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請問社保中的養老保險余額是不是看不到公司交的部分啊為什麼我去查只有自己交的金額呢
養老保險只可以查詢個人賬戶。
是看不到公司交的部分的。
2. 養老金個人帳戶,純個人繳和單位繳哪個帳戶余額多
退休金的計算中有個人帳戶,所以個人帳戶余額的多少,決定了退休金專的多少!
是這樣的屬,退休領取,有這樣計算養老金公式:社平工資*20%+個人帳戶*1/120之和,顯然跟社平和個人帳戶金額的多少有關,一般為當地最低生活水平。
在同等條件下,純個人繳費和單位繳費.到退休後,哪個帳戶余額多?或者說是一樣多?
社保是按統籌管理,即分統籌帳戶和個人帳戶結合的方式,大多數所交的錢都是進入統籌帳戶裡面,所以統籌帳戶的金額多得多。
對於你所說的,單位交和個人交,只是交納方式不同而矣,沒有什麼本質的區別。
看得出你很關心養老生活,建議你在擁有社保養老保險的同時,再適當的購買商業保險的養老金作為補充,進而提高生活品質。
3. 養老保險帳戶余額只是個人繳納的部分,單位繳納的不屬於我們個人的嗎
單位繳納不屬於個人,屬於社會統籌賬戶。
個人賬戶:與社會統籌相對應。個人賬戶模式是指征繳的養老保險費全部進入個人賬戶,當勞動者步入老年、失去勞動能力、離開勞動力市場後,再按照個人賬戶積累的金額(本金+運營收入),領取屬於自己的養老金。這種模式對於勞動者具有一定的激勵作用,但沒有體現「大數法則」,沒有互助共濟和風險分擔功能,而且基金保值增值壓力大。在具體的制度安排中,這種模式總是和完全積累的財務模式聯系在一起的。
統籌賬戶:由企業或政府繳納,是作為共同所有的,屬於政府養老保險資金賬戶,專款專用。
拓展資料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負擔:企業按本企業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納(北京是19%,其他城市可能不同),職工個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的一定比例繳納(一般為8%)。城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和國有企業下崗職工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按20%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全部由自己負擔。
4. 個人養老保險賬戶里的金額為啥跟實際繳費不一樣
社保養老個人賬戶中的混亂數據是存在的,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台全面建立後才會徹底改變這一現象。
目前體現出來的問題:
1、個人養老金賬戶記錄顯示金額遠遠低於實際繳費金額。
2、未向個人養老金賬戶足額劃轉應從企業劃轉的金額。
3、數據不完整,計算不準確。
4、未按規定計息,賬目亂,核對困難。
建議還是到當地或企業主管部門及時查對為好,及時截斷錯誤。
(4)單位繳納的余額算養老金嗎擴展閱讀:
個人賬戶記入的資金包括三部分:
(1)當年繳費本金,含個人全部繳費以及用人單位繳費中劃入個人賬戶的部分(從2006年1月1日起,個人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單位繳費不再劃入個人賬戶);
(2)當年本金生成的利息;
(3)歷年累計儲存額生成的利息。
當職工辦理退休時,用其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即是該職工退休當月的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是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改革模式中的基本養老金的重要組成部分。個人賬戶養老金與基礎養老金以及過渡性養老金、調節金一起,共同構成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建立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體現了社會保險費用共同負擔的原則,增加了養老保險費的來源,同時也有利於建立激勵和約束機制,調動職工關心和支持養老保險的積極性。是我國具有特色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成果的具體體現。
按國發(1997)26號文件規定,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記賬基數為職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記賬比例全國統一為11%。職工個人繳費比例為 5%左右。
其餘部分由單位繳費劃入,隨著個人繳費比例的提高(最終到8%),單位劃入部分逐漸降低。職工退休時,其個人賬戶的累計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即為該職工退休時的個人賬戶養老金。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是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核心內容之一,是深化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成果的具體體現。
5. 社保中養老保險賬戶余額怎麼算的
一般單位集體繳納社保金的,養老金並不是一月一次打繳費記錄,有的是一年打一版次。如果中間沒有權什麼變化,有的社保中心是到退休時一次性打出來。
因為單位參保人員多,職工個人保險手冊由單位集體管理,單位繳費總表與社保收費金額相對就行了,所以有的在金保網上查不到養老保險。
醫保需要每月都往醫保卡上打錢,所以可以查的到。
放心吧沒問題的。
6. 養老保險中的個人賬戶余額是什麼意思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如何計算
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職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回指數化月平均繳費答工資)÷2×繳費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個人養老保險是按繳費基數的20%繳納的,其中繳費基數的12%劃入統籌賬戶,繳費基數的8%列入個人賬戶。
以後退休時計算養老金金額同樣分二部分。一部分是從統籌賬戶中計算,就是基礎養老金;另一部分從個人賬戶中計算,就是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負擔:企業按本企業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納(北京是19%,其他城市可能不同),職工個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的一定比例繳納(一般為8%)。
城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和國有企業下崗職工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按20%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全部由自己負擔。
7. 養老保險賬戶余額的計算
養老保險分為二個賬戶:社會統籌賬戶與個人賬戶。
在交保險時,大部分的錢進入了社會統籌賬戶,就是國家拿你的錢給已經退休的人發工資。
