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成都個人自費交納社保女的是50歲可以辦退休嗎
可以。
我國關於退休的話,是需要滿足兩個硬性條件的:養老保險繳納滿15年及以上;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也就是:男性不管是企業的在職職工還是靈活就業人員退休年齡都是要滿60周歲,而女職工則是50歲,女性靈活就業人員則是在55歲的時候才能夠辦理退休。這其中有個特殊的情況就是,如果繳納的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話,那麼不管男女其退休年齡都是在60歲。
關於我國靈活就業女性退休的政策並沒有統一的標准,各個地區的情況都是不一樣的,所以還是要依據所在地的政策來決定。但如果是符合以下這些條件的話,那麼50歲的靈活就業女性則是可以辦理退休的。
靈活就業人員可根據自身情況,分別選擇三種繳費比例,交納醫療保險費:
1、參保人員原來參加過城鎮職工醫保的按10%比例繳費。根據長沙的最新政策,這一繳費比例已由10%下調為9%。因此,此類參保人員的2009年度(全年)應繳金額:1940×60%×9%×12+90= 1347.12元。此類參保人員建有個人賬戶,可發放醫保卡。
2、從來沒有參加過城鎮職工醫保的靈活就業人員,按5.6%比例繳費,根據長沙的最新政策,這一繳費比例,已由5.6%下調為4.9%,因此,此類參保人員的2009年度(全年)應繳金額為:1940×60%×4.9%×12+90= 774.43元。
3、領取失業保險金的靈活就業人員,按4.8%比例繳費,根據長沙的最新政策,這一繳費比例,已由4.8%下調為4.2%,此類參保人員2009年度(全年)應繳金額為:1940×60%×4.2%×12+90=676.66元。
Ⅱ 成都市養老保險補繳新政策是什麼
法律分析:如果當事人已經達到了法定退休年齡,並符合相關規定的,可以一次性補繳;否則,就不能一次性補繳1、由於用人單位原因應繳未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可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書面補繳申請,並提交申請補繳期間與勞動者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以及工資收入憑證,經確認後,可以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2、員工到達退休年齡,沒有養老保險的,可以一次性交滿15年的養老保險,然後享受每月領取養老保險金的待遇。參保人以個人名義交納養老保險的,補交養老保險需要到戶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請;用人單位為職工交納養老保險的,補交時用人單位應當持職工檔案和養老保險手冊、《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勞動合同等到辦理地的社保機構補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四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五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Ⅲ 成都市養老保險年限新規
目前醫療保險男同志需要交滿25年,女同志需要交滿20年,當達到退休年齡經有關勞動部門審批,方可享受報銷葯費的待遇。
是這樣的,養老保險最低交納年限為180個月即15年時間,可以多交,到時就可以多領取。同時,養老保險可以累計計算交納年限,即斷斷續續交納是允許的。
醫療保險至少需要交納25/30年,達到退休年齡就可以申請享受養老金待遇和醫療報銷(只要續費平時也是可以的)。
現在的退休年齡為:男性60歲,女性55歲。當然從事高風險工種,失去勞動能力等特殊情況可以申請提前退休並領取養老金待遇。
只要不交錢,次月開始醫保住院資格了。
到了退休年紀,醫保參保(工齡)30年(女25年),就可以辦理醫保退休待遇了,年限不夠,可以一次性補繳,之後就可以不用交錢了。
每個月反款到醫保卡上多少錢——
個人帳戶資金以職工、退休人員的年齡、在職和退休的不同情況作為劃分標准,在一個保險年度內按月計入。
(1)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個人帳戶;
(2)參保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按以下標准計入:
①職工年齡在35歲(含35歲)以下的,按本人繳費基數1.1%計入;
②職工年齡在35歲以上至45歲(含45歲)的,按本人繳費基數1.4%計入;
③職工年齡在45歲以上的,按本人繳費基數1.7%計入
④退休人員年齡在70歲(含70歲)以下的,按人上年度月平均退休費4.8%計入;
⑤退休人員年齡在70歲以上的,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退休費5.1%計入。
沒有上年度月平均退休費的,以本年度月平均退休費作為劃入基數;沒有本年度月平均退休費的,以當月退休費作為劃入基數。
退休費低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80%的,以80%作為劃入基數。
你是不是想問退休以後享受醫保?如果是的話按照現行政策男性累計繳納養老保險30年,退休前連續繳納醫保滿10年的,退休以後可以享受職工醫保待遇。如果你是就業年齡段的,醫保交滿3個月賬戶上有錢,交滿6個月的可以享受大病補助!
