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金融學的養老保險問題
1,商業養老保險都是分紅型,收益一般分為固定返還和紅利,固定返還和紅利都是復利計息。
2假如你這些錢都存在銀行,從60歲開始領,相比那個收益大,
3保險公司在第一次交保費以後就一直提供一個保障
❷ 中國養老金融有發展前景嗎
老齡化已經成為我國未來發展過程中不可避免的一個挑戰。而從另一方面來說,對眾多金融機構而言,這一挑戰也意味著巨大的養老市場潛力。目前,中國養老金融行業現在還處於起步階段,這些數字跟美國、OECD國家相比確實有很大的差距,這種大的差距可以看作是我們存在的問題,但是也是巨大的商機。
參考《中國養老產業發展前景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前瞻》顯示,我國養老產業金融服務發展目前明顯不足,首先我國老齡金融發展上處於起步階段,養老金融產品單一低效,很多老人是以個人儲蓄作為唯一的理財方式;第二個是養老保險方面也存在過於依賴基本養老保險,其他的養老相關保險補充不足的問題;第三是產業發展理念滯後,對於老年用品,老年金融的重視不夠,基本上是觀望多、行動少;第四是產業有效的需求不足,鼓勵老年人消費的政策支持不夠,扶持政策基本上處於空白的狀態,因此養老市場亟需模式升級以及供給側的改革,需要用連鎖化、標准化來治癒之前散亂差的狀況。
❸ 社保卡金融帳戶里有養老保險嗎
新的社保卡新增了金融功能,這類型的社保卡可以供就醫(其中包括社保局每月按你繳納的社納比返還一定的現金,這部分錢是供你看門診或去葯房買葯的),這個帳號中當然包括你繳納的養老保險。
❹ 年輕的時候是買養老保險好還是投資其他理財產品更好
我認為主要還是要針對你的投資個性來區別對待,有些人比較適合,投資心態比較好,那麼他當然是不會願意買養老保險計劃的,那有些人呢對金融一竅不通,也不願意去學習了解,有了閑錢之後,我建議還是去購買養老保險,這樣會比較好,這樣老了以後退休之後的生活能夠有一個保障。
那你才產品和養老保險最大的區別呢其實就是它的風險了,理財產品的風險總歸是要大於養老保險的,那養老保險其實算是一個比較穩健的理財產品,而且他在越年輕的時候購買所需要承擔的成本也就越少,所以說如果為了以後想要有更好的生活理財和養老保險,都是你需要去考慮去斟酌,去定奪的一件事情。
理財產品的好處在於很多理財產品的期限非常短,也有即期就可以取出來的理財產品,這種理財產品非常的靈活,也就是說你有急事需要用錢的時候可以馬上拿出來,用完之後也可以投資進去,養老保險的弊端在於你投資進去的錢就不算是理財了,交給平台去保管,那你也沒有辦法提取出來,所以說養老保險絕對不能占你投資理財的太多的比例,這個時候你的理財思路是不正確的。
那通過買養老保險給自己的退休生活增添色彩也是可以的,前提是你對金融一竅不通,不願意去理解。
個人建議還是多多學習金融知識,把錢放在不同的雞蛋籃子里。養老保險,可以買理財產品,也可以買,平衡的去分配你的錢,在你老了以後會有更多的收益,如果單方面的交給養老保險,那麼,當你急需要用錢的時候,身邊的錢不夠,你又怎麼辦呢?對不對?
