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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養老金及工資問題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0-12-10 04:41:44

① 公務員退休後被判刑刑滿後的工資,養老問題(文件號)

關於退休人抄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襲待遇問題的復函
勞社廳函〔20001] 44號
2001年3月8日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

黑龍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你廳《關於已領取養老金人員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養老金發放問題的請示》(黑勞社呈〔 2001)5號)收悉。經研究,現答復如下:

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在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死亡的,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可以繼承,但遺屬不享受相應待遇。退休人員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監外執行的,可以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其基本養老金暫停發放。如果法院判其無罪,被通緝或羈押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予以補發。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2001年3月8日

主題詞:勞動 養老保險 函
抄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

②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和退休工資問題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根據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的情況,事業單位養老回保險制度的改革考慮到答權利與義務相對應的原則,職工個人繳費基數按績效工資實施後新標準的工資總額核定,而不是以實際工資收入為依據,確保同等條件的職工繳費水平一致、退休待遇一致。

退休工資計發比例則按照工作年限的不同而有所區別,工作年限越長的人退休金替代率越高。

  1. 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

  2. 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

  3. 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4. 由此可見,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最低退休金替代率都有80-90%。

③ 退休工資問題歸什麼部門管

退休工資問題歸當地的人力資源部和社會保障部管,以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例,在其主要職責中就有規定:

(十)、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按照管理許可權,綜合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福利、退休、退職工作。

具體管理的機關為人事處,承擔黨務、紀檢、監察、機構編制、人事、社會保險、工青婦、計劃生育、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

(3)咨詢養老金及工資問題的通知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法》

第七十二條統籌地區設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工作需要,經所在地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批准,可以在本統籌地區設立分支機構和服務網點。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人員經費和經辦社會保險發生的基本運行費用、管理費用,由同級財政按照國家規定予以保障。

第七十四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過業務經辦、統計、調查獲取社會保險工作所需的數據,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及時、如實提供。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為用人單位建立檔案,完整、准確地記錄參加社會保險的人員、繳費等社會保險數據,妥善保管登記、申報的原始憑證和支付結算的會計憑證。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完整、准確地記錄參加社會保險的個人繳費和用人單位為其繳費,以及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等個人權益記錄,定期將個人權益記錄單免費寄送本人。

用人單位和個人可以免費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查詢、核對其繳費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④ 退休工資突然停發了找哪個部門

退休工資停發可以前往以下部門:本社區的居委會、街道辦民政窗口或者直接向當地的人社部門咨詢。

(4)咨詢養老金及工資問題的通知擴展閱讀:

退休金指的是一個人因為年齡或其他因素從某一工作退下來。公司或僱主必須給予的一次性較大額酬勞。退休在不同的地方及職業有不同的指定年齡或年資,超過此年歲的職員,被視作想再繼續工作也不合適,所以可以自行選擇要不要繼續工作,此時僱主必須給予一筆大額金錢作為勞工勞苦一生的獎勵,並以此作為不工作後的養老生活費和醫療費來源。

⑤ 國家在清理拖欠工資問題,那退休養老金生活費拖欠該找誰

養老金由社保局發放,拖欠退休工資找當地社保部門,也可向政府部門投訴

⑥ 我的退休工資漲得不對。我應該找哪個部門咨詢。

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反映咨詢。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准,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咨詢養老金及工資問題的通知擴展閱讀:

工資支付要求規定:

1、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2、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保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3、工資支付主要包括:工資支付項目、工資支付水平、工資支付形式、工資支付對象、工資支付時間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

