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農村人怎麼買養老保險
購買農村養老保險只需要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本以及一寸免冠照到戶口所在地的村委會申請辦理農村養老保險就可以了。農村養老保險的繳費方式:
1、個人繳費,農村居民在繳費時需按照國家規定的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這5個檔次進行繳費,檔次由參保人自主選擇,多繳多得;
2、集體補助,一般有條件的村委會會對參保人適當地進行一些補助,會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3、政府補貼,政府會對一些困難人群進行政府補貼,符合補貼標準的參保人,中央財政就會為他們支付基礎養老金,中西部地區是給予全額補助,而東部地區是給予50%的補助。地方政府也會為其代繳部分保費或者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第二十一條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② 農村人買養老保險哪裡買,怎麼買
法律分析:購買農村養老保險只需要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本以及一寸免冠照到戶口所在地的村委會申請辦理農村養老保險就可以了。另外農村養老保險的繳費形式有三種,分別是定期繳費、不定期繳費及一次性繳費。
1、定期交費:定期繳費可以按月、按季進行繳費,適合收入較穩定生活較富裕的人2、不定期交費:不定期繳費可以根據自己目前的經濟情況進行繳費,閑置資金比較多的時候就多交,少的時候就少交或不交,適合收入不穩定的人3、一次性交費:一次性繳費即一次性繳納完所有應繳納的保險費用,適合年紀比較大的人,可以根據自己以後的保障水平一次性交完保險費,之後就可以按照保險的規定領取養老金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第二十一條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③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怎麼交
參保人員可攜帶相關材料到戶籍所在地村委會提出參加新農保申請,填寫《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表》,選擇參保繳費檔次,參保人繳納保費要每年定期存入「新農保聯名卡(折)」,由信用社代扣繳費;接到領取通知書後,參保人還要攜帶上述材料到戶籍所在的村委會申請;如果居住異地的,可憑社保卡(銀聯)的對應定點銀行的任一營業網點去繳納相關的社保費用。④ 農村人怎麼買養老保險
【法律分析】:農村養老保險的繳費方式:1、不定期繳費:在農村養老保險可以選擇不定期進行繳費,這種繳費方式主要存在於收入不穩定的農村地區;2、一次性繳費:在農村,大部分人可以根據個人的經濟水平選擇一次性將養老保險的費用繳全;3、定期繳費:定期繳費是和不定期繳費相反的,主要應用在收入相對穩定的地區。
【法律依據】:《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第四條 基金籌集 新農保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一)個人繳費。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國家依據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二)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三)政府補貼。政府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地方政府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准繳費的,可給予適當鼓勵,具體標准和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確定。對農村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地方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⑤ 農村交養老保險怎麼交
【法律分析】:參保人員可以攜帶相關材料到戶籍所在地村委會提出申請,選擇參保。申請人填寫《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表》,選擇參保繳費檔次,保費要每年定期存入「新農保聯名卡(折)」,由信用社代扣繳費,如果居住異地的,可在對應定點繳納相關的社保費用。農村養老保險有定期交費、不定期交費和一次性交費三種形式。 農村養老金的交納方式:1、不定期繳費:由於大部分地區收入不穩定,豐年多繳,貧年少繳,災年緩繳;2、一次性付款:農村大部分是老農民,可以根據自己的養老保障水平一次性全額繳納保險費,直至60歲;3、定期繳費:在收入相對穩定或比較富裕的地區和人群中採用,比如鄉鎮企業可以按月、按季繳納保費,富裕地區農民可以半年或按年繳納保費。保費的數額可以按收入的比例或一定數額進行支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條: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條 :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設立社會保險基金,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
⑥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怎麼交
農村養老保險有定期交費、不定期交費和一次性交費三種形式。
1、定期交費,在收入比較穩定或比較富裕的地區和人群採用這種方式。如鄉鎮企業可按月、按季交納保費,富裕地區的農民可按半年或按年交納保費,其交費額既可以按收入的比例,也可以按一定的數額交納;
2、不定期交費,多數地區因收入不穩定而採取的方式。豐年多交,欠年少交,災年緩交。家庭收入好時交,不好時可不交;
3、一次性交費,多數是歲數偏大的農民,根據自己年老後的保障水平將保費一次交足,一直到60歲以後按規定領取養老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⑦ 新農村社保怎麼繳費
法律分析:1、凡具有本市沙坡頭區農業戶籍、年滿16周歲及以上(在校學生除外)、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
2、符合參保條件的農村居民,可持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戶口本及相關證件到所在村民生保障服務站提出申請(60周歲以上老人攜帶近期一寸免冠像片3張),並填寫《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表》,經村、鎮(鄉)民生保障服務站(中心)審核、登記後,報市社保局審核、確定。
3、新農保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採取按年繳費的方式繳納。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⑧ 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怎麼交費
法律分析:符合參保條件的農村居民,可持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戶口本及相關證件到所在村民生保障服務站提出申請(60周歲以上老人攜帶近期一寸免冠像片3張),並填寫《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表》,經村、鎮(鄉)民生保障服務站(中心)審核、登記後,報市社保局審核、確定。
新農保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採取按年繳費的方式繳納。
(1)個人繳費。標准為每人每年繳納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個檔次,參保農民可以根據自身情況選擇繳費。
(2)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為參保農民提供適當繳費補助,標准由村民委員會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3)政府補貼。自治區、市財政根據參保農民實際繳費金額確定補貼金額,具體標准為:個人按照每年100元至500元5個檔次繳費,財政對應給予30元、40元、50元、60元、70元的標准補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七十四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過業務經辦、統計、調查獲取社會保險工作所需的數據,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及時、如實提供。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為用人單位建立檔案,完整、准確地記錄參加社會保險的人員、繳費等社會保險數據,妥善保管登記、申報的原始憑證和支付結算的會計憑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完整、准確地記錄參加社會保險的個人繳費和用人單位為其繳費,以及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等個人權益記錄,定期將個人權益記錄單免費寄送本人。用人單位和個人可以免費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查詢、核對其繳費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