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國企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比例各是多少
一、養老保險
1、個人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最低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60%;最高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300%)的8%繳納。
2、單位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2%繳納。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將個人養老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此前的政策是個人繳費全部和單位繳費的3%計入個人養老賬戶,單位繳納的19%劃轉為社會統籌,而新政策將單位繳費的3%也劃入社會統籌用來解決養老空賬問題。
(1)國企與個體養老金擴展閱讀
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公式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個人賬戶本息和÷120+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7年底前繳費年限×1.4%。
1、企業在職職工的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個人賬戶本息和÷120+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7年底前繳費年限×1.4%。
2、「新人」的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按本人退休時上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計發,個人賬戶養老金按本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20計發。
㈡ 退休後國企和私企在退休工資上有什麼不同
文/百家號 二哥拾影 原創首發
我們經常會認為國企的退休工資高,而私企的退休工資低,原因是他們的計算方式不同,其實不是的,無論是國企繳納的養老保險還是自己繳納的養老保險,甚至是自由職業者繳納的養老保險,當然我們說的養老保險指的是職工養老保險,而不是農村養老保險或者居民養老保險。
既然國企與私企繳納的是同一種養老保險,那麼他們的退休工資計算方式就是一樣的。
總之,就是養老保險退休後領取到的多少與自己繳納的繳費檔次與繳費標准有很大的聯系,一句話,繳納的越多,時間越長,繳費檔次越高領取的就越多。
㈢ 國有企業養老保險是否都由個人繳納
不是這樣的,無論什麼性質的企業,單位承擔單位應繳部分的社保,個人承擔版個人應交的社保權。之所以「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單上面顯示的養老繳費信息中單位繳費為0」,是因為單位繳納的部分劃入統籌基金,不劃入個人賬戶,與個人沒有直接關系,不是單獨給你個人繳納的,所以沒有顯示。你看到的個人繳費是劃入你個人賬戶的部分,與你的繳費息息相關的,與退休時的養老金計算有直接關系的內容。
㈣ 個人如何買國企養老保險
國企職來工的養老保險繳納和其源他企業一樣,參加企業所在地的社保統一管理。
1. 國企職工參加保險的范圍是: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以上三部分的繳費義務由用人單位與職工共同承擔,繳費比例根據所在地的人民政府規定執行,每個地方不完全一樣。
2. 國企職工參加保險的內容還有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這個保險的繳費義務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
3.我國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模式。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和待遇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進入基本養老統籌基金,用於支付職工退休時社會統籌部分養老金,統籌基金用於均衡用人單位的負擔,實行現收現付,體現社會互助共濟。另一部分是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進入個人賬戶,用於負擔退休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支付,體現個人責任。
4. 員工個人與所在用人單位發生社會保險爭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用人單位侵害個人社會保險權益的,個人也可以要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依法處理。
㈤ 我國企、事業單位職工從哪一年開始交養老保險
1950年—1966年初步建立起,經歷了三個階段。
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先後經歷初步建立(1950—1966)、「文革」中的破壞以及「文革」後的恢復(1966—1986)、改革與完善(1986 年至今)三個階段。
1995 年,在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中首次引入個人繳費和繳費確定型制度,打破了以往現收現付制模式下繳費責任主要由企業承擔的局面,強調個人在養老保險中的責任和義務。然而,現實中還存在著一系列尚未解決的問題。
1995 年的改革導致前後兩個實施方案並存,在制度設計和管理上帶來新的混亂。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造成資金運作上的賬目、管理混合運行現象,給統籌資金挪用個人賬戶提供了方便。
