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康泰人壽保險
任何一家保險公司都不會欺騙客戶,即使有欺騙行為也是業務員的個人行為,具體泰康的哪個條款適合小孩子,建議你打他們的服務熱線 95522.
我是中國人壽的員工,建議你考慮下我們公司的產品。我們公司作為中國最大的保險公司,連續6年入選世界500強,今年500強排名149位!!實力超強,佔全國保險市場份額的50%以上,信譽可靠,險種齊全。我給你推薦幾款適合小孩子的保險:
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國壽鴻運少兒兩全保險(分紅型)條款
第一條 保險合同構成
國壽鴻運少兒兩全保險(分紅型)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由保險單及所附條款、聲明、批註、批單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投保單、復效申請書、健康聲明書和其他書面協議共同構成。
第二條 投保范圍
凡出生滿三十日以上、十四周歲以下,身體健康者均可作為被保險人,由其父母作為投保人向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投保本保險。
第三條 保險責任開始
本合同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險費並簽發保險單的次日開始生效。除另有約定外,本合同生效的日期為本公司開始承擔保險責任的日期。
第四條 保險期間
本合同的保險期間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險人年滿二十五周歲的年生效對應日止。
第五條 保險責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本公司負以下保險責任:
一、被保險人生存至年滿十八周歲的年生效對應日,本公司按保險單載明的保險金額的50%給付成人保險金。
二、被保險人生存至年滿二十二周歲的年生效對應日,本公司按保險單載明的保險金額的50%給付創業保險金。
三、被保險人生存至年滿二十五周歲的年生效對應日,本公司按保險單載明的保險金額的50%給付婚嫁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四、被保險人於本合同生效後至其年滿十八周歲的年生效對應日前身故,本合同終止,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險費的,本公司退還本合同的現金價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險費的,本公司在扣除本合同約定的手續費後,退還保險費。被保險人自其年滿十八周歲的年生效對應日起至本合同保險期滿前身故,本公司按保險單載明的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第六條 紅利事項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在符合保險監管部門規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將根據上一會計年度分紅保險業務的實際經營狀況確定紅利分配方案。如果本公司確定本合同有紅利分配,則該紅利將分配給投保人。投保人在投保時可選擇以下任何一種紅利處理方式:
一、現金領取;
二、累積生息:紅利保留在本公司以復利方式累積生息,紅利累積利率每年由本公司公布。
若投保人在投保時沒有選定紅利處理方式,本公司按累積生息方式辦理。
第七條 責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導致被保險人身故,本公司不負保險責任:
一、投保人或受益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
二、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拒捕;
三、被保險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險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復效)之日起二年內自殺;
五、被保險人酒後駕駛、無有效駕駛執照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交通工具;
六、被保險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陽性)或患艾滋病(AIDS)期間;
七、被保險人在本合同復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內因疾病;
八、戰爭、軍事行動、暴亂或武裝叛亂;
九、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無論上述何種情形發生,本合同終止。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險費的,本公司退還本合同的現金價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險費的,本公司在扣除本合同約定的手續費後,退還保險費。
第八條 保險費
保險費的交付方式分為躉交、年交和月交三種,由投保人在投保時選擇。分期交付保險費的,保險費的交費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險人年滿十五周歲的年生效對應日零時止。
第九條 首期後保險費的交付、寬限期間及合同效力中止
首期後的分期保險費應按照如下規定向本公司交付:
一、年交保險費的交付日期為本合同年生效對應日;
二、月交保險費的交付日期為本合同月生效對應日。
投保人未按上述規定日期交付保險費的,自次日起六十日為寬限期間;在寬限期間內發生保險事故,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超過寬限期間仍未交付保險費的,本合同效力自寬限期間屆滿的次日起中止。本合同在效力中止期間不享有本公司紅利的分配。
第十條 合同效力恢復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內,投保人可填寫復效申請書,並提供被保險人的健康聲明書或二級以上(含二級)醫院出具的體檢報告書,申請恢復合同效力,經本公司審核同意,自投保人補交所欠的保險費及利息、借款及利息的次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復。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內雙方未達成協議的,本公司有權解除本合同。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險費的,本公司退還本合同的現金價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險費的,本公司在扣除本合同約定的手續費後,退還保險費。
第十一條 如實告知
