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養老金16年醫保是多少
用人單位職工:上限22941元;下限4588元
個體經濟組織:上限22941元;下限4588元
靈活就業人員:上限22941元;下限4588元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上限22941元;下限4588元
城鄉居民:年繳費標准設七個檔次:第一檔360元、第二檔600元、第三檔900元、第四檔1200元、第五檔1800元、第六檔3600元、第七檔4800元。參保人自主選擇其中一個檔次繳費,原則上在一個自然年度內不變。
❷ 16年養老保險新政策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2017年養老保險最新政策
明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確定。
《通知》提出,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要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照調整辦法大體統一的原則,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
養老保險新政策2017
《通知》強調,各地區要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完善省級統籌、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補助力度等措施,提高養老保險基金的支付能力,不得發生新的拖欠。
《通知》要求,各地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准確解讀政策,正確引導輿論,確保各項工作平穩進行。要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合理確定調整水平和調整辦法,對調整養老金工作的組織領導、工作進度、資金保障等作出周密安排,於2017年5月31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後組織實施。要嚴格按照兩部批準的實施方案執行,把各項調整政策落實到位,不得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的地區,將予以批評問責,並相應扣減中央財政補助資金。
04月24日訊,我國過高的社保費率給企業和個人形成沉重負擔的同時也存在一定程度的「虛火」。4月23日,有業內人士向北京商報記者透露,在周末召開的中國財政學會2017年年會暨第21次全國財政理論研討會上,中國財政學會會長、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理事長樓繼偉詳解了目前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中的難題。
樓繼偉表示,目前,我國社保費率雖然很高,但是仍然不能實現精算平衡,除了老齡化速度越來越快的原因外,關鍵還是激勵機制存在問題、養老保險繳納意願普遍不高導致。樓繼偉透露,目前我國養老保險繳納現實是,不少企業和個人都願意將繳費基數(收入)做低以達到少繳費的目的,目前全國平均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不到實際工資的70%,這意味著企業對於養老保險的名義負擔率雖然在20%,但平均實際負擔比例只有14%。
養老保險新政策2017
虛浮的高費率
改變長期高企的社保繳費費率,降低企業和個人繳費負擔是本屆政府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近年來,從中央到地方,通過各種渠道降低「五險一金」繳費比例的新政層出不窮。有業內專家分析稱,這意味著,在我國已經盡可能地壓低除基本醫療、養老保險以外的社保繳費比例,未來相關部門或許會選擇在創業困難、稅負壓力大的行業暫時給予少繳或免繳失業、工傷保險等方面的優惠,「五險一金」的基本格局可能被打破。
在這種背景下,養老保險卻依然「靜觀其變」,費率調整幅度十分有限。在社保研究領域,大多數專家就把基本養老保險視做降費率改革中難啃的「硬骨頭」,這不僅因為養老保險是「五險一金」中繳費比例最重的「大頭」,更因為這筆保命錢正面臨愈發嚴峻的收支平衡壓力,地方已陸續出現當期入不敷出的情況。
然而,實際上,看似居高難下的養老保險費率並沒有完全被兌現。按照樓繼偉所述,我國平均有三成左右的工資應上而未上基本養老保險,單位名義負擔率和實際負擔率之差高達6%。就此,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副秘書長齊傳鈞分析稱,我國養老保險確實存在繳費基數沒有坐實的問題,雖然繳費率一直保持較高比例,但實際並沒有達到這一水平,而該問題產生的根源除了高費率帶來的沉重負擔之外,更重要的是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缺乏激勵性,按低標准繳費和按高標准繳費的人群,在領取階段享受的保障水平差異不大。這一觀點也與樓繼偉的論調不謀而合,「目前我國養老保險仍不能實現精算平衡的關鍵還是激勵機制不對,造成大家沒有動力去繳保險」。
激勵機制缺失拉低收入能力
「只有真正實現多繳多得的原則,參保人才會主動真實繳費,各種逃費和避費的道德風險就自動消失,住房公積金制度之所以生命力長久,之所以不存在『兩個費率』,就是因為它遵循的是多繳多得的原則。所以,在降低費率之前,應先對制度結構進行全面深化改革。不改革,就不可能降低費率。」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如是說。
在業內看來,如果說在「十二五」期間,我國主要解決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雙軌制這個公平性問題的話,社會保障制度財務可持續性將是「十三五」期間需要面對的核心課題。鄭秉文表示,目前我國養老保險制度存在收入和支出的平衡問題。「支出端」的政策性很強,支出規模和待遇水平帶有相當的剛性。如果「收入端」的繳費收入能力不能滿足「支出端」的要求,兩者參數相差太遠,就說明制度的收入能力太差。
具體來說,鄭秉文分析稱,我國的制度激勵性不好導致繳費收入能力很弱是改革過程中首先需要解決的問題。「由於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激勵性不理想,多繳多得的原則沒有真正樹立起來,繳費與權益脫節嚴重,制度設計復雜,導致有相當規模的參保人不知道現在繳費到退休時能拿回多少。」鄭秉文坦言,這種情況下,寧願將工資更多地拿在手裡,只繳納一個基本夠領養老金的額度就成為了不少就業者的選擇。
「而且,目前我國養老保險管理體制不順也影響制度的財務能力。目前,我國養老保險費雙重征繳制度並存,導致收入不能到位。」有業內專家直言,根據相關規定,社會保險費的徵收機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可以由稅務機關徵收,也可以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徵收,現在的情況是大致各佔一半。在征繳過程中,為了降低明年的任務基數,一些地稅部門完成征繳的額度往往是最低限度的門檻,而這也造成地方相關部門沒有動力去監督參保單位和個人嚴格按照實際收入水平繳費。
養老金入市鼓勵繳費效果難測
