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淄博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是多少
淄博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是多少?
2021年自7月1日起,淄博市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由每人每月142元提高到155元,惠及淄博市64.48萬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增加的養老金已於7月底前全部發放到位。
淄博市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自2013年建立以來,基礎養老金經歷過7次調整。此次調整,淄博市在全面實現山東省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每人每月提高8元的基礎上,再提高5元,漲幅達9.15%,高出省標准漲幅3.52個百分點,漲幅列全省第一。
山東淄博養老金發放時間
2011年1月1日之後達到領取條件的人員,從辦理待遇領取手續的次月開始領取養老金。正常待遇發放時間為每月的20日。
自2020年4月起,全省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發放時間統一為每月20日至25日,請廣大企業離退休人員周知並提前做好養老金使用的統籌安排。
B. 求2010年11年12年13年14年 江蘇養老保險三金最低標准 以及工資最最低標准謝謝
1、2010年一類地區上調到960元/月,二類地區上調到790元/月,三類地區上調到670元/月
2、2011年一類1140,二類:930,三類:800.
3、2012年一類地區1320元;二類地區1100元;三類地區950元。
4、2013年一類1480,二類1280元,三類1100元。
三類地區的劃分情況
一類地區:
南京市區、無錫市區、江陰市、宜興市、常州市區、蘇州市區、吳江市、張家港市、常熟市、崑山市、太倉市、南通市區、啟東市、通州市、海門市、鎮江市區、泰州市區。
二類地區:
溧水區、高淳區、徐州市區、金壇市、溧陽市、海安縣、如東縣、如皋市、連雲港市區、淮安市區(不含淮安區、淮陰區)、鹽城市區、大豐市、東台市、揚州市區(江都區、邗江區、廣陵區)、丹陽市、揚中市、句容市、靖江市、姜堰市、興化市、泰興市。
三類地區:
新沂市、銅山縣、豐縣、沛縣、邳州市、睢寧縣、灌南縣、灌雲縣、東海縣、贛榆縣、淮安區、淮陰區、漣水縣、洪澤縣、盱眙縣、金湖縣、建湖縣、射陽縣、阜寧縣、濱海縣、響水縣、儀征市、高郵市、寶應縣、宿遷市區、宿豫縣、沭陽縣、泗陽縣、泗洪縣。
5、2014年同2014年,每年7月1日開始調整
社保繳費基數2014年
關於公布2014結算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通知
各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市各委辦局(公司),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市勞動就業管理服務中心,各有關單位:
為切實做好社會保險費征繳工作,2014年度我市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有關基數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公布如下:
一、2014年度參加我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上限為194496元(16208元/月);繳費基數下限為28644元(2387元/月)。
二、2014年度我市個體工商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月繳費基數統一為2300元,其他險種的月繳費基數仍按原規定執行。
三、2014年度我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月繳費基數最低為2300元,可設若干個檔次,最高不超過16208元。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月繳費基數為1600元。
四、2014年度市區「協保」人員每月「劃賬」基數,以及單位招用「協保」人員後申請返回養老、醫療保險費單位繳納部分的基數,均按照2014年度企業參保職工繳費基數下限執行。
五、2014年度參加市區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上限為289239元(24103元/月),繳費基數下限為57848元(4821元/月)。
參加市區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2014年度補繳社會保險費的基數為86434元(7203元/月)。
六、以上社會保險費基數的執行時間,蘇州市區為2014年4月1日。各縣級市由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報人民政府確定。
特此通知。
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蘇州市財政局
2014年3月24日
關於公布2013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通知
各市(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各部、委、辦、局,各有關單位:
按照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發布2013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通知》(蘇人社發〔2013〕191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我市2013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通知如下:
一、2012年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51279元。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間退休的人員,計算基礎養老金使用的全省上一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4273元,計算最低繳費系數使用的月繳費基準數為2564元。
二、2013年度(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下同)參保人員(不含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月繳費基數的上限為12880元,下限為2299元。上限按年度內累計月平均計算。
三、市區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靈活就業人員2013年月繳費基數一檔為2299元、二檔為2639元、三檔為2991元、四檔為3375元、五檔為3832元、六檔4273元、七檔12880元。江陰市、宜興市2013年度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靈活就業人員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方案,由兩市(縣)報我局備案後執行。
四、2013年度市區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基本繳費工資基數為每月6710元。
二O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關於公布2012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等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發布2012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通知》(蘇人社發[2012] 199號)精神,經市政府批准,現就我市2012年度(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一)參保企業和職工月繳費基數下限為1973元;上限為13678元。
(二)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月繳費基數下限為1973元,月繳費額下限為394.6元。
