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遼寧省退休養老金怎麼漲
如果是指2018年調整退休金(2017已經給你調整了),近日,人社部新聞發言人透露內,全國各地已經基容本實現省級統籌,將先實行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考慮到2018年經濟增長率將會在6%-7%,社會平均工資將上調,養老金也會相應有所上調!
2016年漲幅為6.5%、2017年漲幅為5.5%。而2018年養老金的上漲,要受到多方面因素影響,預計2018年養老金漲幅或略低於2017年,約為5%左右,未來可能是4.5%。
⑵ 遼寧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三種辦法中人工資今年漲嗎
遼寧省企事業退休工人漲工資調整方案已經出台,定額調整月增九十元,滿一年月增加一元,按上年基數月增百分之0點五,九月底可以到帳,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指出,自2016年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准,並向退休較早、養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適當傾斜。這意味著在2005年到2015年連續11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基礎上,2016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將實現「十二」連漲,上海已經在六月十五日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全國有北京,遼寧等二十多個省市出台調整細則,並於九月底發放到個人帳戶,其他省市目前還沒有公布調整消息,不論何時公布調整方案,增加部分還是從一月起補發到個人帳戶的。
⑶ 遼寧退休養老金上調方案具體是怎麼調整的
2018年遼寧省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方案細則一覽
一、調整時間
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從2018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定額調整內容包括:
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65元。
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0元。
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5元。
1954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2016年12月31日前退休(職)人員和「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增加50元。
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
三、掛鉤調整內容包括
退休(職)人員符合國家、省規定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每滿1年(不足1年按1年計算),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其中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
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按照本人2017年12月領取的統籌內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按0.8%的比例增加基本養老金。
四、傾斜調整內容包括
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基礎上,進行傾斜調整,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分別再按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符合國家原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規定范圍內的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增加基本養老金,在和其他條件相同的退休人員同辦法、同標准調整後,統籌項目內養老金總額低於調整後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月人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月人均養老金標准。
⑷ 遼寧退休漲工資細則2013
遼寧省關於2013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遼人社發(2013)10號
各市、綏中縣、昌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各省本級參保企業: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3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3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並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決定從2013年1月起調整我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基本養老金的人員范圍和時間
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的企業退休(職)人員(包括已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五七家屬工」,不含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范圍內的建國前參軍的退休老工人),自2013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退休(職)人員符合國家、省規定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每滿1年(不足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2元。
(二)退休(職)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分別再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1、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25元。
2、1949年1月1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15元。
4、1954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200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13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0元。
5、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90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
6、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三)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分別再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1、符合國家原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61號)規定范圍內的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2、2012年12月31日前,年齡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年齡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四)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增加基本養老金,在和其他條件相同的退休人員同辦法、同標准調整後,統籌項目內養老金總額低於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月人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月人均養老金標准。
(五)退休前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含高級技師)的退休科技人員,按符合上述各項規定條件增加基本養老金後,其本人月領取的統籌項目內基本養老金與統籌項目外養老金之和低於本地區事業單位同期同條件人員退休費數額的,以補足差額為上限再增加基本養老金,擔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含高級技師)的,每人每月最高再增加450元,擔任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含高級技師)的,每人每月最高再增加400元,對差額不足450元、400元的,按其實際差額增加基本養老金;本人月領取的統籌項目內基本養老金與統籌項目外養老金之和達到或超過本地區事業單位同期同條件人員退休費數額的,不再傾斜。
三、「五七家屬工」基本養老金的調整
(一)「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5元,其中2011年12月31日前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50元。
(二)「五七家屬工」符合下列條件的,分別再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2012年12月31日前,年齡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齡滿80周歲(含80周歲)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其中2011年12月31日前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年齡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齡滿80周歲(含80周歲)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
四、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工作要求
本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企業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時間緊、任務重,要作為一項政治任務,堅決貫徹落實國家要求,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抽調得力人員,認真做好調整待遇的審批工作。要採取有力措施,千方百計籌措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力爭在2013年3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不得發生新的拖欠。
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遼寧省財政廳
2013年3月13日
最新文件發給你,望採納
⑸ 遼寧職工退休養老金什麼時候發放
各地發放退休金的日期可以咨詢當地的社保中心。有的地方會有多個發放日,但具體到個人的發放日期應該是固定的。
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待遇必須符合以下兩個條件:
(1)年齡條件正常退休: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管理人員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傷殘一至四級提前退休: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2)繳費年限條件:①1998年7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的;②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6月30日前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③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7月1日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④1998年6月30日前應參保未參保,1988年7月1日以後辦理參保補繳手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⑹ 2012年遼寧省企業退休職工漲工資的細則有嗎
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遼寧省財政廳關於201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2012-04-02 10:4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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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
雜談
分類: 2012年企業增加退休金
遼人社發[2012]14號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綏中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昌圖縣人力資源和
