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014養老保險新政策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版延權長繳費至滿15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5年後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補繳至滿15年。對於未繼續繳費或者延長繳費後累計繳費年限仍不足15年的人員,可以申請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對於不願意延長繳費至滿15年,也不願意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可以申請將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⑵ 2014年建立了什麼養老保險制度
法律分析:2014年在全國范圍內建立了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能夠從一定程度上基本實現居民老有所養、老有所依。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是新農保和城鎮居民保險制度並軌的結果,能逐步縮小不同群體間基礎養老的差別,從而提高整體的保障水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⑶ 養老保險新政策2014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辭職後,其在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關系也自然中止。辭職人員應申請將養老保險關系由機關社保局轉移至企業社保局,將身份轉變為靈活就業人員。之後可以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繼續參保,按每年不低於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基數,以20%的比例繳納養老保險費。
如果有進入新的企業工作,就把社保轉到新企業繼續交就可以了。
原來的養老險年限繼續存在,只是中間如果有斷檔沒交的,得一次性補交齊全。
⑷ 各地養老保險新政策解讀
養老保險的政策經常會根據當時的情況進行一些調整,那麼2014年起執行的養老保險新政策,又有些哪呢?
「樂康無憂」返還型住院醫療保障計劃,兼具保險保障和保費返還雙重功能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合並呼聲一直很高,我們都知道,做為農村人和城市人的一大區別,導致了不公平的發生。所以最近國務院發文決定,以後將合並現在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建立起全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這就是2014養老保險新政策。返還型保險到底劃算嗎?我剛好整理了相關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消費型和儲蓄型、返還型保險有什麼區別?哪個好?
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參保范圍是:所有已經年滿16周歲的非國家機構和單位的工作人員而且不屬於職工養老保險的保險范圍的居民,不再分城市和農村。所有滿足條件的居民,都可以在自己的戶籍所在地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根據最新的養老保險政策規定,從2014年開始,單位欠繳社保的,可能會被處罰3位欠費金額的罰款,繳費期限不足15年的,允許轉入新農保或者城鎮居民保險,享受新農保和城鎮保險的長期養老待遇。那麼養老保險新政策和以前的規定相比,有哪些變化呢?下面我們來一一介紹一下。對於醫保報銷的攻略,我剛好整理了相關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社保醫保怎麼用?一文教你申辦報銷流程!
繳費不足15年可否享受養老待遇
以前的養老保險規定,凡是養老保險繳費期限不足15年的,不能辦理退休,不享受退休待遇。沒到退休年齡的不允許退保,達到退休年齡而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結算個人賬戶里的金額。只有死亡或者到國外定居的,才能能夠退保。這樣就使得很多老年朋友,在失去工作能力的時候,沒有繳滿15年的保費,而不能享受到退休待遇。保險新政策考慮到這個問題,對這種情況設計了兩種處理辦法,可以使得參保人在沒有繳費15年的情況下,可以享受退休待遇。那麼如果買錯了保險,要不要退保,退保的話怎麼退才能不虧錢呢?買錯保險能退嗎?退保能退多少錢?如何全額退保?