其實,人社部對於養老保險激勵機制缺失的問題早有察覺。一年多前,人社部曾明確,我國正在健全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人社部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為例表示,目前,我國對於參保人員的基礎養老金,政府對符合領取待遇條件的參保人員,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對長期繳費的,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而對於這些人的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繳費和政府對參保人員的繳費補貼全部計入個人賬戶,參保人員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個人繳費越多享受的政府補貼越多,這也使得個人賬戶積累額越多,參保人員達到退休年齡後領取的個人賬戶養老金也就越多。但多位業內人士表示,這些政策對於繳費人群來說吸引力相對較低,難敵更「厚重」的繳費壓力。
鄭秉文建議稱,提高制度激勵機制的主要手段就是擴大個人賬戶比例規模,個人賬戶比例越大,參保人的積極性就越高,也就更可能增加制度的激勵和提高支付、收入能力,進而提高制度的支付能力和可持續性。而從長遠角度來看,業內普遍認為,養老保險基金只有通過入市等一系列手段提高保值增值能力,才能更有效地提高大多數人的參保積極性。
今年初,人社部政策研究司副司長、新聞發言人盧愛紅公開表示,今年我國將穩慎推進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多措並舉增強基金支撐能力,基本敲定了養老金入市投資啟動首年「穩」字當頭的基調。
3月中旬也有媒體報道,樓繼偉在公開回應養老金入市進展時表示,目前相關資金已經全部入市,投資均較為保守,「養老保險基金階段性結余才剛剛開始入市,由於它的委託期限一般是五年,時間較短,如果期間有大的虧損,五年後就很難平衡,所以基金投資方向就比較保守」。就此,有業內人士告訴北京商報記者,可見,養老保險基金想通過入市等新型投資手段實現明顯增值的道路還很長,短時間很難發揮出激勵參保人繳費的效果。
❸ 養老保險繳16年退休每月能拿多少養老金
社保交16年退休後每月能領多少錢,是因人因地而異的。養老金的多少與當地上年度的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個人繳費指數,個人賬戶儲存額以及退休年齡有關,所以不同地區的基礎養老金有所不同,同一地區不同退休人員的養老金也會略有差異。
《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規定,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因此,根據該規定,可以得出:每月可領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每月基礎養老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交費工資)/2*交費年限*1%,其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交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個人平均交費指數
每月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
計發月數的依據參考《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附件: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表
舉個例子:
假設某地區上年度的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4000元,個人平均繳費指數為1,繳費15年可以領取的基礎養老金為(4000+4000)÷2×16×1%=640元。
若該職工60歲退休,退休時個人養老賬戶儲存額為60000元,那麼可以領取的個人養老金為60000÷139=431.65元。
那麼這名職工退休後每月可以領取的養老金就是640+431.65=1071.65元。
綜上所述,社保交16年退休後能領多少錢是要根據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的平均工資以及跟人繳費指數、個人賬戶儲存額等確定的,每個地方、每個人都不一樣。
❹ 養老保險交滿16年
1.養老保險金交滿15年和16年以後當然有區別,繳費時間越長領取的退休金就越多;2.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繳費年限達到15年是退休按月享受養老待遇的基礎;養老保險15年,退休後就可以按月享受養老金待遇,但退休手續仍然是按照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即退休年齡一般是男60歲,女工人50歲,特殊工種提前5年.對「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情況的理解:「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這是退休並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待遇的必要條件之一(繳費不滿15年的將一次性結算)。退休金水平的高低與繳費年限和繳費數額直接掛鉤,即繳費時間越長、繳費金額越多,養老金水平也越高,差別主要在於個人帳戶養老金部分,中斷繳費的時間不計作繳費年限。試舉例做比較:假設繳費基數每月為1000元(不考慮繳費基數調整和利息等因素),繳費年限30年計算的個人帳戶養老金每月為:[1000元×11%×12(月)×30(年)]÷120=330元。如果繳費年限為15年,則計算的個人帳戶養老金每月為165元。兩者相差一半,如果考慮利息等因素,則差額更大。3.知道現在的養老保險政策,就會大致清楚以後的待遇了.看看最新的養老保險政策會更清楚些:國務院2005年12月3日發布的>(國發〔2005〕38號)文件規定:城鎮各類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都要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為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繳費比例為20%,其中8%記入個人賬戶,退休後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法計發基本養老金。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法。為與做實個人賬戶相銜接,從2006年1月1日起,個人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單位繳費不再劃入個人賬戶。同時,進一步完善鼓勵職工參保繳費的激勵約束機制,相應調整基本養老金計發法。《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實施後參加工作、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職工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國發〔1997〕26號文件實施前參加工作,本決定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待遇水平合理銜接、新老政策平穩過渡的原則,在認真測算的基礎上,制訂具體的過渡法,並報勞動保障部、財政部備案。本決定實施後到達退休年齡但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人員,不發給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這是目前計算養老待遇的最新規定.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❺ 居民養老保險