(三)溧水縣、高淳縣參保企業和職工月繳費基數及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月繳費基數,由兩縣根據省廳文件規定確定,並報市局備案。
二、企業職工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的繳費基數,參照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執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醫療保險(包括大病醫療救助費、生育保險費)的月繳費標准調整為140元;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失業保險的月繳費標准調整為59元。
工傷(亡)的職工及解除勞動關系因工緻殘人員,工傷保險待遇以職工年平均工資作為計發基數的,按50970元計算;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按77.1歲計算。
符合《南京市建築業農民工社會保險實施辦法》(寧政辦發[2007]132號)規定,按工程項目為單元參加工傷保險的企業,以工程總造價繳費的,費率為1.2‰;以工程總造價中人工成本繳費的,費率為0.8%。
三、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間辦理退休、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人員,基礎養老金按全省上一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832元計算。
四、調整後的繳費基數從2012年7月1日起執行。
二О一二年七月九日
關於公布2011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通知
各市(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各部、委、辦、局,各有關單位:
按照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發布2011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通知》(蘇人社發〔2011〕197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我市2011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通知如下:
一、2010年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40505元。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間退休的人員,計算基礎養老金使用的全省上一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3375元,計算最低繳費系數使用的月繳費基準數為2025元。
二、2011年度(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下同)參保人員(不含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月繳費基數的上限為11751元,下限為1800元。上限按年度內累計月平均計算。
三、市區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靈活就業人員2011年度繳費基數一檔為24637元、二檔為27374元、三檔為31667元、四檔為35890元、五檔為40505元。江陰市、宜興市2011年度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靈活就業人員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方案,由兩市(縣)報我局備案後執行。
四、2011年度市區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基本繳費工資基數為每月5745元。
二O一一年六月七日
關於公布2011結算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通知
各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市各委辦局(公司),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市就業管理服務中心,各有關單位:
為切實做好社會保險費征繳工作,2011年度我市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有關基數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公布如下:
一、2011年度參加我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上限為136698元(11392元/月);繳費基數下限為21600元(1800元/月)。
二、2011年度我市個體工商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月繳費基數統一為1900元,其他險種的月繳費基數仍按原規定執行。
三、2011年度我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月繳費基數最低為1900元,可設若干個檔次,最高不超過11392元。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月繳費基數為1200元。
四、2011年度市區「協保」人員每月「劃賬」基數,以及單位招用「協保」人員後申請返回養老、醫療保險費單位繳納部分的基數,均按照2011年度企業參保職工繳費基數下限1800元執行。
五、2011年度參加市區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上限為229410元(19118元/月),繳費基數下限為45882元(3824元/月)。
參加市區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2011年度補繳社會保險費的基數為70564元(5880元/月)。
六、以上社會保險費基數的執行時間,蘇州市區為2011年4月1日。各縣級市由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報人民政府確定。
特此通知。
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蘇州市財政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C. 上海最低退休金是多少
計算退休養老金,沒有最低標准,按照繳納養老保險計算,計算多少就是多少,在制定養老保險基數和年限的政策時,已經對繳費做出了明確規定,最低繳費年限為十五年,繳費基數最低為社會平均工資60%,做出了限制,因此,不再規定最低養老金標准。
拓展資料
法律依據
1、按照本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方法計發參保人員基本養老金時,其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參保人員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相加後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加發1%。
其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按照參保人員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乘以本人月平均繳費工資指數確定。
2、計算參保人員本人月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時,應當包括其視同繳費年限的繳費工資指數。參保人員2010年底前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的月繳費工資指數,統一按照1計算;從2011年1月1日起,參保人員月繳費工資指數統一按照實際計算。其中,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為過渡期。參保人員2011年月繳費工資指數的平均值低於1的,當年月繳費工資指數按照1計算;2012年月繳費工資指數的平均值低於0.85的,當年月繳費工資指數按照0.85計算;2013年月繳費工資指數的平均值低於0.75的,當年月繳費工資指數按照0.75計算。