其具體辦法是:一、允許個人將保費繳納滿15年,從而可以辦理退休;二、直接裝已經繳納的保費轉入新農保或者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從而可以享受到養老保險的待遇。
為什麼要設置15年繳費年限的門檻
安排社會保險的相關規定,所有參保人在達到退休年齡的時候,都要有15年的繳費年限,才能按月領取養老金,累計繳費15年成為領取養老金的前提條件。那麼在養老保險制度建立的時候,為什麼會設置這樣一個年限的門檻呢?因為在設計養老保險制度的時候,主要是從三個方面進行考慮的。
第一、考慮到我國的人均壽命是73歲,為了實現養老保險的持續發展和收支平衡,達到期動作的目的。需要去設置一個最低的繳費年限,不然大家都只繳納一二年就可以辦理退休,每月領到養老金,養老保險肯定會入不敷出的;
第二、因為大多數人的工作年限都有幾十年,而不管通過哪種方式工作,只要繳費都可以累計繳費年限,所以大多數人都可以比較輕松的達到15年繳費年限的門檻;
第三、國際經驗告訴我們,實行養老保險制度的國家,都是這樣規定的,所以15年的繳費年限是根據精準計算的結果。
各地養老保險新政策
北京養老保險在今年早些時候規定,凡是滿了16周歲,還未達到60周歲(女55周歲)的非學生居民,都可以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沒有工作單位的人員,可以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不再將農村和城市戶口區分對待,從而打破了養老保險中的二元障礙,解決了大量無固定職業的城鎮居民的社會保障問題。使得覆蓋人群更加廣泛,不再有遺漏人群。
深圳規定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在兩個及以上的地區參加了養老保險的,將按國家規定進行清理,需要清退的繳費,按照其個人的繳費金額和利息退還給本人其餘的金額一律轉入本市的基本養老保險當中。如果參保人在深圳參加了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養老保險,由其參保人選擇一個養老保險進行保留,另一個養老保險清退個人繳納的保險,其餘轉入本市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
濟南養老保險新政策規定,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檔次將分為12個,縣區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進行一定的補貼,一年的補貼標准將不少於20元每人,最高補貼為100元每人每年。有條件的村級單位,應該當為本村村民進行參保繳費的補助,補助的標准由本村的村民委員會來確定。
「悠享康健」重大疾病保險計劃,涵蓋原位癌和30種重疾保障⑸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相關解讀
「合並可節約成本增加效率」
中國「社會養老保險」分為五種:機關公務員、事業單位、城鎮職工、城鎮居民和新農保。昨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合並的是後兩種。
城居保和新農保制度類似
據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說,「新農保」建立於2009年,替代了之前的「老農保」,針對農民設立,參保人數達到4億多人,而「城居保」則建立於2011年,針對城市18歲到60歲處於工作年齡但沒有工作的居民,這個群體人數不多,全國僅幾千萬人,參保人數就更少了,沒有具體數據。
這兩種養老保險制度設計上非常相像,比如,都設立了個人賬戶,個人向賬戶里繳費,繳費公式也類似,其中新農保每人每年繳費從100元到500元不等,共有5檔選擇,城居保每人每年從100元到1000元有10檔選擇;兩種制度養老金發放公式也類似,都是到60歲就每人每月固定開始領取養老金,跟以前的繳費記錄沒有任何關系。
由於新農保和城居保兩種制度極為類似,又是先後設立,重要的是,城居保制度的參保人數很少,有些省份在2011年城居保起步之初直接就將兩種保險制度合二為一。
「合並對基層財政造成不了壓力」
鄭秉文說,參保城居保的人數,數量有限,分配到各個市區,也就幾萬人。如果單純針對他們再另設一套班子,一個機構來管理,不利於節約成本,不利於工作,也會給社保一線工作人員帶來麻煩。在2011年城居保設立時,一些省份就將其與新農保合二為一,作為一個制度來運行。
至於財政壓力和財政負擔,鄭秉文說,新農保和城居保的支出主要來自於中央財政的轉移支付,其次才是地方財政拿一部分,而集體組織配套的資金是微乎其微。這樣一個融資條件和來源結構,對於基層財政來說造成不了什麼壓力。
城鄉養老融合尚無有效途徑
有網友認為新農保和城居保合並,打破了城鄉養老「雙軌制」,是實現城鄉統一的有效制度。
鄭秉文認為,真正打破城鄉養老樊籬的是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和新農保的有效融合,但是這兩個制度在設計上有很大不同,尚沒有比較好的思路。
鄭秉文認為,在城鄉二元現狀下,要想將城鄉養老完全融合(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與新農合),還比較困難,尚沒有有效途徑。
養老並軌首次打破公共服務城鄉二元制度
在全國層面啟動公共服務體制並軌,其意義不容低估。下一步,還需要推進制度並軌,並逐步縮小城鄉居民、城鎮職工、行政事業單位等不同群體間基礎養老金的差別。
在中國走向市場經濟的進程中,社會公平至關重要。十八大提出,「2020年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總體實現」;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進一步提出,「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讓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居民」。
2014年2月7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建立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是一項具有實質意義的改革突破。這意味著我國開始從城鄉制度分別建設的階段,進入到打破公共服務城鄉二元制度、推進制度並軌的新階段。
城鄉養老保障制度有效並軌後,城鄉居民享受制度上無差別、水平大致相當的養老保障,在制度模式、籌資方式、待遇支付等將實現無差距對接。值得注意的是,會議同時提出,要大力推行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卡,這將大大提高養老保險的管理水平,奠定養老保險無差別轉移的重要基礎。
