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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養老保險中途死亡

發布時間:2023-01-04 03:55:15

㈠ 企業養老保險金繳納者中途死亡能返還多少

繳納社會保險的職工,如果中途死亡,可以退還本金。
原來所繳保費,個人賬戶部分可以全部返還,身故前的醫療費用可以按規定報銷。
帶戶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證明、社保卡,到參保地社保局申請退社保金。
原參保繳納社保人的供養的親屬或繼承人可享受如下待遇:
(一)領取參保繳納人的個人帳戶積累余額;
(二)喪葬補助費:為其死亡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
(三)一次性撫恤金:供養親屬為1人、2人、3人及3人以上的,分別按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倍、9倍、12倍支付。

㈡ 個人繳納養老保險中途死亡怎麼辦

法律分析:家人可以去參保的社保局提取個人帳戶繳納的全部金額和利息,以及領取一性憮恤金、喪葬費補助。養老保險參保人在享受保險前身亡的,屬於自己個人繳納的部分全部退回,並計算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單位繳納的部分則不予退回,作為社會統籌資金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辦法
對於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和部分已經出台的部分省份新農保暫行管理辦法來看,參保人在60周歲之前身故的,除政府補貼外,其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即個人繳費的全部金額及歷年利息扣除管理服務費,可以依法繼承。而參保人已經開始領取養老金的,保證期為10年。領取養老金不足10年身故者,其保證期內剩餘年限的養老金,可由法定繼承人或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一次性繼承或分期繼續領取至滿10年保證期;無法定繼承人或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的,由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負責支付其喪葬費;領取養老金超過10年仍健在者,按原標准繼續領取養老金直至身故,身故後養老金發放終止並清戶,其法定繼承人不再享有任何繼承利益。
二、商業養老保險的辦法
商業養老保險金的繼承形式可以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投保人在交費期間身亡的,根據不同合同約定,或將投保人個人交納全部保險費退還,或將被保險人身故保險金額給付給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另一種是被保險人在領取養老金期間身亡的,合同一般會約定10年或20年的最低領取期限,領取養老金不足此期限的,其剩餘的差額可一次性給付給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也可分年由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繼續領至期限屆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和部分已經出台的部分省份新農保暫行管理辦法來看,參保人在60周歲之前身故的,除政府補貼外,其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即個人繳費的全部金額及歷年利息扣除管理服務費,可以依法繼承。而參保人已經開始領取養老金的,保證期為10年。領取養老金不足10年身故者,其保證期內剩餘年限的養老金,可由法定繼承人或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一次性繼承或分期繼續領取至滿10年保證期;無法定繼承人或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的,由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負責支付其喪葬費;領取養老金超過10年仍健在者,按原標准繼續領取養老金直至身故,身故後養老金發放終止並清戶,其法定繼承人不再享有任何繼承利益。

㈢ 繳納養老保險期間死亡怎麼辦

法律分析:繳費本人死亡後,養老保險中的個人繳費部分可以由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領取。家人可以去參保的社保局提取個人帳戶繳納的全部金額和利息,以及領取一性憮恤金、喪葬費補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㈣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中途人死了咋辦

法律分析:
死亡後的1000元喪葬費、一次性救濟費(10個月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職工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辦理退休後即可以按照規定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職工繳納養老保險年限達到15年,只是按月領取養老金必備的條件之一。職工繳納養老保險滿15年後,只要尚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應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否則,會嚴重影響到退休後養老金計發額。需要分情況處理:
1、養老保險沒交完就去世
參保人沒有交滿15年,且沒到領取養老金的退休年齡就去世,社保並沒有相應的賠償,但會將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中個人繳費部分及利息一次性退還給繼承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2、養老保險交完後去世
社保交滿15年之後,不管是達到退休年齡,已經開始領取養老金,還是尚未退休,死後個人賬戶的資金余額都可以依法繼承,會把個人賬戶累計余額一次性支付給配偶、子女等合法繼承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一條 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規定的統籌養老金,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基礎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發。

衍生問題:
養老保險怎麼查詢?
1、養老保險參保者可以到參保地所在的各區社保局養老保險經辦處,提供相關證明,由辦事處工作人員為您查詢個人養老保險賬戶明細。這種對於時間觀念緊迫的人稍顯有些浪費時間。2、參保了基本養老保險的消費者可撥打12333,由語音提示來查詢,不過需提供參保人的姓名、社保卡號、身份證號,電話還可以查詢參保人的養老金明細等,此種方法較為方便。3、可在網路找到參保地的官網,選擇個人查詢,輸入個人的身份證號、社保號及驗證碼,即可清楚的顯示參保人的繳費明細等,此種方法極為方便、快捷。

㈤ 交養老保險中途死亡能全退嗎

法律分析:不能全退,不過,基本養老保險分為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當事人家屬可以去相關單位提取個人帳戶繳納的全部金額和利息,以及領取一性憮恤金、喪葬費補助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㈥ 交完養老保險人去世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如果養老保險還沒交夠十五年但是人死亡了,之前個人所繳納的養老保險金會全部退回,但是如果是單位交的就不會退回。此刻,參保者繳納的錢原封不動的在個人養老賬戶中,一分錢都還沒領取就離世了。這筆錢可以當作遺產,合法繼承人可依照規定將這筆錢直接取出來。如果養老保險交夠了十五年但還沒來得及領養老金就人就死亡了,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會全部退回給家屬。這種情況跟上述情況相似,參保者繳納的錢原封不動的在個人養老賬戶中,雖然已經繳滿十五年,在退休後可以領取養老金了,但是因為還沒有退休或別的原因,並沒有開始領取,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是可以退回給家屬的。根據養老保險的養恤金標准,個人賬戶養老金將在139個月內發放。若在發放期內,參保者離世,個人賬戶中的余額可以由合法繼承人繼承。領取了139個月的養老金後,個人養老賬戶此刻余額為零,參保者依舊可以繼續領取養老金,不過這筆錢開始由國家出資。此時,參保者離世,繼承人將不再有繼承養老賬戶金額的權利,該賬戶將作銷號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㈦ 五險交到一半人去世了怎麼辦

根據中國社保與養老保險的相關【法律法規】來看,如果投保人中途死亡,又沒有達到要交金額規定的年限。這樣的情況,是不予賠償的,只是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中個人繳費部分及利息一次性退還給繼承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終止。險金一般商業保險的死亡,會全額賠償,退還已繳納的保險金。
一、個人社保在以下幾種情況下是可以取出來的:
1、達到退休年齡,未滿足繳費15年的條件(個人賬戶儲存額全部給付);
2、參保人因故死亡;
3、參保人出國定居;
4、退休後死亡,個人帳戶尚有餘額的;
5、 外地農村戶口可以在離職後申請退養老保險個人交費部分的,單位部分不能退,其他的社保不能退。
二、社會保險的退保
1、城鎮戶口的不能退保。居民依賴於社會保險以獲得養老金和醫葯費。
2、農業戶口的可以退保(持身份證、社保卡、原籍政府回鄉證明辦理)。農民有賴以生存的土地,所以可以退保。多數農民身份要變為居民身份,所以不提倡退保。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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