訂立本合同時,本公司應向投保人明確說明本合同的條款內容,特別是責任免除條款,並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書面詢問,投保人、被保險人應當如實告知。申請恢復本合同效力時,投保人、被保險人應如實告知被保險人當時的健康狀況。
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故意隱瞞事實,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或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本公司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本公司有權解除本合同。
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本公司對本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並不退還保險費。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本公司對本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可以退還保險費。
第十二條 受益人的指定和變更
被保險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數人為身故保險金受益人。受益人為數人的,可以確定受益順序和受益份額;未確定受益份額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額享有受益權。
被保險人或投保人可以變更身故保險金受益人,但需書面通知本公司,經本公司在保險單上批註後方能生效。
投保人指定或變更身故保險金受益人時須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
除本合同另有指定外,成人保險金、創業保險金和婚嫁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
第十三條 保險事故通知
投保人或受益人應於知悉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否則,投保人或受益人應承擔由於通知遲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調查費用,但因不可抗力導致遲延的除外。
第十四條 保險金的申請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被保險人生存至年滿十八、二十二和二十五周歲的年生效對應日,由被保險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並提交下列證明、資料:
1.保險合同及最近一次保險費的交費憑證;
2.被保險人的戶籍證明與身份證件。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被保險人身故的,由受益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並提交下列證明、資料:
1.保險合同及最近一次保險費的交費憑證;
2.受益人的戶籍證明與身份證件;
3.公安部門或二級以上(含二級)醫院出具的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
4.被保險人的戶籍注銷證明;
5.本公司要求的申請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等相關的證明、資料。
三、本公司收到申請人的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及上述證明、資料後,對核定屬於保險責任的,本公司在與申請人達成有關給付保險金協議後十日內,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對不屬於保險責任的,本公司向申請人發出拒絕給付保險金通知書。
四、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對本公司請求給付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滅。
第十五條 借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果本合同當時已經具有現金價值,投保人可以書面形式向本公司申請借款,但最高借款金額不得超過本合同當時的現金價值扣除欠交保險費、借款及利息後余額的百分之七十,且每次借款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
借款及利息應在借款期限屆滿日償還。未能按期償還的,則所有利息將被並入原借款金額中,視同重新借款。
當本合同當時的現金價值不足以抵償欠交的保險費、借款及利息時,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十六條 欠款扣除
本公司在給付保險金、派發紅利、退還本合同現金價值或保險費時,如投保人有欠交保險費或保險單借款未還清者,本公司有權先扣除欠款及其應付利息。
第十七條 合同內容變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投保人可填寫變更申請書提出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經本公司審核同意後,由本公司出具批單,或與投保人訂立變更的書面協議。
第十八條 住所或通訊地址變更
投保人的住所或通訊地址變更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書面形式通知的,本公司按所知最後的投保人住所或通訊地址發送有關通知。
第十九條 年齡計算及錯誤處理
被保險人的投保年齡按周歲計算。投保人應在投保本保險時將被保險人的真實年齡在投保單上填明,如果發生錯誤,本公司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並且其真實年齡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年齡限制的,本公司可以解除本合同,並在扣除本合同約定的手續費後向投保人退還保險費,但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
二、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致使投保人實付保險費少於應付保險費的,本公司有權更正並要求投保人補交保險費及利息,或在給付保險金時按照實付保險費與應付保險費的比例給付。
三、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致使投保人實付保險費多於應付保險費的,本公司應將多收的保險費無息退還投保人。
四、如果因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導致紅利分配不足,本公司將不予任何補償;如果實際分配的紅利超過根據其真實年齡所應分配的紅利,本公司有權追回超額部分的紅利。
第二十條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處理
