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020養老金凍結抵債新規定
被法院凍結的銀行帳戶,如果已經履行相應的義務可以解凍,可以督促原告以及法院盡快解凍,否則就要等到凍結時間期滿自然解凍(一般6個月,可以最多延遲3個約)。
【關於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九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條 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人民法院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消滅。 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已經被執行拍賣、變賣或者抵債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消滅。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凍結裁定,並送達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凍結案外人財產的;
(二)申請執行人撤回執行申請或者放棄債權的;
(三)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流拍或者變賣不成,申請執行人和其他執行債權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債的;
(四)債務已經清償的;
(五)被執行人提供擔保且申請執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凍結的;
(六)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解除查封、扣押、凍結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記方式實施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應當向登記機關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
B. 養老金凍結抵債新規定有哪些
法院可以執行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人民法院在審理和執行民事、經濟糾紛案件時不得查封、凍結和扣劃社會保險基金,基本養老金在發放給退休職工之前,屬於基本養老基金,任何單位不得查封、凍結和劃扣。但是,在發給個人之後,就是退休職工個人的收入,為公平保護債權人和退休債務人的合法權益,在離退休人員的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者收入不足償還其債務的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執行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但應當余留本人及其撫養人口生活必需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C. 凍結退休金最新規定
不得超過六個月。因為養老金屬於被執行人的資金的一種,而根據相關規定,人民法院在實行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時,其期限不能超過六個月。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二十九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三十條 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人民法院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消滅。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已經被執行拍賣、變賣或者抵債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消滅。
D. 2022年養老金凍結抵債新規定未達未達退休年齡,養老金賬戶會被凍結抵債嗎
沒有到退休年齡,是不能領取養老金的,本人的養老保險的賬戶也不會被凍結抵債的。
E. 2022年養老金凍結抵債新規定
2022年養老金凍結抵債新規定如下:依據基礎養老保險要求,繳納社保人繳費年限滿十五年及之上,做到要求法定退休年齡後,能夠享有按月領到養老金的工資待遇。農村老人到60歲國家發的養老金,法院有權凍結抵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17年修正)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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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金是什麼?
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養老保險待遇。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
F. 2022年養老金凍結抵債新規定
凍結退休金最新規定如下:
1、法院不可以強制凍結退休工資卡。基本養老金是保障離退休人員的「養命錢」,離退休人員能否按時足額領取養老金直接關繫到離退休人員的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同時,基本養老金在發放給離退休人員之前,仍屬於養老保險基金,任何單位不得查封、凍結和扣劃;
2、人民法院有權執行被執行人養老金中高於當地最低生活標準的部分。債權人通過法院強制執行養老金的,必須給予每月必要的生活費,不能全部劃扣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第二百四十四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
採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第二百五十二條
對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行為,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執行或者委託有關單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費用由被執行人承擔。
G. 養老金凍結抵債新規定
由於基本養老金是保障離退休人員的「養命錢」,在發放給離退休人員之前,仍屬於養老保險金,所以任何單位不得查封、凍結和劃扣。最高人民法院對此也做出了明確規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作為法定授權的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管理和運營機構,承擔著將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給離退休人員的職能,因此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直接扣發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抵償法院判決的債務。
H. 2021年退休人員養老金被銀行凍結抵債會影響調資嗎
不會 。2021年退休人員養老金被銀行凍結抵債不會影響調資。銀行凍結抵債和調資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不會混為一談。銀行凍結抵債是銀行的事,調資是國家政策該調社保局還是會調的。
2021年並沒有出台養老金凍結抵債新規,也就是說,現在並不會將養老金的賬戶凍結,用來償還債務。如果沒有其他生活來源,原則上不能凍結或扣減養老金。至少必須保留必要的生活水平,這相當於保持當地的最低生活水平。養老金具有銀行存款的性質,並享有與銀行存款相同的法律保護。當前有直接支持保護銀行帳戶和存款信息的法規和法律。
拓展資料:
一、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年限滿一年即發放1%。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 第三條 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單位繳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個人繳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按本人繳費工資8%的數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個人工資超過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於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個人賬戶儲存額只用於工作人員養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國家統一公布的記賬利率計算利息,免徵利息稅。參保人員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二、養老金發放標准:
1、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