⑦ 關於出家和養老金問題。

1.現在是不能中途退的,只有死亡、出國定居以及到法定退休年齡交費不滿15年,才可以退個人帳戶部分的錢的

2.可以繼續交的,只要你戶口不變

⑧ 晉人社廳發《2015》17號養老工資問題

近日,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布《關於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5]17號),根據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6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並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從2015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退休(職)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的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退休老工人)。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再按本人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4.7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
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繳費年限不滿1年部分按1年計算。
(二)在上述基礎上,對下列人員,再按下列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1、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但不符合離休條件或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
2、建國後至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
(三)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的,在上述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四)軍隊轉業幹部退休人員按上述標准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養老金(含冬季取暖補助)低於2638元的補齊到2638元。
三、資金渠道
調整企業退休(職)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由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承擔。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由企業按原資金渠道解決。
四、工作要求
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市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認真抓好落實。要通過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加大財政補助力度等措施,落實此次調整企業退休(職)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盡快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職)人員手中,不得發生新的拖欠。對執行中出現的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報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⑨ 關於養老金的補辦問題

一、個體參保人員管理
(一)個體人員參保范圍
1、在省、市人才服務中心、市勞動力市場、市雙利勞動保障事務所及其他勞動保障代理機構存檔人員;
2、企業改制領取一次性補償金和下崗失業領取失業救濟金的自謀職業人員;
3、辭職、辭退等原因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後自謀職業,並自己保管檔案人員;
4、城鎮個體工商戶僱主及其僱工;
5、自由職業者和靈活就業人員;
6、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
7、軍隊退役幹部及士兵退役後自謀職業人員;
8、原城市下鄉知青「農轉非」後一直未就業人員。
(二)個體人員參保規定
1、凡是以個體人員身份參保、續保的,必須委託一個社會保障代理服務機構為其保管檔案。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由檔案保管機構為其辦理退休手續。
2、個體人員參保、續保時,必須出示與我局簽訂代理養老保險業務服務協議的省市勞動人事代理機構及其他社會保障代理服務機構的存檔證明。未簽訂代理養老保險業務服務的,不予受理。
3、下崗失業人員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本人自願可以個體人員身份繼續繳費。
4、原在單位參保職工,因故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後,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均可以個體人員身份繼續參保繳費。
5、凡在我市行政區域內,具有城鎮戶口,年滿16周歲,有一定經濟收入者,在沒有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期間,都可以城鎮自由職業者的身份到其戶口所在地社會保險機構參保。
6、軍隊幹部退役時領取一次性安置費自謀職業的;城鎮士兵退役後領取一次性經濟補助金自謀職業的,都可以自謀職業者身份到當地社會保險機構參保,但檔案必須委託社會保障代理機構保管,其在軍隊的軍齡視同繳費年限。軍隊轉業幹部自主擇業的(已在部隊領取退休金),則不允許其參保。
(三)個體人員首次參保
1、辦理參保手續
個體人員首次參保時,由檔案保管機構按本人檔案填寫《石家莊市個體人員參加養老保險登記表》,出具存檔證明。個體人員攜帶有關證件資料到個體參保處辦理參保手續。
2、個體人員首次參保時需提供以下證件資料:
⑴石家莊市個體人員參加養老保險登記表;
⑵存檔機構出具的存檔證明;
⑶個體工商戶需提供個體經營《營業執照》;
⑷石家莊市居民戶口簿;
⑸部隊幹部退役後自謀職業的,提供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自謀職業證明;
⑹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3、建立個體參保人員基本信息檔案