本合同成立後,投保人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投保人要求解除本合同時,應填寫解除合同申請書,並提交保險合同、最近一次保險費交費憑證和投保人的戶籍證明與身份證件。
本合同自本公司接到解除合同申請書時終止。投保人於簽收保險單後十日內要求解除合同的,本公司退還已收全部保險費,但經本公司體檢的,本公司有權扣除體檢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險費的,本公司退還本合同的現金價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險費的,本公司在扣除本合同約定的手續費後,退還保險費。
第二十一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由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從下列兩種方式中選擇一種:
一、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二條 釋義
本條款有關名詞釋義如下:
生效對應日:生效日每年(或月)的對應日為本合同年(或月)生效對應日。
會計年度:自公歷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艾滋病:是指獲得性免疫缺陷綜合症(AIDS)。
艾滋病病毒:是指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獲得性免疫缺陷綜合症的定義應按世界衛生組織制定的定義為准,如在血清學檢驗中HIV抗體呈陽性,則可認定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利息:是指補交保險費或借款的利息,按補交保險費或借款的數額、經過日數和利率依復利方式計算。利率由本公司每年度公布一次。
手續費:是指每張保險單平均承擔的營業費用、傭金以及本公司對該保險單已承擔的保險責任所收取的費用總和。
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國壽英才少兒保險條款
第一條 保險合同構成
國壽英才少兒保險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由保險單及所附條款、聲明、批註、批單,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投保單、復效申請書、健康聲明書和其他書面協議共同構成。
第二條 投保范圍
凡年滿20至50周歲、身體健康者均可作為投保人,為其出生滿60天至14周歲、身體健康的子女或有撫養關系的少兒(以下稱被保險人)向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投保本保險。
第三條 保險責任開始
本合同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險費並簽發保險單的次日開始生效。除另有約定外,本合同生效的日期為本公司開始承擔保險責任的日期。
第四條 保險期間
保險期間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險人生存至25周歲的生效對應日止。
第五條 保險責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本公司負下列保險責任:
一、被保險人生存至18周歲的生效對應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額的30%給付成才保險金。
二、被保險人生存至22周歲的生效對應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額的30%給付立業保險金。
三、被保險人生存至25周歲的生效對應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額的40%給付安家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四、被保險人於18周歲的生效對應日前身故,本公司無息返還所交保險費的1.5倍,本合同終止;被保險人於18周歲的生效對應日後身故,本公司一次性給付其尚未領取的生存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五、投保人在被保險人年滿18周歲的生效對應日以前身故而被保險人生存,免交以後各期保險費,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六條 責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導致被保險人身故,本公司不負第五條第四款保險責任:
一、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為;
二、故意犯罪、拒捕;
三、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在本合同生效(或復效)之日起二年內自殺;
五、酒後駕駛、無有效駕駛執照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交通工具;
六、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陽性)或患艾滋病(AIDS)期間,或因先天性疾病身故;
七、在本合同生效(或復效)之日起180日內因疾病身故;
八、戰爭、軍事行動、暴亂或武裝叛亂;
九、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無論上述何種情形發生,本合同終止。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險費的,本公司退還本合同現金價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險費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續費後,退還保險費.
無論上述何種情形發生導致投保人身故,本公司不負第五條第五款保險責任。
第七條 保險費
保險費的交付方式分為躉交、年交、半年交和月交,由投保人在投保時選擇。
分期交付保險費的交費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險人年滿18周歲的生效對應日零時止。
第八條 首期後保險費的交付、寬限期間、保險費自動墊交及合同效力中止
分期交付保險費的,首期後的保險費應按照如下規定向本公司交付:
一、年交保險費的交付日期為本合同每年的生效對應日;
二、半年交保險費的交付日期為本合同每半年的生效對應日;
三、月交保險費的交付日期為本合同每月的生效對應日。
如未按上述規定日期交付保險費的,自次日起60日為寬限期間;在寬限期間內發生保險事故,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逾寬限期間仍未交付保險費的,如本合同當時具有現金價值,且現金價值扣除以前已墊交的保險費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後的余額足以墊交到期應交的保險費時,本公司將自動墊交該項欠交保險費,使本合同繼續有效;當本合同當時的現金價值余額不足以墊交到期應交的保險費時,或前項墊交的保險費及利息達到本合同現金價值時,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九條 合同效力恢復
