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020年7月1號以前交的養老金歸零嗎
2020年7月1號以前交的來養老自金歸零嗎?不。
查詢社保的方法有三種:
社保中 心查詢,如果對自己的社保帳號不清楚,可以攜帶身份證到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辦理大廳查詢;
上網查詢,登陸所在城市的勞動保障網或社會保險業務網站,點擊「個人社保信息查詢」窗口,輸入本人身份證和密碼(密碼是你的社保證編號或者身份證出生年月),即可查詢本人參保信息;
電話咨詢,撥打勞動保障綜合服務電話「12333」進行政策咨詢和信息查詢。
⑵ 為什麼交養老保險7月1日開始漲價了是不是以後發錢會多一點嗎
不是,是根據當時當地居民生活水平來算的,就算以後真的比現在多,其實也是一樣的,錢是貶值的
⑶ 七月一日停止辦理補交養老金嗎
是的,從2019年7月1日起,除符合《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容第13號令)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以靈活就業方式參保的人員不得以事後追補繳費的方式增加繳費年限(即:參保人員不得以事後追補繳費的方式補繳中斷年限)。
曾有過中斷繳費年限且需要補繳的人員,可以在2019年6月30日前到相應的經辦受理點辦理補繳手續。
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的,可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養老金,中斷前後的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可以累加計算。因此,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即使中間存在繳費中斷,也不影響辦理退休。
但是,如果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累計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則應延繳至滿15年後才可辦理退休手續領取養老金。
⑷ 7月1日養老保險怎麼多了
員工繳抄存的養老保險金是根據繳費基數按照一定比例繳納的。而在7月1日開始各地區發布了最低工資以及上年度平均工資的標准。如果是按照最低基數繳費的,那麼基數會根據最低工資或者上年度平均工資的提高而升高,最後繳納的養老保險也就提高了。
⑸ 自7月1日起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可銜接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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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24日,人社部、財政部印發《城鄉養老保險制度專銜接暫行辦法》,將於屬2014年7月1日起實施。首次明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之間可以轉移銜接,但要在參保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進行。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標准統一調整為每年100元至2000元12個檔次,省級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的城鄉居民自主選擇繳費檔次,多繳多得。參保人員在繳費期間戶籍遷移,可跨地區轉移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一次性轉移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繼續參保繳費的,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因此,不論是城鎮人口或者是農村的人口,制度是一樣的,沒有區別
⑹ 2020年1到6月養老金沒交上,7月1日還可以交嗎
具體到當地社保局咨詢,每個地方不一樣。但是多數都是可以補繳的。
社保越早繳費越好。這個是必然的。不要心存僥幸,早點辦理吧。
⑺ 2020年社會養老保險費7月1日前交的話優惠嗎
養老保險每年7月執行新的一年的費用標准,7月是一個分界點。
⑻ 2019年7月1日實施的養老保險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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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養老保險新規對5類人做出調整!
發布時間:2017-04-10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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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斷交了?
因各種原因沒補繳?
不知道該怎麼補繳?
養老保險可不止是老年人的事!
萬一斷繳以後退休可是很麻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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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急,7月1日起出台新辦法
這5類人都能補繳了
5類情形可補繳
應保而未保的用人單位職工
具體包括三類情形:
1、自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來,本市統籌范圍內在原國有企業、集體企業、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辦理了正式招工錄用手續、具有國家規定的連續工齡、因歷史客觀因素應保而未保的職工(含勞動合同制工人)。
經本人申請、單位申報,可到原單位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辦理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補繳手續。
對於申請人原單位不存在的,可由主管部門履行申報手續。
對於原已參保的原國有企業、集體企業、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職工,因其參加工作時間及連續工齡計算等問題有異議的,在按規定重新認定後需要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可參照上述適用范圍及申報辦法處理。
2、武漢市統籌范圍內,自1996年1月1日以來與用人單位建立或事實上形成了勞動關系、因用人單位未依法履行參保繳費義務應保而未保的職工。
不論是用人單位還是職工提出參保補繳申請,只要用人單位與職工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爭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均應當依法受理。
3、經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依法判定存在勞動關系、因用人單位未依法履行參保繳費義務應保而未保的職工。
用人單位應為職工參保而未參保,用人單位或職工均可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參保補繳申請,社保經辦機構應當依法受理。
對於經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調解,用人單位與職工之間達成調解協議的,可參照上述辦法處理。
中斷繳費的靈活就業人員
可以向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補繳其在靈活就業人員窗口中斷繳費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靈活就業人員首次參保或在靈活就業人員窗口首次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不得通過向前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方式增加繳費年限,不得通過違規補繳而取得按月領取養老金待遇資格。
靈活就業人員補繳起始時間不得早於2004年7月1日。
制度改革前因正常原因離職的人員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前因正常原因離職的人員,從進入企業工作或從事靈活就業之月起,按規定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建立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對於上述人員進入企業工作以前符合國家規定的機關事業單位連續工齡及相關待遇,按照《關於職工在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流動時社會保險關系處理意見的通知》(勞社部發〔2001〕13號)規定執行。
上述人員,根據本人意願,由本人及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申請,報經市人社局審核同意,也可補繳其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時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繳費工資基數調整補繳的用人單位職工
參保單位或職工個人應向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提交調整繳費工資基數而申請補繳以前年度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申請報告及相關證據材料和情況說明,凡符合補繳條件和追溯期限規定的,社保經辦機構應當依法受理。
符合這類情形的,應以社保稽核意見為依據,由社保經辦機構確定補繳的起始時間和截止時間。一般不得超過2年的追溯期。
其他特殊情況
具體為其他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同意的用人單位及職工。
⑼ 7月1日起,我市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中斷交費後,(不能再向前補繳,只能向後順延繳費),是什麼意思
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中斷交費後,不能再向前補繳,只能向後順延繳費。除此之外,靈版活就業人員符合一定權條件還可享受生育醫療費,這也意味著生育保險實現全覆蓋。
包括在各級檔案寄存機構寄存檔案的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失業人員、辭職人員、自謀職業人員,檔案寄存期間經勞動人事部門批准退休人員,已辦理就業失業登記的未就業人員,從事個體勞動的人員,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其從業人員。
靈活就業人員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必須按規定進行就業登記、以個體身份參加社會保險,按規定繳費基數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規定繳費基數是:基本養老按上一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00%作為繳費基數。
靈活就業人員必須按時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兩項社保費後,每季度末(25日前)持本人身份證、戶口薄、《再就業優惠證》或《失業證》、就業登記證明及社保繳費憑證,殘疾人員還需持《殘疾人證》,到所在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提出申請,具實申報繳費月數和補貼月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