個體參保處審核無誤後,辦理參保手續,建立個體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給定個人編號。
(四)個體人員續保
1、個體人員續保時,由存檔機構出具存檔證明,個體人員攜帶相關證件資料到個體參保處辦理續保手續。
2、個體人員續保時需提供以下證件資料:
⑴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及個人帳戶對帳單;
⑵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接續卡;
⑶檔機構出具的存檔證明;
⑷失業職工自謀職業證明;
⑸轉入的還需提供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單;
⑹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3、個體參保處審核無誤後,做個體人員由中斷繳費恢復為正常繳費業務處理。
(五)繳費
1、個體人員首次參保或續保時,先到市社會保險局個體參保處辦理參保、續保手續,由市社保局個體參保處為其辦理建立或恢復個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每月6日至8日(節假日順延)為業務結算時間,不辦理參保、續保、繳費等養老保險業務。
2、個體參保人員攜帶《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及現金,到市地稅局指定的交通銀行網點繳費。繳費時由個人提出繳費起始時間、繳費月數、補繳月數,防止重復繳費。
3、繳費後銀行開具《個體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費收據》,交繳費者作為個人繳費憑證。繳費人員要認真核對繳費人姓名、繳費月數、補繳月數、繳費金額與實際繳費情況是否相符,有否重復繳費。《個體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費收據》由本人妥善保管,作為個人帳戶對帳的依據。
4、根據省勞動保障部門公布的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繳費基數每年7月1日進行一次調整。個體參保人員上半年繳納1-6月養老保險費;下半年繳納7-12月養老保險費(可按月繳費,也可一次性繳費),下半年繳納上半年或補繳以前年度養老保險費的,按調整後的新標准繳納。不得跨半年度預繳。
(六)退費
在辦理繳費過程中,因繳費人員申報失誤或收費人員操作失誤等原因造成多繳或重繳養老保險費的,按下列程序辦理退費手續:
1、繳費人員攜帶《個體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費收據》、《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到市社保局個體人員參保處申請退費。
2、個體人員參保處專管員審核後,出具退費證明,報處長審核,並加蓋個體參保處業務公章。
3、繳費人員持加蓋個體參保處業務公章的退費證明,到市地稅一分局辦理退費手續。
4、繳費人員退費後,持重新開具的繳費收據,到市個體參保處核對繳費時間及繳費金額。
(七)個人帳戶對帳
1、個體參保處每年下半年為個體參保人員列印上年度《個人帳戶對帳單》(以下簡稱《對帳單》),發給個體參保人員。
2、個體參保人員以《個體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費收據》為憑證,與《對帳單》進行核對,對《對帳單》記錄有異議的,從個體參保處發放《對帳單》之日起,在60日內到個體參保處申請復查。在60日內沒有申請復查的,視為已經對帳無誤,今後不再受理。平時可到二樓業務大廳利用觸摸屏查詢個人繳費情況。
3、個人帳戶修改調整
個體參保人員對《對帳單》有異議的,持個人繳費收據,填報《石家莊市個體參保人員養老保險個人帳戶調整申請表》。業務員進行審核,確需修改調整個人帳戶的,經處長復核,報主管局長批准後,由個人帳戶修改專管員進行修改調整。
(八)個人帳戶一次性支付審核
1、個體參保人員因死亡、出國(出境)定居等原因終止養老保險關系時,向個體參保處提供下列證件資料:
(1)死亡的,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證明或民政部門出具的火化證明;
(2)出國(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國(出境)證明及戶口注銷證明;
(3)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及歷年個人對帳單;
(4)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2、待遇審核
個體參保處業務員受理並審核個人帳戶一次性支付有關證明資料,證明資料齊全,符合一次性支付條件的,計算一次性支付金額,列印《個人帳戶一次性支付結算單》,報主管局長審批後,到基金管理處辦理個人帳戶一次性支付手續。
(九)養老保險關系轉移
個體參保人員實現再就業或調入單位工作,憑再就業或調動證明,申請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符合轉出條件的,個體參保處為其辦理轉出中斷手續。之後攜帶《職工養老保險手冊》,調動證明,到二樓業務大廳「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窗口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出手續。
個體參保人員養老保險關系在市本級范圍內及與市本級業務聯網的縣(市)區范圍內(不含區機關事業單位)轉移,只需個體參保處辦理中斷繳費手續,不需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由調入單位到參保的社會保險機構辦理恢復繳費手續。轉出人員養老保險費需繳納到轉出之月,欠費的不辦理轉出手續。
調入單位未參加養老保險的,暫不辦理轉出手續,養老保險個人帳戶予以保留,繼續計息。待調入單位參加養老保險後,再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出手續。
(十)辦理退休手續
個體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個體參保處應及時通知本人並為其辦理退休中斷手續,在《職工養老保險手冊》上加蓋「退休中斷專用章」。由個體參保人員把《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送交本人檔案保管機構,由檔案保管機構填寫《退休審批表》,並攜帶本人《檔案》、《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歷年《個人帳戶對帳單》、《居民身份證》等證件資料,到離退休職工管理處為其辦理退休待遇審核手續。審核後,攜帶《退休審批表》、本人《檔案》及有關資料,到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養老保險處辦理退休待遇審批手續。審批後,攜帶《退休審批表》,到離退休職工管理處辦理新增退休人員增加和養老金社會化發放手續。

