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四川2022年養老金上調細則
四川2022年養老金上調細則如下:
一、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對象和時間
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象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從2022年1月1日起執行。
二、調整基本養老金的辦法和標准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和繳費年限(工作年限,下同)掛鉤。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部分,以社保經辦機構核定的本人2021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1%。
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其他規定
(一)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應按退休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等項目各占基本養老金的比例,分別從個人賬戶儲存額余額和社會統籌基金中列支。如無個人賬戶或個人賬戶儲存額不足的,統一由社會統籌基金列支。
(二)截至2022年1月1日,退休人員被判處有期徒刑及以上、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暫予監外執行、假釋期間的,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
Ⅱ 四川2022養老金上調何時兌現
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象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從2022年1月1日起執行。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38元。
(二)掛鉤調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和繳費年限(工作年限,下同)掛鉤。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部分,以社保經辦機構核定的本人2021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1%;與繳費年限掛鉤部分,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滿一年增加0.6元/月,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一年增加1.7元/月。
(三)適度傾斜。屬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員,先執行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辦法,再按以下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同時符合兩類及以上情形的,可累加享受。
法律依據:
《關於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一、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對象和時間。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象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從2022年1月1日起執行。
Ⅲ 四川2022年養老金調整方案細則
四川人社最新消息: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精神,從2022年1月1日起,四川省將為2021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21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
為做好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工作,四川省將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的要求,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各類退休人員調整標准一致;掛鉤調整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使在職時多繳費、長繳費的人員多得養老金;適當傾斜體現重點關懷,主要是對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等群體予以照顧。
目前,四川省正按統一部署,組織開展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相關基礎數據核實和測算工作。下一步,將根據基礎數據核實測算情況,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結合四川省實際,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並按程序報批後組織實施。
全國消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近日印發《關於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2022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4%
《通知》明確從2022年1月1日起,為2021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21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
此次調整,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同一地區各類退休人員調整標准一致;掛鉤調整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使在職時多繳費、長繳費的人員多得養老金;適當傾斜體現重點關懷,主要是對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等群體予以照顧。
另外,可以參考以下2021年四川養老金消息↓↓↓
調整方案細則
【定額調整】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2元。
【掛鉤調整】
企業退休人員、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2020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3%的基礎上,再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15年及以下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0.7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增加1.8元。
【適當傾斜】
對高齡退休人員按照「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滿80周歲不滿90周歲、滿90周歲及以上」三個高齡段分別增加35元、65元、105元;對艱苦邊遠地區企業及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一類至六類地區每人每月分別傾斜增加10元、20元、30元、40元、60元、80元。
案例分析
案例1
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張某,61歲,2020年辦理退休手續,繳費年限35年,基本養老金為4000元,其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為:
● 定額調整:42元;
● 繳費年限掛鉤調整:15年×0.7元/年+20年×1.8元/年=46.5元;
● 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4000元×1.3%=52元;
合計:42+46.5+52=140.5元
案例2
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王某,71歲,繳費年限30年,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為3200元,其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為:
● 定額調整:42元;
● 繳費年限掛鉤調整:15年×0.7元/年+15年×1.8元/年=37.5元;
● 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3200元×1.3%=41.6元;
● 高齡傾斜調整:35元;
合計:42+37.5+41.6+35=156.1元
案例3
六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李某,71歲,繳費年限35年,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為5600元,其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為:
● 定額調整:42元;
● 繳費年限掛鉤調整:15年×0.7元/年+20年×1.8元/年=46.5元;
●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5600元×1.3%=72.8元;
● 高齡傾斜調整:35元;
● 艱苦邊遠地區傾斜調整:80元;
合計:42+46.5+72.8+35+80=276.3元
養老基數最新消息:2022年度四川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上調
◆ 2022年度,全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上限為全口徑工資的300%,即20355元/月;
◆ 下限為全口徑工資的60%,即4071元/月。
Ⅳ 四川2022年養老金上調細則
四川養老金2022年調整方案細則。
一、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對象和時間。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象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從2022年1月1日起執行。
二、調整基本養老金的辦法和標准: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38元。
(二)掛鉤調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和繳費年限(工作年限,下同)掛鉤。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部分,以社保經辦機構核定的本人2021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1%;與繳費年限掛鉤部分,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滿一年增加0.6元/月,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一年增加1.7元/月。
(三)適度傾斜。屬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員,先執行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辦法,再按以下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同時符合下列兩類及以上情形的,可累加享受。