國企職工04年下崗,此後養老保險自己交,但醫療保險未交。07年退休(工齡38年),08年將04—08年欠繳的醫療保險費補交齊。
如果說參保了醫療保險達半年或一年時間以上就可以享受報銷,但如果說想在退休之後繼續享受報銷,就需要持續交納滿25/30年的時間段才可以。
醫療保險的報銷是按比例進行的,一般在70%左右浮動。其報銷的比例和多少跟自己的檢查和用葯情況,醫療等級等因素有關。舉個例子就比較清晰了,A類葯品可以享受全報,C類就需要全部自負費用,而B類報80%,自負20%的比例。
某人用掉醫葯費總計9000元,而報銷公式是這樣的:(9000-500《起付線》-自費葯)*70%,如果說自費葯占據很大比例,其報銷下來是沒有多少金額的。
另外需要到指定醫療機構就醫,這點很重要。
最好在購買地就醫,並不支持異地就醫的,因此就醫前徵得當地醫療管理機構批准很是必要.
我是合肥的,個人去年參保的交的醫療和養老,想知道醫療要交多少年可以停交,是一定要交到50歲退休才可以嗎?養老是不是交滿15年繼續接著交到退休以後拿的錢也多點呢?
正常退休:男60周歲,女幹部55周歲,女工人50周歲
特殘工種提前退休:男55周歲,女45周歲
養老:工齡累計15年以上
醫療:男25年以上,女20年以上
交的越多拿的越多。
基本醫療保險應連續繳納多少年才可以在退休時繼續享受醫療待遇?
答:1、按《成都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的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累計滿15年的,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根據《成都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細則》第十二條第(二)款:城鎮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人員繳費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年限累計不足15年的,應按規定繼續繳費,使其累計繳費年限達到15年。
職工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從事個體勞動後,個人繼續參加醫療保險的,原用人單位按《成都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的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的年限,與解除勞動關系後的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合並計算。
2、經提供原始的有效證明(包括檔案和終止勞動關系的文字等),經社保機構審核,因破產、改制、機構改革等原因離開國有或集體單位(包括企業、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的職工,成為個體工商戶或自由職業人員,在辦理退休手續之前,應當按《成都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的規定連續繳費。按《成都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規定連續繳費的,不受上述第一條規定的限制。從辦理退休手續的次月起,本人不再繳費,按《暫行辦法》的規定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直到死亡;在辦理退休手續之前未繳或中斷繳費的,應按規定補繳醫療保險費(含利息和滯納金)後,才能享受本條規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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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成都社保交15年領多少
依據國家的相關政策,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員必須達到退休年齡且繳納社保滿15年以上,方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因此,社保在累計交納滿15年之後是可以選擇停交的。在此,需要提醒您注意的是,一般情況,社保的繳納時間越長、繳費越多,將來退休後領的養老金也是會越多的。
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要求,凡不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者,均可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但是,達到退休年齡而繳費不滿15年者,不能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後因故中途中斷繳費的,其中斷期間不能補繳,以後可以繼續繳費。其中斷繳費前所繳保險費不會作廢,社保機構已作封存,中斷繳費前後所繳養老保險費可合並計算。
社保交滿15年,退休後一個月能領多少錢?社保交滿15年養老金的計算公式是:月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1、基礎養老金=本人退休時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0%,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本人帳戶存額÷120
如果有單位,即使繳滿15年,但職工還未退休,企業還得繼續繳費,直至退休;個人繳納社保的話,可停繳,也可繼續繳納,根據當地政策,肯定也是繼續繳納好,養老保險是遵循「多繳多得」的原則,繳費基數越高、年限越長,退休時領取養老金也越多。一旦停繳,將直接影響到退休後養老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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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成都市個人社保2015年每月最低交多少錢
個體人員銀行代扣繳納社會保險
今年個體參保人員社會保險月繳費標准今年分為最低檔、一檔、二檔、三檔共四個檔次。按照其中最低檔繳費基數40%計算,個體參保人員月繳費費用為548.57元。
月繳費四個檔次 最低月繳費548.57元
根據去年《關於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今年成都養老保險政策進一步得到完善。無論是城鎮戶口還是農村戶口、無論是成都市戶籍還是外地戶籍,只要是年滿16周歲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齡內的靈活就業人員,均可自願申請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今年個體參保人員社會保險月繳費標准分為最低檔(40%)、一檔(60%)、二檔(80%)、三檔(100%)四個檔次。最低檔(40%)養老繳費由養老、基本醫療+大病互助(8.5%+1%)、生育險共同組成,月繳費金額共548.57元。一檔(60%)月繳費金額為692.37元、二檔(80%)月繳費金額為835.97元、三檔(100%)月繳費金額為979.77元。
需要注意的是,最低檔養老費用為287.40元,一檔、二檔、三檔分別為431.20元、574.80元、718.60元,基本醫療+大病互助線費用均為242.06元,生育險為19.11元。
破產企業分流人員最低繳費433.91元
成都市原國有破產企業分流自謀職業人員和參加住院統籌社會保險月繳費標准也是分為最低檔、一檔、二檔、三檔,最低繳費433.91元,最高繳費865.11元。據了解,破產企業分流人員養老保險繳費由養老、基本醫療(4%)和生育共同組成。其中,基本醫療(4%)費用為127.40元,生育為19.11元。
成都市人社局表示,個體參保人員繳費基數涉及2012年全省職工平均工資的按43110元執行,涉及2012年成都市職工平均工資的按38221元執行。在當年公布「上一年度省平工資」前,已按上一年度繳費標准繳納了當年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個體參保人員,應當足額補繳當年度使用「上一年度省平工資」調整前的差額繳費部分(已辦理領取養老金審核手續的個體人員不再補繳)。
個人享受基本養老金與個人繳費年限和繳費檔次直接相關,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越長,繳費基數越大,退休後領取的養老金就越多。
Ⅵ 四川社保新政策2015年退休人員能漲工資嗎用