❺ 個人養老金屬於金融資產嗎
養老金屬於保險基金,應該算是金融資產,不過是不可交易類金融資產
❻ 養老金屬於金融衍生工具嗎
養老金制度和某些金融衍生工具有點似曾相識,但是細細分析,兩者有重大區別,不能混為一談。
首先我國的養老金制度是有國家機關---社保局管理的,其目的是落實黨和政府的民生政策,保障我國人民老有所養、社會安定,促進社會經濟不斷發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而所謂金融衍生工具多半由美國華爾街作弄出來的,經金融證券管理機構批准或經備案,由金融機構以盈利為目的,去經營管理的。這是兩者根本性的不同之處,從而導致其它許多不同點。
第二、養老金的的資金來源,既包含個人在崗工作期間繳納的部分,單位也需按規定比例繳納部分。這是國家對個人老年後的生活福利,用法律法規進行保護的措施。而到金融機構去買按金融衍生工具發行的票證完全是個人行為,像炒股那樣,到期是虧是贏說不準的,真是炒股有風險,投資需謹慎。若干年前,因為美國房地美等兩家公司經營失敗,嚴重影響香港居民利益,有些幾近顆粒無收而發生多次上街鬧事。而當養老金基金現金流比較豐厚期,盤活資金,發展經濟,國家指定機構人員對其做些運作,提高養老金的現值是允許的,也是國際慣例。萬一形勢變化其止損點比較穩妥,損失國家負責補回,有關部門問責。
第三、屬金融衍生工具的證券,可以自由買賣,買多買少,沒有什麼限制。養老金一人只能買一份,雖然繳納的資金可以多少。參加了社會保險,可以使自己減少老年生活風險。前者期限和養老金相比,也有終身的,一般時間比較短 ,前者據說內容復雜難懂,尤其是捆綁式的衍生工具,細究困難,當然養老金的計算也較復雜,不是那麼好懂的。
根據以上分析,筆者認為養老金是國家的一種重要的制度,不屬金融衍生工具之列。
外行論金融,供參考。
❼ 養老院產業的相關金融政策
《關於金融支持養老服務業加快發展的指導意見》
(銀發〔2016〕65號)
中國人民銀行民政部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關於金融支持養老服務業加快發展的指導意見
銀發〔2016〕65號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35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衛生計生委等部門關於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5〕84號文轉發)等有關要求,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大力推動金融組織、產品和服務創新,改進完善養老領域金融服務,加大對養老服務業發展的金融支持力度,促進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做好養老領域金融服務的重要意義
(一)加快養老服務業發展需要創新金融服務。
當前,我國已經進入人口老齡化快速發展階段,發展養老服務業,加強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是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內容,是適應傳統養老模式轉變、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養老服務需求的必由之路,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緊迫任務。立足國情,正確處理政府和市場的關系,加快建立社會養老服務體系,迫切要求改進和創新金融服務,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廣泛動員社會資本參與,增加社會養老財富儲備,提升養老服務支付能力,保障「老有所養」戰略目標順利實現。
(二)做好養老領域金融服務是金融業自身轉型升級的內在要求。
在金融市場化、國際化和多元化趨勢下,金融機構傳統業務和發展模式面臨挑戰,金融業進入轉型升級的重要發展階段。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有效滿足迅速增長的養老服務業發展和居民養老領域金融服務需求,是增加資本市場中長期資金供給,促進金融市場發展和金融結構優化的重要手段,是金融機構拓展新業務的重要機遇,是金融業轉型升級的重要途徑。各金融機構要增強戰略意識,加快養老領域業務發展規劃和市場布局,努力改善和提升金融服務水平,實現支持養老服務業和自身轉型發展的良性互動。
二、總體要求
(三)指導思想。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決策部署,以滿足社會日益增長的多層次、多樣化養老領域金融服務需求為出發點,以提高金融對養老服務業的資源配置效率為方向,統籌各類金融資源,持續推進改革創新,建立和完善有利於養老服務業加快發展的金融組織、產品、服務和政策體系,切實改善和提升養老領域金融服務水平。
(四)基本原則。
一是堅持市場主導,政策扶持。以市場化為方向,以政府扶持為引導,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在實現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推動金融資源向養老服務領域配置和傾斜。二是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服務。立足區域養老服務業發展和居民養老需求實際,對居家養老、社區養老和機構養老等不同養老服務形式,積極探索和創新與之相適應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提供有針對性的金融服務。三是堅持突出重點,注重實效。加強金融支持與養老服務業發展各類規劃和政策的銜接,以滿足「老有所養」、推進醫養結合和建設社會養老服務體系需求為重點,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破除制約金融服務的體制機制障礙,努力尋求重點領域突破。
