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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農村養老保險繳納標准2015年

發布時間:2022-12-29 12:29:21

❶ 青島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暫行規定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保障本市農村勞動者年老時的基本生活,逐步建立健全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維護社會穩定,促進農村經濟發展,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結合本市農村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保障農村勞動者年老時的基本生活的社會保障制度。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採取政府組織引導與農民自願相結合的方法。養老保險費以個人繳納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給予政策扶持。第三條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採取儲備積累式,建立個人帳戶。第二章管理機構與職責第四條青島市民政局是本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的行政主管部門。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辦公室負責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具體管理工作。第五條區(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負責轄區內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並具體承辦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收付、保值增值及檔案管理工作。第六條鄉(鎮)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負責養老保險費的收繳、上解、支付、登記建檔等日常工作。
村和企業設代辦員,負責收繳養老保險費,發放養老金。第三章保險對象和保險費繳納第七條凡本市非城鎮戶口、60周歲以下的公民(以下簡稱投保人),均可按照本辦法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第八條投保人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一般以村民委員會為單位組織投保,也可以個人直接投保。鄉(鎮)企業單位職工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可以鄉(鎮)企業為單位組織投保。第九條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月繳費標准為2、4、6、8、10、12、14、16、18、20元十個檔次。每個檔次可以由個人繳納和集體補助兩部分組成。繳納檔次的選擇和集體補助的比例、由投保人同所在村或者單位協商確定。第十條同一投保單位,投保人平等享受集體補助。優撫戶、特困戶投保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時,集體補助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第十一條投保人在投保期間根據支付能力的變化,經與所在村或單位協調後,可以變更繳納檔次。第十二條投保人繳納養老保險費,勞動報酬按月收入的按月繳納,按年收入的可以按年繳納。
投保人可以預交、補交和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費。對預交、補交和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費的,集體補助部分的繳納方式,由所在村或單位視情況確定。第十三條投保人繳納和集體補助的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個人帳戶。第十四條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鄉(鎮)企業單位職工應當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鄉(鎮)企業單位為職工辦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其所繳費用可以按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的20%的比例稅前列支。第十五條投保人遇有自然災害或其它原因無力繳納養老保險費時,由本人申請,經鄉(鎮)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批准,可以在規定期限內停繳保險費。恢復繳費後,停繳期間的保險費可以補繳。
投保人在服刑、勞動教養期間停繳保險費,服刑期滿或解除勞動教養後回原籍的,可以補繳保險費並可繼續投保。第十六條投保人遷往外地或轉為城市戶口或被招工、提干、升學的,可以將保險關系和繳納的養老保險費轉入其繼續投保的社會保險機構。無法轉移的,可以保留保險關系或將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的本息退還給本人。第四章養老保險待遇第十七條投保人年滿60周歲,根據選擇的繳費檔次和投保年限確定的標准,按月或按季領取養老金。投保人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可以推遲領取養老金的年齡,領取的標准則相應提高。
投保人未滿60周歲,遇有特殊情況,經本人申請,區(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批准,可以適當提前領取養老金。
投保人在投保期間無故停繳養老保險費的,只能領取個人已繳納部分的養老金。第十八條投保人領取養老金的保證期為10年。領取養老金不足10年死亡的,其剩餘年限的養老金,由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領取。投保人領取養老金滿10年後可以繼續按原標准領取養老金,直至死亡為止。第十九條投保人未到領取養老金期限死亡的,其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全部本息退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無法定繼承人或者指定受益人的,由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按規定支付投保人的喪葬費。第二十條投保人在領取養老金期間服刑或勞動教養的,其養老金暫停支付,刑滿釋放或解除勞教後一次性補領,並繼續按標准領取養老金。

農村養老保險每年交多少標准

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繳納標准:
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
新中國建立以來的首部《社會保險法》開始實施。該保險法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
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5年後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補繳至滿15年。對於未繼續繳費或者延長繳費後累計繳費年限仍不足15年的人員,可以申請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對於不願意延長繳費至滿15年,也不願意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可以申請將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用人單位欠繳社保費或處3倍罰款。
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領取標准:
新型農村養老保險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
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對於長期繳費的農村居民,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提高和加發部分的資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依法繼承;政府補貼余額用於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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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2015年青島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標準是多少補貼標準是多少