只有一少部分錢進入了個人賬戶。
所以,你才會覺得那麼少啊。
8. 社保養老賬戶余額是什麼意思
養老專戶余額是指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部分以及利息。
1、社保里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金額,不能拿出來用,退休領取退休金的金額與個人賬戶金額有很大關系,具體計算很復雜。社保醫療險個人賬戶金額可用在平時門急診支付,也可到定點葯店買葯,直到余額為0。
2、單位和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中,一份進入統籌,一份計入個人賬戶。個人繳納部分以及單位共計11%,計入個人賬戶。有的地方個人賬戶記賬規模為8%,全部為個人繳費。
1、單位和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中,一部分進入統籌,一部分計入個人賬戶。計入個人賬戶的繳費,以及按國家公布的個人賬戶記賬利率所產生的利率,都計入個人賬戶,稱為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
2、到退休時,個人賬戶余額除以120個月,或者除以平均余命月數,就是每月養老金個人賬戶部分。再加上統籌部分、調節金等等,構成全部養老金。單位和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中,一部分進入統籌,一部分計入個人賬戶。
3、其中,個人繳納部分(工資或社會平均工資8%),以及單位繳費(單位工資總額或社會平均工資20%-30%不等,視各地政策而定)中的3個點(約為個人工資的3%),共計11%,計入個人賬戶。有的地方個人賬戶記賬規模為8%,全部為個人繳費。
9. 養老保險帳戶余額只是個人繳納的部分,單位繳納的部分我們又怎麼得到呢
社會基本養老保險:
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由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保證勞動者在年老喪失勞動能力時,給予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它適用於各類企業、職工,標准基本統一,費用實行國家、企業、個人三方共同負擔。
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
私營企業、民辦非企業、自然人注資總額超過資本總額50%以上的企業為參保單位,或非本市城鎮戶籍的勞動者為參保人,其費率可分別按12%和8%執行;
其它企業及參保人,參保單位及個人繳納養老保險費的費率可分別按20%和8%執行。 (2007年7月起)
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本人直接向征繳部門繳納,個人繳費比例為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20%,其中8%進個人帳戶。
基本養老基金領取:
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條件:
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並辦理相關手續
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
領取項目
基本養老金
被保險人退休後死亡的喪葬補助費
基礎養老金:
以本省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
即:個人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
= (省月平均收入+個人繳費平均數)/2×繳費年限%+(個人帳戶金額÷計發月份)
關鍵詞:兩帳戶(個人帳戶、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帳戶即基礎養老金)
一數字:月平均工資
(08年廣州市為2894元、08年廣東省為2454元)
基本養老基金基數:以廣東省基本月平均收入為基數。
(08年廣東省月平均工資為2454元)
上限:2454×300%=7362元
下限:2454×60%=1472元
最低工資標准為:780元
舉例:李A收入10000元;李B收入1200元則兩者按標准繳費為李A每月交養老:7362×8%=588.96元,其他收入不計在內
李B每月交養老:1472×8%=117.76元,不夠收入當標准計
個人養老基金的領取方式:
1、2006年06月30號前已申請退休人員,按2006前方式領取。
月基本養老金
=(市月平均收入×繳費年限%)+(個人帳戶÷120)
2、2006年7月1號~2011年6月30號期間申請退休人員,其養老金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則計算。
(意思如果2007年的政策計算退休金高於2006年的政策則用2007政策,否則用2006前的政策)
3、2011年7月1號後申請退休人員
個人養老基金第三種人的領取方式:
2011年7月1號後申請退休人員
1)參保時間不同,養老金不同
2)已在市參保的,可享受地方養老
地方養老金
=(市月平均工資-省月平均工資)÷2×2006年30號前繳費年限×1%
(其領取方式有三種人)
個人養老基金第三種人的領取方式:
1)1998年7月1號前參保人員,在2011年7月1號後申請退休。 退休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地方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
2)1998年7月1號~2006年6月30號之間參保人員,在2011年7月1號後申請退休。
退休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地方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
3)2006年7月1號參保人員:
退休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
個人養老基金身故的處理方法:
、領取養老金之前死亡
處理方法:一次性領取個人帳戶儲存額
2、領取養老金過程中死亡
處理方法:個人帳戶儲存額一次退還繼承人+基本的社保福利
社保福利:1)喪葬費=3個月工資
2)一次性撫恤金=3個月工資
3)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金
供養1個人=6個月工資
供養2個人=7個月工資
供養3個人=8個月工資
個人帳戶養老金:
個人養老保險賬戶儲存額
= 繳費(個人薪酬8%)+個人賬戶儲存額的利息(參考銀行同期居民存款利率 )
個人賬戶儲存額只能用於被保險人養老,不得提前支取。被保險人死亡後,個人賬戶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個人帳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帳戶儲存額 / 國家規定的計發月數(見下頁)
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被保險人的視同繳費年限*1% +退休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繳費工資指數*1998年6月30日前實際繳費年限*1%
個人養老金計發月數:
1.計發月數根據職工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