(五)發展目標。
到2025年,基本建成覆蓋廣泛、種類齊全、功能完備、服務高效、安全穩健,與我國人口老齡化進程相適應,符合小康社會要求的金融服務體系。促進養老服務業發展的金融組織更加多層次,產品更加多元化,服務更加多樣化,金融支持養老服務業和滿足居民養老需求的能力和水平明顯提升。
三、大力完善促進居民養老和養老服務業發展的多層次金融組織體系
(六)創新專業金融組織形式。
支持有條件的金融機構優化整合資源,提高養老領域金融服務水平。鼓勵金融機構將支持養老服務業、發展個人養老相關的金融業務和戰略轉型相結合,探索建立養老金融事業部制。支持金融機構在符合條件的地區或分支機構組建服務養老的金融發展專業團隊、特色分(支)行等多種形式的金融服務專營機構,提升金融服務專業化水平。
(七)支持各類金融組織開展養老領域金融業務。
鼓勵銀行、證券、保險、基金等各類金融機構積極應對老齡化社會發展要求,優化內部組織架構和管理體制,增強養老領域金融服務能力。鼓勵金融租賃公司開發適合養老服務業特點、價格公允的產品,提供融資租賃等金融服務。鼓勵信託公司利用信託制度優勢,積極開發各類附帶養老保障的信託產品,滿足居民養老領域金融服務需求,支持養老服務業發展。
(八)積極培育服務養老的金融中介體系。
鼓勵金融機構創新與融資擔保機構合作模式,以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主,引導各類融資擔保機構加大對養老服務業的支持力度。積極引導徵信機構、信用評級機構面向養老服務業開展徵信、評級服務,鼓勵銀行與徵信機構、信用評級機構合作,實施對養老服務機構的分類扶持。支持發展與養老領域金融創新相適應的法律、評估、會計等中介服務機構,鼓勵金融機構與養老信息和智慧服務平台合作,運用「互聯網+」大數據資源,提供更高效的金融服務。
四、積極創新適合養老服務業特點的信貸產品和服務
(九)完善養老服務業信貸管理機制。
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養老服務業發展導向和經營特點,專門制定養老服務業信貸政策,開發針對養老服務業的特色信貸產品,建立適合養老服務業特點的授信審批、信用評級、客戶准入和利率定價制度,為養老服務業提供差異化信貸支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與民政部門、行業協會等合作開展養老信貸專項培訓,提升信貸服務專業化水平。
(十)加快創新養老服務業貸款方式。
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新承貸主體,對企業或個人投資設立的養老服務機構,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可以向投資企業或個人作為承貸主體發放貸款。對符合條件的個人投資設立小型養老服務機構,或招用員工比例達到政策要求的小微養老服務企業,積極利用創業擔保貸款政策給予支持。對建設周期長、現金流穩定的養老服務項目,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適當延長貸款期限,靈活採取循環貸款、年審制、分期分段式等多種還款方式。
(十一)拓寬養老服務業貸款抵押擔保范圍。
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探索以養老服務機構有償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產權明晰的房產等固定資產為抵押,提供信貸支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積極開展應收賬款、動產、知識產權、股權等抵質押貸款創新,滿足養老服務企業多樣化融資需求。有條件的地區在風險可控、不改變養老機構性質和用途的前提下,可探索養老服務機構其他資產抵押貸款的可行模式。
五、支持拓寬有利於養老服務業發展的多元化融資渠道
(十二)推動符合條件的養老服務企業上市融資。
支持處於成熟期、經營較為穩定的養老服務企業在主板市場上市。支持符合條件的已上市的養老服務企業通過發行股份等再融資方式進行並購和重組。探索建立民政部門與證券監管部門的項目信息合作機制,加強中小養老服務企業的培育、篩選和儲備,支持符合條件的中小養老服務企業在中小板、創業板、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上市融資。探索利用各類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為非上市養老服務企業提供股份轉讓渠道。
(十三)支持養老服務業通過債券市場融資。
支持處於成熟期的優質養老服務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公司債、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等方式融資。鼓勵中小養老服務企業發行中小企業集合票據、集合債券、中小企業私募債,積極發揮各類擔保增信機構作用,為中小養老服務企業發債提供增信支持。對運作比較成熟、未來現金流穩定的養老服務項目,可以項目資產的未來現金流、收益權等為基礎,探索發行項目收益票據、資產支持證券等產品。支持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通過發行金融債、信貸資產支持證券等方式,募集資金重點用於支持小微養老服務企業發展。
(十四)鼓勵多元資金支持養老服務業發展。
支持各地採取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建設或發展養老機構,鼓勵銀行、證券等金融機構創新適合PPP項目的融資機制,為社會資本投資參與養老服務業提供融資支持,積極探索與政府購買基本健康養老服務配套的金融支持模式。鼓勵金融機構通過基金模式,探索運用股權投資、夾層投資、股東借款等多種形式,加大對養老服務企業、機構和項目的融資支持。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建立養老產業投資引導基金,通過階段參股、跟進投資等方式,引導和帶動社會資本加大對養老服務業的投入。鼓勵風險投資基金、私募股權基金等投資者積極投資處於初創階段、市場前景廣闊的養老服務企業。