二、離退休人員管理
(一)退休待遇審核、審批
1、辦理職工退休中斷手續
⑴辦理退休中斷手續
參保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參保單位攜帶《石家莊市中斷(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報告表》、《職工養老保險手冊》、身份證復印件等證件資料,到在職職工管理處辦理職工退休中斷手續。
⑵辦理特殊工種提前退休中斷手續
從事特殊工種的職工符合提前退休條件時,參保單位先到市勞動保障局養老保險處辦理特殊工種崗位認定。而後,再按認定的退休時間,辦理退休中斷手續。
⑶辦理病退(退職)中斷手續
職工因病退休(退職),必須由企業先申請病退(退職)指標,並經市和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進行逐級鑒定,經鑒定屬於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攜帶《職工因病與非因工負傷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表》及病退指標等證件資料,到在職職工管理處辦理病退(退職)中斷手續。
⑷判刑、勞教人員緩辦退休手續
參保職工被判處拘役及以上刑罰或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內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暫緩辦理退休手續,待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按規定再辦理退休手續。
2、辦理職工退休待遇審核時需提供以下證件資料:
⑴擬退休職工檔案;
⑵退休審批表;
⑶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及經本人簽字的個人帳戶對帳單;
⑷企業職工退休公示情況報告和企業職工退休公示名冊;
⑸企業從事特殊工種人員花名冊和石家莊市企業職工從事特殊工種情況核定表;
⑹職工因病與非因工負傷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申報表及病退指標;
⑺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3、 退休待遇審核
離退休職工管理處對擬退休職工的基本情況及退休待遇進行審核、復核,無誤後在《退休審批表》內加蓋「養老金審核專用章」,並在《職工養老保險手冊》上加蓋「已辦退休(職)審批手冊停用存檔」終止章。
退休待遇計發公式:
(1)"新人"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
①基礎養老金:月標准為職工退休時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
②個人帳戶養老金:月標准為職工退休時個人帳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20個月。
(2)"中人"的養老金由四部分組成:
①基礎養老金:月標准為職工退休時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
②個人帳戶養老金:月標准為職工退休時個人帳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20個月;
③過渡性養老金:以本人退休前的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乘以過渡性養老金計發比例(1.4%),再乘以1995年底以前的繳費年限求得。
④一定比例的補貼和調節金:用本人建立個人帳戶前的工作年限,除以本人參加工作至退休全部年限(含中斷繳費年限),求出"一定比例",再乘以111元求得。