交養老金參保所需資料:身份證復印件兩張(驗原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張;城鎮居民戶口本原件;《檔案委託管理卡》。繳納養老保險的基數、比例及金額:
繳費基數:個人所在省份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
繳納比例:按照當年相關規定執行;
繳費金額:繳費基數×繳納比例×12四。
繳費方式及時限:持《檔案委託管理卡》到人力資源服務中心以現金方式繳納。參保人員應一次性繳納全年養老保險金,並於每年6月20日前辦理,逾期加收利息,但最遲不得超過12月20日。繳費時間是當年基數出來後每月1—20日。

❹ 農保一年5000元15年領多少錢

每年繳納5000元,繳納15年,個人賬戶總金額就是5000*15=75000元。
具體內容如下:
1.對於300元以上的繳費檔次,國家都會給予補貼,補貼標准因地區不同而不同。以每年補貼200元來計算的話:200*15=3000元。那個人賬戶養老金=(75000+3000)/139=561元。基礎養老金:2020年國家的基礎養老金已經提高到93元。但是,具體到各地區,會有當地政府根據各地的經濟水平,另外給予財政補貼,所以各地的基礎養老金是不一樣的。
2.國家最低基礎養老金為93元。山東省基礎養老金為142元。青島市基礎養老金為173元。上海市基礎養老金為1100元。北京市基礎養老金為830元。所以,生活在不同的地區能夠拿到的養老金是不同的:最高為上海,能拿到:1100+561=1661元。其次為北京能拿:830+561=1391元。如果在青島能拿到:173+561=734元。山東其他地區能拿到:142+561=703元。綜上,年繳費5000,繳納15年,按照今年的基礎養老金,最低能拿到:93+561=654元。農村,年交5000元,退休後能領到養老金最低700元以上,越經濟發達地區越高。
3.如果我們每年交納5000元,實際上還與我們國家給我們的補貼有關系。比如說河南2018年,國家補貼340元,一起存入個人賬戶計發利息。
4.這樣我們15年,如果連續存的話,算上利息和國家補貼,比75000元能多出三萬多元。退休待遇也會高出200多元。上海市最高的是3300元左右,但是地方政府補貼達到了575元。我們養老保險的第二項就是基礎養老金。基礎養老金跟各地的補貼標准有關系。各地的財政力量不一樣,補貼標准就不一樣。
拓展資料
新農保的新變化
1.繳款方式變化:之前養老保險的繳費方式是多繳多得,也就是說繳費檔次越高,到60歲退休以後,領取到養老金就越多,而有的農民連最低檔次的都交不上,因此從明年開始,國家開始在農村實行貸款養老,經濟條件差的農民可以申請低息貸款繳納養老金,農民到了退休的年紀以後,就可以領取到養老金,同時農民還需要從養老金裡面拿出一部分用來還貸款。這樣一來,農民不用交錢就可以領錢。
2.新增補貼項目:從明天開始,養老保險的補貼項目主要是針對土地被徵用的這群人,也就是失地養老保險,因為這群人在失去土地以後,生活沒有保障,更別說養老的問題了,因此國家在農村新增失地農民養老保險項目,失去土地的農民可以按照比例領取養老補貼,養老補貼的金額根據失去土地的面積決定的,也就是說失地越多,補貼越多。
3.交費政策變化:之前養老保險的繳費政策是只要交滿15年的養老保險,到退休以後就能夠按月領取到養老金,也就是說最少要在45歲這一年就開始繳納養老保險,因為農民的參保意識不強,有些農民根本就沒有交納養老保險,因此國家作出新的規定,45歲以後的農民,可以一次交滿15年的養老保險,大約9萬元,退休以後可以領取養老金。而這項政策從明年開始取消,也就是說45歲以後的農民將不能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想要一次性補繳的話,必須在45歲之前有過繳納養老保險的記錄,這就表明45歲以後沒有繳納過養老保險的農民朋友,將不能領取到養老金

