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有什麼用
法律分析:職工養老保險手冊上一般記錄了參保職工的姓名、年齡、性別、參加工作時間、工作單位、繳費工資基數,以及企業和個人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的繳費情況等,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最大作用在於,它是職工退休後領取退休金的重要依據,也是換發退休證的依據。職工養老保險手冊主要適用於各類企業職工,如名營企業員工、外資企業員工、私營企業員工等。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⑵ 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有什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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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諾解答:
您好!
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常用於登記各類民營企業職工、外資企業職工、私營企業員工的養老保險情況,是企業職工參加養老保險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其建立的一種檔案制度。上面一般記載了參保人的姓名、年齡、性別、工作單位、繳費基數、參加工作時間等內容。
職工養老保險手冊用於記錄個人繳納養老保險的具體情況,也是參保職工退休後領取養老金的最大依據。不過隨著社保卡的推廣使用,即使沒有職工養老保險手冊,也可以憑借社保卡中的電子記錄領取養老金。
⑶ 養老保險手冊是什麼
法律分析:《職工養老保險手冊》(以下簡稱「手冊」)是企業職工參加養老保險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其建立的一種檔案制度。該「手冊」是在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實行社會統籌後,為法定范圍內的在職職工建立的,其內容主要有:職工姓名、年齡、性別、參加工作時間、工作單位、繳費工資基數,以及企業和個人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的繳費情況等。「手冊」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製,各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對企業核發,由職工所在企業負責填寫和保管,職工本人定期核查並簽字認可。職工退休時,該「手冊」將成為核發本人退休金的主要依據,並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換發為退休證。1995年實行個人帳戶以來,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規定,又增加了「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對帳單」的制度, 每年需列印一份「對帳單」,由職工簽審後,粘貼在本「手冊」上,作為今後核發退休金的依據之一。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 四、企業和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企業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按本企業職工工資總額和當地政府規定的比例在稅前提取,由企業開戶銀行按月代為扣繳。企業逾期不繳,要按規定加收滯納金。滯納金並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
職工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在調整工資的基礎上逐步實行,繳費標准開始時可不超過本人標准工資的3%,以後隨著經濟的發展和職工工資的調整再逐步提高。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在發放工資時代為收繳。
⑷ 《職工養老保險手冊》的作用是什麼
《職工養老保險手冊》的作用是:
1、參保人員的身份證明:
2、參保人員1996年1月1日以前繳費工資基數記載及確認:
3、參保人員繳費和查詢個人賬戶:
4、參保人員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5、參保人員1996年1月1日以後記載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載體。職工在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時,必須從用人單位取回自己的《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4)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內容擴展閱讀:
《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填寫要求
1.企業經辦人員要認真填寫《手冊》,金額數字要符合規格,文字書寫要規范清楚,不得亂造簡化字,不得隨便塗改。如需更正,應將錯誤的數字和文字用紅色墨水劃雙線注銷,另填寫正確的數字和文字,並加蓋經手人印章。
2.「社會保障號碼」按國家技術監督局發布的國家標准(GB11643-89)的規定填寫,即居民身份證的十五位號碼,最後待定的第十六位碼為計算機校驗碼,可暫不填寫。
3.「編號」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廳(局)根據便於管理的原則,自行確定。
4.「工作單位」是指核發《手冊》時該職工所在企業單位。
5.「參加工作時間」是指職工按照國家規定計算連續工齡的起始時間或首次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時間。
6.「工作單位變更」是指核發《手冊》後工作單位的變更。
7.「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記載」頁上的「企業繳納金額」欄,由於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提取,目前尚不統一,可暫按企業人均繳納養老保險費金額填寫。「個人繳納」欄中的「基數」欄,按個人工資總額填寫:「比例」欄,按繳納比例填寫。
8.「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繳費記載」頁上的「企業補充」和「個人儲蓄」金額,應按實際繳納金額填寫。收繳費一次,記載一次。
9.《手冊》中實際繳納金額,填寫到「分」。「分」以下四捨五入。
10.職工對《手冊》記載的各項內容核查蓋章(或簽字)後,由社會保險管理機構核查並蓋章。社會保險管理機構可刻制小型核查專用章。
⑸ 養老保險手冊有啥用
十多年前的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有用。
《養老保險手冊》是記載參保基本情況及企業和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憑證,是退休時計發養老金的依據。
《養老保險手冊》人手一冊,由市社會保險處核發,職工本人保管。由企業代管的,每年的繳費記錄必須與職工本人見面,並由職工本人簽字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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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社保手冊是什麼
法律分析:職工養老保險手冊簡稱養老保險手冊是企業職工參加養老保險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其建立的一種檔案制度。該手冊是一個紅色的本子,上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制。在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實行社會統籌後,為法定范圍內的在職職工建立的制度。職工養老保險手冊主要適用於各類企業職工,如名營企業員工、外資企業員工、私營企業員工等。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業務檔案管理規定》
第二條 依法經辦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業務的機構(以下簡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管理社會保險業務檔案,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社會保險業務檔案,是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辦理社會保險業務過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價值的專業性文字材料、電子文檔、圖表、聲像等不同載體的歷史記錄。
⑺ 養老保險手冊是什麼
法律分析:職工養老保險手冊簡稱養老保險手冊是企業職工參加養老保險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其建立的一種檔案制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⑻ 養老保險手冊包含哪些內容
您好!
