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2016年退休養老金調整最新消息
你好!看了你的描述,上海退休人員漲退休金,兩會決定按照人均6.5%提高退休人員退休金標准,實現十二連漲,到現在各省調整細則還沒有出台,不論何時出台,增加部分從一月份起補發,耐心等待吧,快了,祝你開心好運!
2. 2016年上海退休工人工資調整方案
您好!企業退休工資改革方案最新消息2016:全國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一覽表
國有企業、集體企業、自收自支和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已全部參加養老保險,2003年初河北省政府下發《關於進一步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實現養老保險全覆蓋的意見》,重點將國有企業勞務工、鄉鎮企業、私營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以及靈活就業人員納入養老保險,並做好中斷養老保險關系職工接續養老保險關系工作。
2016年全國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最新消息一覽表
人社部發〔2015〕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
經國務院批准,從2014年7月1日起,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55元的基礎上增加15元。提高標准所需資金,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此次增加的基礎養老金金額,不得沖抵或替代各地自行提高的基礎養老金。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財政部門要做好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的相關工作,盡快將提高後的養老金及時足額發放到位。要搞好政策宣傳,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同時,進一步健全參保繳費激勵機制,引導和鼓勵城鄉居民選擇更高檔次繳費、長期持續繳費,增加個人賬戶積累,逐步提高養老保障水平。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 部 財政部
1、 上海市關於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通知
一、本市2014年底以前已按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並按企業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生活費)的人員,按照以下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生活費):
(一)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二)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額不足30元的,補足到30元。
(三)按本人2014年12月份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生活費)為基數,每月增加4%(增加額尾數不足一角的,見分進角)。
(四)2014年12月31日前女年滿60周歲及以上(1954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男年滿65周歲及以上(1949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其中:2014年當年內女年滿60周歲(1954年出生),男年滿65周歲(1949年出生),以及年滿70周歲(1944年出生)、75周歲(1939年出生)、80周歲(1934年出生)的人員,可按照2013年年滿60周歲(男年滿65周歲)、70周歲、75周歲、80周歲人員已享受的標准(本通知實施前的標准)先進檔,再增加。
2、北京市關於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通知
一、2014年12月31日前,經批准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含機關、財政全額供款和差額供款事業單位中執行機關、事 業單位退休費計發辦法和調整政策的勞動合同制工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三、退休人員按下列絕對額調整基本養老金: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月養老金低於305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160元;月養老金在3050元及其以上,低於355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140元;月養老金在3550元及其以上,低於455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120元;月養老金在455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謝謝閱讀!
3. 上海養老金發放標准
上海市養老保險繳納比例為企業21%,職工8%,並且繳費基數的上下限從300%到60%不等。
職工退休的時候能夠領到多少養老金,受到繳費年限、繳納金額、上海市平均工資和個人賬戶余額等因素影響,簡單來說就是繳納的年限和金額也多,職工退休的時候拿到的退休金也就越多。
上海養老金發放標准:
1、每人每月增加70元。
2、以2020年12月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月增加3%(按企業辦法計發養老金的人員,以本人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按機關事業單位辦法計發養老金的人員,以本人退休時職務職級對應的同職務職級人員平均養老金為基數)。
3、2020年12月31日前女年滿60周歲(196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男年滿65周歲(195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其中:2020年當年內女年滿60周歲(1960年出生)、男年滿65周歲(1955年出生)的再增加180元,當年內年滿70周歲(1950年出生)、75周歲(1945年出生)、80周歲(1940年出生)的再增加20元。
4、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規定享受原工資100%退休費的老工人、兩航起義人員、持有中國海員工會核准頒發起義船員證書的招商局駕船起義人員,按上述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後,每人每月再增加200元。
5、按本通知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尾數不足一角的,見分進角。
2015年上海市上半年度退休養老金什麼時候補發 9-10月底發放到位。2016年1-8月按企業辦法辦理退休的人員及按小城鎮社保辦理養老手續的人員,養老金增加額昨日補發到存摺內,10月起隨每月養老金一並發放。
上海退休金計算方法
(一)企業退休金調整方案:
1、普遍增加: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2、按繳費年限增加: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額不足30元的,補足到30元;
3、按2015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生活費為基數增加:每月增加4%;
4、按年齡增加:2015年12月31日前女年滿60周歲/男年滿65周歲及以上每人每月增加20元。
(二)城鄉居民養老金調整方案:
1、基礎養老金每人每月增加105元;
2、在上述基礎上,將居民基礎養老金標准由每人每月54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645元。
(三)鎮保養老金調整方案:
1、每人每月增加170元養老金;
2、征地養老人員生活費標准調整按照每人每月增加170元左右安排,具體由各區/縣人民政府制定。
註:2015年當年內女年滿60周歲(1954年出生),男年滿65周歲(1949年出生),以及年滿70周歲(1944年出生)、75周歲(1939年出生)、80周歲(1934年出生)的人員,可按照2013年年滿60周歲(男年滿65周歲)、70周歲、75周歲、80周歲人員已享受的標准(本通知實施前的標准)先進檔,再增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4. 2017年企業退休養老金上調嗎
2017年養老金上調開始落地。目前,上海已經率先公布養老金調整方案,並於5月5日發版放到位。按照人社權部要求,各地要於5月31日前將調整方案報人社部、財政部審批後抓緊組織實施,盡快把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人社部、財政部4月中旬下發通知,明確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上調5.5%左右。
不久後,上海率先公布了調整方案,提出從今年1月起,對企業退休人員、原鎮保領取養老金人員、城鄉居保領取養老金人員增加養老金,5月5日發放到位。
按照上海公布的調整具體辦法,一是先統一增加60元;二是按本人職保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2.5元;三是以本人2016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2.5%。
同時,上海從2017年1月起,調整城鄉居保基礎養老金標准,每人每月增加養老金100元。調整後,城鄉居保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850元。
5. 2016年上海市企業退休養老金調整方案
國家2016年給企業退休人員增加養老金的框架方案尚未出台,出台後上海市即會制訂實施細則並操作運行。發放到位也要到春節以後了!已有媒體報道說再漲10%!耐心等吧,不曰便會有國家的消息出台!
6. 2016年退休養老金怎麼計算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基礎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1%
公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低限為0.6,高限為3,因此,在養老金的兩項計算中,無論何種情況,繳費基數越高,繳費的年限越長,養老金就會越高。養老金的領取是無限期規定的,只要領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即使個人帳戶養老金已經用完,仍然會繼續按照原標准計發基礎養老金,況且,個人養老金還要逐年根據社會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的增加而增長。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領取得越多,相對於交費來說,肯定更加劃算。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