六、推動完善養老保險體系建設,優化保險資金使用
(十五)完善多層次社會養老保險體系。
進一步完善由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商業養老保險等組成的多層次、多支柱的養老保險體系。推進公平、統一、規范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建設,發揮社會保險保障基本生活的重要作用。大力拓展企業年金、商業團體養老保險等企業補充養老保險,促進企業補充養老保險進一步向中小企業覆蓋。推動商業養老保險逐步成為個人和家庭商業養老保障計劃的主要承擔者、企業發起的養老健康保障計劃的重要提供者、社會保險市場化運作的積極參與者,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建立商業養老健康保障計劃,促使商業保險成為社會養老保障體系的重要支柱。
(十六)加快保險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
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繼續推進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發展獨生子女家庭保障計劃,豐富商業養老保險產品。積極開發長期護理保險、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保險產品,助推養老、康復、醫療、護理等服務有機結合。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由政府使用醫保基金賬戶結余統一為參保人購買護理保險產品,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積極探索多元化保險籌資模式,保障老年人長期護理服務需求。支持保險公司發展農民養老健康保險、農村小額人身保險等普惠保險業務。大力發展養老機構綜合責任保險,為養老機構運營提供風險保障。
(十七)創新保險資金運用方式。
積極借鑒國際經驗,在符合投向要求、有效分散風險的前提下,推動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基金、職業年金基金委託市場化機構多種渠道開展投資,實現資金保值增值,提升服務能力。發揮保險資金長期投資優勢,以投資新建、參股、並購、租賃、託管等方式,興辦養老社區和養老服務機構。鼓勵保險公司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通過股權、債權、基金、資產支持計劃、保險資產管理產品等多種形式,為養老服務企業及項目提供中長期、低成本的資金支持。
七、著力提高居民養老領域的金融服務能力和水平
(十八)增強老年群體金融服務便利性。
鼓勵金融機構優化網點布局,進一步向養老社區、老年公寓等老年群體較為集中的區域延伸服務網點,提高金融服務的可得性。支持金融機構對營業網點進行親老適老化改造,加強助老設備、無障礙設施建設,開辟老年客戶服務專區,提供敬老服務專窗、綠色通道等便捷服務,為老年客戶營造便捷、安全、舒適的服務環境。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優化老年客戶電話銀行服務流程。
(十九)積極發展服務居民養老的專業化金融產品。
鼓勵銀行、證券、信託、基金、保險等各類金融機構針對不同年齡群體的養老保障需求,積極開發可提供長期穩定收益、符合養老跨生命周期需求的差異化金融產品。大力發展養老型基金產品,鼓勵個人通過各類專業化金融產品投資增加財產性收入,提高自我養老保障能力。加快老年醫療、健身、娛樂、旅遊等領域消費信貸、信託產品創新。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探索住房反向抵押貸款業務。鼓勵金融機構積極探索代際養老、預防式養老、第三方付費養老等養老模式和產品,提高居民養老財富儲備和養老服務支付能力。
(二十)不斷擴展金融服務內容。
金融機構要積極介入社會保障、企業年金、養老保障與福利計劃等業務,做好支付結算、賬戶管理、託管和投資等基礎服務。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為老年群體提供特定服務的銀行卡等非現金支付工具,適當減免開卡工本費、年費、小額賬戶管理費等費用,探索提供商戶優惠、醫療健康、休閑娛樂、教育咨詢、法律援助等配套增值服務。加強老年金融消費者教育和權益保護,加大理財產品等新型金融業務的宣傳和普及力度,拓展老年人金融知識,銀行業金融機構對老年人辦理大額轉賬等業務應及時提醒查閱,在面向老年人銷售保險、理財產品時,應嚴格遵守有關規定,不得誤導銷售或錯誤銷售。
八、加強組織實施與配套保障
(二十一)加強金融政策與產業政策的協調配合。
建立人民銀行、民政、金融監管等部門參加的金融支持養老服務業工作協調機制,加強政策協調和信息溝通,形成推進養老服務業發展的金融政策合力。制定並定期完善養老服務業指導目錄,發布更新養老服務機構與企業信息,建立健全項目資料庫和推薦機制。對納入資料庫並獲得民政部門推薦的優質養老服務項目,金融機構應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基礎上給予積極支持。各級民政部門應指導養老機構建立規范的財務制度和資產管理制度,提高承貸能力和償付水平。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積極運用財政貼息、貸款風險補償、擔保增信等政策工具,加大對金融支持養老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激勵和扶持。
