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設單位繳納建築企業養老保障金的會計分錄應該怎樣處理
房產公司繳納的建築企業養老保障基金上繳時:
借:管理費用-養老保險(公司繳納部分)
貸:現金/銀行
借:其他應付款-個人養老保險(個人繳納部分)
貸:現金/銀行
計提工資時: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養老保險(每月工資扣除個人應繳部分)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現金/銀行
借:應付職工薪酬-養老保險
貸:其他應付款-個人養老保險
管理費用屬於期間費用,在發生的當期就計入當期的損失或是利益。
企業應通過「管理費用」科目,核算管理費用的發生和結轉情況。該科目借方登記企業發生的各項管理費用,貸方登記期末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的管理費用,結轉後該科目應無余額。該科目按管理費用的費用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費用審查類別
1.無形資產攤銷的審查
主要包括:無形資產的估價是否真實、合理;無形資產的攤銷期限是否合理,注意查明無形資產仍可長期使用而其價值已全部攤銷,或者無形資產的使用期限已到,而其價值尚未攤銷完畢的情況,這可通過查閱無形資產攤銷明細賬查明;有無將無形資產攤銷列入固定資產折舊的錯誤處理。
2.土地使用費的審查
主要包括:根據有關規定,核實列支的土地使用費是否真實、正確;有無將上年度或下年度的土地使用費列作當年費用;對未辦理土地使用證書或雖已辦理了證書,但當年未支付土地使用費的,應查明其是否按規定預提了土地使用費,並計入當年損益。
2. 養老保險分錄怎麼做
問題一:養老保險的會計分錄該怎麼做? 第一步:借:管理費用-養老保險 公司部分
其它應付款-養老保險 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第二步:借:應付職工薪酬-養老保險 個人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實發工資
貸:其它應付款-養老保險 個人部分
其它應付款-員工 實發工資
問題二:提養老保險的分錄怎麼做? 一、 保險金的處理
養老保險是按職工工資的一定比例繳納到社會保險機構的,其中,單位承擔一部分,個人承擔一部分,個人承擔的部分由單位代扣代交,一般在當期繳納,因此,在繳納時,職工應交的那部分應由單位先承付。
1.當期繳納時賬務處理
借:管理費用――養老保險費(註:單位承擔的部分)
其他應收款――養老保險費(註:個人承擔的部分)
貸:銀行存款
2.發工資時,把單位代交的部分收回,從職工工資中扣回時賬務處理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應收款――養老保險費
3.如果當期未繳納
①當期的賬務處理
借:管理費用――養老保險費
貸: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費
②發工資時個人應交的部分照扣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費
4.企業以後期間向勞動保障部門繳納企業代扣養老金部分的賬務處理
借: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費
貸:銀行存款
企業會計制度要求,基本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住房公積金、失業保險金,在「其他應交款」中核算,職工個人負擔的部分一般在工資中扣除。其他應交款是指企業除應交稅金、應付股利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交的款項,包括應交的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應交住房公積金等。雖然制度中未明確把基本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等社會保障性支出放在其他應交款中核算,但是很多行業的會計已經將這部分的社會保障性支出通過其他應交款中核算。
財政部規定,各類型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國家有關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統籌,為職工繳納的除基本醫療保險費以外的社會保險費,作為勞動保險費列入成本(費用),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應付福利費中列支;由職工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從職工個人的應發工資中扣繳。
此條規定了社會保險費的基本處理原則,一是執行本通知規定的企業包括各類型、各所有制的企業;二是由企業負擔的基本醫療保險,計提時,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貸記「其他應交款」;三是由企業負擔的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雖然文件只提到「作為勞動保險費列入成本(費用)」,未明確規定應在哪個具體的成本費用科目核算,但由於社會保險費是按國家規定統一上繳的一項收費,不是工資總額的組成部分,也就不屬於生產成本中的直接人工,所以應該作為期間費用,直接記入管理費用科目。計提時,借記「管理費用」,貸記「其他應交款」;四是由職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由企業代扣代繳,從職工工資中代扣時,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貸記「其他應交款-職工個人保險費」。
總之,企業的工資和養老保險費應隨同生產的產量等成本相應結轉,其扣除也與相應的產量等成本要素相一致,與收入相配比,如此來理解「支付」「繳付」的含義,進行相應的會計和稅收操作。
二、住房公積金的處理
企業根據國家規定,按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為本企業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計入成本(費用),並不得超過當地 *** 規定的繳交比例。繳納住房公積金的本企業職工包括人事關系和工資關系均在本企業的固定職工、勞動合同制職工。應由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由職工個人支付,不得由企業負擔。
企業應注意,雖然會計上要求按月發放的住房補貼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進行核算,但是其並不作為隨職工工資計入企業成本費用,不得作為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費的計提依據,也不作為計算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基礎。在企業所得稅中計算應付職工薪酬調增數額時,應注意將按省人民 *** 規定標准發放的住房補貼(並不是一定企業發放的全部住房補貼)扣除。
