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O15年養老金上調方法
具體的調整方法如下:
一、普遍調整:
1、每人每月按照113元定額計發。版
2、2014年12月31日前已經領權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按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5%定比計算調整額。
2015年1月至6月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按本人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5%定比計算調整額。
二、傾斜調整:
1、對2015年6月30日前(含當日)年滿75周歲及以上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加發100元,全年1200元,單列一次性發放,不納入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基數。
2、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經本次調整後未達到所在市調整後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計發。
三、離休人員調整:
企業離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參照普遍調整辦法進行調整。
所在市已經採取加發生活補貼方式將企業離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與機關事業單位離休費拉平的,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後,按相關規定沖減生活補貼。
所在市已經建立企業離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與機關離休費同步增長機制,不再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的企業離休人員,不參加本次調整,按機關離休費調整辦法執行。
B. 四川省2015年養老金調整具體計算方法
四川省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實施方案: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120元。掛鉤調整: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對超過的年限每年增加7元。傾斜調整:一、對企業高齡退休人員增發。年滿70周歲以上人員每月增加40元;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月增加80元;1953年底前參加革命工作人員每月增加30元;原工商業者每月增加30元。二、對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增發。2014年年度內我省艱苦邊遠地區新增加的退休人員,一、二類每月增加40元,三、四類每月增加50元,五、六類每月增加60元。在此前調待中已經享受人員不重復享受。三、對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增發。對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平均養老金水平保底後,再另增加30元。同時符合掛鉤調整辦法和適當傾斜對象及標準的,可以重復累加享受。
C. 山西省企業退休人員2015年養老金怎樣調
山西文件主要內容:抄
3月襲25日,省人社廳發布通知,2015年我省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方案已經確定: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再按本人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4.7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調整辦法從今年1月1日算起。
據介紹,本次調整針對的人群是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的人員,其中不包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退休老工人。所規定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繳費年限不滿1年部分按1年計算。
在上述調整基礎上,對下列人員,還將再按下列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一是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但不符合離休條件或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二是建國後至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此外,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的,在上述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軍隊轉業幹部退休人員按上述標准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養老金(含冬季取暖補助)低於2638元的補齊到2638元。
D. 2015四川省養老金調整
1。 3.5元乘工齡加(上工資低於2513元的工齡30年以上的的每人每月加45元,不滿的加40元,不滿10年的加30元。2 工資不滿2513元的加90元,低於3500元的加70元,低於4500元的加50元,4500元的加30元。高工加120元,正高工加220元
省人社廳3月31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根據國家統一部署,經省政府研究決定,從2015年1月l日起,為我省2014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調整水平按照2014年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0%確定,最低每人每月提高120元。新增加的養老金將於4月底前發放到位。
連續11年提高今年每人每月最低增加120元
省人社廳養老保險處負責人介紹,這是我省連續第11年提高企業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待遇。此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定額調整著力體現公平,掛鉤調整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進一步體現鼓勵參保繳費的激勵機制。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企業高齡退休人員適當提高調整水平;對國家設立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的省份,適當提高企業退休人員調整水平;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予以傾斜,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該負責人表示,國家所確定的調待標準是各省月人均養老金水平的10%,不是每一位退休人員養老金的10%。這意味著,部分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實際增加額可能超過本人退休金的10%,也有部分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實際增加額可能達不到其本人退休金的10%。
鼓勵長繳多得超過15年最低年限每超1年加7元
今年企業退休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提高的最大亮點在於,掛鉤調整待遇提高,對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按每超過1年增加7元計算,而在去年調整時規定的是每超過最低繳費年限1年增加5元。「此舉進一步體現了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省人社廳養老保險處負責人介紹,截至2014年底,我省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平均年限不長,相當部分退休人員繳費年限為15年。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健全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要求,我省從2013年開始對超過15年最低繳費年限的繳費年限進行增發,按每超過一年增加5元調整。
截至2014年底,全省有企業退休職工611.4萬人。
養老保險待遇怎麼調?
此次調整方案:
筅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筅掛鉤調整: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對超過的年限每年增加7元。
筅適當傾斜的對象為三類:
一、對企業高齡退休人員增發。年滿70周歲以上人員每月增加40元;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月增加80元;1953年底前參加革命工作人員每月增加30元;原工商業者每月增加30元。
二、對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增發。2014年年度內我省艱苦邊遠地區新增加的退休人員,一、二類艱苦邊遠地區每月增加40元,三、四類艱苦邊遠地區每月增加50元,五、六類艱苦邊遠地區每月增加60元。在此前調待中已經享受人員不重復享受。
三、對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增發。對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平均養老金水平保底後,再另增加30元。符合掛鉤調整辦法和適當傾斜對象及標準的,可以重復累加享受。
怎麼算?