(二十二)綜合運用多種金融政策工具。
加強信貸政策引導,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養老服務業和醫養結合領域的支持力度。運用支小再貸款、再貼現工具,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小微養老服務企業的信貸支持。不斷完善金融監管政策,加強對銀行、證券、信託、基金、保險等金融機構開展養老領域金融組織、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的監管,以利於金融創新穩妥有序開展。
(二十三)加強政策落實與效果監測。
各金融機構要逐步建立和完善金融支持養老服務業專項統計制度,加強對養老領域金融業務發展的統計與監測分析。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會同民政、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監督管理部門等,根據本指導意見精神,結合轄區實際,制定和完善金融支持養老服務業加快發展的具體實施意見或辦法,切實抓好貫徹實施工作。
內容來源於養老信息網:《關於金融支持養老服務業加快發展的指導意見》(銀發〔2016〕65號)全文》
❽ 養老保險交費卡和銀行卡有什麼區別
用於養老保險交費所使用的卡,其稱謂應該叫社會保障卡,此卡是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一規劃,由各地勞動保障部門面向社會發行,應用於勞動和社會保障各項業務領域的集成電路卡(IC卡)。
社會保障卡基本功能有以下三方面:(信息記錄、信息查詢、業務辦理)
一是信息記錄功能:信息內容包括持卡人基本信息和勞動保障方面的信息。
基本信息方面記錄持卡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家庭住址、社保編碼、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和郵政編碼等。
勞動保障方面的信息標識了持卡人的個人狀態(就業、失業、退休等),職業資格和技能、就業經歷、工傷及職業病傷殘程度等;記錄持卡人社會保險參保、繳費、余額等情況。
二是信息查詢功能:持卡人憑卡可以查詢個人什麼時候開始參保的、每月的繳費金額、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余額、什麼時候退休、退休後養老金每月的發放等情況以及醫離保險個人賬戶信息、職業資格和技能、就業經歷、工傷及職業病傷殘程度等。
三是業務辦理功能:持卡人可以憑卡就醫,進行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結算;可以憑卡辦理養老保險事務;可以憑卡到相關部門辦理求職登記和失業登記手續,申領失業保險金,申請參加就業培訓;可以憑卡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和申領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等。
社會保障卡是持卡人上網查詢信息,在網上辦理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事務功能的卡。
銀行卡是持卡人用於現金存取、轉賬、消費等功能的金融業務方面的卡。二者不同點是前者是用於勞動和社會保障各項業務功能卡,後者是用於現金存取、轉賬、消費功能的金融卡。
但是如果社會保險卡載入了金融功能後,就具備了雙重功能,既可用於勞動和社會保障事務功能,又可用於現金存取、轉賬、消費等金融功能。
本人現在使用的社會保險卡就是載入了金融功能的,所以可以一卡兩用。
❾ 養老保險到底該怎麼選擇
1、最基本的養老方式:社會保險
社會保險是為喪失勞動力、暫時性失去勞動崗位或者因意外事故或疾病等原因造成損失,提供一定收入或補償的社會經濟制度。主要包括養老社會保險、醫療社會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國家在社保政策上規定參保人要達到退休法定年齡,並交納十五年或十五年以上保費,退休以後可按月領取養老金。隨著社會的發展,物價以及醫療費用不斷上漲,在晚年生活只有社會養老金是遠遠不夠的,建議大家可適當購買商業養老保險,或者是投資一些增值、保值資產。
2、靈活性養老方式:商業養老保險
為了能夠在晚年放心生活,很多人都會購買一些商業養老保險。商業養老保險就是建立合同關系,以營利為目的保險形式。保險人為被保險人提供有關商業類型的人身、財產保障的賠付形式。目前保險市場中的產品比較多,比如:傳統型養老險、分紅型養老險、萬能型養老險)、投資連結型保險。對於商業養老保險的購買適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大家可根據自身情況合理購買商業養老保險。
3、金融投資養老方式:品種比較多,風險有大有小
金融投資方式比較多,可以使自己的資金增值保值,同時也是當今比較流行的養老儲備方式。在金融市場中投資品種以及渠道比較多,但是風險與收益會有很大的不同。大家保保險網建議大家,如果是為了養老,大家投資金融一定要「穩」,盡量選擇一些安全性比較高的金融進行投資,比如定期存款、購買國債、保本型基金、保本型的理財產品;風險比較低的固定收益類的保險產品。
4、新型養老方式:以房養老
投資房產養老是一種比較新的養老方式,就是老人講房產權抵押給銀行等相關金融機構,以定期的方式在一定的時間內取得養老金或者是接受老年公寓服務的養老方式。待老人去世以後,銀行等金融機構將會收回住房的使用許可權。目前這種養老方式是社會發展中的新生產物,部分人認為這類養老方式,銀行等金融機構所給出的價值達不到房子未來的價格,不劃算,還有部分人認為,可以為子女減輕養老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