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山東省2020年養老金調整方案細則
在具體調整辦法上,進行詳細的調整。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三結合」的辦法,以更好滿足退休人員預期。
定額調整,主要體現社會公平,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實行統一標准,按每人每月增加52元養老金,適當提高低收入群體的調整水平。
掛鉤調整,主要體現「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具體分兩部分計算增加養老金:第一部分,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均按本人2019年底基本養老金的1.7%掛鉤調整;第二部分,根據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各自特點,企業與繳費年限階梯式掛鉤調整,機關事業單位與職務層級掛鉤調整。
適當傾斜,主要是適當提高高齡退休人員的調整水平,對達到70歲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再多增加一定數額的養老金。
這次調整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原渠道解決。
法律依據:《山東退休養老金調整細則》第二條:這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52元養老金。
(二)掛鉤調整。按以下兩部分計算增加養老金:
1.按2019年12月本人基本養老金的1.7%確定月增加額。
2.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分別執行下述掛鉤調整辦法:
(1)企業退休人員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將本人繳費年限進行分段,對15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5元;16年以上至2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2元;26年以上至3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2.5元;36年以上至4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3元;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3.5元。其中,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繳費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與本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下同)掛鉤調整。根據職務層級不同劃分若干檔次,每個檔次以32元為基數乘以不同的調整系數確定月增加額。各職務層級的具體調整系數,遵循銜接平衡原則,另行確定。
(三)適當傾斜。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以辦理退休手續時按規定確認的出生年月計算,下同)、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0元、40元和60元養老金。同時,綜合考慮不同年齡、不同情況人員以往年度傾斜標准等因素,對達到相應年齡的有關人員,再適當增加一定數額的養老金。其中,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75周歲和80周歲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含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0元、80元和80元。
2. 江西2020年養老金調整方案何時出台
江西省從2020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增的基本養老金將於7月底前發放到位,預計全省將有348萬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受益。
2020年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按照不超過全省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企業平均增幅略高於機關事業單位平均增幅的原則確定。
此次養老金調整,根據國家統一部署,實行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辦法「並軌」,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和標准完全統一,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定額調整體現公平原則,退休人員按每人每月增加36元。
(2)2020年行政事業單位養老金調整方案擴展閱讀
掛鉤調整體現「長繳多調、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使在職時多繳費、長繳費的退休人員多得養老金。此次掛鉤調整,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均與本人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雙掛鉤。一是與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2元;二是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按本人2019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的1.1%增加。
傾斜調整體現對高齡退休人員群體的統籌照顧,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滿80周歲以上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
3. 2020年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調整范圍
一、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
2019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從2020年1月1日起調整。2020年1月至6月首次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從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之月起調整。2020年6月達到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金領取條件,2020年7月首次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不參加本次調整。
二、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
2019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退休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從2020年1月1日起調整。2019年12月退休、2020年1月首次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不參加本次調整;在核定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月標准時,其退休年度視同為2020年。
調整辦法
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採取 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定額調整
每人基本養老金月標準定額 增加60元。
掛鉤調整
1、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 2.2%加發。
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每滿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下同)基本養老金月標准 增加1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超過15年的繳費年限 每滿1年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再增加1元。增加額少於15元的,按15元發放。
傾斜調整
1、對符合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范圍的高齡退休人員,再按以下辦法進行傾斜調整。 2020年6月30日前(含當日)
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60元,全年720元;
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110元,全年1320元;
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170元,全年2040元;
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220元,全年2640元;
年滿90周歲不滿10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350元,全年4200元;
年滿10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加發600元,全年7200元。
對上述高齡人員再傾斜增加的基本養老金 單列一次性發放,不納入以後年度基本養老金調整基數。
2.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在本次調整後如果未達到所在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計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4. 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機關事業單位、企業2020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標准
(一)定額調整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6元。
(二)掛鉤調整
1.按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退休人員按照本人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4%增加基本養老金(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以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項目為准)。
2.按繳費年限掛鉤調整。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元(繳費年限包括按規定實行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制度以前的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1年調整),調整不足15元的,按15元進行調整。
(三)傾斜調整
1.對高齡群體傾斜調整。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齡為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增加一歲,養老金再增加3元。
2.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高齡群體傾斜調整後,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齊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三、退職人員
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6元;按照退職生活費水平1.4%增加退職生活費;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元,調整不足15元的,按照15元進行調整。高齡群體和企業軍轉幹部可執行退休人員傾斜調整政策。
四、執行時間
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從2021年1月1日起執行。
五、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
(一)調整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的,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列支。
(二)未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調整養老金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
第十四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5. 四川省應該公布2020年企事業機關單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調整具體實施方案了吧!
