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北京養老金調整細則
定額調整基本養老金每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掛鉤調整基本養老金與繳費年限掛鉤2020年繼續實行與繳費年限掛鉤普遍增加基本養老金的辦法。其中,繳費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對於不足整年的余月數,每月增加0.2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與養老金水平掛鉤按照退休人員2019年年底前的月基本養老金水平,以2019年我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5646元)為基準線劃分兩檔,5646元(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5646元以下每人每月增加65元。通過採取低者高調、高者低調的方式,保障待遇水平偏低的人員能夠適當多增加基本養老金。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調整方案如下:
1、每人每月增加50元。
2、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對於不足整年的月數,每月增加0.2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3、退休人員按下列絕對額調整基本養老金: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月養老金在5786元及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月養老金在5786元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其中,調整前月養老金在5786元以上的,按絕對額增加20元養老金後(不含按本條第(一)款、第(二)款增加的調整金額),低於5841(5786+55)元的,補足到5841元。
【法律依據】:《北京市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二、調整辦法
(一)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對於不足整年的月數,每月增加0.2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三)退休人員按下列絕對額調整基本養老金: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月養老金在5786元及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月養老金在5786元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其中,調整前月養老金在5786元以上的,按絕對額增加20元養老金後(不含按本條第(一)款、第(二)款增加的調整金額),低於5841(5786+55)元的,補足到5841元。
(四)企業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原工商業者按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調整後我市企業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平均水平。
(五)企業退休的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按原勞動人事部《關於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勞人險〔1983〕3號)規定,享受原標准工資100%退休費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55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25元。
『貳』 北京養老金每月領多少
根據北京市關於2019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
data-filtered="filtered">為保障本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范圍內退休人員(含退職、退養人員,下同)的基本生活,經批准,現對2017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data-filtered="filtered">(一)2016年12月31日前,經批准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享受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含應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勞動合同制工人),自2017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data-filtered="filtered">(二)每人每月增加50元。
data-filtered="filtered">(三)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人發〔2002〕82號文件精神,切實解決部分企業軍轉幹部生活困難問題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3〕29號)精神,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按本通知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3770元/月的,補足到3770元/月。
data-filtered="filtered">(四)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data-filtered="filtered">(五)退休人員按下列絕對額調整基本養老金: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月養老金低於3573元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月養老金在3573元及以上,低於5073元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月養老金在5073元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data-filtered="filtered">(六)按照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戰部、財政部、民政部《關於進一步解決原工商業者生活困難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2〕9號)精神,原工商業者按本通知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3770元/月的,補足到3770元/月(不含退職的原工商業者)。
法律依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人發〔2002〕82號文件精神,切實解決部分企業軍轉幹部生活困難問題的意見>的通知》
一、2017年12月31日前,經批准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享受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含應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勞動合同制工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三、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四、退休人員按下列絕對額調整基本養老金: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月養老金低於377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月養老金在3770元及以上,低於527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月養老金在5270元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按絕對額增加養老金後(不含按本通知第二條、第三條增加的調整金額),上一檔養老金水平低於下一檔調整後上限的,按下一檔調整後的上限確定(具體標准見附件)。
五、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人發〔2002〕82號文件精神,切實解決部分企業軍轉幹部生活困難問題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3〕29號)精神,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按本通知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3959元/月的,補足到3959元/月。
『叄』 2019年,北京市計發養老金基數是多少
1、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8467元。
2、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收入超過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25401元。
3、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70%作為繳費基數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5927元。
4、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5080元。
5、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作為繳費基數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3387元。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
①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的,月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1693.4元、失業保險費101.6元。
②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的,月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1016元、失業保險費60.96元。
③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作為繳費基數的,月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677.4元、失業保險費40.64元。
④享受社會保險補貼人員,月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203.22元、失業保險費6.77元。
不享受醫療保險補貼人員,個人月繳費為414.9元;享受醫療保險補貼人員,個人月繳費為59.28元。
『肆』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發布2019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具體調整方案
您好!
2016年北京企業退休漲工資最新消息,北京退休金上調人均月增305元,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發布本年本市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具體調整方案。此次調整採取掛鉤調整、定額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對企業高齡退休人員適當提高待遇水平。調整後,本市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每月人均增加305元,平均養老金水平將提高到3355元/月。1、2月增加的養老金將隨3月份養老金同時發放到位。這是本市第23次連續調整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將惠及本市228萬企業退休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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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北京市最低退休工資2021
法律分析:據悉,北京市從2017年起,提高本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參保繳費標准上限,由現行的7420元/年調整為9000元/年,最低繳費標准1000元保持不變。2020年北京養老金可能也將會上調5%,現在北京可能養老金上調的實施細則也正在制定過程中,細則制定好了以後,可能也就是這一兩個月就能夠發到手了。4與17日,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近日印發《關於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規定2019年底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水平將在2020年總體上上調5%左右。而北京2020年的細則,可能會跟2019年上調的細則有點像的。下面是2019年北京養老金上調的一些細則,可以看出來,北京也是實施了定額調整和其他調整方法相結合的辦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陸』 北京養老金上調細則
法律分析:北京養老金上調細則如下:
1、每人每月增加50元;
2、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柒』 2019年北京市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多少
現在正值年末,全國各行各業都正在為努力完成今年的各項任務而拼博專。對於2O19年上調養老金的問題屬尚未觸及到,國家也沒有正式的官方消息公布,調不調,調多少都還是個未知數。北京具體調多少也要在國家正式公布框架方案後才會據以制定實施細則進行操作。根據近幾年的貫例,國家正式公布方案也要到明年三四月份兩會以後了,發到手最早也要到五六月份啦!按照目前情況國民經濟在增長,物價在上揚,企業退休人員尤其是企業退休早的老人的養老金水平太低,和機關事業單位及企業剛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又差距過大,2O19年北京市乃至全國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已大勢所趨。只是調多少的問題了。耐心等待著吧!
『捌』 北京退休金最低標准
法律分析:退休人員按下列絕對額調整基本養老金: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月養老金低於3959元的,每人每月增加65元;月養老金在3959元及以上,低於5459元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月養老金在5459元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
法律依據:《關於北京市2019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規定:一、2018年12月31日前,經批准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享受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含應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勞動合同制工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二、每人每月增加50元。三、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對於不足整年的月數,每月增加0.2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四、退休人員按下列絕對額調整基本養老金: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月養老金低於3959元的,每人每月增加65元;月養老金在3959元及以上,低於5459元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月養老金在5459元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按絕對額增加養老金後(不含按本通知第二條、第三條增加的調整金額),上一檔養老金水平低於下一檔調整後上限的,按下一檔調整後的上限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