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要出國了養老保險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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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離境前已領取養老金的人員回,離境後依舊可以享受養答老保險待遇。
出國離境前未領取養老金的人員。根據《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個人在達到法定的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前離境定居的,其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予以保留,達到法定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時,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即在出國出境後符合以下兩個條件可領取養老金: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男60周歲,女50周歲);二是達到最低繳費年限15年。
離境定居並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可以在其離境時或者離境後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一次性結清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㈡ 出國定居後養老保險怎麼辦
1.養老保險關系要分取得居住過國籍進行分別處理:
1)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內出國定居容並取得居住國國籍,經職工本人申請,可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儲蓄額的本息一次性支付給本人,並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2)沒有取得居住國國籍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繼續保留,待職工符合法定退休條件時按規定處理。
2.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㈢ 出國人員養老保險
不換國籍或者說不是出國定居人員,只能封存或者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後自己續繳。是取不出來的。
㈣ 出國出境後養老保險怎樣處理好
根據福建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出國定居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有關回問題的意見答》(閩勞社[2002]文486號)中:「企業職工經批准出國定居,出國前已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應一次性領取基本養老金並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可以按規定辦理退休,如本人願意,也可一次性領取基本養老金並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規定。您可以繼續繳納養老保險滿15年以上,將來選擇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不繼續繳納社會保險,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一次性領取個人賬戶儲存額部分。
㈤ 出國後可以在國內交養老保險嗎
可以交養老保險。
養老保險參保所需資料:身份證復印件兩張(驗原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張;城鎮居民戶口本原件;《檔案委託管理卡》。繳納養老保險的基數、比例及金額:
繳費基數:個人所在省份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
繳納比例:按照當年相關規定執行;
繳費金額:繳費基數×繳納比例×12四、繳費方式及時限:持《檔案委託管理卡》到人力資源服務中心以現金方式繳納。參保人員應一次性繳納全年養老保險金,並於每年6月20日前辦理,逾期加收利息,但最遲不得超過12月20日。繳費時間是當年基數出來後每月1—20日。
㈥ 出國了,我的養老保險怎麼辦
如果您符合下列條件則可向省社保基金管理局申領養老保險待遇:內1、達到法定退容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可申領基本養老金。2、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滿十五年的,可申領一次性養老保險待遇。
而離境定居且已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員,可書面申請退回個人賬戶存儲額(須提供本人放棄國籍的有關材料。如,註明因取得他國國籍而注銷戶籍的戶籍注銷材料,或經公證的已取得他國國籍的中文譯本),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同時,此類人員也可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申領基本養老金(累計繳費滿十五年)或一次性養老保險待遇(累計繳費不滿十五年)。
希望能幫到您。
㈦ 出國後養老金如何領取
1、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在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前出境定居的,應當一次性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全部儲存額,並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2、離退休人員領取基本養老待遇後出境定居的,其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可以繼續領取。按領取人的意願,經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並辦理相關手續後,其基本養老金可以委託親屬或他人代領。若國內無親屬或他人代領,本人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款寄匯至國外的,匯費由其個人負擔。
3、出國定居的離退休人員,每年向負責支付其基本養老金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一次由我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居住證明(未與我國建立外交關系的國家,由當地公證機關出具)。
㈧ 已參加養老保險人員出國定居能否享受養老金
(1)養老金是對職工退休後不能再從事勞動的一種保障。只要單位和職工繳納了養老保險費,職工退休後,只要還活著就應該領取養老金,而不論其在什麼地方。1982年勞動人事部、國務院僑務辦、中國銀行、中華全國總工會聯合發出的《關於獲准出國定居的退休、退職人員待遇問題的通知》(勞人勞[198242號)規定,出國定居的退休、退職人員的退休費、退職生活費與國內退休、退職人員享受同等待遇。如果原來享受因工殘廢補助費和由民政部門支付的殘廢金,出國定居後也照常發給。這些待遇可以由受委託的國內親屬代領。如果需要寄出國,可以到當地中國銀行,按國家外匯管理局的規定兌換成外匯寄出。但是,在享受這些權利的同時,他們須每半年向支付待遇的單位提供由我國駐外使領館或當地公證機構出具的生存證明書。退休待遇可以支付到退休人員死亡止。去世後,可以按國內標准領取葬喪費,有供養直系親屬的,還可以領取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或救濟費。值得注意的是,在國外的退休人員,不論定居與否,不再享受國內的醫療保險,但回國看病的,仍可繼續享受。
(2)對類似情況的處理意見。這里主要涉及退休人員出國後,退休金如何領取的問題。退休人員出國後,退休金一樣可以領取;但是要按一定的程序以及盡到一定的義務。
㈨ 出國人員用護照可以補交社會保險嗎
一、如來果是出國離境定居的,那源么是需要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不可以補交。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
第六條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個人在達到法定的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前離境定居的,其個人賬戶予以保留,達到法定領取條件時,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其中,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可以在其離境時或者離境後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告知其保留個人賬戶的權利以及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後果,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死亡後,其個人賬戶中的余額可以全部依法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