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2O17年企業來退休人員調整養源老金方案是這樣的:定額調整每人增加48元,工令即交費年限在15年以下的每月增加25元,15年及以上的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元。再按2o16年每月個人養老金總額的1.1%增加。年令70~74加20元,75~79加25元,8O歲及以上增加3o元。對一至五類艱苦邊遠人員還有2.3.4.8.12元補助!軍轉人員不足2463元的補足2463元!
㈡ 甘肅養老金上調細則
【法律分析】:從2021年1月1日起,甘肅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省級基礎養老金標准在原每人每月15元基礎上增加5元,甘肅省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達到每人每月113元。
【法律依據】:《甘肅省關於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省級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從2021年1月1日起,將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省級基礎養老金標准在原每人每月15元基礎上增加5元,使我省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達到每人每月113元。
二、實施范圍
全省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60周歲以上、符合國家及我省規定條件的人員。
三、資金安排
省財政安排基礎養老金補貼資金1.95億元。
四、實施步驟
2021年5月底前省級財政將補貼資金全部撥付到位,6月底前各縣市區完成調整和補發工作。
五、責任主體
牽頭單位:省人社廳
配合單位:省財政廳
實施單位: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政府
六、有關要求
(一)省人社廳負責業務信息系統參數調整工作,指導市縣人社部門做好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資格確認和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工作。
(二)省財政廳負責落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補貼配套資金,並督促市縣財政部門嚴格按照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和會計制度要求,將補貼資金及時撥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專款專用。
(三)市縣政府負責組織社保經辦機構做好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省級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工作,協調和督促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協議服務金融機構,確保在6月底前將調整增加的基礎養老金足額發放到位。
㈢ 甘肅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2017年調整方案是什麼辦法
有十八個省市已出台並於月底前發到手。沒見到有甘肅。也快了,多注意一下媒體消息就行了!
㈣ 2017年甘肅省給企業退休職工漲養老金嗎
四月中旬,人社部、財政部共同印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決定從2017年1月1日起,為2016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
此次調整,統一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同一地區各類退休人員調整標准基本一致;掛鉤調整體現激勵機制,使在職時多繳費、長繳費的人員多得養老金;適當傾斜體現重點關懷,主要是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予以照顧。
此次養老金調整什麼時候能落實到位?對此,人社部表示,文件印發後,各地區將按照國務院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報人社部、財政部審批後抓緊組織實施,盡快把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根據通知要求,各地區要於2017年5月31日前報送人社部、財政部審批後組織實施。
目前為止,全國有上海出台並落實了調整方案、吉林省出台了調整方案,其他省市有關調整細則都未出台。
㈤ 甘肅養老金上調(2017年)
肯定是會上調來的!甘肅源省人社廳、省財政廳7月18日已下發《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291號),為2016年12月底前退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上調養老金,力爭在8月底之前發放到位,並從2017年1月份起補發。
㈥ 甘肅省2017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漲多少
一、調整范圍
2015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下同)、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2015年12月31日前已納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宏歲統籌管理並領取養老待遇的「五七工、家屬工」等計劃外用工人員(以下簡稱「五七工、家屬工」)。
二、調整時間
從2016年1月1日起。
三、調整標准
(一)定額調整
1、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
2、「五七工、家屬工」,每人每月增加35元;
(二)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掛鉤
企業退休人員,全部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全部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1元。繳費年限不滿1年按1年計算。全部繳費年限中不含特殊工種、高海拔地區等折算年限。
2、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
企業退休人員、「五七工、家屬工」,以2015年12月份本人領取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1.84%。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以2015年同類人員的平均養老金水平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3.66%。
(三)傾斜調整
1、截止2015年12月31日,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五七工、家屬工」中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5元。年齡計算以退休時審核機關認定的出生年月為准。
2、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元。
3、企業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調整後月基鏈高本養老金低於2375元的,調整到2375元。
四、資金列支渠道
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按照國家和我省政策規定發放退休費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後,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仍由原單位代發的,可先組織原單位代調,所需資金暫按原渠道列支,待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啟動實施後再統一結算。
五、做好發放落實工作
本次調整工作涉及面廣、時間緊迫、任務艱巨,各級人社部門、財政部門和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周密部署。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由各級社保經辦機構負責發放落實,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經各級社保經辦機構審核通過後,由原單位負責發放落實,確保在9月底前將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各級社保經辦機構要抓緊建立起本地區退休人員信息資料,對退休人員的增減變化要及時補充調整,確保信息資料完整、准確。
六、加強宣傳維穩工作
本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後首次按照新辦法調整退休人員待遇,也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現「並軌」後首次同步調整。各級人社、財政部門要會同部門內外相關單位制定具體工作方案,主動宣傳與輿情引導相結合,准確宣傳政策,密切監控輿情,採取適當方式,及時引導輿論,回應社會關切,統一認識,避免炒作,化解矛盾,推動調整養老金工作平穩實施;要結合實際對風險點進行梳理,制定部門聯動預棚絕尺案;要隨時掌握工作進展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重要輿情及時報告省人社廳、省財政廳。
七、建立調度報告制度