實現2020年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總體實現的目標,構建公平可持續的基本公共服務體制,在實踐中還面臨很多挑戰,還需要繼續深化相關的改革。例如,在養老保險上,城鄉居民開始並軌,但城鄉居民、城鎮職工、行政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還處於制度分割的狀態,還需要進一步推進制度並軌,並逐步縮小不同群體間基礎養老金的差別。在養老保險水平上,還有一個逐步提高的過程,使養老保險對城鄉居民的保障程度進一步提高。
「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這是中國古人對理想社會的憧憬,也是現代文明社會的起碼追求。此前相繼建立的新農保和城居保制度,謀求的正是在基本養老方面對全體人民全覆蓋。這兩個制度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公務員養老保險制度、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等,共同構成了當下的養老保險制度體系。
在基本養老方面,新農保和城居保制度分別運行,既存在著事實上的一些不公平,也造成了成本方面的浪費。城鄉二元結構反映在各個領域,自然也體現在養老保險方面。而要解決這些問題,就需要將城鄉兩種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並軌運行。
當然也得承認,在養老保險制度的並軌改革上,新農保和城居保制度的並軌相對容易,阻力較小。更艱巨的改革任務,則體現為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和公務員、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的相融與並軌,且這項改革任務同樣很迫切。緣由簡單,現行養老保險制度的內在缺陷無法在既有體制框架內得到修補,越來越難以維持。
當下的養老保險制度體系確實是多軌運行。當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破除城鄉二元局面之後,民眾對另一重意義上的並軌應會有更多的期待。在這個重要的社保制度議題上原本並沒有多少異議,整個社會都相信養老保險制度最終要並軌。問題只在於,阻力太大,歷史因素太多,改革難以前行。
實現社會公平是任何一個現代文明社會都追求的目標。城鄉之間要在基本養老保險方面實現公平,不同社會群體之間也要去除不合理的制度差距。正因此,養老保險並軌的含義,不只是在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上。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和公務員、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的相融與並軌,是一場關乎數千萬人利益的改革,對此,社會公眾懷有深切期許。
⑹ 養老保險新政策2014
沒有交夠的。可以一次性交。具體看2014養老保險新規定
2014養老保險新規定
2011年7月1日,新中國建立以來的首部《社會保險法》開始實施。該保險法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慧擇網費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5年後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補繳至滿15年。對於未繼續繳費或者延長繳費後累計繳費年限仍不足15年的人員,可以申請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對於不願意延長繳費至滿15年,也不願意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可以申請將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用人單位欠繳社保費或處3倍罰款
《社會保險法》的目標:建立沒有缺失,覆蓋上沒有遺漏,銜接無縫隙的社保制度,使全體人民在養老、醫療這些方面都能做到有基本保障,無後顧之憂。其正式實施,標志著「全民社保」跨越設想,進入實施階段。
繳費不足15年,兩條途徑可享受長期養老待遇
「累計繳費滿15年,是養老保險參保人領取養老金的的必備條件之一,」長期以來,那些退休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參保人員,只能選擇一次性領取個人賬戶存儲額,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他們的老年生活缺乏穩定長期的有效保障,對此,《社會保險法》進行了重大完善和拓展,增加了兩種處理方式:允許個人繳費至滿15年;轉入新農保或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兩種途徑都可以讓參保人獲得養老保險長期待遇。繳費滿15年是享受長期待遇的「門檻」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就是說,最低繳費滿15年是參保人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必備條件。省人社廳副廳長張瑞書介紹說,最低15年的繳費年限主要有三方面的考慮。首先是,我國人口預期壽命已經達到73歲,為實現養老保險制度的收支平衡和長期可持續發展,需要設立最低繳費年限;其次,不論通過何種方式就業,繳費都累計年限,多數人可以比較容易地達到15年;最後,從國際經驗來看,實施繳費型養老保險制度的國家,基於繳費與待遇領取長期資金平衡的精算結果,大都規定有最低繳費年限。
事實上,養老保險新政策仍有很多不足之處,是需要後續加定,進一步落實的。
來源 社保網
⑺ 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解讀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要按照統籌推進、重點突破的要求加快改革步伐,更好發揮改革牽引作用。其中,要推動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加快出台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老有所養,是重大民生工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將給人們生活帶來哪些變化?對經濟發展又會產生什麼影響?老齡化程度加深,養老保險能否兜得住?