(3)因病、破產等提前退休人員距法定正常退休年齡的提前退休年限,每提前一年減發2%的基本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不減發)。計算公式: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一定比例的補貼及調節金)×(1-提前退休年限×2%)+個人帳戶養老金。
(4)中斷繳費人員退休時按以下辦法計發:
①基礎養老金=中斷繳費時的上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20%;
②個人帳戶養老金:月標准為職工退休時個人帳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20個月。
③過渡性養老金=中斷繳費時上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1993年至本人退休前平均繳費工資指數×1995年底以前繳費年限×1.4%。
④一定比例的補貼和調節金:用本人建立個人帳戶前的工作年限,除以本人參加工作至退休全部年限(含中斷繳費年限),求出"一定比例",再乘以111元求得。
(5)退職人員退職生活費計發公式:
①個人帳戶養老金:退職時個人帳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20個月;
②過渡性養老金:按其在1995年底前的繳費年限,每滿一年計發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0.7%;
③基礎養老金和一定比例的補貼、調節金:按正常退休人員計發標準的半數發給。
4、退休待遇審批
參保單位攜帶加蓋「養老金審核專用章」的《退休審批表》及職工《檔案》等資料,到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養老保險處審批退休待遇。
(二)離退休人員增加
1、新增退休人員增加
參保單位攜帶經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審批的《退休審批表》等資料,向離退休職工管理處申報新增退休人員增加。經離退休職工管理處審核、復核後,列印《石家莊市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計發通知單》,參保單位持此單到發放養老金銀行辦理銀行存摺,並從次月起發放養老金。
2、原離退休人員增加
新參保單位和成建制轉入單位如有離退休人員,應攜帶離退休人員《檔案》、《離退休審批表》、離退休人員身份證復印件等資料,先到離退休職工管理處進行離退休人員退休待遇復核。復核無誤的,參保單位按照新增參保規定到在職職工管理處辦理建立離退休人員養老保險關系手續。而後向離退休職工管理處上報《離退休審批表》,離退休職工管理處經審核無誤後做離退休人員增加。
(三)離退休人員減少
1、申報離退休人員減少
參保單位離退休人員因死亡、被判刑及成建制轉出等原因減少時,攜帶相關證件資料,到離退休職工管理處辦理離退休人員減少手續。離退休職工管理處審核,符合監守條件的辦理減少手續。
2、辦理離退休人員減少時需提供以下證件資料:
⑴石家莊市企業離退休人員費用減少報告表;
⑵離退休人員死亡的,提供派出所或醫院開具的死亡證明或民政部門開具的火化證明;
⑶離退休人員被判刑的,提供法院判決書或證明;
⑷成建制轉出的需提供成建制轉出批文;
⑸離退休人員身份證復印件。
(四)離退休人員養老金停發與恢復
1、離退休人員養老金停發
企業離退休人員未按期進行領取養老金資格認證的,或人民法院宣告失蹤的,參保單位或社區應及時向離退休職工管理處上報《石家莊市企業離退休人員費用減少報告表》,離退休職工管理處審核後,辦理離退休人員減少手續,並從下月停發其養老金。
2、離退休人員養老金恢復
離退休人員進行領取養老金資格認證、失蹤人員回歸、判刑人員刑滿釋放後,並符合繼續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參保單位或社區應及時向離退休職工管理處上報恢復待遇相關證明和《石家莊市企業離退休人員恢復(轉入)報告表》,離退休職工管理處審核後,辦理離退休人員增加,恢復並補發其養老金。

