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四川省退休工資每月幾號發放
法律分析:現在不少地區的養老金實現了省級統籌,因此養老金的發放時間發生了變化,但據希財君了解四川省還未實現,不過據希財君了解四川省什郁養老金的發放時間從每月的5日,延遲到了每月10日。
成都養老金是每月20號發貢每月15號山20號發油每月25號左右發元每月22號發陽每月10號發。
養老金每月一發,發早或發晚對我們的養老金待遇不會有影響。不過,之後四川省的養老金發放時間估計也會統一,實現全省統籌,統收統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貳』 2022年四川養老金發放時間
四川省從2022年3月份起,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發放時間調整為每月的15到20號。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應按退休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等項目各占基本養老金的比例,分別從個人賬戶儲存額余額和社會統籌基金中列支。如無個人賬戶或個人賬戶儲存額不足的,統一由社會統籌基金列支。
一、個人養老金領取條件: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已辦理了退休手續;
2、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養老保險並履行了養老保險繳費義務;
3、個人繳費至少滿15年(過渡期內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 目前,我國的企業職工法定退休年齡為:男職工60歲;從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職工55歲;從事生產和工勤輔助工作的女職工50歲。
二、個人養老金領取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2、本人的戶口;
3、本人人事檔案;
4、登記照片一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
『叄』 養老金每月發放時間
養老金每月發放時間通常在每月十號到十五號號左右,所在不同的地區,領取的時間有所不同。
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構成,即基本養老金等於基礎養老金加個人賬戶養老金加過渡性養老金。其中,由於養老保險制度是從90年代才開始逐步建立,因此過渡性養老金作為一種過渡性安排,不是每個人都享有的。
各級人民政府要把社會保險事業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計劃,貫徹基本養老保險只能保障退休人員基本生活的原則,為使離退休人員的生活隨著經濟與社會發展不斷得到改善,體現按勞分配原則和地區發展水平及企業經濟效益的差異,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在國家政策指導下大力發展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同時發揮商業保險的補充作用
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社會保險基金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國務院規定投資運營實現保值增值。社會保險基金不得違規投資運營,不得用於平衡其他政府預算,不得用於興建、改建辦公場所和支付人員經費、運行費用、管理費用,或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挪作其他用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七十一條 國家設立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由中央財政預算撥款以及國務院批準的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構成,用於社會保障支出的補充、調劑。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管理運營機構負責管理運營,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實現保值增值。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布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的情況。國務院財政部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審計機關對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情況實施監督。
『肆』 養老金每個月幾號發放
養老金發放時間
社保局養老待遇科工作人員介紹,社保局對於養老金發放一般會在每月10日軋賬,接下來,還需經過數據核對、財政請款等幾個環節,並在15日前將款項撥付到各養老金代發銀行,再由銀行發放到領取養老待遇人員的賬戶。所以,在正常情況下,離退休人員在每月15日至20日就能領到當月的養老金。
養老金款項撥至各代發銀行後,銀行發放到離退休人員賬戶也需要一定時間,如果碰上節假日等特殊情況,可能發放時間會稍有延後。不過,國家對養老金的發放時間並沒有作統一要求,因此,在月底前將當月的養老金發放到位都算是正常的。
養老金發放領取標准
1、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5、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退休後均計發基本養老金。
6、「統賬結合」後參加工作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統賬結合」前參加工 作,本意見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和過渡性調節金。
因此,對於養老金發放時間根據相關的規定一般是在每個月的15號至20號期間就能領到養老保險了,當然遇到了節假日的情況一般也會有延遲的情況。至於能領多少是根據勞動者的繳費工資和繳費的年限以及相關的計算率的。
『伍』 養老金一般每月幾號發放
「1、退休金發放時間每月10號。 2、退休人員養老金從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退休的次月起開始領取。 2、企業因各種原因逾期給職工辦理退休,其退休時間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間為准,基本養老金的計發辦法按達到法定年齡退休時基本養老金的計發辦法執行。
『陸』 四川省養老金每月發放時間
具體每個地方不同成都養老金是每月20號發;自貢每月15號;樂山20號發;江油每月25號左右發;廣元每月22號發;資陽每月10號發。
法律依據: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2號)、《關於做好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的函》(人社養司函〔2020〕9號)、《關於四川省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批復》(人社廳函〔2020〕98號),經省政府批准同意,現就做好我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工作通知如下:一、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對象和時間
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象為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符合上述條件,但在2019年12月31日以前已死亡或終止養老保險關系的退休人員除外。
增加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從2020年1月1日起執行。
『柒』 四川退休金每月幾號發放
法律分析:退休人員一般會在15號左右領到當月的養老金,如果遇到節假日的話,養老金發放時間會提前,例如2月份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待遇全部提前至9號發放到位。
法律依據:川人社發〔2020〕21號?《關於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屬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再按以下標准和辦法增加月基本養老金,同時符合本款下列兩類及以上情形的,可重復累加享受:1.高齡退休人員。(1)滿70周歲且不滿80周歲的人員,每月增加35元;(2)滿80周歲且不滿90周歲的人員,每月增加65元;(3)滿90周歲及以上的人員,每月增加105元。本次增加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退休人員年齡周歲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9年12月31日。2.艱苦邊遠地區企業及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一類至六類地區每月分別增加10元、20元、30元、40元、60元、80元。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
『捌』 養老金一般每個月幾號到賬
各城市發放養老金的發放日不同,無法統一答案。
例如:濟南 發放日 每月25日
天津 發放日 每月15日
在上海,退休時約定的養老金發放日期不是統一的,目的是鏈困為緩解領取的高余孝峰而分批發放
一般分成以下時間段:
有的人是每月的10日、11日
有的人是每月的15日、16日
還有豎喚稿的是20日。
但具體到個人的發放日期是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