另外企業發放的住房補貼無論是在企業所得稅還是個人所得稅中扣除......>>
問題三:交養老保險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1)計提工資:
借:管理費用 -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發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收款 -社會保險
貸:現金
3)計提社保金:
借:管理費用 -社會保險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
4)交社保金: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
借:其他應收款 -社會保險
貸:現金
社保是當月提當月交,
問題四:公司給員工繳納養老保險,會計分錄要怎麼做 首先計提,再繳納
計提時,根據不同崗位,計入不同會計科目
借:管理費用
生產成本
製造費用
銷售費用等
貸: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
借: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
貸:銀行存款
問題五:你好,我想問一下公司繳納養老保險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繳納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數)
貸: 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庫存現金 (實發數)
補提的分錄跟上述分錄一樣,你只需要在摘要中說明即可。
問題六:養老保險的會計分錄該怎麼做 第一步:借:管理費用-養老保險 公司部分
其它應付款-養老保險 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第二步:借:應付職工薪酬-養老保險 個人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實發工資
貸:其它應付款-養老保險 個人部分
其它應付款-員工 實發工資
問題七:養老保險代扣代繳分錄怎麼做 醫保.養老保險和工傷險如何做會計分錄
首先,提取時要分從個人工資中扣的即個人承擔部分,另外就是單位承擔的部分,但企業和個人承擔的比例不一樣;
單位負擔部分
借:管理費用--勞動保險費(養老+工傷險+失業保險)
應付福利費--醫保
貸:其他應付款--醫療保險
貸: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
貸:其他應付款--工傷保險
貸:其他應付款--失業保險
代扣職工部分(個人負擔醫療、養老、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個人不負擔)
付工資時:
借:應付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醫療保險
貸: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
貸:其他應付款--失業保險
貸:其他應付款--個人所得稅
貸:現金
上交時
借:其他應付款--醫療保險(單位+個人負擔部分)
借: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單位+個人負擔部分)
借:其他應付款--工傷保險(單位負擔部分)
借:其他應付款--失業保險(單位+個人負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特別強調的也是你應該注意一點的是,醫保是在應付福利費科目中列支,直接計入管理費用會導致你會計處理錯誤,如果你是一家大企業,會計師事務所或稅務局對此都會非常關注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發現後會讓你調帳的,稅務局發現會讓你公司補稅並罰款,這樣會給你的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損失;而職工福利費根據你單位具體情況正常提取就可以了。
問題八:公司交納社會保險,會計分錄怎麼做? 繳納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數)
貸: 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庫存現金 (實發數)
補提的分錄跟上述分錄一樣,你只需要在摘要中說明即可。
問題九:社保怎麼做會計分錄 計提時:借:管理費用等費用(公司承擔部分)
其他應收款(個人承擔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
支付時: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罰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問題十:交納的養老保險怎麼做帳? 一、個人負擔部分:付工資時扣個人負擔部分借:應付工資貸: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貸:其他應付款--醫療保險貸:其他應付款--失業保險貸:應付工資二、企業負擔部分:提取時借:管理費用--勞動保險費貸: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貸:其他應付款--醫療保險貸:其他應付款--失業保險貸:其他應付款--工傷保險貸:其他應付款--生育保險三、個人繳納部分和企業繳納部分上交時的分錄借: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個人+企業)借:其他應付款--醫療保險(個人+企業)借:其他應付款--失業保險(個人+企業)借:其他應付款--工傷保險(企業)借:其他應付款--生育保險(企業)
3. 支付離退休人員工資,計入什麼會計分錄
支付離退休人員的工資,不屬於應付工資的核算范疇,也不需要預提或分配,所以,支付時直接計入管理費用科目。
在賬務處理上計入工資總額,個人不必再提交五險一金,但養老金單位統籌部分不免。
具體會計分錄是:
借:管理費用-退休工資
貸:銀行存款