在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內,投保人可填寫復效申請書,並提供被保險人的健康聲明書或二級以上(含二級)醫院出具的體檢報告書,申請恢復合同效力,經本公司審核同意,自投保人補交所欠的保險費及利息的次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復。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內雙方未達成協議的,本公司有權解除本合同。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險費的,本公司退還本合同現金價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險費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續費後,退還保險費。
第十條 減額交清保險的選擇
在本合同具有現金價值的情況下,投保人可以按本合同當時的現金價值在扣除欠交的保險費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後的余額,作為一次交清的全部保險費,以相同的合同條件減少保險金額,本合同繼續有效。此項選擇不適用於次標准體的保險合同。
第十一條 如實告知
訂立本合同時,本公司應向投保人明確說明本合同的條款內容,特別是責任免除條款,並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書面詢問,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恢復本合同效力時,投保人應如實告知被保險人當時的健康狀況。
投保人故意隱瞞事實,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或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本公司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本公司有權解除本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本公司對本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並不退還保險費。投保人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本公司對本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可以退還保險費。
第十二條 受益人的指定和變更
被保險人的監護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數人為身故保險金受益人。受益人為數人的,可以確定受益順序和受益份額;未確定受益份額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額享有受益權。
被保險人的監護人或投保人可以變更身故保險金受益人,但需書面通知本公司,經本公司在保險單上批註後方能生效。
投保人指定或變更受益人時須經被保險人的監護人書面同意。
除本合同另有指定外,生存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
第十三條 保險事故通知
投保人或受益人應於知悉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否則,投保人或受益人應承擔由於通知遲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調查費用,但因不可抗力導致遲延的除外。
第十四條 保險金申請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被保險人生存至18、22、25周歲的生效對應日,由被保險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並提交下列證明、資料:
1.保險合同及最近一次保險費的交費憑證;
2.被保險人的身份證明。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被保險人身故的,由身故保險金受益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並提交下列證明、資料:
1.保險合同及最近一次保險費的交費憑證;
2.受益人的身份證明;
3.公安部門或二級以上(含二級)醫院出具的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
4.被保險人的戶籍注銷證明;
5.本公司要求的申請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等相關的證明、資料。
三、在本合同交費期內投保人身故的,由被保險人或其監護人作為免交保費的申請人,填寫免交保費申請書,並提交下列證明、資料:
1.保險合同及最近一次保險費的交費憑證;
2.被保險人的身份證明;
3.公安部門或二級以上(含二級)醫院出具的投保人死亡證明書;
4.投保人的戶籍注銷證明;
5.如為監護人,應提供監護人的戶籍證明、身份證件以及與被保險人的關系證明;
6.本公司要求的申請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等相關的證明、資料。
四、本公司收到申請人的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及上述證明、資料後,對核定屬於保險責任的,本公司在與申請人達成有關給付保險金協議後10日內,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對不屬於保險責任的,本公司向申請人發出拒絕給付保險金通知書。
五、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對本公司請求給付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滅。
第十五條 借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果本合同當時已經具有現金價值,投保人可以書面形式向本公司申請借款,最高借款金額不得超過本合同當時的現金價值在扣除欠交保險費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後余額的70%,每次借款時間不得超過6個月。
借款及利息應在借款期滿日償還。未能及時償還的,則所有利息將被並入原借款金額中,視同重新借款。
當本合同當時的現金價值不足以抵償欠交的保險費及利息、借款及利息時,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十六條 欠款扣除
本公司在給付保險金、退還本合同現金價值或保險費時,如投保人有欠交保險費或保單借款未還清者,本公司須先扣除欠款及其應付利息。
