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湖北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從哪一年開始交費的
2009年農村養老保險開始實施,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以上便可領取養老金,農村養老保險沒有規定要從哪一年開始交,只要在退休之前交滿15年就可以享受養老保險的保障。
⑵ 湖北恩施社保養老金計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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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回答字數限制,下面僅提供2011年、2010年、2009年、2008年湖北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的數據,首先說明,不是原文件,但相關數字准確。
你說的上海親戚養老金一直未調,我估計是不可能的,因為現在都是電腦,很少有人工失誤,可以到社保部門查一下。
《2011年湖北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
一、普調。符合條件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0元。
二、按繳費年限調整。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3元。
三、對符合調整范圍的退休人員,分別再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一)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給制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30元。
(二)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5元。
(三)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
(四)對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並在退休前被用人單位評聘為正高職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10元;2001年1月1日後退休,並在退休前被用人單位評聘為正高職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80元;
(五)對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並在退休前被用人單位評聘為副高職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含高級技師)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90元;2001年1月1日後退休,並在退休前被用人單位評聘為副高職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含高級技師)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0元;
(六)符合勞社部發〔2002〕9號文件規定的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對同時符合上述兩個以上條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只增加一項。
四、國有農場退休農工,按下列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1985年12月31日以前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10元;1986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期間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5元;199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間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五、年滿70周歲、80周歲的退休、退職人員已按上述辦法調整後,分別再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1931年1月1日-1940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1930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六、對符合國家規定的艱苦邊遠地區范圍的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
七、參加鄉鎮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的退休人員,比照本辦法執行。農業「小三場」的退休農工,比照國有農場退休農工的辦法參加本次基本養老金待遇的調整。
《2010年湖北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
一、普調。每人每月增加60元。
二、按按繳費年限調整。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2元。
三、對五類特殊群體另給予適當傾斜:
(一)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給制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
(三)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
(四)退休前被用人單位評聘為正高職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
退休前被用人單位評聘為副高職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含高級技師)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
(五)符合勞社部發〔2002〕9號文件規定的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20元。
同時符合上述兩個以上條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只增加一項。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辦法調整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和鄂辦發〔2003〕53號文件規定,其基本養老金仍未達到所在統籌地區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補助到平均水平(不含財政支付的生活困難補助)。
四、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我省符合艱苦邊遠地區范圍的共有18個縣市:恩施州8個、十堰市5個、宜昌市4個和神農架林區。
五、對高齡退休、退職人員加大傾斜力度。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
六、國有農場退休農工,1985年12月31日以前退休的,每人每月增加90元;1986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每人每月增加85元;1996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每人每月增加80元。
七、參加鄉鎮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的退休人員,比照城鎮企業職工養老金調整辦法執行。參保的退休村主職幹部和「農業小三場」退休農工,比照國有農場退休農工的養老金調整辦法執行。
《2009年湖北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
基本養老金的調整對象為2008年12月31日前按國家、省市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的人員。養老金調整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退休人員按每人每月60元標准增加,退職人員按每人每月40元標准增加;第二部分根據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確定月調整標准。具體標准為: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每月增加1.5元。