三、參保職工管理
(一)在職新增
1、申報在職新增
參保單位如有新招工、安置轉業退伍軍人、從機關事業單位調入、在省級統籌范圍內跨地市轉入和跨省級統籌范圍轉入的職工,攜帶有關證件資料,於當月11日至次月5日前向在職職工管理處申報在職新增。在職職工管理處審核,符合在職增加條件的辦理在職增加手續。
2、辦理在職新增時需提供以下證件資料:
(1)企業職工參保登記表;
(2)石家莊市企業職工從事特殊工種情況核定表;
(3)職工勞動手冊;
(4)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5)跨統籌范圍轉入的還應提供轉出地社保機構出具的《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單》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3、核發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單位辦理參保手續後領取《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要求填寫職工基本情況、社會保障號碼(公民身份號碼)和個人編號。由在職職工管理處加蓋《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專用章(鋼印)。職工繳費記載由單位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由單位負責保管。
5、補辦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1)申請補辦手冊
參保單位丟失或損壞《職工養老保險手冊》(以下簡稱《手冊》)後,攜帶有關證件資料,向在職職工管理處申請補辦《手冊》。
(2)申請補辦手冊時需提供以下證件資料:
①石家莊市補辦《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審批表;
②職工檔案;
③歷年個人帳戶對帳單;
④1995年底前市社會保險局列印的各年度繳費基數核定表或單位原始工資發放表等有效資料;
⑤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二) 在職減少
1、申報在職中斷減少
參保職工因解除勞動合同、參軍、上學、調動、辭職、辭退、除名、開除、勞教、判刑、死亡、出國(出境)定居、農民工回原籍自願退保等原因中斷或終止養老保險關系的,參保單位攜帶有關證件資料,於當月11日至次月5日前向在職職工管理處申報在職減少。在職職工管理處審核,符合在職減少條件的辦理在職減少手續。
2、辦理在職減少時需提供以下證件資料:
(1)中斷(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報告表;
(2)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3)職工勞動手冊或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
(4)出國(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國(出境)定居證明;
(5)在職死亡的,提供醫院或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證明或民政部門出具的火化證明;
(6)農民工回原籍退保申請及社保機構批復。
(三) 在職恢復
1、申報在職恢復
中斷繳費職工因再就業、在市本級業務范圍內調動等原因恢復養老保險繳費時,參保單位攜帶有關證件資料,於當月11日至次月5日前向在職職工管理處申報在職恢復。在職職工管理處審核,符合在職恢復條件的辦理在職恢復手續。
2、辦理在職恢復時需提供以下證件資料:
(1)石家莊市恢復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報告表;
(2)個人信息不全的,填報《企業職工參保登記表》;
(3)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4)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四)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轉移
職工在省級統籌范圍內調動,只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個人帳戶基金;跨省級統籌范圍(含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之間)調動的,除轉移養老保險關系外,還應轉移個人帳戶基金。
職工養老保險關系在市本級范圍內及與市本級業務聯網的縣(市)、區范圍內(不含區機關事業單位)轉移,不需辦理轉移手續,只需調出單位在原參保的社會保險機構辦理中斷養老保險關系手續;由調入單位持《職工養老保險手冊》等有關資料到屬地社會保險機構辦理恢復職工養老保險關系手續。
調入單位未參加養老保險的,暫不辦理轉移手續,養老保險個人帳戶予以保留,待調入單位參加養老保險後,再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出手續。
1、職工養老保險關系轉入
(1)職工跨省級統籌范圍轉入、從機關事業單位轉入及在省級統籌范圍內跨地市轉入的,轉入單位應攜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單》、《企業職工參保登記表》、《職工養老保險手冊》、身份證復印件等證件資料,到在職職工管理處辦理轉入職工參保新增手續。
(2)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入時需提供以下證件資料:
①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或歷年繳費明細表;
②職工調動通知單(調令或調函);
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單;
④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3)單位為轉入職工辦理參保新增手續後,攜帶上述證件資料到「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窗口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入手續。
2、職工養老保險關系轉出
(1)職工在統籌范圍內跨地市轉出或跨省級統籌范圍轉出以及轉入機關事業單位的,轉出單位攜帶《中斷(終止)職工養老保險關系報告表》、《職工養老保險手冊》、《社會保險卡片》、《職工勞動手冊》等證件資料,到在職職工管理處辦理在職減少手續。
(2)轉出單位如有欠費,應到基金管理處辦理補繳手續。由基金管理處開具《石家莊市單位補繳養老保險費通知單》,單位持補繳通知單到市地稅局繳費。補繳後單位將繳費憑證報基金管理處,基金管理處登記個人帳戶。而後,單位再到「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窗口辦理轉出手續。不補繳欠費的,不予辦理轉出手續。
