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海歸人員養老金怎麼算
勞動部辦公廳《關於除名職工重新參加工作後工齡計算問題的復函》勞辦發(1994)376號規版定「由於違權反勞動紀律受到除名處理的職工,除名前的連續工齡與重新就業後的工作時間,可以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
應當理解為回國後續繳養老保險可以累計計算。
『貳』 海歸人員年齡過60歲如何辦理養老手續
一、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規定,60歲以上的老人,不再辦理社會養老保險。
60周歲退休後就享受養老保險待遇,若以前沒有參保,就不能辦理了。如果以前沒交足年限的,可以繼續交到15年在辦理退休。
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公式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個人賬戶本息和÷120+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7年底前繳費年限×1.4%。
死亡待遇。(1)喪葬費(2)一次性撫恤費(3)符合供養條件的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按月發放,直至供養直系親屬死亡。
(2)養老金繳納海歸擴展閱讀:
60歲養老保險是為了給60歲以上的老人在年輕的時候由於某些原因,沒有繳納養老保險,導致晚年生活無法得到保障而成立的一種保險。
為解決這一問題,國家出台了60歲養老保險政策,旨在為未參保老人提供基本的晚年保障。養老保險金是指職工因在一個企業工作到一定年限,不願繼續任職或因年老體衰、工殘事故導致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時,企業為保證其老有所養而付給的年金或一次付清所得金。
其來源是由職工所在企業以及職工在職時按一定比例共同交納的,並由勞動行政主管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與專門機構管理。
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要具備3個條件。
一是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
二是不符合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城鎮非從業居民;
三是城鎮戶籍;就可以在戶籍地自願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不符合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就是說沒有納入行政事業單位編制管理或未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也不符合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參保條件。
對於城鎮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法》規定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我們也是鼓勵他們盡可能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保障水平較高;確實無力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可自願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居民的制度負責托底。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年齡,無論男女都是60周歲。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養老待遇的,不用繳費,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
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歷年農轉非人員能夠提供遷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效戶籍遷出、注銷證明的,不受具有非農業戶籍滿l0年以上或5年以上的限制,但須具有投保當地戶籍10年以上,或具有其所在地省其他市、縣、自治縣行政區域內戶籍5年以上。
曾經有過單位工作經歷,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無任何形式的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的城鎮居民,可以一次性補繳15年的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費後,按規定享受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上述城鎮居民也可以一次性補繳15年的居民養老保險費後,按規定享受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叄』 海歸華僑的老人有什麼待遇或者有沒有退休金的補貼
沒有,要一視同仁,生活有困難,找當地街道要求辦理最低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