居民養老保險是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一項社會保險,具有收費最低、保障力度最強、受益人群最廣的特點,是一項惠民工程,對於構建和諧社會、解除老年人後顧之憂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了重要保障和支撐作用。居民養老保險的概念主要包括:基本概念、覆蓋范圍、保險管理等。
居民養老保險,是相對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而言的,是由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合並而成的,其主要參保對象為沒有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城鎮居民或農村居民,其主要宗旨就是確保沒有參加工作居民年老之後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穩定。
在我國有條件的地區已經建立起適合本地區情況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體系,但是有些地區還在實施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和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其主要宗旨就是確保沒有參加工作居民年老之後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穩定。
一、居民養老保險特點1、居民自願參加,沒有強制性要求。
2、居民養老保險費用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3、由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與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合並而成。
二、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具有統一性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是現有新農保、城居保兩項制度的有機整合,其統一性突出體現在四個方面:一是統一制度名稱;二是統一政策標准。原來新農保、城居保對每年繳費標准分別設置了5個檔次和10個檔次,這次統一制度歸並為100元至2000元12個檔次。三是統一管理服務。將新農保基金和城居保基金合並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逐步推進省級管理,按國家統一規定投資運營。
我國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堅持應保盡保,堅持廣覆蓋的原則。根據我國養老保險政策規定,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可以在戶籍地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主要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構成。
一、基金籌集1、個人繳費。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城鎮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個檔次,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國家依據經濟發展和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
2、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經濟組織可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年資助款以個人繳費最高檔次繳費額為限)。
3、政府補貼。政府對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
地方人民政府應對參保人員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准繳費的,可給予適當鼓勵,具體標准和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確定。對城鎮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地方人民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二、國家建立個人養老保險賬戶國家為每個參保人員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地方人民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及其他來源的繳費資助,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每年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
三、養老金待遇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支付終身。
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55元。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對於長期繳費的城鎮居民,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提高和加發部分的資金由地方人民政府支出。
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及新農保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參保人員死亡,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依法繼承;政府補貼余額用於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四、養老金待遇領取條件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城鎮居民,年滿60周歲,可按月領取養老金。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養老待遇的,不用繳費,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