1.高齡退休人員:(1)年滿70歲不滿80周歲的人員,每月增加30元;
(2)年滿80歲不滿90周歲的人員,每月增加60元;
(3)年滿90周歲及以上的人員,每月增加100元。
2.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一類至六類地區分別增加8.50元、17.50元、26.50元、36元、55元、75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傾斜,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於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的范圍,按原有關規定認定。
三、調整基本養老金的資金渠道:
(一)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分別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並列入年度基金支出預算,中央和地方財政對基金給予適當補助。
(二)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按原渠道解決。
(三)由省社會保險管理局直接管理的重點森工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由省社會保險管理局統一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核撥。四、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其他規定:
(一)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應按退休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等項目各占基本養老金的比例,分別從個人賬戶儲存額余額和社會統籌基金中列支。如無個人賬戶或個人賬戶儲存額不足的,統一由社會統籌基金列支。
(二)截至2022年1月1日,退休人員被判處有期徒刑及以上、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暫予監外執行、假釋期間的,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因被採取留置措施、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的,暫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
(三)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國家和省規定核定數據為准,繳費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前退休人員的工作年限,以退休時核定的工作年限為准。退休人員的年齡,以幹部管理部門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已確認記載的為准。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對退休人員的年齡,按實際周歲計算,時間截至2021年12月31日。
(四)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中,基本養老金已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待遇調整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落實並由基金支付;基本養老金仍由原單位代發的,由原單位暫行調整,所需資金按原渠道列支,待完成參保登記後再結算。
五、切實做好調整基本養老金工作:
(一)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我省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要在當地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切實採取措施,確保2022年7月31日前將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由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具體辦理。
(二)各地在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工作中,要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正確引導輿論。要嚴格執行政策,不得違反政策提高調整水平,不得將不屬於規定范圍的其他人員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范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同財政廳將按照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問題專項整治有關要求,對各地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本通知下發後,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按要求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社會保險管理局報告工作進展情況。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要在2022年8月20日前將本地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的完成情況專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Ⅳ 四川2021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細則
自2005年開始,人社部、財政部每年會根據社會平均工資和物價的增長,對養老金進行適時調整。此次養老金上漲意味著退休人員養老金已經實現17連漲,退休人員的社會平均養老金水平也由2005年的714元,上調至2020年的3072元。
從歷史漲幅來看,此次4.5%的漲幅創近17年新低。2005年—2015年,漲幅均在9%以上,從2016年開始,養老金漲幅開始下降。2016年漲幅為6.5%左右,2017年漲幅為5.5%左右,2018—2020年漲幅均為5%,
法律依據:
《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第二條 調整的基本養老金包括定額部分、掛鉤部分和傾斜部分。1.定額部分。每人每月增加35元。2.掛鉤部分。按本人繳費年限和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增加: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累計繳費年限尾數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每人每月增加本人2020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的1.0%(見角進元)。3.傾斜部分。統一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高齡傾斜標准。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滿70-79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元,年滿80-89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滿9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其中,對2020年到達70周歲、75周歲、80周歲、85周歲的退休人員,按照上述辦法傾斜調整後,累計享受高齡傾斜部分低於140元、180元、280元、390元的予以補齊。
Ⅵ 四川2022年養老金上調細則
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對象:2022年,四川省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象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調整基本養老金的時間:從2022年1月1日起,調整四川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從2022年1月1日起執行。
調整基本養老金的辦法:四川省調整辦法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統一。定額調整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落實多繳多得、長繳多得激勵機制,適當傾斜是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適當提高調整水平。
調整基本養老金的標准:包括三個方面,一是定額調整。每名退休人員每月增加38元。
二是掛鉤調整。與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和繳費年限(工作年限,下同)掛鉤。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部分,以社保經辦機構核定的本人2021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1%;與繳費年限掛鉤部分,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滿一年增加0.6元/月,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一年增加1.7元/月。
三是適度傾斜。屬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員,先執行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辦法,再按以下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同時符合下列兩類及以上情形的,可累加享受:其一是高齡退休人員,年滿70歲不滿80周歲的人員,每月增加30元;年滿80歲不滿90周歲的人員,每月增加60元;年滿90周歲及以上的人員,每月增加100元。其二是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一類至六類地區分別增加8.50元、17.50元、26.50元、36元、55元、75元。其三是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規定予以傾斜,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於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的范圍,按原有關規定認定。
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其他規定:截至2022年1月1日,退休人員被判處有期徒刑及以上、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暫予監外執行、假釋期間的,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因被採取留置措施、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的,暫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