❺ 青島農村300元養老保險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不為求賞,願意幫忙!
樓主要為自己的母親投一份養老保險,解決養老問題。這是作為子女應盡的孝道!可敬!
樓主的母親是青島周邊農村的城鎮戶口,最應考慮的是參加青島市實施的「城鄉居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
因為,「城鄉居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有政府的財政補貼,可以基本實現「廣覆蓋、保基本、有彈性、可持續」,實現「養老無憂」的目的。當然,如果經濟條件較好的話,可以選擇較高的繳費,相應的保障也較好。
保險公司的「養老保險」,是商業性保險,沒有國家(政府)的財政補貼,相比較而言,投保費用高而保障較低。
實際上,這是國家(2009年開始)試點的「新農保」制度以來,青島市出台的更為有利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當時,國務院出台了「新農保」制度(國發〔2009〕32號)後,重慶市相應出台了《重慶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指導意見》(渝府發〔2009〕64號),確切地講,應當是重慶市政府根據國務院的文件做出的修訂調整。重慶市的政策文件的突出特點就是「施行城鄉居民全民社保」,不論是農村戶籍還是城鎮戶籍,只要沒有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都可以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此後,北京市也相應出台了類似的「新農保」+「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解決「全民社保」問題。
山東省政府根據國務院的部署,出台了「新農保」政策,而青島市政府則於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三日直接出台了「城鄉居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政策。
目前,在市內四區、以及城陽區、即墨市試點,計劃三年內全面覆蓋。推廣到膠南市,也並不遙遠。
另外,國家及省政府規定「新農保」的繳費額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個檔次,青島市政府為市內四區又增設每年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等四個繳費檔次(共計九個繳費檔次,由投保人自行選擇),同時,文件規定允許「各區(市)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增設檔次」。或許,推廣到膠南市時,膠南市政府也會增設繳費檔次的。
相關文件(官方文件,可以查詢政府官方網站)可以提供給閣下。如果需要政策解讀文章(內容太多,無法發送)的話,請告知電子郵件地址,以便奉送給閣下。
以上意見供參考!