四川2015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最新消息
2014年全國大部分省市都上調了退休人員養老金,那麼2015年全國各省市還會繼續上調基礎養老金嗎?四川2015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會上調嗎?退休人員漲工資是真的嗎?2015年的具體情況還不知道,不過我們可以先看看關於2014年四川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通知,作為供參考。
關於2014年四川省企業退
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通知
川人社發(2014)11號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經省政府批准,現就做好我省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通知如下,請按照執行。
一、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對象和時間
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象為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符合上述條件,但在2013年12月31日以前已死亡或終止養老保險關系的企業退休人員除外。增加基本養老金從2014年1月1日起執行。
二、調整基本養老金的標准和辦法
(一)普遍調整辦法
每人每月先增加120元,對按繳費年限超過15年(不含15年)的人員再按每超過一年(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增加5元調整。
(二)屬下列情形的企業退休人員,先執行普遍調整辦法,再按以下標准和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同時符合本款下列兩類及以上情形的,可重復累加享受:
1.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老工人,每月增加80元。
2.建國後至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人員,每月增加30元。
3.原個體工商業者,每月增加30元。
4.年滿70周歲及以上人員,每月增加40元。
5.
2013年年度內我省艱苦邊遠地區新增加的退休人員,適當增發養老金,其中,一、二類艱苦邊遠地區人員,每月增加40元;三、四類艱苦邊遠地區人員,每月增加50元;五、六類艱苦邊遠地區人員,每月增加60元。艱苦邊遠地區的范圍和類別,按國人部發(2006)61號及川人發(2007)8號文件規定執行。在此前調待中已經享受人員不重復享受。
6.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文件予以傾斜,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於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三)本次增加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企業退休人員年齡周歲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3年12月31日。
三、調整基本養老金的資金渠道
(一)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除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補助外,主要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並列入2014年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預算。各地要按照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要求,進一步強化市(州)范圍內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統收統支管理,加大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調劑力度。各級政府要進一步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力度,統籌安排資金,確保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及時足額兌現。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進一步加強基本養老保險的擴面、征繳、清欠工作。
(二)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按原渠道解決。
(三)由省社會保險局直接管理的重點森工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由省社會保險局統一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核撥。
四、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其他有關規定
(一)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有關規定,企業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應按退休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等項目各占基本養老金的比例,分別從個人賬戶儲存額余額和社會統籌基金中列支。
(二)企業退休人員截至2014年1月1日仍在服刑、強制隔離戒毒、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暫予監外執行、假釋期間的,不增加基本養老金。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的,暫不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有關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企業退休人員、企業退休軍隊轉業幹部的范圍,按《四川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貫徹200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川勞社辦[2002]87號)的規定認定。
(四)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年齡,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已確認記載的數據為准,視同繳費年限按職工符合國家和省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不含折算工齡)確定,年齡按實際周歲確定。
五、切實做好調整基本養老金工作
(一)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企業退休人員的關懷。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在當地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高度重視,集中力量,落實責任,在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的基礎上,抓緊組織實施,確保在2014年3月底以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到企業退休人員手中,把黨和政府的關懷落實到每一位退休人員身上。
(二)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審批,由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具體辦理。