第十七條 可轉換權益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投保人可於被保險人年滿18周歲的生效對應日或以後任一年的生效對應日,申請將本合同轉換為本公司當時認可的終身保險、兩全保險或養老保險合同而無需核保,但其保險金額最高不超過本合同的基本保額。
轉換後的新合同將於轉換日開始生效,本公司將按轉換之日被保險人的年齡及新合同的費率計算保險費。
第十八條 合同內容變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投保人可填寫變更申請書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經本公司審核同意後,由本公司出具批單,或與投保人訂立書面變更協議。
第十九條 住所或地址變更
投保人的住所或通訊地址變更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書面形式通知的,本公司按所知最後的住所或通訊地址發送有關通知。
第二十條 年齡計算及錯誤處理
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投保年齡按周歲計算。投保人應在投保本保險時將本人和被保險人的真實年齡在投保單上填明,如果發生錯誤,本公司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投保人申報的年齡不真實,並且其真實年齡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年齡限制的,本公司可以解除本合同,並在扣除手續費後向投保人退還保險費,但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
二、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致使投保人實付保險費少於應付保險費的,本公司有權更正並要求投保人補繳保險費及利息,或在給付保險金時按照實付保險費與應付保險費的比例給付。
三、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致使投保人實付保險費多於應付保險費的,本公司應將多收的保險費無息退還投保人。
第二十一條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處理
本合同成立後,投保人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合同時,應填寫解除合同申請書,並提交保險合同、最近一次保險費交費憑證和投保人的身份證明。
本合同的保險責任自本公司接到解除合同申請書之日起終止。投保人於簽收保險單後10日內要求解除合同的,本公司退還已收全部保險費,但如經本公司體檢的,則應扣除體檢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險費的,本公司退還保險單現金價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險費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續費後,退還保險費。
第二十二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由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從下列兩種方式中選擇一種:
一、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三條 釋義
本條款有關名詞釋義如下:
基本保額:是指保險單載明的保險金額。
生效對應日:生效日每年(或半年、月)的對應日為本合同每年(或半年、月)的生效對應日。
艾滋病:是指獲得性免疫缺陷綜合症(AIDS)。
艾滋病病毒:是指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獲得性免疫缺陷綜合症的定義應按世界衛生組織制定的定義為准,如在血清學檢驗中HIV抗體呈陽性,則可認定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先天性疾病:指被保險人一出生時就具有的疾病(病症或體征)。這些疾病是指因人的遺傳物質(包括染色體以及位於其中的基因)發生了對人體有害的改變而引起的,或因母親懷孕期間受到內外環境中某些物理、化學和生物等因素的作用,使胎兒局部體細胞發育不正常,導致嬰兒出生時有關器官、系統在形態或功能上呈現異常。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利息:是指補(或墊)欠交保險費、借款的利息,按補(或墊)欠交保險費、借款的數額,經過天數和利率依復利方式計算。利率由本公司每年度公布一次。
手續費:是指每張保險單平均承擔的營業費用、傭金以及本公司對該保險單已承擔的保險責任所收取的費用總和。
Ⅱ 泰康人壽保險公司可靠嗎我怎麼感覺是騙子公司
泰康人壽保險公司不是騙子公司,是一家正規且靠譜的保險公司,Ⅲ 泰康幸福有約的養老計劃,怎麼樣
泰康幸福有約養老計劃是目前第一款具有綜合性質的養老計劃,及保險產品與養老社區為一體的養老保險,雖然只是一款養老保險,設計這款保險的初衷是希望通過保險和養老結合的商業模式來改變老年人的生活質量和養老的態度。
只是,這款泰康幸福有約養老計劃屬於高端保險產品,交費金額比較多,一次交費最少要兩百萬,從約定的年齡開始,每個月都可以領取年金,85歲之前保證領取,之後就可以終身領取了。保險貴就有貴的道理,只要是購買了幸福有約養老計劃的客戶,在享受到保險帶來的利益同時,還有康泰之家提供的入住養老社區的資格。保險所產生的利益可以支付社區的生活費和房屋租金。在養老社區,老年人不再孤獨老去,而是重新找到了新生活的樂章。在這里,可以隨心的社交,有周到的服務,讓老年人可以優雅、自在的生活。
Ⅳ 買泰康養老保險好不好
康泰養老保險好不好?其實保險有很多,但是類型就有很多,所以你是需要的類型不同
Ⅳ 康泰人壽 幸福養老保險
泰康人壽推出「幸福有約終身養老計劃」,成為我國第一個保險產品與養老社區相結合的綜合養老計劃。「幸福有約」計劃是一款高端養老年金產品,繳費起點為200萬元人民幣,分為躉繳和十年期繳兩種,消費者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選擇在65歲或70歲時開始按月領取年金,目前已在北京市場由個險渠道銷售。「幸福有約」和其他養老產品的最大區別在於,跨過這200萬的「門檻」,除了獲得相應的保障之外,還可以得到一把入住泰康養老社區的鑰匙。按其規劃方案,養老社區內配套設施完備、服務周到,但高額的保費,也讓很多人望而卻步,稱其為「有錢人的游戲」。
巨大的市場空間,加上潛在的盈利回報,保險產品掛鉤養老社區的這種養老新模式一時間成為市場的熱點。社會各界雖然對養老社區模式較為認可,紛紛表示一旦成功將為險企帶來持續、穩定的利潤,卻也沒有忽視其背後隱藏的風險。中國平安素有金融業「急行軍」之稱,而其養老地產卻一直停留在論證層面,始終觀望不前。開工沒有回頭箭,中國平安的「慢半拍」的最主要原因,恐怕主要還是出於對養老社區盈利前景莫測難料的考量。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Ⅵ 康泰養老BBC模式是什麼樣的
近年來,一些金融機構都把目光投向了老年人這個群體,推出了一些養老理財產品,比如說康泰就推出了養老BBC模式,這種模式是什麼樣的?