並軌擴面
養老改革啃下硬骨頭
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關系著每個人年老後的生活,對經濟發展有著重要影響。
「社會保障是國家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支柱性制度安排,肩負著維系國家長治久安與人民世代福祉的重大責任。而養老保險又是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的支柱性制度安排。養老保險改革無疑是全面深化改革中關鍵性、基礎性重大改革項目。」中國社會保障學會會長鄭功成認為。
把推動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放在「更好發揮改革牽引作用」的重要位置,如何理解?
鄭功成表示,養老保險制度對經濟社會發展的牽引作用主要體現在三方面。一是化解養老後顧之憂,維護老年人生活質量,促進社會公正與文明進步。二是優化制度結構與功能,均衡並適度降低法定勞工成本,創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三是平滑個人收入,提振居民消費,持續助力經濟增長。「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有利於惠民生、促公正、穩預期、助發展,既是穩中求進的重要基石,又是穩中求優的重要方面。」
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全面深化改革要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3年來,養老保險領域多項改革措施出台,啃下了不少硬骨頭。
——由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共同構成的法定養老保險體系正式形成。
——養老保險覆蓋面取得新飛躍。2014年,啟動實施全民參保計劃;截至2016年9月底,領取養老金人數達到2.4億人。
——養老保險基金投資機制明確。
「最近,國際社會保障協會把『社會保障傑出成就獎』授予中國政府,是對近年來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發展的肯定。」鄭功成說。
改革提速
堅持統賬結合不變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要加快出台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這引發不少人暢想:養老保險改革舉措推出不少,還會有哪些改革?
「下一步改革的重點,是形成養老保險頂層設計方案,促使養老保險制度從單項突破向總體優化轉變,最終使養老保險制度走向成熟定型。」鄭功成表示。
養老保險頂層設計,應該圍繞什麼?鄭功成說,基本內容至少應包括5個部分。一是明確發展目標,即養老保險要追求制度統一、均衡責任負擔、保障適度水平、完善多層結構、維護公平公正。二是確定多層次架構及其功能定位。即以基本養老保險為根本,輔之以企業年金或職業年金,積極發展商業保險,建立起多層次的保障體系。三是均衡責任主體的負擔,即政府、用人單位與參保者個人的負擔相對均衡,同時逐步降低用人單位繳費費率。四是盡快實現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以更高層次社會統籌充分體現社會公平。五是設計合理過渡方案,為實現頂層設計目標提供操作依據。
基本養老保險是整個養老保險制度的主體和根基。一段時間以來,基本養老保險採取什麼樣的制度、是否要在此輪改革中調整,一直存有爭議。「穩中求進是當前經濟工作總基調,也應當是深化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總基調。我國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這一點不會變。那種主張大賬戶或全賬戶制的觀點,不符合法定養老保險制度常識與規律,只會導致制度異化。」鄭功成說。
據了解,我國養老保險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制度,在基金籌集上採取傳統的國家、單位、個人共同負擔模式,實行社會共濟,在養老金計發上強調個人賬戶養老金激勵因素。經過20多年發展,這項制度運行平穩有序,效果總體良好。深化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將進一步完善個人賬戶制度,但堅持統賬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這個前提沒有變。
迎接挑戰
通過改革實現全國統籌
我國正加速進入老齡化社會。第六次人口普查數據顯示,2010年我國60歲以上老年人口1.77億人,已佔總人口13.26%。公眾對於養老保險高度關注,格外擔心可能出現的風險。特別是近兩年,「養老保險不保險、一半省份靠財政補貼」「養老保險基金缺口擴大」等說法時時冒出來,更讓參保者緊張。
養老保險制度是否可靠?改革將如何增強養老保險可持續性?