職工養老保險手冊簡稱養老保險手冊,是企業職工參加養老保險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其建立的一種檔案制度。該手冊是一個紅色的本子,上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制。該「手冊」是根據《國務院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的規定,在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實行社會統籌後,為法定范圍內的在職職工建立的制度。職工養老保險手冊主要適用於各類企業職工,如名營企業員工、外資企業員工、私營企業員工等。
【手冊內容】:職工養老保險手冊一般記錄了參保職工姓名、年齡、性別、參加工作時間、工作單位、繳費工資基數,以及企業和個人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的繳費情況等。
【手冊發展】:在社保制度建立初期,由於電腦等信息技術手段尚不具備,職工的參保信息只能通過手工填寫在《養老手冊》上,作為職工參保的憑證。但隨著計算機信息化管理系統的發展,養老保險信息平台建設的不斷完善,《養老手冊》已逐漸失去作用。很多城市已經取消了養老保險手冊,職工只需要通過社保卡查詢養老保險繳費情況即可。一般2014年7月份以後新參加工作的,不再核發新的手冊,之前發的手冊繼續使用。換言之,我國正在逐步取消職工養老保險手冊,而使用功能更強大的養老保險信息平台。
如能進一步提出更加詳細的信息,則可提供更為准確的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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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請問職工社會養老保險手冊是什麼
職工社會養老保險手冊就是社保局發的一個說明書一樣東西,是一個小本本裡面的內容還比較多
⑽ 職工養老保險手冊丟了怎麼辦
作為參保人員年老後獲得養老金的依據,養老保險手冊對參保人來說十分重要。因此,參保人一定要將手冊保管好,以防丟失。若您的手冊不慎丟失,應該怎麼辦呢?下面由我為大家整理的職工養老保險手冊丟了的解決辦法,希望大家喜歡!
職工養老保險手冊丟失的解決辦法
如果您的養老保險手冊丟失,首先要刊登遺失聲明的報紙(市級以上);其次則要攜帶相關材料前往當地社保經辦機構補辦養老險手冊。需要注意的是,職工和靈活就業人員所要准備的補辦材料有所不同。參保職工可由本人或單位持參保人的身份證等有效證件、1寸證件照片、經參保人簽字、社保單位蓋章的《XX市區參保人員社會保險手冊、證補辦申請表》前去補辦。
至於靈活就業人員,同樣需要攜帶身份證等有效證件、1寸證件照片、經參保人簽字、社保單位蓋章的《XX市區參保人員社會保險手冊、證補辦申請表》,但應在《XX市區參保人員社會保險手冊、證補辦申請表》上註明“靈活就業參保”、“協保”或“中斷繳費”字樣。
職工養老保險手冊的內容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勞動(勞動人事)廳(局):
遵照《國務院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1991〕33號)第四條“企業和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職工養老保險手冊》”的規定,現就《職工養老保險手冊》(以下簡稱《手冊》)的使用填寫方法問題,通知如下:
一、《手冊》 是准確記載企業和職工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包括基本養老保險費、企業補充養老保險費和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費),為職工退休時計發其養老金(包括基本養老金、企業補充保險養老金和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金)提供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繳費金額的依據。因此,《手冊》的使用和管理,必須規范化,科學化。
二、《手冊》適用於城鎮各類企業職工,即全民所有制企業(包括不在城鎮的全民所有制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和私營企業職工,以及外商投資企業中方職工和個體勞動者。
職工是指在上述各類企業中工作並由其支付工資的固定職工、勞動合同制職工、臨時職工等全部職工。三、《手冊》由勞動部門核發,職工所在企業填寫。
《手冊》由企業保管,還是由職工本人保管,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廳(局)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
四、《手冊》如有遺失或損壞,應及時向核發單位申報,辦理補領手續。
五、職工本人和勞動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管理機構,對企業填寫《手冊》的各項內容,應定期核查,發現錯誤,及時更正,保證記載的准確性。
六、《手冊》填寫要求
1.企業經辦人員要認真填寫《手冊》,金額數字要符合規格,文字書寫要規范清楚,不得亂造簡化字,不得隨便塗改。如需更正,應將錯誤的數字和文字用紅色墨水劃雙線注銷,另填寫正確的數字和文字,並加蓋經手人印章。
2.“社會保障號碼”按國家技術監督局發布的國家標准(GB11643-89)的規定填寫,即居民身份證的十五位號碼,最後待定的第十六位碼為計算機校驗碼,可暫不填寫。
3.“編號”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廳(局)根據便於管理的原則,自行確定。
4.“工作單位”是指核發《手冊》時該職工所在企業單位。
5.“參加工作時間”是指職工按照國家規定計算連續工齡的起始時間或首次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時間。
6.“工作單位變更”是指核發《手冊》後工作單位的變更。
7.“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記載”頁上的“企業繳納金額”欄,由於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提取,目前尚不統一,可暫按企業人均繳納養老保險費金額填寫。“個人繳納”欄中的“基數”欄,按個人工資總額填寫:“比例”欄,按繳納比例填寫。
8.“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繳費記載”頁上的“企業補充”和“個人儲蓄”金額,應按實際繳納金額填寫。收繳費一次,記載一次。
9.《手冊》中實際繳納金額,填寫到“分”。“分”以下四捨五入。
10.職工對《手冊》記載的各項內容核查蓋章(或簽字)後,由社會保險管理機構核查並蓋章。社會保險管理機構可刻制小型核查專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