3、從2011年1月1日起,個人賬戶的規模由11%調整為8%,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單位繳費不再劃入個人賬戶。此前已經按照規定劃入參保人員個人賬戶的儲存額不作變動。
4、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以及本政策計發的參保人員基本養老金,凡低於原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方法計發水平的,其差額部分予以補足。
其中,按照原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方法計發基本養老金時,基礎養老金的計發基數統一按照2009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566元/月)確定;個人賬戶養老金統一按照本人2010年底個人賬戶儲存額(不含「虛賬實記」的金額及其利息)除以120確定。
退休金的計算方式在相關法律上有明確的規定,社保機構是計算退休金的時候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在司法實踐中,各地的退休金並不是一樣的,地方相關部門可以根據國家出台的相關政策結合本地的經濟發展水平和消費能力,對退休金進行合理的制訂,上海市的退休金由於上海的經濟比較發達,在全國也是最高的。
D. 淄博退休金最低標准
山東省淄博市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由每人每月142元提高到155元,惠及淄博市64.48萬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增加的養老金已於7月底前全部發放到位。
淄博市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自2013年建立以來,基礎養老金經歷過7次調整。此次調整,淄博市在全面落實山東省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每人每月提高8元的基礎上,再提高5元,漲幅達9.15%,高出省標准漲幅3.52個百分點,漲幅列全省第一。
自7月1日起,山東省淄博市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由每人每月142元提高到155元,惠及淄博市64.48萬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增加的養老金已於7月底前全部發放到位。
淄博市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自2013年建立以來,基礎養老金經歷過7次調整。此次調整,淄博市在全面落實山東省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每人每月提高8元的基礎上,再提高5元,漲幅達9.15%,高出省標准漲幅3.52個百分點,漲幅列全省第一。
資料拓展:
經淄博市政府同意,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聯合下發了《關於轉發魯人社發〔2018〕25號文件的通知》,將淄博市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從每人每月10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118元,自2018年1月1日起執行。淄博市將盡快按照新標准發放養老金,並同時補發之前月份的差額部分。
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由中央和省、市、區縣財政共同承擔,根據省政府《關於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規定:我省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根據國家規定和我省經濟發展、物價變動等情況,由省政府統一調整。淄博市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經過6次調整,從2011年的每人每月55元,達到目前的每人每月118元,實現了翻番。
E. 天津2013養老金最低是是2085元嗎此項決定是不足2085都補齊2085
2085元是軍轉幹部的最低標准,也是工齡達到15年以上退休人員的二次調整條件。如果養老金調整後不足2085元,那麼可以進行二次調整。即:15年工齡再加2.5元,16年工齡加5元,17年工齡加7.5元,以此類推!
F. 社區養老保險怎麼交怎麼領
參保范圍:
具有本地戶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以上、60周歲以下,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和城鎮非從業居民,均可在戶籍地自願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基金籌集: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籌集主要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重點:個人繳費部分
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員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目前設定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100元、1200元12個檔次,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可根據經濟發展水平適當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按規定逐年繳納保費,多繳多得。省根據國家要求和經濟發展及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各地可按制度規定,結合本地實際確定繳費方式。
集體和政府補助:根據各地實際情況確定(可參照當地相關文件)
養老金待遇:
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支付終身。
2013年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最低80元,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適當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對於連續繳費超過15年的城鄉居民,每超過1年,基礎養老金可增發1%,提高和增發部分的資金由當地人民政府承擔。
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39。參保人員死亡,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依法繼承;政府補貼余額用於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養老金待遇領取條件:
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員,年滿60周歲,可按月領取養老金。
2009年12月29日已年滿60周歲的農村居民、2011年10月20日已年滿60周歲的城鎮居民,未享受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及國家規定其他養老待遇的,不需繳費,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
2009年12月29日未滿60周歲的農村居民、2011年10月20日未滿60周歲的城鎮居民,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按規定繳費至達到領取養老金年齡止。其中,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並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要引導城鄉居民及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的子女按規定參保繳費,鼓勵長期繳費,多繳多得,具體辦法由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規定。
上面介紹那麼多,如何辦理呢?