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各省本級參保企業: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人社部發[2012]5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並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決定
從2012年1月起調整我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調整基本養老金的人員范圍和時間
2011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的企業退休(職)人員(不含符合勞人社
險[1983]3號文件規定范圍內的建國前參軍的退休老工人),從2012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
金。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退休(職)人員符合國家、省規定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
算年限)每滿1年(不足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2元。
(二)退休(職)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分別再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1、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
155元。
2、1949年1月1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50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45元。
4、1954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200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43元。退職人
員每人每月增加80元。
5、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95元。退職人員每人
每月增加50元。
(三)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分別再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1、符合國家原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
(國人部發[2006]61號)規定范圍內的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
2、2011年12月31日前,年齡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
增加35元;年齡滿80周歲(含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
(四)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增加基本養老金,在和其他條件相同的退休人員同辦法、同標准
調整後,統籌項目內養老金總額低於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月人均養老金水
平的,補足到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月人均養老金標准。
(五)退休前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含高級技師)的退休科技人員,按符合上述各項規
定條件增加基本養老金後,其本人月領取的統籌項目內基本養老金與統籌項目外養老金之和低
於本地區事業單位同期同條件人員退休費數額的,以補足差額為上限,再增加基本養老金,擔
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每人每月最高再增加550元,擔任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含高級技師
)的,每人每月最高再增加400元,對差額不足550元、400元的,按其實際差額增加基本養老金
。
三、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工作要求
本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企業退
休人員的親切關懷,時間緊、任務重,各市(縣)政府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家要求,把此次調
待作為一項政治任務,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財政部門和社會保險
經辦機構,要抽調得力人員,認真做好調整待遇的審批和發放工作。要採取有利措施,千方百
計籌措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力爭在2012年4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
到退休人員手中,不得發生新的拖欠。
此前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在2012年3月5日印發的《關於2012年調整企業退
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遼人社發[2012]8號)即行廢止。
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遼寧省財政廳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⑺ 遼寧省退休人員在2017年上漲退休金細則是多少
遼寧省2017年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還沒有出台。
2017年4月13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發出《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從2017年1月1日起,對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確定。要求各地區要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合理確定調整水平和調整辦法,於2017年5月31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後組織實施。
當前,遼寧省的具體方案還沒有發布,如何調整還不明確,請耐心等待。
⑻ 遼寧2015年退休漲工資細則
遼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遼寧省關於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通知
遼人社發〔〕9 號
各市、綏中縣、昌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各省本級參保企業: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6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並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決定從2015年1月起調整我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基本養老金的人員范圍和時間
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的企業退休(職)人員(包括已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五七家屬工」,不含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范圍內的建國前參軍的退休老工人),從2015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退休(職)人員符合國家、省規定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下同)每滿1年(不足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2元。其中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
(二)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以本人2014年12月份應領取的統籌項目內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按0.5%的比例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退休(職)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分別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1、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2、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25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4、1954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2013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18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10元。
5、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
(四)退休(職)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分別再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1、符合原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61號)規定范圍內的艱苦邊遠地區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2、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65元。
(五)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增加基本養老金,在和其他條件相同的退休人員同辦法、同標准調整後,統籌項目內養老金總額低於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月人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月人均養老金標准。
三、「五七家屬工」養老金的調整
(一)「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增加養老金110元。
(二)「五七家屬工」 每人每月以本人2014年12月份應領取的統籌項目內養老金為基數,按0.5%的比例增加養老金。養老金 養老金調整 養老金上調 http://www.wifi03.com
(三)「五七家屬工」符合下列條件的,分別再按以下標准增加養老金:其中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65元。
四、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工作要求
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企業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時間緊、任務重,要作為當前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堅決貫徹落實國家各項要求,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抓緊落實。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抽調得力人員,認真做好調整待遇的審批工作。要採取有力措施,千方百計籌措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在2015年4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不得發生新的拖欠。
⑼ 2017年遼寧省退休養老金是多少
按月領取: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 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專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以上兩項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注意:基屬本養老金每年7月根據全省統一公布的方案實施年度調整。
⑽ 遼寧省2019年2月份退休養老金會提前發放嗎
依據國務院《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要求,用人單位遇到節假日期間不能發放工資的,應該在最近的工作日發放工資。例如2018年「十一」假期,有不少單位9月底就會發放10月份的工資。
養老金是針對退休人員建立的養老待遇,不屬於勞動工資,不受《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約束。但在養老金支付的具體管理辦法沒有出台之前,一直是參照《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相關要求實行。養老金每月支付一次。支付日期由當地社保機構確定並固定。養老金發放日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2019春節假期在2月上旬,2月3日——2月9日放假。目前各省市發放養老金多在中旬或下旬。所以,2019年2月的養老金發放日期在春節假期間的,會提前到假期前發放。2月10日後發放養老金,會按照原定發放日期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