在此次普遍調整養老金的基礎上,對部分人員再適度提高調整額度。對符合調整范圍的退休人員,分別再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給制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退休前被用人單位評聘為正高職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退休前被用人單位評聘為副高職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含高級技師)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對原工商業者等每人每月增加20元。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辦法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仍未達到所在統籌地區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補齊到平均水平(不含財政支付的生活困難補助)。
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國有農場退休農工,按下列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1985年12月31日以前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2元;1986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期間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7元;199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間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2元。
此外,對已按上述辦法調整後年滿70周歲、80周歲的退休、退職人員,分別再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1929年1月1日—1938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192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對我省符合艱苦邊遠地區范圍的共18個縣市(恩施州8個、十堰市5個、宜昌市4個及神農架林區)的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元。
《2008年湖北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
(一)對符合調整范圍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65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45元。在此基礎上,再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換算的繳費年限),每滿一年計1元的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二)對符合調整范圍的退休人員,分別再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1、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給制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
2、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
3、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
4、退休前被用人單位評聘為正高職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5、退休前被用人單位評聘為副高職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含高級技師)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
6、符合勞社部發〔2002〕9號文件規定的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20元。
對同時符合本款上述兩個以上條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只增加一項。
(三)按照《湖北省農墾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施意見》(鄂政辦發〔2003〕125號)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國有農場退休農工,按下列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1、1985年12月31日以前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5元。
2、1986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期間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0元。
3、199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間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5元。
(四)對符合調整范圍的退休、退職人員,分別再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1、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1928年1月1日—1937年12月31日)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
2、年滿80周歲及以上(1927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⑶ 湖北農村養老保險新政策2019年
新農保繳費標准國家建議的有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一些地方增加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五個檔次),由參保人自行選擇其中一個檔次。但是最多可以繳費15年。
新農保養老保險待遇由兩部分組成,即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為每人每月55元,個人賬戶養老金月領取標准=個人賬戶存儲總額÷139
如果每年交100元,退休養老金=55元+100*15/139=65.79元/月;
如果每年交500元,退休養老金=55元+500*15/139=108.96元/月;
如果每年交1000元,退休養老金=55元+1000*15/139=162.91元/月;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⑷ 湖北省農村養老保險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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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湖北省社會養老保險方法:
一、湖北省社保網上查詢
登錄湖北省社保網,社會養老保險參保個人信息查詢。
說明:
1、本系統現僅提供湖北省省直養老保險,參保人員的信息查詢;
2、初始密碼為6位出生年月(如197801),首次登陸時請您修改密碼;
3、註:出生年月為原單位申報的檔案出生年月,若有不符,請聯系單位核實。
二、湖北省社保電話查詢
湖北省社保局社會保險統一查詢電話:(027-12333),內容包括:
社會養老保險金繳費基數、比例查詢,社保卡余額、明細查詢等。
三、湖北省社保窗口查詢
3、請攜帶本人有效證件及社保卡號至湖北省社保局辦公大廳窗口查詢。
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地址:武漢市武昌區民主路786華銀大廈18樓
郵編:430071
⑸ 湖北省農村養老保險查詢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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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湖北省社會養老保險方法:
一、湖北省社保網上查詢
登錄湖北省社保網,社會養老保險參保個人信息查詢。
說明:
1、本系統現僅提供湖北省省直養老保險,參保人員的信息查詢;
2、初始密碼為6位出生年月(如197801),首次登陸時請您修改密碼;
3、註:出生年月為原單位申報的檔案出生年月,若有不符,請聯系單位核實。
二、湖北省社保電話查詢
湖北省社保局社會保險統一查詢電話:(027-12333),內容包括:
社會養老保險金繳費基數、比例查詢,社保卡余額、明細查詢等。
三、湖北省社保窗口查詢
3、請攜帶本人有效證件及社保卡號至湖北省社保局辦公大廳窗口查詢。
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地址:武漢市武昌區民主路786華銀大廈18樓
郵編:430071
⑹ 湖北省的農村養老保險金今年交多少
個人繳費。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個檔次,各地人民政府可根據當地實際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繳費檔次,多繳多得。
至於到時候領取多少錢,就要與當時的政策和生活水平相關了。由國家制定。肯定你一年領的超過你一年交的,但具體數字不好說;但總的是交的多領得多。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⑺ 求湖北省農村養老保險交納具體標准
湖北省農村養老保險交納具體標准參考民政部關於轉發湖北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暫行辦法的通知,民險函[1995]212號,摘錄保險費交納和支付章節,具體內容如下:
第二章 保險費交納
第五條交納保險費的年齡,一般為20周歲至60周歲。
第六條保險費以個人交納為主。有條件的地方,經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集體經濟組織可予適當補助(含國家讓利部分,下同)。個人交納的保險費和集體的補助分別記在投保人名下。
第七條投保人原則上應在其戶籍所在地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鄉(鎮)企業職工由其所在企業組織投保。
第八條保險費分按月交納和一次交納兩類。按月交納標准設2、4、6……元等檔次;一次性交納標准設200、400、600……元等檔次。
第九條投保人可根據其經濟條件自主選擇交納保險費的分類和檔次,也可根據自身經濟條件的變化相應調整交納保險費的類別和檔次。
第十條同一投保單位,投保對象應平等享受集體補助。在沒有實行獨生子女補助的地區,獨生子女的父母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其集體補助可高於其他投保對象。
鄉(鎮)企業對職工及其他人員的集體補助,應在繳納所得稅前按允許扣除的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最高不超過17%)提取並稅前列支。
第十一條因自然災害或其他原因,投保人不能按期交納保險費的,經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批准,在規定時間內可暫時停止交納保險費;恢復交納保險費後,對於停止交納期間的保險費,有條件的也可以自願補交。
第三章養老金給付
第十二條投保人年滿60周歲後,根據其交納保險費的檔次及年數領取養老金。投保人交納保險費期間調整過交納保險費檔次的,應將不同檔次不同時期所積累的保險費金額合並計算後再確定其領取標准。
養老金給付的具體辦法和標准,按照國務院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投保人在60周歲前身亡的,個人已交納積累的全部本息(扣除管理服務費)。應及時退還給其法定繼承人或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
第十四條投保人領取養老金,保證期為10年。領取養老金不足10年身亡者,其保證期內剩餘年限的養老金,可由法定繼承人或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繼承;無法定繼承人或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的,由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負責支付其喪葬費;領取養老金超過10年仍健在者,按原標准繼續領取養老金直到身亡。
第十五條投保人將非城鎮戶口遷往異地的,若遷入地已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應將其保險關系(含除管理服務費後,個人已交納積累的以及集體補助的全部本息)轉入遷入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若遷入地尚未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應退還其交納積累的全部本息(扣除管理服務費)。
投保人因招工、提干、考入大中專學校等原因將非城鎮戶口轉為城鎮戶口的,轉入單位已建立社會保障制度的,可將其保險關系(含扣除管理服務費後,個人已交納積累的全部本息)轉入其所在單位投保的保險機構,或將其交納積累的全部本息(扣除管理服務費)退還給本人。
第十六條養老金給付權益不得轉讓、抵押、還欠貸。
參考資料:http://www.hbcz.gov.cn/421381/lm3/lm392/2011-11-14-9063676.shtml
⑻ 湖北農村戶口、社會養老保險,有哪幾種詳細規則是怎樣的
以武漢市為例,社會養老保險共有14種檔次選擇。
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人員應當按照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目前設定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4個檔次。
參保人員自主選擇繳費檔次,多繳多得。為進一步提高參保人員到齡領取待遇後的保障水平,今後將繼續適時適當提高最低繳費檔次。武漢市參保范圍內的城鄉居民,戶籍地在中心城區的,可到所在區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社會保險管理處辦理參保手續。
戶籍地在新城區的,可到所在區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鄉鎮街道人社服務中心辦理參保手續。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城鄉居民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由以下幾個部分組成:
一是基礎養老金。根據國家及省的統一政策規定,全市統一制定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准,並建立起正常調整機制。從2015年1月1日起,全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准統一調整為180元/月。
二是繳費年限基礎養老金。從2015年1月1日起,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基礎養老金計發標准,按照每滿1年每月發給2元的標准計算確定,比如繳費年限滿15年的則按月發給30元。
三是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39。參保人員死亡的,個人賬戶資金余額由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繼承;無法定繼承人或者指定受益人的,個人賬戶資金余額全部留存地方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專戶。
(8)湖北省農村養老保險計算擴展閱讀:
實施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以來,參保人員在年滿60周歲以前按年或者按照規定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其繳費年限可累加計算,並參與計算繳費年限基礎養老金。
參保人員在年滿60周歲以後一次性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只記入本人個人賬戶,不計算繳費年限,也不參與計算繳費年限基礎養老金。對於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其符合規定的繳費年限,應按月計發繳費年限養老金,並從2015年1月1日起補發。
對於2015年1月1日以來在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期間死亡的人員,應計發喪葬補助金待遇,並予以補發。
參考資料來源:鳳凰網-武漢建立全覆蓋社會養老保險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