(3)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出時需提供以下證件資料:
①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及歷年個人帳戶對帳單;
②社會保險卡片;
③職工勞動手冊;
④職工調動通知單(調令或調函);
⑤調入單位參保機構名稱和開戶銀行及銀行帳號;
⑥轉往省、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並按機關事業單位繳費的,還需提供省人才市場的《回執》、市機關事業社保局的《養老保險關系轉移介紹信》。
(4)轉出單位攜帶上述相關證件資料,到「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窗口辦理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出手續,列印《石家莊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單》一式兩聯,第一聯送交基金管理處作為轉移個人帳戶基金的付款憑證,第二聯由調出職工轉交調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四、參保單位管理
(一)參保單位拆分
1、企業因改制等原因將集團或總公司分為幾個具有獨立法人的子公司時,或在市本級統籌范圍內,因工作需要一部分職工統一由一家企業調入另一家企業時,企業可申請做「單位拆分」處理。由接收單位和被接收單位共同向在職職工管理處上報相關批文復印件和《單位拆分申請》。
2、符合拆分條件的企業,由接收單位向專管員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拆分參保職工花名冊》
3、被拆分單位人員被拆分到新建單位的,新建單位應先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4、被拆分單位如有欠繳養老保險費的,必須將欠費一次性補繳。如暫無能力償還欠費的,應出示「償還欠費協議」。
(二)參保單位合並
1、企業因改制、破產等原因被兼並時,企業可申請做 「單位合並」處理。由接收單位向在職職工管理處上報企業改制批文復印件和加蓋單位公章的《單位合並申請》。
2、符合合並條件的企業,由接收單位向專管員提供《被接收單位參保職工花名冊》
3、被接收單位如有欠繳養老保險費的,應將欠費如數補繳,如暫無能力償還欠費的,應出示「償還欠費協議」。
4、被接收單位如有離退休人員,應先到離退休職工管理處辦理離退休人員「單位合並」手續。而後,再到在職職工管理處辦理「單位合並」手續。
(三)參保分戶立戶
1、企業改制或其他原因由集團(廠)或總公司分為幾個具有獨立法人、獨立核算的子公司(分廠)時,企業可申請分戶立戶,向在職職工管理處上報《石家莊市參保單位分戶立戶申請表》。符合分戶立戶條件的,經主管局長批准後,攜帶《石家莊市參保單位分戶立戶申請表》,到社會保險登記處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2、辦理分戶立戶時需提供以下證件資料:
(1)營業執照;
(2)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
(3)上級主管部門關於分戶立戶有關批文;
(4)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四)單位成建制轉入
1、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單位跨省級統籌范圍轉入和在省級統籌范圍內跨地市轉入及從機關事業單位轉入的,應攜帶成建制轉入資料和《社會保險登記表》等證件資料,到市社會保險局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手續。
2、辦理參保開戶手續
轉入單位攜帶社會保險登記處審核蓋章的《社會保險登記表》和《石家莊市企業職工參加養老保險登記表》及《職工養老保險手冊》等證件資料,到在職職工管理處辦理參保開戶手續。
(五)單位成建制轉出
1、辦理停保、待遇停付手續
參保單位成建制轉出的,轉出單位攜帶《社會保險注銷登記表》等證件資料,到在職職工管理處辦理停保手續。無欠繳養老保險費的,在職職工管理處在《社會保險注銷登記表》中簽署停保意見,加蓋「在職職工管理業務專用章」。
轉出單位有離退休人員的,到離退休職工管理處辦理離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待遇停付手續。離退休職工管理處列印《石家莊市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信息表》,並註明養老金已發至月份,加蓋「養老金審核專用章」。
2、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轉出單位攜帶簽署停保意見的《社會保險注銷登記表》和《石家莊市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信息表》到「社會保險登記」窗口辦理社會保險注銷登記手續。
3、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出手續
轉出單位攜帶《職工養老保險手冊》、轉入地社保機構名稱,開戶銀行名稱及帳號等資料,到「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窗口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出手續。

五、社會保險登記
(一)參保登記
1、申請參保登記
用人單位到市社會保險局業務大廳「社會保險登記」窗口申請參保登記。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一式二份),並在封面加蓋單位公章。從原參保單位分戶重新立戶的單位登記時,需提供在職職工管理處核準的《石家莊市參保單位分戶立戶申請表》。登記處審核無誤後加蓋「社會保險登記專用章」,給定登記證編號,辦理參保開戶手續,核發社會保險登記證。
2、辦理參保登記時需提供以下證件資料:
(1)石家莊市社會保險登記表;
(2)營業執照、批准成立證件或其他執業證件;
(3)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
(4)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5)人事代理開戶證;
(6)職業介紹許可證。
(7)成建制轉入的單位還需提供轉出地社保機構開具的參保單位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介紹信和單位及參保人員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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