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開辦費,包括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等,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企業行政管理部門人員的職工薪酬,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3)結轉養老金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企業應通過「管理費用」科目,核算管理費用的發生和結轉情況。該科目借方登記企業發生的各項管理費用,貸方登記期末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的管理費用,結轉後該科目應無余額。該科目按管理費用的費用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按規定計算確定的應交礦產資源補償費,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應交稅費」等科目;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發生的辦公費、水電費、差旅費等以及企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咨詢費、研究費用等其他費用,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研發支出」等科目。
期末,應將「管理費用」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借記「本年利潤」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科目。
管理費用在會計核算上是作為期間費用核算的,企業發生的管理費用,在"管理費用"科目核算,並在"管理費用"科目中按費用項目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賬核算。期末"管理費用"科目的余額結轉"本年利潤"科目後無余額。
4. 養老保險金的會計分錄
養老保險的會計核算
養老保險是按職工工資的一定比例繳納到社會保險機構的,其中,單位承擔一部分,個人承擔一部分,個人承擔的部分由單位代扣代交,一般在當期繳納,因此,在繳納時,職工應交的那部分應由單位先承付。
1、當期繳納時賬務處理
借:管理費用——養老保險費(註:單位承擔的部分)
其他應收款——養老保險費(註:個人承擔的部分)
貸:銀行存款
2、發工資時,把單位代交的部分收回,從職工工資中扣回時賬務處理
借:應付工資
貸:其他應收款——養老保險費
3、如果當期未繳納
(1)當期的賬務處理
借:管理費用——養老保險費
貸: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費
(2)發工資時個人應交的部分照扣
借:應付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費
4、企業以後期間向勞動保障部門繳納企業代扣養老金部分的賬務處理
借: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費
貸:銀行存款
5. 養老保險會計分錄怎麼做
法律分析:繳納養老保險的會計分錄,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貸:銀行存款。計提時,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繳納社保的方式:
通常情況下以個人名義繳納社保基金時只能是社保中的養老金、醫療保險、住房基金、工傷保險、失業保險以及生育保險等好幾項費用。下面就給大家講解一下個人繳納社保的具體流程。對於單位員工,通常都是以單位名義辦理社保繳納業務。對此單位相關參保辦理人員會根據即定的社保辦理流程進行,個人需要填寫社保申請書,本人身份證,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兩張即可。單位對根據個人工資收入情況,按一定比例來繳納各位保費。對於個人來說,如果想繳納保費,則只能繳納養老金和醫療保險這兩部分。
具體的辦理繳納費用流程如下:
直接到戶口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門【通常在鄉鎮社保部門(社區居委會)或縣社保局】提出申請辦理社保。辦理時需要提供個人身份證以及復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兩張、保費和申請書等資料,就可以在社保經辦部門辦理養老保險繳納手續。再辦理結束養老保險手續後,帶著已辦理的養老保險手續,以及上述相關證件,到當地的醫保中心辦理繳納醫療保險。對於異地人員如果想要在當地辦理社保繳納的,需要申請"社保轉移"手續,其具體辦理流程如下: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另外需要注意的一點就是:養老保險最低交納年限為15年,醫療保險最少需要交納25年。並在達到退休年齡時就可以申請辦理養老金待遇和醫療報銷優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6. 公司繳納的養老保險金會計分錄怎麼作
公司為員工繳納養老、失業、工傷、醫療保險會計分錄如下:
1、計提單位社保金
借:管理費用-社保金-養老保險金
借:管理費用-社保金-失業保險金
借:管理費用-社保金-工傷保險金
借:管理費用-社保金-醫療保險金
借:管理費用-社保金-生育保險金
借:管理費用-社保金-住房公積金
貸:應付職工薪酬-單位交納社保
同時做個人部分
借:應付職工薪酬-代扣個人社保-養老保險金
應付職工薪酬-代扣個人社保-失業保險金
應付職工薪酬-代扣個人社保-醫療保險金
應付職工薪酬-代扣個人社保-住房公積金
貸:其他應付款-代扣個人社保-養老保險金
其他應付款-代扣個人社保-失業保險金
其他應付款-代扣個人社保醫療保險金
其他應付款-代扣個人社保住房公積金
2、交納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單位交納社保
其他應付款-代扣個人社保-養老保險金
其他應付款-代扣個人社保-失業保險金
其他應付款-代扣個人社保醫療保險金
其他應付款-代扣個人社保住房公積金
貸:銀行存款等
3.發放工資:
借:其他應收款-代扣個人社保-人名(已經預繳但次月已辭職無工資或不夠扣款的人員在工資表中已負數列式企業代繳的五險一金個人部分)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代扣個人社保-養老保險金
應付職工薪酬-代扣個人社保-失業保險金
應付職工薪酬-代扣個人社保-醫療保險金
應付職工薪酬-代扣個人社保-住房公積金
4.分配工資時:
借:管理費用、成本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5、收回代扣個人社保時(辦理轉社保關系時)
借: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代扣個人社保-人名
同時做(如果工資表中沒有體現代扣的五險一金個人部分就要做這個分錄否則應付職工薪酬會有借方余額,如果工資表中已經體現了代扣的個人五險一金部分就不做此筆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代扣個人社保-養老保險金
應付職工薪酬-代扣個人社保-失業保險金
應付職工薪酬-代扣個人社保-醫療保險金