(一)各市、州社保經辦機構請於2016年9月5日前向省社保局上報《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發放工作聯絡表》(附表1)。
(二)各市、州社保經辦機構每周三16:00時前向省社保局上報發放落實情況,重點是資金籌集情況和調整情況。上報表式為《2016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進展情況表》(附表2)和《2016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情況表》(附表3)。
(三)各市、州人社、財政部門於10月20日前,將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工作總結分別報省人社廳和省財政廳,社保經辦機構將《2016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及「五七工、家屬工」待遇調整統計表》(附表7)和《2016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統計表》(附表8)報省社保局。
㈦ 甘肅2017年 養老金上調32年工齡調多少
肯定是會上調的!甘肅省人社廳、省財政廳7月18日已印發《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291號),同步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預計在8月底前發放到位,並從2017年1月份起補發。
㈧ 甘肅省退休人員2017年基本養老金怎樣調整
是會上調的!2017年甘肅省人社廳、財政廳正在按照5.5%左右的總體調整水平,為專2016年12月底前已退休並領屬取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上調養老金,並將實施細則於5月底前報人社部、財政部審批後,預計在9月底前發放到位,並從2017年1月份起補發。
㈨ 甘肅養老金調整細則
法律分析:具體採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調整相結合的辦法。
一、定額調整具體為: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五七工家屬工、被征地農民,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掛鉤調整具體為:與繳費年限掛鉤。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五七工家屬工、被征地農民,本人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部分,月增加40元,本人繳費年限15年以上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增加1.5元;繳費年限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全部繳費年限中不含特殊工種、高海拔地區等折算年限。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企業退休(職)人員、五七工家屬工、被征地農民,以本人2020年12月份的基本養老金(含12月份辦理退休手續人員核定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0.75%;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以同類人員2020年月平均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0.75%。
三、傾斜調整具體為: 2020年12月31日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五七工家屬工、被征地農民,年滿70周歲至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滿75周歲至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年齡計算以退休審核機關認定的出生年月為准。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五七工家屬工、被征地農民,按參保單位所在地確定的一至五類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按地區類別分別增加5元、6元、7元、13元和18元。企業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本次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低於2970元的,調整到2970元。
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含符合規定推遲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2020年12月31日前已納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管理的五七工家屬工和被征地農民等人員均在此次調整范圍內。
具體採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調整相結合的辦法。
定額調整具體為: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五七工家屬工、被征地農民,每人每月增加50元。
掛鉤調整具體為:與繳費年限掛鉤。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五七工家屬工、被征地農民,本人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部分,月增加40元,本人繳費年限15年以上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增加1.5元;繳費年限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全部繳費年限中不含特殊工種、高海拔地區等折算年限。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企業退休(職)人員、五七工家屬工、被征地農民,以本人2020年12月份的基本養老金(含12月份辦理退休手續人員核定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0.75%;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以同類人員2020年月平均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0.75%。
傾斜調整具體為: 2020年12月31日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五七工家屬工、被征地農民,年滿70周歲至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滿75周歲至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年齡計算以退休審核機關認定的出生年月為准。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五七工家屬工、被征地農民,按參保單位所在地確定的一至五類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按地區類別分別增加5元、6元、7元、13元和18元。企業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本次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低於2970元的,調整到2970元。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本次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全省將有160多萬退休人員受益。
㈩ 甘肅省2017 企業退休養老金長多少
甘肅省4月份接到國家正式文件後,隨即開始根據甘肅省實際情況制定調整方案。初步方案已在前不久制定出來,目前正在研討論證中,修改完善後,將盡快下發執行。同時,目前網路上傳播的各類「民間版」調整方案,均屬虛假消息,提醒市民勿信,一切以官方公布為准。
雖然各地公布時間難以統一,但調整後的養老金待遇都會從今年1月1日起計發。
甘肅省2017年養老金計算公式:
調整養老金計算公式:個人養老金數額=老年養老金+勞動退休金+個人儲老金
月老年養老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年齡補貼率×(個人年齡-65)+勞動補貼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
月勞動退休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勞動退休金百分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
月個人儲老金=個人退休時的個人賬戶儲存額的110%÷(76-個人實際退休年齡)÷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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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各省份養老金上調一覽】
從2017年1月1日起,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將按人均月增277元的標准上調,為歷年來最大。日前,人力社保局發布養老金上調方案,調整後的月人均養老金水平將從目前的2773元提高到3050元,首次突破3000元大關。據悉,1月、2月增加的養老金將在3月15日銀行發放養養老金之際一並補發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