1、本人或者家屬攜帶需辦理人員的身份證、戶口本到戶口所在地的村委會或居委會(四個不出村服務站)進行辦理。
2、帶夠現金。一般情況下,最低保費是300元/年,如果你的身份證年齡至領取年齡超過15年,可以一年一年慢慢交,如果低於15年,那麼你就需要進行補交,這個可以根據身份證上的年齡算出來。
3、交費後,辦理人員會開票一張收費發票和一個紅色的繳費本。
END
注意事項
1、一定是要未繳納職工養老保險的人員,而且要16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
2、一定要在戶籍所在地辦理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G. 南京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攜帶本人的身份證到南京市勞動保障和人社局服務窗口,申請個人參保建立帳戶,按照南京市個人參保繳費標准進行繳費,具體規定如下:
南京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執行新標准。記者昨天從市人社局有關部門獲悉,該年度個人年繳費標准為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100元、1200元、1300元8個檔次,其中江南八區為900元、1000元、1100元、1200元、1300元5個檔次。參保人員可自主選擇檔次,多繳多得。政府每年對參保人員繳費給予補貼,隨個人繳費同期記入個人賬戶。2013年度政府繳費最低補貼標准為120元。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加對象為,具有南京戶籍,年滿16周歲未滿60周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工作人員;當前未參加企保或參保中止繳費;未納入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被征地人員社會保障的人員,都可以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居民養老保險保費主要由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構成,有條件的集體經濟組織對個人繳費給予補助。無論城鄉居民還是男女,都須繳費到60歲,本人60歲後的次月領取養老金。2012年度南京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最低年繳費標准為500元。
老年居民申請基礎養老金,須年滿60周歲,滿足本市戶籍5年,未享受國家規定其他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的城鄉老年居民。南京市基礎養老金制度始於2012年1月。2013年1月起,南京市老年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計發標准為130元/月,其中江南八區,城鎮老年居民計發標准為245元/月;農村老年居民計發標准為130元/月。
符合基本養老金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員應在達到領取年齡前一個月,持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到戶籍所在地的街道(鎮)勞動保障所辦理基本養老金領取手續。街道(鎮)勞動保障所對申領材料進行初審,合格後生成《南京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金發放審批表》,由參保人員簽名確認。各級經辦機構審核確認後,自參保人員到達養老年齡次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養老待遇實行社會化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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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2013年失地農民養老保險繳費標准
失地農民養老保險繳費標准:按每年100元至800元的繳費檔次,個人選擇其中繳費檔次後,計算個人應繳費總額。由於各地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制度不同,繳費額度也有所不同。
【法律依據】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民政部、審計署關於做好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第四條第一款
(一)高度重視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各地要根據國務院關於做好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一系列政策文件要求,在今年內出台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實施辦法,全面開展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要明確工作責任,加強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經辦工作,建立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統計報告制度,加強對工作進展的調度和督促檢查。要認真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及時總結交流經驗。今年下半年有關部門將進行專項檢查,督促各地做好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
I. 南京養老保險最低標准
2018年南京社保繳費基數有所調整,南京社保最高繳費基數增加了1371元,南京社保最低繳費基數增加了144元。愛員工小編給大家詳細說說最新的南京社保繳費基數調整情況。
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於發布2017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通知》(蘇人社發〔2017〕208號規定,南京市2018年度社會保險基數具體如下:
企業職工社保繳費基數
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南京市參保企業和職工(含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下同)以及靈活就業人員月繳費基數上限為18171元,比上年度增加1371元;下限為2772元,比上年度增加了144元。期間參保人員的月繳費基數高於等於2940元的,相應年度的最低繳費系數按1.0計算。
事業單位社保繳費基數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基數上限為18171元,下限為3360元。
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基數上限為18171元,下限為3360元。社保繳費基數下限沒變,仍按去年省公布的標准執行。去年12月江蘇省人社廳就2014年至2016年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有關基數做了明確規定,要求各地要嚴格執行省統一公布的上下限標准,其中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繳費工資下限為3360元。
靈活就業人員社保繳費基數
南京市靈活就業人員2017年度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月繳費標准為240元,同時每月繳納10元大病救助;南京市靈活就業人員2017年度參加失業保險的月繳費標准為每人每月55元。
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領取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年齡的參保人員,以及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基礎養老金計發基數為6057元,計算實際繳費工資指數的基數為72684元。
以上就是關於最新南京社保繳費基數的內容,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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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十堰2013年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最低標准各多少錢,有交過的告訴哈數據,還有2014年的
十堰繳費基數調整是在7月份,並不是按自然年。
2013年1~7月份,其最低繳費基數為1427元,2013.07~2014.06最低繳費基數為1575元,2014.07~2015.06最低繳費基數為1746元。
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根據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至300%來確定的。據統計部門統計,2012年度,十堰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31505元,每月平均數為2625元。根據這一基數,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2013年度的全市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進行調整,即參保單位人均繳費工資和職工工資總額低於平均工資60%的,按60%核定,即月繳費基數為1575元,自2013.07.01執行。
從2014年7月1日起,十堰市社保最低繳費基數由1575元/月上調至1746元/月。參保單位人均繳費工資和個人年度繳費工資低於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4928元(2910元/月)60%的,按60%核定(1746元/月);高於300%的,按300%予以核定(8732元/月)。此次申報的繳費基數用於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參保單位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5項社會保險費統一征繳,申報范圍包括在十堰社保服務中心參保繳費的所有機關企事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