應付職工薪酬-代扣個人社保-住房公積金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7. 養老保險金的會計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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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養老金的會計理論和實務問題的研究,我國起步較晚,到目前為止,無論是對經辦機構經辦的社會保險基金,還是對企業負擔的養老金等社會保障費用,基本上沒有形成完善的會計理論體系和框架。只是財政部與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在1999年6月聯合發布了《社會保障基金財務制度》、《社會保障基金會計制度》,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經辦的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醫療保險金會計處理作出了規定,從1999年7月1日起實施。這兩個制度的特點是:以基金為會計核算的主體;以收付實現制為會計核算基礎;設置較為特殊的基金賬戶;適用於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經辦的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等三項基金。但由於種種原因對企業養老金費用等社會保障支出的會計處理卻沒有相應的規定,如養老金費用怎樣確認、遵循什麼核算原則、如何披露等,造成實務中存在多種會計處理並存的局面,相關的會計信息披露極不規范。目前我國企業對支付的養老金費用等社會保障支出存在以下幾種會計處理方式(在此僅以養老金為例,下同):
一是將養老金支出記入「福利費」,具體會計分錄如下:
計提養老保險基金時,
借:應付福利費
貸:其他應交款———養老保險
支付養老保險基金時,
借:其他應交款———養老保險
貸:銀行存款
二是將養老金支出記入「管理費用」但不記入「應付工資」,具體會計分錄如下:
計提養老保險基金時,
借:管理費用
貸:其他應交款———養老保險
支付養老保險基金時,
借:其他應交款———養老保險
貸:銀行存款
三是將養老金支出記入「管理費用」和「應付工資」,具體會計分錄如下:
計提養老保險基金時,
借:應付工資———養老保險
貸:其他應交款———養老保險
支付養老保險基金時,
借:其他應交款———養老保險
貸:銀行存款
分配應付工資時,
借:管理費用(營業費用)———社會保障費
貸:應付工資———養老保險
從上述三種處理方式看第一種會計處理方式是不妥的,福利費是企業對本單位員工的責任,而養老金支出是企業對社會的責任,換句話說是對所有被僱傭者的責任,因為企業交納的養老金由國家組成養老保障基金,被所有僱傭者享有,所以兩者根本不是一個性質的業務。而且,養老金費用屬於企業業主的責任,記入福利費豈不是要職工來承擔業主的責任?第二種會計處理方式是合適的,養老金費用是企業的一種費用支出,其會計處理也應和一般費用的處理是一樣的。第三種會計處理方式也是不妥的,主要是混淆了企業負擔的養老金支出和職工個人負擔的養老金支出,不知道這屬於兩種不同性質的業務。職工個人負擔的養老金支出是將工資的一部分作為個人一種支出行為,是職工個人對自己工資的使用,只不過是委託企業來辦理而已,這部分支出已經記入「應付工資」借方,自然會計入當期成本費用。企業負擔的可以不通過應付工資科目,不存在分配問題。值得注意的是,上面第三種方法的分錄是適合職工個人負擔的養老金支出這種情況的。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8. 養老保險會計分錄怎麼做
1、企業計提養老保險時,會計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等(根據員工部門計入對應的科目)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應付職工薪酬——社保費(單位部分)
2、企業發放工資時,會計分錄為: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收款——社保費(個人部分)
銀行存款
3、企業繳納養老保險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款——社保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企業支付養老保險,應當計入「管理費用」科目或根據員工部門計入對應的科目,社保中屬於企業代扣代繳員工個人部分的,應通過「其他應收款」科目進行核算。
9. 關於支付退休金的會計分錄
一、支付離退休人員的工資,不屬於應付職工薪酬的核算范疇,也不需要預提或分配,所以,支付時直接計入管理費用科目。具體會計分錄是:
借:管理費用-退休工資
貸:銀行存款
二、《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於強化部分總局定點聯系企業共性稅收風險問題整改工作的通知》(稅總辦函〔2014〕652號)規定: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簡稱《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與企業取得收入不直接相關的離退休人員工資、福利費等支出,不得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9)結轉養老金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企業應通過「管理費用」科目,核算管理費用的發生和結轉情況。該科目借方登記企業發生的各項管理費用,貸方登記期末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的管理費用,結轉後該科目應無余額。該科目按管理費用的費用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開辦費,包括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等,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企業行政管理部門人員的職工薪酬,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企業按規定計算確定的應交礦產資源補償費,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應交稅費」等科目。
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發生的辦公費、水電費、差旅費等以及企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咨詢費、研究費用等其他費用,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研發支出」等科目。
期末,應將「管理費用」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借記「本年利潤」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