(三)本通知下發後,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社保經辦機構要及時按工作調度要求,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社保局報告工作進展情況。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要在4月中旬以前將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的完成情況,包括各市(州)本級和縣(市、區,含擴權強縣試點縣市)增加人數、各類人員平均增加水平、資金數額及資金渠道解決方案等專題報告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四)各地在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基本養老保險的有關政策,不得將不屬於基本養老保險范圍的其他人員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將對此進行監督檢查。
六、本通知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解釋。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四川省財政廳
2014年3月18日
Ⅶ 2015年成都城鎮職工社保繳費比例是多少
抄您好:
2015年目前最新的成都城市職工社保繳費比例如下:
養老保險:企業20%+個人8%;
失業保險:企業1.5%+個人0.5%;
工傷保險:根據企業性質分為八檔,0.2%、0.4%、0.7%、0.9%、1.1%、1.3%、1.6%、1.9%,個人不繳納
生育保險:企業0.5%+個人不繳納
醫療保險:企業7.5%+個人2%。
以上,是從2015年10月起開始執行的標准,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謝謝。
Ⅷ 成都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試行)
第一條為適應企業轉換經營機制的需要,促進勞動人事、工資分配製度改革,保障和改善離退休人員的生活,根據國務院《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的有關規定,結合成都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參加成都市退休費用社會統籌的中央、省、市、區(市)、縣屬國有企業、股份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的在職職工、離退休職工、以及按《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辦理退職的職工。第三條符合《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規定的退休、退職的條件,企業和職工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五年(含五年)以上的,從職工辦理離退休、退職手續的次月起。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直至去世為止。第四條基本養老金由社會養老金和繳費養老金組成。
社會養老金,按照職工繳費年限分段計發。企業和職工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滿十五年及其以上的,發給職工退休時四川省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5%;企業和職工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發給職工退休時四川省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企業和職工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滿五年不滿十年的:發給職工退休時四川省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5%。
繳費養老金,按照企業和職工繳費年限長短和繳費工資多少計發,繳費每滿一年,發給職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1.4%。
基本養老金低於當時國家規定的養老金最低保證數的,可按最低保證數計發。第五條因工緻殘退休職工,按照《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鑒定為一級至四級的,分別發給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經費工資的90%、85%、80%、75%的基本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低於退休時四川省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以四川省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為計發基數。
職工按前款計算的基本養老金低於第四條規定時,可按第四條規定執行。第六條企業和職工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不滿五年的,繳費每滿一年一次性發給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兩個月的生活費。第七條國務院、四川省和成都市政府規定計發的各種津貼、補貼(不含生產性補貼)仍按現行規定發給。第八條離退休職工的基本養老金,從離退休的下一年起,每年六月一日調整一次。調整標准為:
(一)退休、退職職工按四川省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的60%計算。
(二)離休職工按四川省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的下列比例計算;一九三七年七月六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100%。一九三七年七月七日至一九四二年十月三十一日參加革命工作的90%,一九四三年一月一日至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參加革命工作的80%,一九四五年九月三日至一九四九年九月三十日參加革命工作的70%。
本辦法實施前離退休、退職職工,從本辦法實施的次年起,按前款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以上調整後的金額,並入基本養老會。四川省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下降時,不調整基本養老金。第九條本辦法實施後離退休的職工,按本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高於原規定標準的部分,一九九三年七月一日以後退休的不得超過15%,一九九四年(含一九九四年)以後退休的其增加比例由市勞動局確定。
按本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低於原規定計發標準的.仍按原規定發給。第十條本辦法實施後離休的職工仍按原規定執行,原規定待遇低於本辦法規定的,可按本辦法的規定執行。第十一條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
企業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按統一比例計提,繳納標准為本企業職工工資總額(以國家統計局規定的工資總額構成為准)的22%按月向當地社會保險機構繳納。逾期未繳者,按日加收應繳金額2%的滯納金。滯納金並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
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按本人工資總額(以國家統計局規定的工資總額構成為准)的2%計算,由所在企業在發放工資時代為收繳後上交當地社會保險機構。職工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隨職工工資的增加逐步提高。
企業或職工個人未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不計算職工的繳費年限。
職工個人繳費工資超過四川省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兩倍以上的部分,不列入企業和職工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繳費工資基數,也不列入計算基本養老金時的指數化月平均工資基數,低於四川省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70%的,按70%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