總的來說,康泰養老BBC模式特別適用於現在的年輕人,年輕人可以在自己工作的時候購買這個養老保險,然後之後退休的時候就可以享受保險所帶來的服務,即使是沒有退休,自己的資金也能夠得到升值,是比較好的。
Ⅶ 康泰還是泰康人壽保險怎麼樣
您好,泰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1996年8月22日,總部位於北京。經過18年穩健、創新發展,已成長為一家以人壽保險為核心,擁有企業年金、資產管理、養老社區和健康保險等全產業鏈的全國性大型保險公司,連續10年榮登「中國企業500強」。
2013年,泰康人壽繼續堅持價值轉型,新單價值連續三年實現正增長。公司總資產超4400億元,凈資產超250億元,償付能力充足。泰康人壽在全國設有北京、上海、湖北、山東、廣東等35家分公司,各級機構超4200家。截至2013年底,累計為近2978萬個人客戶和約25萬有效機構客戶提供保險服務,累計理賠客戶1043萬人次,累計理賠金額119億元。
泰康人壽旗下擁有泰康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泰康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和泰康之家投資有限公司。泰康資產是國內資本市場大型機構投資者之一,受託資產管理總規模近6000億元,綜合投資收益率連續11年表現優異。泰康養老是國內五大專業養老保險公司之一,為廣大企業和員工提供團體保險、企業年金、個人養老保險等企業員工福利一攬子解決方案。泰康之家是經中國保監會批准設立的專業從事養老社區投資與管理的公司,至2013年底,泰康之家已經完成北京、上海、廣州和三亞四地的養老社區戰略布局。
未來,泰康人壽將堅持專業化經營,深耕壽險產業鏈,為廣大客戶提供「從搖籃到天堂」持續一生的全方位金融保險服務,致力成為全球領先的保險金融服務集團,讓保險更便捷、更實惠,讓泰康人壽成為人們生活的一部分!
Ⅷ 關於康泰保險公司
應該是第五吧
國內壽險公司前10名分析
第一名 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在國內壽險公司的排名中,中國人壽在市場分額和利潤兩方面排名第一,賠款准備金充足率上排名第一,流動性和穩定性上分別排名第4和第7。鑒於此,雖然該公司的資本能力方面比其他保險公司略低一籌,但是從綜合能力來看仍位居首位。
第二名 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人壽總體競爭力排名為第二位,主要因為其在市場規模上排名第2位,盈利能力排在第3位,資產流動性也很靠前,排在第5位。其他指標上,其資本能力比較靠近行業平均水平,排名第10位,賠款准備金充足率和經營穩定性則相對靠後,都在第15位。由於其凈資產增長率太低,以至於公司穩定性相對較低。
第三名 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公司
太平洋人壽的市場總體競爭力排名第三。這主要得益於其較強的資產流動性(第1名)、市場規模(第3名)和較高的盈利能力(第5名)。但是該公司在其他指標上的表現則略遜一籌。其中,資本能力排在第12名,賠款准備金充足率排在第13名,特別是經營穩定性,在我們所統計的25家壽險公司中排到第24名。同時,由於凈資產增長率太低,導致其總體穩定性相對較低。
第四名 太平人壽保險有限公司
太平人壽的綜合競爭力在國內排在第四位。其在資本能力和盈利能力中,均排在第二位,資產流動性高(第2名),市場規模相對靠前(第6名),但經營穩定性和賠款准備金充足率表現欠佳,僅排在第19名。
第五名 泰康人壽保險有限公司
泰康人壽的綜合競爭力排在行業第五位。這主要得益於其排名第一的盈利能力。另外,該公司在市場規模和資本能力上,均排在第4位。但其他指標,如賠款准備金充足率(第18名)、資產流動性(第19名)、經營穩定性(第18名)則相對靠後。
