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養老保險人死了能退錢嗎
養老保險分為兩部分(個人繳納部分和單位繳納部分)如果參與了養老保險但是保險人突然死亡,社保部門會把個人繳納部分結算給死者親屬,而單位繳納部分就直接充入養老保險基金庫不會給個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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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人死了養老金全部退嗎
人死了,養老金不是全部退的。法律明確規定,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因此,個人死亡後,個人賬戶的余額應當當作遺產處理,由法定繼承人或者指定的人繼承,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會將全部的養老金進行退還,只會將個人賬戶剩餘的部分支付給法定的人,並且家屬也可以領取到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叄』 養老保險人不在了退保嗎
1、退休前死亡:個人繳納部分連同利息一次性退回參保人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的賬戶,養老保險保單終止,同時可以向單位申請喪葬費以及撫恤金。
2、退休後死亡:退還個人賬戶的余額,同時還可以向社保申請喪葬費和撫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