該養老金調整具體實施方案已經於2020年7月30日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官方網站公布了,其正式的通知名稱為《關於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關於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的主要內容包含了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對象和時間、調整基本養老金辦法、調整額度標准以及針對部分高領退休人員的適度傾斜政策。
(5)2020年行政事業單位養老金調整方案擴展閱讀:
一、2020年四川省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對象和時間:
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象為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符合上述條件,但在2019年12月31日以前已死亡或終止養老保險關系的退休人員除外。
二、基本養老金調整金額標准:
1、定額調整,每人月基本養老金增加46元。
2、掛鉤調整,企業退休人員與本人養老金水平和繳費年限掛鉤。一是以本人2019年12月經社保經辦機構核定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2%;二是與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滿1年增加1元,超過15年的年限每滿1年增加2.5元。不足1年按1年計算。
3、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10月1日及以後退休的人員,按照企業退休人員掛鉤調整辦法調整。
4、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員,以本人2019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2.7%。
6. 重慶2020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第一,定額調整。符合調整范圍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統一增加42元。
第二、掛鉤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基礎上,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本人繳費年限低於15年的,統一按15年進行調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基礎上,與養老金水平掛鉤,以同類人員2019年12月平均養老金水平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3%。
第三、傾斜調整。主要對高齡退休人員、參加工作時間較早的企業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適當傾斜。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重慶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據悉,重慶已經建立了退休人員高齡養老金增發機制,符合條件的退休人員仍按原規定享受高齡增發養老金。在當前受疫情影響,財政收入放緩,實施社會保險費階段性減免政策,養老保險基金收支壓力進一步加大的情況下,重慶將適當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
法律依據:《重慶市2020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辦法》 第十條 對1953年年底及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對國務院批準的艱苦邊遠地區(黔江區、城口縣、武隆縣、雲陽縣、奉節縣、巫山縣、巫溪縣、石柱縣、秀山縣、酉陽縣、彭水縣)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對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本次調整前本人基本養老金低於2020年年末全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平均水平以後再參加本次養老金的調整。
7. 2020年河北邯鄲市企退休職工養老金上調方案
2020年河北邯鄲市企退休職工養老金上調方案:
經省政府同意,人社部、財政部批准,河北省從2020年1月1日起,為2019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9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惠及465萬退休人員。
綜合考慮物價上漲、城鎮職工平均工資對退休人員基本生活的影響,國務院決定繼續調整退休人員待遇,這是自2005年以來連續第16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也是繼2016年以來連續第5年同步安排適當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充分體現了制度公平、規則公平和社會公平。
在當前受疫情影響、實施社會保險費階段性減免政策情況下,適當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黨和政府給退休人員辦的又一件民生實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要求各地各部門各單位帶著對群眾的濃厚感情,周密安排、精心組織,扎實做好這項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工作。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近期開始在全省范圍內組織實施,確保7月底前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增發的養老金發放到位。
我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嚴格按照人社部、財政部確定的公平與效率相結合的原則,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合理確定調整辦法和標准,並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予以傾斜照顧。定額調整標准為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元。
掛鉤調整是按照退休退職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2.32元(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同時,按照本人2019年12月發放的月基本養老金的0.4%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適當傾斜包括四個部分:
一是對高齡退休退職人員,年齡在70周歲至74周歲、75周歲至79周歲、80周歲以上的,分別增加22元、32元、42元。
二是對艱苦邊遠地區退休退職人員,繼續按照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增加養老金。
三是對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本次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達不到當地當年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按照國家文件及我省有關規定補足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四是對1998年9月30日冀勞〔1998〕65號文件實施前,企業因工負傷1-4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工作崗位退休並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養老金的人員,本次調整增資額達不到148元的補足到148元。
(7)2020年行政事業單位養老金調整方案擴展閱讀: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的,就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就是說,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要領取養老金必須符合兩個條件:
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二是累積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5年。
按照相關規定,我國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8. 2020年養老金調整方案細則是什麼
人社部和財政部發布的2020年養老金調整通知,2020年的養老金上漲4.5%。退休人員工齡30年,養老金3000元。目前全國已經有29個省、市、自治區公布了2020年的養老金調整方案。養老金調整方案繼續按照國家要求的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三種方式來進行。定額調整是貫徹的公平原則,人人增加相同的錢數,對於養老金水平較低的人更有利。不過今年養老金調整最大的看點是,實現了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法的統一。具體以各地市的調整方案為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一、調整范圍。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全國總體調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確定。各省以全國總體調整比例為高限,確定本省調整比例和水平。
三、調整辦法。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進一步強化激勵,適當加大掛鉤調整所佔比重。
9. 2020年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經人民政府同意,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決定從2020年1月1日起,為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
法律依據:《關於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第一條 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第二條 全國總體調整比例按照2019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確定。各省以全國總體調整比例為高限確定本省調整比例和水平。
第三條 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基本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進一步強化激勵,適當加大掛鉤調整所佔比重。
第四條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對中西部地區、老工業基地、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中央財政予以適當補助。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第五條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加強宣傳解讀,確保調整工作平穩進行。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於2020年5月31日前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備案。各地區要嚴格按照兩部備案同意的實施方案執行,切實採取措施加強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資金安排,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新的拖欠。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存在違規一次性補繳或違規辦理提前退休的地區,將予以批評問責,並相應扣減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調整方案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制定並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