以張三為例。張三退休前連續繳費15年,目前每月領養老金1000元,本人不是傾斜對象,那麼本次調整後他每月領取的養老金為 1000元 +120元=1120元。但如果張三退休前連續繳費40年,本人又是傾斜對象,那麼調整後他的養老金計算為1000元+120元+(40年繳費年限-15年最低繳費年限)×7+傾斜標准=1295元+傾斜標准。
E. 吉林省2015年退休金調整方案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吉林省財政廳關於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吉人社聯字〔2015〕17號
各市(洲)、長白山保護開發區、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財政局,省直管各統籌單位: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6號)要求,經省政府同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決定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時間和范圍
從2015年1月1日起,為2014年12月31日前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並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且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標准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80元。
(二)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25年(含)以下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4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4.5元;繳費36年(包含36年)以上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5元。上述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計算。按照「五七家屬工」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不參與繳費年限調整。
2、與養老金水平掛鉤。月增加額為2014年底本人統籌內月基本養老金的1%。
(三)特殊調整。以下人員在上述調整標准基礎上,在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
1、高齡退休人員。截止2014年12月31日,年齡為70—74周歲的每月增加70元,75—79周歲的每月增加80元,80周歲及以上的每月增加90元。
2、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標准調整後,基本養老金仍達不到調整後當地(所在市、縣,省直管統籌單位為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
3、設立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的縣(市、區)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
4、工傷退休人員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數額不足99元的,按99元調整。
三、資金渠道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可參照執行,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四、審批和發放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有用人單位或退休人員檔案管理機構填寫省統一制定的審批表,經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批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機構負責按時足額發放。
五、工作要求
本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充分體現黨和政府對廣大企業退休人員的關懷。各地要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妥協操作。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財政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密切配合,調度籌措資金,盡早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略)
以上文件來源自網路,僅供參考
F. 2015年安徽省退休養老金怎麼調整方案
安徽省已啟動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將對2014年12月日前已辦理退休(含退職,下同)並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每人每月至少增加125元。目前,人社和財政部門正在抓緊核對信息,調度落實資金,暢通發放渠道,確保4月底前將增加的養老金發放到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精神,經安徽省政府同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日前下發《關於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決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對2014年12月31日前已辦理退休(含退職,下同)並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
據悉,我省2015年調整基本養老金分為三部分:
第一部分為定額調整部分,每人每月增加125元,體現公平;
第二部分為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部分,按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2元,繳費年限尾數不滿1年的按1年增加,體現激勵,鼓勵多繳多得;
第三部分為高齡傾斜部分,對2014年年滿70—74周歲、75—79周歲、80—84周歲、85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另增加至140元、180元、260元和330元(自2006年以來因年滿70周歲及以上(含2006年、2007年調整基本養老金時女性退休人員年滿60周歲)已享受另增加基本養老金,但達不到此標準的,分別補齊到此標准)。對高齡的退休人員適當傾斜,體現了對退休早、基本養老金水平偏低的各類群體的統籌照顧。
此外,《通知》還明確,對於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將繼續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G. 2015年企業退休養老金怎麼調整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6號)文件規定,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總體水平按2014年企業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上調,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具體調整辦法由各省或者直轄市、自治區制定。
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經國務院批准,從2015年1月1日起,為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4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確定。
此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掛鉤調整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進一步體現鼓勵參保繳費的激勵機制。對企業高齡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對國家設立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的省份,適當提高企業退休人員調整水平。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對中西部地區、老工業基地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央財政予以適當補助。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各地區的具體調整水平和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物價上漲、工資增長等實際情況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承受能力合理確定。各地區的具體實施方案於2015年2月28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經審批後認真組織實施。各地區要嚴格按照兩部批準的實施方案執行,不得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的地區,將予以通報批評,並相應扣減中央財政補助資金。
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企業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區要高度重視,認真測算,詳細制定調整辦法。要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完善省級統籌、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力度等措施,提高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支付能力,確保確保調整政策落實到位,不得發生新的拖欠。
H. 江西省人社廳,2015年企業退休金上調全省是一樣嗎
基本上是一致的。
5月12日,江西省人社廳正式公布,從今年1月1日起,上調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這是我省自2005年以來連續第11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方案終於出爐。5月12日,江西省人社廳正式公布,從今年1月1日起,上調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這是我省自2005年以來連續第11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調整對象
我省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
調整方案
此次企退養老金調整一共分為四個部分
第1部分調整
所有退休人員每月都有100元增加的「保底」(即部分定額調整部分)。
第2部分調整
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根據本人定額調整後基本養老金水平不同分成八檔。
1500元以下的(不含1500元)每人每月增加105元
1500元至2000元(不含2000元)每人每月增加85元
2000元至2500元(不含2500元)每人每月增加65元
2500元至3000元(不含3000元)每人每月增加55元
3000元至3500元(不含3500元)每人每月增加45元
3500元至4000元(不含4000元)每人每月增加35元
4000元至4500元(不含4500元)每人每月增加25元
4500元以上(含4500元)每人每月增加15元
第3部分調整
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3元,繳費未滿15年按照15年計算,即最低增加45元,然後超過15年的,再按照每年3元進行增加,體現多繳多得。
第4部分調整
在定額調整與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高齡人員傾斜調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滿80周歲以上的高齡人員每月分別增加60元、70元。
發放時間確保6月15日前發放到位
省人社廳要求在5月底前完成養老金調整工作,確保調增的基本養老金在5月底前發放到位,最遲必須在6月15日前全部發放到位。
調整水平略高於全省去年人均基本養老金10%
調整方案前三個部分所有退休人員均可享受,調整水平按照略高於全省2014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確定。
另外,選擇一次性繳費3.25萬元至1萬元參保的超過退休年齡人員,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70周歲的全額參加高齡傾斜調整。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以及1953年底前參軍、後在企業退休的軍隊退役士兵在調整基本養老金同時,每人每月再適當加發生活補貼並隨同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所需資金從省級企業軍轉幹部解困專項資金中安排。
案例一
李女士,55歲,2014年每月領取的養老金為1710元。其此次養老金調整結構為:100元(定額調整金)+85元(第二部分調整額)+45元(第三部分的調整額)=230元,調整後其每月實領養老金1940元。
案例二
退休胡大爺,81歲,工齡21年,2014年每月領取的養老金為2100元。其此次養老金調整結構為100元(定額調整金)+65元(第二部分調整額)+63元(第三部分調整額)+70元(第四部分調整額)=298元,調整後其每月實領養老金239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