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可以同時在兩個地方交社保嗎
不可以同時在兩個地方交社保。如果是在同一個城市是不可以重復交兩份社保的,因為一個城市只有一個社保賬號,如果想退休之後領取多一些退休金,那麼可以繳納社保時選擇社保基數高一些。
但是,由於目前全國的社保系統還沒有聯網,如果在兩個城市共同參保也可以。但就算真的能這樣參保,到退休後也是不能拿到兩份退休金的。
綜上所述,同一個人是不能同時在兩個地方繳納社保的,重復參保是不能同時享受重復待遇的,如果發現重復享受社保待遇的現象,社保部門都會及時制止,並要求退回重復領取的待遇。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文件規定,參保人在兩地以上同時存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或重復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應按照「先轉後清」的原則,由轉入地經辦機構負責按規定清理。
簡單來說,兩個地方個人繳納社保同月份部分無法合並,會退還一個城市的個人部分,企業交的那部分會歸當地社保統籌基金里保障當地養老金發放。
② 社保兩地同時交可以嗎
法律分析:可以同時交,不影響,但是最後養老金只有一份。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文件規定,參保人在兩地以上同時存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或重復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應按照「先轉後清」的原則,由轉入地經辦機構負責按規定清理。
法律依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 第十三條 從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審批工作的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批評教育,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條件的家庭拒不簽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見的,或者對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條件的家庭故意簽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見的;
(二)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貪污、挪用、扣壓、拖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的。
③ 可以在兩地同時交社保嗎
【法律分析】:不可以。參保人在兩地以上同時存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或重復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應按照「先轉後清」的原則,由轉入地經辦機構負責按規定清理。參保人流動就業,同時在兩地以上存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在辦理轉移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時,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本人協商確定保留其中一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同期其他關系予以清理,個人賬戶儲存額退還本人,相應的個人繳費年限不重復計算。異地重復繳納同種社保,重復繳納的第一種情況是兩地重復繳納同種社保(最普遍的情況是「職保」)參保人同時存續兩個及以上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且重復繳納養老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本人協商確定保留其中一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同期其他關系予以清理,個人賬戶儲存額退還本人,相應的個人繳費年限不重復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④ 養老保險可以交兩個地方的嗎
養老保險不可以交兩個地方。
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
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基本養老保險(亦稱國家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以保障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為原則。它具有強制性、互濟性和社會性。它的強制性體現在由國家立法並強制實行,企業和個人都必須參加而不得違背;互濟性體現在養老保險費用來源,一般由國家、企業和個人三方共同負擔,統一使用、支付,使企業職工得到生活保障並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社會性體現在養老保險影響很大,享受人多且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⑤ 可以兩地同時交社保嗎
不可以。參保人在兩地以上同時存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或重復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應按照「先轉後清」的原則,由轉入地經辦機構負責按規定清理。
參保人流動就業,同時在兩地以上存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在辦理轉移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時,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本人協商確定保留其中一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同期其他關系予以清理,個人賬戶儲存額退還本人,相應的個人繳費年限不重復計算。
參保人員在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地按照社會保險法規定,繳納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前應繳未繳的養老保險費的,其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性質不予改變,轉移接續養老保險關系時按照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的規定全額轉移。
參保人員在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期間再次跨省流動就業的,封存原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待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由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一歸集原臨時養老保險關系。
關於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費的轉移。跨省流動就業人員轉移接續養老保險關系時,對於符合國家規定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費超過3年(含)的,轉出地應向轉入地提供人民法院、審計部門、實施勞動保障監察的行政部門或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證明一次性繳費期間存在勞動關系的相應文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九條: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 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 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⑥ 是否可以在兩個城市同時交社保
勞動者不可以兩地同時交社保。
一般不可以在兩個地方同時繳納社保。重復繳納的第一種情況是兩地重復繳納同種社保,如參保人同時存續兩個及以上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且重復繳納養老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本人協商確定保留其中一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同期其他關系予以清理,個人賬戶儲存額退還本人,相應的個人繳費年限不重復計算。異地重復繳納不同種社保,如「職保」和「居保」,對於不同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內的多重養老保險關系,參保人員在同一年度內同時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其重復繳費時段只計算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並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重復繳費時段相應個人繳費和集體補助退還本人。
⑦ 現在社保全國聯網,兩地還可以同時交社保嗎
不可以同時在兩個地方交社保。
如果你在同一個城市,你不能重復繳納兩個社保賬戶,因為一個城市只有一個社保賬戶。如果你想在退休後得到更多的養老金,你可以在繳納社保時選擇更高的社保基數。
但是,由於全國社會保障體系尚未接入互聯網,因此兩市共享保險是有可能的。但即使你得到了這樣的保險,當你退休時,你也不能得到兩份養老金。
綜上所述,同一個人不能同時在兩個地方繳納社保,重復的保險不能同時享受重復的待遇。如果發現重復社保待遇的現象,社保部門會及時制止,並要求退還重復待遇。
重復繳納社保的處理方法: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文件規定,參保人同時在兩地以上參保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或重復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按照「先轉後清」的原則,輪流地代理機構負責新聞法規的清理。
簡單地說,兩地個人在同一個月繳納的社保部分不能合並。本市個人繳納的部分返還,企業繳納的部分納入當地社會保障統籌基金,保障當地養老金的支付。
⑧ 養老保險可以兩地同時交嗎
不可以兩地同時交。因為等你在寧波這邊上班時,公司為你辦理社保會辦理不成功,每個人只能有一個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賬戶,而且等你退休後只能使用一份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現在社保可以轉移,你可以到寧波當地社保服務大廳辦理轉移接收證明,然後攜帶接收證明到杭州原繳費縣區的社保服務大廳轉移你的社保就行,(一般情況下都是縣區社保局辦理)。到寧波那邊新公司可以正常為你繳納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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