第六名 生命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生命人壽在國內的綜合競爭力排名第6,得益於其良好的穩定性和資產流動性,這兩項測試中,其在行業內均排名第3位。此外,該公司的市場規模排名第8位。其它指標排名居中,略高於行業平均水平。其中,資本能力排名為10位,賠款准備金排名第12位,盈利能力排名為第12位。
第七名 中宏人壽保險有限公司
中宏人壽是國內首家中外合資壽險公司,其綜合競爭力排名在第7位。其中,經營穩定性排在第2位,資產流動性排在第6位,盈利能力排在第7位,賠款准備金排名第8。另外兩個指標——市場規模和資本能力——排名比較靠後,分別為第17位和第15位。
第八名 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新華人壽作為一家全國性大型保險公司,其綜合競爭力排名在第8位。新華人壽的優勢在於其市場規模(第5名)、經營穩定性(第8名)和盈利能力(第9名),但其資本能力(第20名)、流動性(第17名)、賠款准備金(第24名)則相對靠後。
第九名 太平洋安泰人壽保險公司
太平洋安泰人壽是由中國太平洋保險公司與美國安泰保險集團合資成立的保險公司,其綜合競爭力排名第9。比較突出的表現在於其穩定性(第6名)、賠款准備金充足率(第6名);表現尚好且超過平均水平的是盈利能力(第11名)和資產流動性(第12名);但在資本能力(第19名)、市場規模(第20名)等方面則表現較弱。
第十名 美國友邦保險有限公司
作為唯一一家獲准在中國經營保險業務的外資獨資壽險公司,友邦的競爭力主要來源於其資本能力、盈利能力和市場規模,比較突出的表現在資本能力(第1名)、盈利能力(第5名)、市場規模(第7名)。穩定性(第10名)和資產流動性(第13名)也都表現良好。其不足主要表現在賠款充足率排名較低(第25名)。
Ⅸ 泰康保險可靠嗎
可靠。泰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系1996年8月22日經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批准成立的全國性、股份制人壽保險公司,公司總部設在北京。
泰康人壽作為一家新型的股份制壽險公司,非常重視防範金融風險,逐步建立了「三位一體」 的風險管理體系,即以經濟資本與價值風險管理為基礎,以合規體系建設與法律服務為主要內容、以獨立內控評價和稽核檢查為重要手段的全面風險管理框架,實施全面的風險、內控與合規管理;
泰康人壽共有20家股東,其中中資股東包括中國外運長航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嘉德國際拍賣有限公司、中國交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華東(集團)有限公司等國內大中型企業,外資股東包括瑞士豐泰人壽保險公司,新政泰達投資有限公司和日本軟體銀行集團等著名國際金融企業。
(9)康泰養老保險正規嗎擴展閱讀:
《國務院關於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出台之後,泰康人壽對公司願景進行重新定位 ——致力於把公司建設成為「最具親和力、最受市場青睞的大型保險金融服務集團」。
2006年3月23日,泰康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正式掛牌營業,它是經中國保監會批准設立的專業資產管理公司,在公司資產管理中心的基礎上組建而成,是國內債券市場、存款市場、基金和股票市場最重要的機構投資者之一。
2006年4月—7月,泰康人壽個險事業部、銀行保險事業部、員工福利計劃事業部相繼成立,泰康人壽的管理架構轉變為矩陣式管理,條塊結合。這一組織管理體系的變革,為泰康人壽的業務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Ⅹ 泰康人壽養老保險可靠嗎
可靠,泰康人壽也是正規的保險公司,規模也是排在第二梯隊的公司,放心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