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按國家和我省規定核定數據為准,繳費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前退休人員的工作年限,以退休時核定的工作年限為准。本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年齡,按實際周歲計算,時間截至2021年12月31日。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中,基本養老金已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待遇調整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落實並由基金支付;基本養老金仍由原單位代發的,由原單位暫行調整,所需資金按原渠道列支,待完成參保登記後再進行結算。
Ⅶ 四川2022年養老金調整政策是怎樣
一、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對象:
2022年,四川省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象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基本養老金的時間:
從2022年1月1日起,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從2022年1月1日起執行。
三、調整基本養老金的標准:
(一)定額調整。每名退休人員每月增加38元;
(二)掛鉤調整。與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和繳費年限(工作年限,下同)掛鉤。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部分,以社保經辦機構核定的本人2021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1%;與繳費年限掛鉤部分,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滿一年增加0.6元/月,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一年增加1.7元/月;
(三)適度傾斜。屬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員,先執行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辦法,再按以下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同時符合下列兩類及以上情形的,可累加享受。
1.高齡退休人員。年滿70歲不滿80周歲的人員,每月增加30元;年滿80歲不滿90周歲的人員,每月增加60元;年滿90周歲及以上的人員,每月增加100元;
2.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一類至六類地區分別增加8.50元、17.50元、26.50元、36元、55元、75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規定予以傾斜,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於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的范圍,按原有關規定認定。
四、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其他規定:
(一)截至2022年1月1日,退休人員被判處有期徒刑及以上、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暫予監外執行、假釋期間的,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因被採取留置措施、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的,暫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
(二)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按國家和我省規定核定數據為准,繳費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前退休人員的工作年限,以退休時核定的工作年限為准。本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年齡,按實際周歲計算,時間截至2021年12月31日;
(三)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中,基本養老金已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待遇調整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落實並由基金支付;基本養老金仍由原單位代發的,由原單位暫行調整,所需資金按原渠道列支,待完成參保登記後再進行結算。
Ⅷ 四川2022養老金上調何時兌現
四川2022養老金上調7月31號前兌現。
022年四川省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象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和四川省規定,此次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時間自2022年1月1日起計算,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從2022年1月1日起執行。退休人員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在7月31日前發放到位。
Ⅸ 四川2022養老金上調何時兌現
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象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從2022年1月1日起執行。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38元。
(二)掛鉤調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和繳費年限(工作年限,下同)掛鉤。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部分,以社保經辦機構核定的本人2021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1%;與繳費年限掛鉤部分,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滿一年增加0.6元/月,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一年增加1.7元/月。
(三)適度傾斜。屬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員,先執行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辦法,再按以下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同時符合兩類及以上情形的,可累加享受。
法律依據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於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第一條 2021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以及2021年12月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以2021年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計發基數計發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Ⅹ 四川養老金調整方案細則
調整方案細則
【定額調整】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2元。
【掛鉤調整】
企業退休人員、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2020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3%的基礎上,再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15年及以下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0.7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增加1.8元。
【適當傾斜】
對高齡退休人員按照「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滿80周歲不滿90周歲、滿90周歲及以上」三個高齡段分別增加35元、65元、105元;對艱苦邊遠地區企業及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一類至六類地區每人每月分別傾斜增加10元、20元、30元、40元、60元、80元。
案例分析
案例1
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張某,61歲,2020年辦理退休手續,繳費年限35年,基本養老金為4000元,其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為:
● 定額調整:42元;
● 繳費年限掛鉤調整:15年×0.7元/年+20年×1.8元/年=46.5元;
● 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4000元×1.3%=52元;
合計:42+46.5+52=140.5元
案例2
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王某,71歲,繳費年限30年,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為3200元,其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為:
● 定額調整:42元;
● 繳費年限掛鉤調整:15年×0.7元/年+15年×1.8元/年=37.5元;
● 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3200元×1.3%=41.6元;
● 高齡傾斜調整:35元;
合計:42+37.5+41.6+35=156.1元
案例3
六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李某,71歲,繳費年限35年,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為5600元,其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為:
● 定額調整:42元;
● 繳費年限掛鉤調整:15年×0.7元/年+20年×1.8元/年=46.5元;
●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5600元×1.3%=72.8元;
● 高齡傾斜調整:35元;
● 艱苦邊遠地區傾斜調整:80元;
合計:42+46.5+72.8+35+80=276.3元
養老基數最新消息:2022年度四川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上調
◆ 2022年度,全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上限為全口徑工資的300%,即20355元/月;
◆ 下限為全口徑工資的60%,即4071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