2019年年起稅務部門統一徵收「五險」費用,方案提出從2019年1月1日起,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方案要求,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採取先掛牌再落實「三定」規定,先合並國稅地稅機構再接收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先把省(區、市以及計劃單列市)稅務局改革做穩妥再推進市(地、州、盟)稅務局、縣(市、區、旗)稅務局改革的步驟。
(5)國企與個體養老金擴展閱讀:
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則,合理確定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劃轉到稅務部門的范圍,對依法保留、適宜劃轉的非稅收入項目成熟一批劃轉一批,逐步推進。要求整合納稅服務和稅收征管等方面業務,優化完善稅收和繳費管理信息系統,更好便利納稅人和繳費人。
各省、市、縣稅務局按期逐級分步完成集中辦公、新機構掛牌並以新機構名義開展工作。從嚴從緊控制機構數量,進一步優化各層級稅務組織體系和征管職責,完善結構布局和力量配置,做到機構設置科學、職能職責清晰、資源配置合理。
㈥ 個體工商戶養老保險與國有企業養老保險有什麼區別嗎
具體區別如下
1:繳費不同在於:有工作單位人員按工資總額(繳費內基數)的28%繳費,其中8%進入個人賬戶容,20%進入統籌。沒有工作單位人員按繳費基數(社平一定比例,自己決定)20%繳費,其中8%進入個人賬戶,20%進入統籌。
2:有工作單位現行政策女生產崗位是50周歲退休。沒有工作單位人員女性是55周歲退休。
養老金計算標准相同:一個公式計算下來的。養老金都是根據各年繳費基數和累計繳費年限用全國統一的公式計算下來的。
3:最大的區別就是,一個全部自己交,一個國家交一部分
4: 個體工商戶交的養老保險是最低的養老保障以後也是拿基本的養老保險啊
事業單位交的費多 以後拿養老時月月享受的是事業單位養老待遇肯定多多了啊
㈦ 在國企上班16年半了,想買斷,養老保險自己交,個人交到60歲,與單位交有何差別退休後養老金差別
第一,買斷抄工齡,國家沒有這樣的定義,是民俗的說法,其實就是解除勞動合同,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第二,解除合同之後,就等於是失業人員,根據相關規定,要繼續繳納養老保險,達到退休年齡辦理退休第三,解除合同的失業人員,按月繳納養老保險,一直繳納到退休年齡,才可以辦理退休,僅僅繳納滿15年,是不可以辦理退休的,因為你到退休年齡,依然按照城鎮職工待遇辦理退休,是屬於強制性的繳費。
㈧ 國企單位和私企單位養老保險的區別
沒有什麼區別,都是養老保險,全國都是一樣的。
勞動者退休基本養老金,不因退休前是國企、民企、私企、個體、靈活就業而不同,計算辦法是一樣的,因為本人情況不同而區別。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方案,主要是實行單位和個人繳費制度,繳費水平、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與企業制度完全一致,基金單獨管理,個人賬戶逐步做實。對新老計發辦法差額部分,由單獨建立的職業年金來彌補,保證新退休人員待遇水平不降低。
《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8)國企與個體養老金擴展閱讀: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另外,退休後養老保險不能轉移,在職職工的養老保險可以辦理轉移。但職工已經退休,已經確認養老金的領取和領取標准,就無法再進行養老保險轉移了,但可以通過金融系統實現養老金異地支付(需要個人承擔銀行相關服務費用)。
㈨ 國企上班和辭職後自己交養老保險退休金是一樣嗎
退休金是由繳費基數和繳費的年限來決定的,與在哪裡交沒有關系。
職工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1、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
2、基礎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由上述公式可以看出,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繳費基數越高,繳費的年限越長,養老金就會越高。
(9)國企與個體養老金擴展閱讀
根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相關規定: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1、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3、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4、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1、符合第一條1、2、3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
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的,連續工齡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
連續工齡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
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
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
2、符合第一條第4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
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應當按最高的標准發給。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
㈩ 私企和國企退休金計算方法一樣嗎
國企職工、私企員工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的是「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回該保險在計算養老金公式答上不分參保人員性質、包括企業職工和企業幹部,也不分戶籍性質。但對於有"視同繳費年限"的過渡性養老金部分、各省在計算公式上有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