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農村老人保險去世後能取出來嗎
法律分析:農村的養老保險在人去世是可以取出的,需要由其生前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持參保人死亡或火化證明、生前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材料,到參保人生前所屬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個人賬戶一次性結算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㈡ 農村養老保險交了人去世了能退嗎
農村養老保險交了,人去世了,個人繳納的部分可以退還。
㈢ 交了養老保險人死了錢能退嗎
人死了養老保險可以退,但是需要到當地的社保局辦理相應的退還手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退休後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到達退休年齡前死亡的,個人繳納部分連同利息一次性退回參保人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同時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㈣ 農村養老保險領了幾個月後,老人就逝世,本金退還嗎
需要退還,因為農村老人去世後養老金就不可以領取了。也就是說參保人死亡,其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由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領取。繼承人只能領取賬戶中的資金余額如果繼續領取而沒有上報死亡,就會形成騙取養老金的行為,要負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七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及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等社會保險服務機構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基金支出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屬於社會保險服務機構的,解除服務協議;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有執業資格的,依法吊銷其執業資格。
㈤ 買了農村養老保險人死了怎麼退
法律分析:允許繼承的情況有:1、一種是投保人在交費期間身亡的。投保人個人交納全部保險費退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2、另一種是投保人在領取養老金期間身亡的。我們知道,投保人領取養老金,期限為10年。領取養老金不足10年身亡者,其個人養老保險賬戶儲存額中個人交費額的余額,可以一次性退給其法定繼承人繼承人或無指定受益人者,按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的有關規定支付其喪葬費用。因此子女有權利繼承領取其父母的養老金。這里的養老金是作為父母的遺產由其子女繼承的。不允許繼承的情況:1、70周歲之後去世的老人,這部分老人通過這十年的時間,其個人繳納的養老資金已經回本,因此在這之後去世的老人將沒有可繼承的資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