關於實施城鄉居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
青政字〔2010〕10號
各區(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為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9〕32號)和省政府《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實施意見》(魯政發〔2009〕131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以下城鄉居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意見。
一、基本原則和任務目標
(一)基本原則
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的基本原則是:「廣覆蓋、保基本、有彈性、可持續」。堅持保障水平與全市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堅持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資金籌集機制;堅持權利和義務相對應、公平與效率相結合;堅持政府主導和城鄉居民自願相結合,引導城鄉居民普遍參保。
(二)任務目標
2010年在市南區、市北區、四方區、李滄區和已納入國家新農保試點的城陽區、即墨市先行推開,其他區(市)將按照國家新農保試點步驟推開。
二、參保范圍
本市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願參加居民養老保險。
三、基金籌集
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一)個人繳費。參保人員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個人繳費標准分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各區(市)政府可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繳費檔次,按年繳費,繳費方式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另行制定。市政府依據國家、省規定或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
(二)集體補助。有條件的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對所屬參加居民養老保險的成員繳費給予補助,具體補助標准由集體經濟組織民主確定。集體補助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實行公示制度,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三)政府補貼。
1.基礎養老金。政府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確定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55元。繳費超過15年的每超過1年加發1%的基礎養老金。基礎養老金由市、區(市)政府負擔,其中已納入國家新農保試點的區(市),按國家規定享受中央財政補助,中央財政補助後剩餘部分由市、區(市)政府負擔。有條件的區(市)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提高部分的資金由各區(市)政府負擔。
2.繳費補貼。市、區(市)政府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准為每人每年30元,繳費即補。各區(市)對選擇較高檔次繳費的,可給予適當鼓勵,具體標准和辦法由區(市)政府確定。對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市、區(市)政府按個人繳費標准第五檔代繳不超過15年的養老保險費。
四、建立個人賬戶
政府為每個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繳費資助,市、區(市)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全部記入個人賬戶。政府繳費補貼部分在個人賬戶中要單獨記錄。個人賬戶儲存額目前每年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
五、養老金待遇確定
(一)養老金待遇。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基礎養老金按照不低於國家和省規定標准支付。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為個人賬戶全部資金除以139(與現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相同)。參保人死亡,其個人賬戶余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依法繼承。
(二)享受養老金待遇條件。
1.年滿60周歲、按規定繳費、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具有本市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2.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具有本市戶籍的老年人,可自願補繳不超過15年的養老保險費;也可不用繳費,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凡不繳費直接領取基礎養老金的,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
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46~59周歲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年限應不少於實際年齡到60周歲的剩餘年數,允許達到60周歲時補繳,但補繳後累計繳費年限不超過15年。
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45周歲(含)以下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年限不少於15年。
(三)待遇調整。根據國家、省規定和我市經濟發展情況,適時調整養老金計發標准和基礎養老金標准。具體調整方案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市財政局提出,報市政府批准後實施。
六、基金管理和監督
(一)基金管理。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單獨記賬、核算,按國家有關規定保值增值。基金實行市級統籌。
財政部門要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真編制政府補貼資金預算,確保對參保人補貼及時到位和基礎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二)基金監督。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履行基金監管職責,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和完善居民養老保險各項規章制度、規范業務流程,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對基金籌集、上解、預算、劃撥、發放進行實時監控和定期檢查,定期披露基金籌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開透明。財政、監察、審計部門要按各自職責實施監督,杜絕擠占挪用,確保基金安全。各區(市)要每年在村(居)對參保繳費情況和待遇領取資格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和群眾監督。
七、制度銜接
開展居民養老保險,要妥善處理好與「老農保」制度和我市地方新農保制度以及其他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
(一)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施後,已參加「老農保」、年滿60周歲且已領取「老農保」養老金的,可直接享受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已參加「老農保」、60周歲以下且開始領取養老金的,可繼續領取原待遇,達到60周歲時直接享受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也可停止領取原待遇,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參保繳費和計發待遇,個人賬戶合並。已參加「老農保」還未達到領取年齡的人員,應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參保繳費和計發待遇,個人賬戶合並。
(二)居民養老保險與其他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按照國家、省規定執行。
(三)居民養老保險與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農村五保供養、社會優撫、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銜接,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八、經辦能力建設
居民養老保險實行市級統籌、區市管理、分級經辦。全市實行統一制度和政策、統一信息系統平台和相關業務流程、統一編制和實施預算、統一待遇調整、統一基金管理。
(一)加強經辦服務能力建設。要建立市、區(市)、街道(鎮)、村(居)四級經辦網路,健全市、區(市)兩級工作機構,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適當增加人員編制。街道(鎮)和村(居)要有專人負責居民社會保險工作。要充分運用現代管理和服務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要將居民養老保險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不得從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中開支。
(二)強化規章制度建設。要按照管理規范化、服務社會化總體要求,制定和完善居民養老保險各項業務管理規章制度,規范業務流程,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基金稽核制度和信息公開制度,建立參保公示和查詢制度,建立和完善參保人檔案管理制度。
(三)加強信息化建設。要加大投入,建立與國家、省統一的信息管理和服務系統,實行全市聯網。積極推行社會保障卡,方便參保人持卡繳費、領取待遇和查詢本人參保信息。
九、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對居民養老保險工作的領導,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列入年度目標管理考核體系。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的組織實施工作。各級財政、公安、殘聯等相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關工作。區(市)人民政府根據本意見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報青島市人民政府同意後實施。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三日

❻ 農村養老保險繳費標准一覽表

一、農村養老保險繳費標准

參保人員可根據本人及家庭經濟狀況自願選擇個人繳費標准,多繳多得。

1、各縣市明確個人繳費,參保個人按年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設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個檔次,參保人員可根據本人及家庭經濟狀況自願選擇個人繳費標准,多繳多得。

2、在出口補助方面,分別確定最低給予每人每年45-65元補貼,每人每月發放養老金標准最低達到120元;同時鼓勵長期繳費,對累計繳費滿15年的農牧民,每增加繳1年,每月增加不低於2元的基礎性養老金。

3、在入口補助方面,分別確定最低給予每人每年20-60元補貼。同時鼓勵多繳費,對選則100元以上檔次繳費的,每提高一個繳費檔次,每人每年增加補助不低於5元。

補貼特殊人群:對城鎮重度殘疾人等困難群體,政府代其繳納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由於每個地方的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及比例都是不一樣的,所以繳費金額也就不一樣了。

