:職工工資基數的10%(其中單位8%、個人2%)。
四、生育保險繳納比例:單位員工繳費基數總和的1%,由單位繳費,單位職工不繳費。
五、失業保險繳納比例:職工工資基數的3%(其中單位2%、個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