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養老保險每個月幾號交
法律分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規定,養老保險作為社保的一種,其和社保一樣,不管是企業還是個人的投保資金一般都是在每個月15-25日進行扣款,扣款的來源都是社保賬戶所綁定的銀行卡。因此投保人必須保證在每月的25號之前賬戶上有著扣款的費用,以免錯過時間。不同地區時間上會有所差別,具體時間期限以地區規定為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⑵ 養老保險每個月幾號交
養老保險用人單位一般每月8號之前繳納費用。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每月前5日內申報,申報後3日內繳費,即申報繳費為每月8號之前。如遇法定假日等特殊情況,則正常順延。
公司社保繳費流程為:
1、社保局開戶,准備好營業執照的副本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銀行開戶許可證復印件、社保登記表兩份等資料,前往當地社保局開戶即可;
2、到當地社保局拿員工社保申報核定表。一般是填寫好了社保參保單位人員登記表、列印出本公司需要繳納社保員工上月工資明細表後,讓公司法人簽字,再將兩張表都蓋號公司公章,拿到社保局核定窗口進行核定,通過後工作人員會給出社保保費生保核定表;
3、前往地稅局換稅收繳款書。攜帶好公司公章和資料前往地稅局服務窗口等級,工作人員將信息都錄入系統提交之後,等待落戶,落戶完成之後即可辦理社保登記;
4、社保經辦機構、用人單位可與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簽訂協議,委託其根據社保經辦機構開出的托收憑證劃繳用人單位和為其職工代扣的社會保險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⑶ 養老保險幾月份交
法律分析:就職工而言,一般每個月15-25日是社保扣費日(對公賬戶),個人繳費要看銀行。對於靈活就業的個人在參加養老保險的過程中,繳費期限一般是在7月份到12月底之前,一次性可以繳納一年的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⑷ 養老保險每月繳費時間
月底做申報,月初進行繳費,月中進行扣費。
每月1-10日為社保經辦機構審核期,已經受理過的增減業務進行審核結算,並核定當月的徵收數據。每月11日至當月最後一個工作日為對單位受理申報時間。
繳費單位若有人員增減變化,須在當月及時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相關手續(每年年度申報當月不受理人員增減,當月新增單位除外)。每月10號,社保經辦機構核定出當月數據後,由參保單位到地稅部門繳納社會保險費。
《社保基金繳納條例》規定,按月繳納社保基金,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的基準繳納。而且社保部門也規定,對簽署合同的勞動者的社保基金必須在當月月底前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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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錄用新員工的單位,在當月15日以前報到的,則按整月繳納;16日以後報到的,則發半個月工資,合同則從下月初作為起始日,企業以此規避單位多繳納一個月社保基金(單位繳納佔了大頭)的費用。
社保分為單位社保和個人社保。對於單位社保來說,採用網上申報及自助繳費,正常情況下,社保局會在每個月的19號鎖定對應公司社保台賬。也就是以19號為分界點。19號前交納當月的社保費,19號之後只能辦理下個月的社保。一般社保局在鎖定公司台賬之後就會在20號統一從各個公司社保專戶里扣去各個員工的社保費用。26號之後每個員工都能相應的查到自己的社保帳戶繳費明細(到帳可能會晚點,有時候是下個月初才可以看到),20-25號是社保扣費後的一個刷新時間段。且當月交的社保扣費成功後,下個月1號起就能使用自己的社保卡。因此,企業須於每月19日前(含19日)通過互聯網申報當月社會保險數據,並及時核對社保徵收部門對申報數據的處理情況,發現有誤立即與社保徵收部門聯系並校正。每月20日以後申報的數據,視為下月申報數據處理,社保徵收部門在當月徵收台帳生成後至下月19日對網上申報數據進行確認。而個人社保,委託銀行扣款,(中國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可較快扣款到帳,其它行七日後扣款到帳)。每月21-26日為社保費托收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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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徐州社保每月幾號繳費
法律分析:在社保局核定,地稅代征。每個月徵收期(1日-15日)7日,15日在銀行扣款,若銀行在款不夠扣,到公司所在地地方稅務所打票,在繳款通知書上規定的時間內,交現金或銀行卡轉帳進行繳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社會保險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資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社會保險事業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社會保險事業。
⑹ 職工養老保險每月幾號交
法律分析:企業和個人賬戶上的養老保險通常是在每個月15-25日進行扣款,不同省份和地區在時間上會稍有差別。 每月1-10日為社保經辦機構審核期,已經受理過的增減業務進行審核結算,並核定當月的徵收數據。每月11日至當月最後一個工作日為對單位受理申報時間。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第八條 企業在辦理登記注冊時,同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前款規定以外的繳費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第九條 繳費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繳費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手續。
⑺ 公司社保每月幾號之前交
社保局上班時間每月5-25號,理論上這個時間都可以辦的,沒有固定期限。
每月1-10日為社保經辦機構審核期,已經受理過的增減業務進行審核結算,並核定當月的徵收數據。
每月11日至當月最後一個工作日為對單位受理申報時間。繳費單位若有人員增減變化,須在當月及時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相關手續(每年年度申報當月不受理人員增減,當月新增單位除外)。
每月10號,社保經辦機構核定出當月數據後,由參保單位到地稅部門繳納社會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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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一條 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依法按時足額徵收社會保險費,並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個人。
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 ,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⑻ 養老保險每個月幾號交錢
法律分析:養老保險用人單位一般每月8號之前繳納費用。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每月前5日內申報,申報後3日內繳費,即申報繳費為每月8號之前。如遇法定假日等特殊情況,則正常順延。養老保險月繳費金額=養老保險繳費基數*養老保險繳費比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⑼ 職工社保一般幾號繳費
每月1-10日。
每月1-10日為社保經辦機構審核期,已經受理過的增減業務進行審核結算,並核定當月的徵收數據。每月11日至當月最後一個工作日為對單位受理申報時間。繳費單位若有人員增減變化,須在當月及時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相關手續(每年年度申報當月不受理人員增減,當月新增單位除外)。
每月10號,社保經辦機構核定出當月數據後,由參保單位到地稅部門繳納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