「老齡化的確給養老保險制度帶來巨大挑戰,但並非不可應對。」鄭功成解釋,養老保險制度是否可靠,不取決於一時一地之基金多寡,而取決於責任分擔機制是否合理、取決於能否根據人口結構等變化對制度進行合理微調。我國5項社會保險基金累計結餘5.9萬億元,其中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節余約4萬億元。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還管理著約2萬億元戰略儲備基金。這些數據表明,養老保險基金狀況良好。此外,我國還有2億多青壯年勞動者應納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平均退休年齡54歲左右,第二、三層次養老保險發展空間巨大。這些因素對於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都非常有利。
鄭功成認為,對養老保險制度有必要澄清3個認識誤區。
——財政是否應當補貼養老金支出?「回答無疑是肯定的。這不僅是國際慣例,更是確保老年人合理分享國家發展成果的正常途徑。我們可以探討財政補貼方式,但不能否定政府財政對養老金制度應當承擔的法定補貼義務。」
——眼下局部地區出現收支缺口是否必然導致全局性風險?答案是否定的。這只是現行養老保險制度採取地區分割統籌導致的結果,未來應通過改革實現全國統籌。
——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會不可持續嗎?「這種悲觀看法沒有根據。包括德國在內許多國家的養老保險制度採取現收現付制,都在穩步持續發展。我國有數以萬億元計的戰略儲備基金與滾存結余基金,還有巨大政策調控空間。只要加快改革步伐,構建起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一定能實現可持續發展。」鄭功成認為,我國養老保險值得信賴,是可靠的制度安排。隨著改革推進,養老保險制度不僅能為全體人民提供晚年生活穩定安全預期,也將為整個經濟社會健康持續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⑻ 2014年,養老保險的改革,編制核定的政策依據
2014年養老保險的改革是國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所進行的,主要由以下的幾方面:
第一,根據規定,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繳納相關的用,最高可以處3倍金額的罰款。
第二,根據規定,在繳費不滿15年的情況下,可以通過兩條途徑享受到較長時期的養老待遇。
第三,根據規定,繳費滿15年,是投保人可以享受長期待遇的最低要求。
⑼ 北京社保養老保險政策解讀
北京老年人養老保險新政策解讀
自2015年1月1日起,北京市新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的,可以按月享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在2014年12月31日前參保繳費的人士,依然按原規定執行,即女性55歲,男性60歲。
因此,社保局工作人員提醒,只要是2015年參保繳費的北京市城鄉居民,包含目前已繳費的人,繳費補貼均按新標准執行。
另外,為了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和體現公平性,為保證退休後能享受北京老年人養老保險待遇,允許以下兩類參保人一次性多繳。
1、對於2015年1月1日起新參保的人員,若北京市居民在2009年1月1日,已經超過了45周歲;
2、外省進京落戶人員在2013年1月1日,超過45歲的。增加個人賬戶額度,但累計繳費年限最高是15年。而對於北京市居民,在2009年1月1日未滿45歲、外省進京落戶人員2013年1月1日不到45歲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最低是15年。
政策還規定:2015年1月1日起新參保人員,若是由於個人原因中斷繳費,到年滿60歲時繳費還不滿15年的參保者,必須延期並逐年繳費,直到滿足按月領取待遇條件為止。
北京老年人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這兩部分構成,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與現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計發系數一樣,假如參保者在領取養老待遇前或待遇後不幸去世了,個人賬戶資金余額還能夠依法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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