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怎麼解決中國的養老問題
近來,關於「延遲退休」、「養老基金入不敷出」、「養老金虧空」的話題不斷。人保部官員放風「要延遲退休」,引起全社會廣泛討論與爭議。 值得一提的是,前些年在一直大力宣傳和鼓吹計劃生育的時候,口口聲聲說:「養兒養女都一樣」、「獨生子女好」、「國家包養老,養老不用兒」。剛剛不過幾年,就變成了「國家養老不能持續」、「養老基金入不敷出」、「必須延遲退休」了。這豈不可笑?當政者簡直是拿國策當兒戲,耍國人玩。 討論養老金的問題其實不是問題,也就是偽命題。真正是問題的是國家的政治制度與經濟制度。如果中國沒有這么多的公務員、如果公務員都和企業職工同樣繳納社保、如果中國的公務員沒有比普通企業職工高很多的工資、福利待遇和優厚得多的退休金待遇、如果社保基金管理沒有那麼多的漏洞和腐敗,社保基金和養老基金還會有數萬億元的虧空嗎?還用得著擔心無力支付養老金嗎? 中國真的非常奇怪,問題明明不在養老金本身卻偏要去摳養老金的問題,這無異於緣木求魚。不從制度上著力解決實在是舍本求末。主張或者討論「延遲退休」的中國官員以及眾多學者實在可笑! 我三年前寫過文章,論述過建立中國新型養老制度的重大意義和可行性。今天不妨再次重申: 第一、建立國家統籌養老基金。國家統籌養老基金來源:一、中央政府每年從國稅中提取恰當的比例建立和補充國家統籌養老基金(我個人認為以10%-15%比較合適);二、加強央企紅利收繳,每年從央企紅利中提取30%-40%;三、出賣國有企業資產與股份。 第二、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單位建立地方政府養老基金。地方政府養老基金來源:一、地方政府每年從地方稅收中提取恰當的比例建立於補充國家統籌養老基金(我個人認為以10%-15%比較合適);二、加強地方國企紅利收繳,每年從地方國企紅利中提取30%-40%;三、出賣地方國有企業資產與股份。 第三、建立企業員工退休個人賬戶制度。設立包括國家統籌養老基金個人賬戶(25%)、地方政府養老基金個人賬戶(25%)、企業年金個人賬戶(25%)和個人繳費養老賬戶(25%)相結合的方式。 第四、建立公務員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個人賬戶制度。包括兩類:一、非中央級別機關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設立包括國家統籌養老基金個人賬戶(33%)、地方政府養老基金個人賬戶(33%)、個人繳費養老賬戶(34%)相結合的方式;二、中央級別機關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設立包括國家統籌養老基金個人賬戶(66%)、個人繳費養老賬戶(34%)相結合的方式。 第五、取消退休金雙軌制,實行全國統一工資級別與退休金級別。 第六、對於因病或意外死亡而尚未領回個人賬戶總額的差額部分由其法定繼承人繼承。既可以一次性結算清戶,也可以轉移至繼承人個人繳費賬戶。 第七、對於養老基金的管理和運作嚴格立法,實行管理人與責任連帶人終生追責制度,杜絕黑箱操作與腐敗發生。 中國只要按照我提出的方案來實施,就能從根本上解決中國養老基金入不敷出的難題。 面對養老金的困境,現在相關管理部門和部分學者談論「延遲退休」無異於舍本求末、緣木求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