二、農村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所以,一般情況下,繳納養老保險的最低繳費年限是15年,當然,繳滿15年後可繼續繳納,多繳多得到。具體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規定。

三、農村養老保險辦理手續

1、個人申請

農村居民攜帶戶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到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提出參加新農保申請,選擇繳費檔次,填寫《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表》(以下簡稱《參保登記表》)一式二份。

2、村協理員檢查

村協理員負責檢查《參保登記表》、《農村戶籍老年人家庭社會關系表》是否填寫完整,填寫的姓名、二代身份證號碼等信息是否准確,是否有個人簽字或蓋章、按手印,檢查參保人員提供的相關材料是否齊全,檢查無誤後,在《參保登記表》上簽字,加蓋村委會公章,附上參保人員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證和戶口簿復印件等材料,然後上報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

3、鄉鎮初審

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對村裡上報的參保登記有關材料進行初審,審核無誤後,經辦人員在《參保登記表》上簽字,加蓋鄉鎮保障所公章,及時將參保人員的基本信息錄入新農保信息系統,將《參保登記表》、二代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復印件等材料上報縣農保中心。

❼ 2015年新政策農村養老保險繳費是多少

2015年農村養老保險繳費政策: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
參保人群: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願參加新農保。
參保手續及流程:1、參保辦理以村(社區、居委)為單位,參保單位辦理登記手續,首次參保時應填寫《參加養老保障(險)單位登記表》。2、符合參保條件的人員隨帶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張,到村(含居委、社區,下同)勞動保障管理服務站提出參保申請,由村負責初審參保資格並填寫《農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公示單》公示一周,無異議的人員填寫《農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基本情況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參保人員若為現已軍人或退伍軍人,提供人武部出具的從軍證明,填寫《農民基本養老保險服役士兵政府補助申請表》,報鎮(街道)勞動保障管理服務所。
農村養老保險制度
年滿 60 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 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新農保試點地區,凡已參加了老農保,年滿 60周歲且已領取老農保養老金的參保人,可直接享受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對已參加老農保、未滿 60周歲且沒有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應將老農保個人賬戶資金並入新農保個人賬戶,按新農保的繳費標准繼續繳費,待符合規定條件時享受相應待遇。
新農保繳費標准
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國家依據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

❽ 青島居民養老保險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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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青島社保基數調整與青島社保繳費基數
繳納社保不僅是個人的權利與義務,用人單位也必須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
根據青島社保條例規定,青島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為勞動者參加社保,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如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自欠繳之日起,每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青島市參保個人和繳費單位對於2015青島社保基數與2015青島社保繳費基數都十分關注。青島社保繳費基數怎麼樣?青島社保比例和青島社保繳費比例怎麼樣?
2015青島社保基數調整參考2014青島社保繳費比例如下:
養老保險:單位按繳費基數的18%,個人按繳費工資的8%;
醫療保險:單位按繳費基數的9%,個人按繳費工資的2%(「六區」);
單位按繳費基數的7%,個人按繳費工資的2%(「四市」);
失業保險:單位按繳費基數的1%、個人按繳費工資的0.5%(農業戶口個人不繳納);
工傷保險:單位按行業種類分別為0.7%、1.2%、1.9%,個人不繳納;
生育保險:單位按青島社保繳費基數的1%,個人不繳納。
2015青島社保基數調整最新消息,青島市政府近日下發通知,對2015青島社保基數進行調整,提高我市居民基本養老保險500元及以上繳費檔次的參保繳費補貼,補貼標准自2015年1月1日起執行,提高補貼標准所需資金按照現行財政分擔體制解決,市與各區按5∶5分擔,四市自行負擔。更多2015青島社保基數調整新政策,青島社保繳費基數,青島社保最低繳費基數敬請咨詢青島社保局。
2015青島社保基數調整以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資作為本年度青島社保繳費基數,其中高於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300%為基數;低於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60%為基數。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可選擇按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80%、100%三個檔次。在市統計局未公布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前,仍按前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根據青島社保繳費比例來計算2015青島社保基數。市統計局一般每年5月份公布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因而產生滯後性,因此需要補繳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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