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北京市集體土地上建養老院是否合法
興建非營利性鄉(鎮)村養老服務設施可以依法使用集體建設用地。對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用地,按照國家對經營性用地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的規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但是,興辦鄉鎮企業和村民建設住宅經依法批准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或者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經依法批准使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除外」。依照此規定,集體建設用地有四類用途:一是宅基地,二是鄉鎮企業用地,三是鄉(鎮)村公共設施建設用地,四是鄉(鎮)村公益事業建設用地。非營利性鄉(鎮)村養老服務設施用地屬於公益事業建設用地的范疇,所以,如果興建為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使用的非營利性鄉(鎮)村養老服務設施,當然可以使用集體建設用地。
《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35號)進一步明確,要「切實加強農村養老服務」,要求「依託行政村、較大自然村,充分利用農家大院等,建設日間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活動站等互助性養老服務設施」。
⑵ 鄉村振興戰略背景下農村養老問題研究
鄉村振興戰略背景下農村養老問題研究
摘要: 十九大報告指出、農業農村問題是國計民生的根本問題。實現鄉村振興必須把「空巢老人」問題作為黨的工作重心。農村養老服務是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關系著千家萬戶的幸福,同時也是實現鄉村振興的重要保障。本文通過對現階段農村養老情況進行分析,發現現有農村養老的模式中出現的基本問題、同時提出適當的建議和意見,探尋出一條適合現階段農村養老發展的新路徑。
關鍵詞: 農村老年人;生活狀況;鄉村振興農村養老措施及建議
一、調查背景
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顯示,我國60歲及以上人口已達2.64億人,占總人口的18.7%。預計「十四五」時期,這一數字將突破3億,我國將從輕度老齡化進入中度老齡化階段。人口老齡化在我國已呈現出上升趨勢,老年人生活保障問題已成為關系國民經濟的重要問題。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城鄉經濟急速發展、城鄉社會結構也取得了巨大轉變。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很多農村青壯年進城,剩下大批「空巢老人」留守農村。在這樣的背景下,農村的養老壓力不斷提升,農村養老問題也成為鄉村振興的一個主要短板。因此,構建一個老有所養的養老體系,對我國社會經濟發展和構建社會主義社會尤為重要。
農村新型養老體系的建設, 要切實滿足老年人的需求,改變傳統單一的養老模式,充分利用鄉村各方面資源,打造以家庭養老為基礎、社區公共服務為依託、以子女養老為主體、以互助式養老為補充的新型養老模式,努力讓農村老年人在身心滿足的情況下下安享晚年。
二、當前農村老年人生活狀況概覽
(一)日常生活照料情況
調查發現,多數老年人具有較強的生活自理能力。調查中,32%的老人表示自己單獨居住或和配偶住、48%的老人和子女住、15%在養老院居住、3.2%跟孫子或孫女住、有1.8 %的老人和親戚/朋友居住。
(二)經濟來源
他們表示健在的子女中兒子有2-3個,不同住的子女中很少有同村居住的,多部分是在同一個縣里,平均1個月見一次,也有小部分子女在外地工作並定居,很少見面,基本半年或一年才能見一次。而經常來往的親戚或朋友只有2-3位。對於和子女或孫子、孫女一同居住的老年人,他們表示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時間較長,基本每天都在照顧。
調查結果顯示,56%的農村老年人主要經濟來源為社會養老金,20%表示主要由子女供養,10%有自己的退休金或自己通過勞動獲得報酬,5.8%依靠年輕時的存的積蓄,2.3%憑借政府救助。
他們中的大多數在60歲之前,沒有從事過任何工作, 主要在家務農或外出務工,也有部分從事個體或私營經濟活動,如開小商店、到附近集市上擺攤等。
受訪中的所有老年人表示參加了社會養老保險,但都沒有參加社會保險,原因主要是太貴了,沒有經濟基礎。除和自己居住的子女去世的老人有社保等從政府獲得的補貼外,其他老人表示沒有任何補貼。
(三)日常生活主要內容
在問及父母日常生活主要內容時,多數老人選擇操持家務和干農務,佔比為71.3%。此外,選擇鍛煉身體和照顧家人的老人也比較多,分別為36.8%和36.6%。可見,操持家務及農務、鍛煉身體和照顧家人是老年人日常生活的主要內容。
當問及他們參加過什麼活動時,他們表示沒有參加過多少活動,只有維護村衛生情況、幫助鄰里、關心教育下一代等比較單一的活動。他們希望村裡組織一些娛樂活動、健康講座、老少共融親情等類似的類似的活動,以此讓自己單調的生活增添一絲光彩。
(四)智能手機及智能服務使用情況
在互聯網的普及下,智能手機等電子產品也越來越多的被老年人使用。調查數據顯示,使用智能手機的老人佔52.0%, 不過, 使用智能手機的老年人表示,他們主要還是以比較簡單的打電話、視頻聊天和看快手等為主,佔比分別達到84.7%、80.5%和71.3%;網上購物的老年人佔到五分之一;而對於操作比較復雜的網上購物、網上看病、網上學習、網上訂餐、網上打車及買票等智能服務功能,老年人 幾乎不會使用。有80%的老人表示需要智能手機培訓。
(五)精神狀態
因為缺少陪伴、感到孤獨等原因,大部分老人表示會因一些小事而煩惱,他們經常感到情緒低落,做起事來比較費勁,對未來希望度不高,只希望自己跟老伴能健康度過晚年生活。有一部分老人表示他們對以後感到害怕,害怕自己的身體出現毛病、害怕意外發生等。幾乎所有老人都表示自己睡眠不好,經常到半夜睡不著覺。有極少數老人表示他們現在過得很愉快,基本都比較孤獨。
(六)滿意度
雖然時長感到孤獨,但他們也能理解自己的兒女工作忙,因此他們表示總體來看對自己現在的生活還是比較滿意的,對自己的健康也較為滿意,能積極鍛煉身體,維持良好的健康狀況,對自己和子女的關系也表示較為滿意,他們表示能融洽相處,子女也比較孝順。
(七)健康狀況與功能
認為自己健康狀況不太良好,視力比較薄弱,看東西模糊、看不清書本、手機等一些設備上的字,甚至有部分老人患有白內障、黃斑裂變等眼部疾病。大部分老人聽力較弱,受訪中發現正常音量大小他們聽不太清楚,需要用更大音量、更慢的語速和他們進行交談。大部分老人走路基本沒困難,但也有一少部分老人因為患有風濕、關節炎等疾病,走路有點困難。
三、老年人面臨的養老問題
(一)四大困難成為老年人日常生活的主要難題 。
一是養老金少,經濟負擔重。調查中,有48.4%的老人表示目前面臨的最大生活困難是養老金少,經濟負擔重,一個月的養老金根本滿足不了日常消費。
二是無人陪伴,日常照料難。由於工作繁忙、生活節奏快,子女一方面沒有更多閑暇時間照顧老人,另一方面又常常忽視老人的心理慰藉,26.4%的老人表示父母感到孤獨,無人陪伴,23.2%表示自己目前無人照料。
三是身體不好,活動不便。調查中,有24.0%的老年人表示目前生活中面臨的最大難題是身體不好、活動不便。可見,加快社區及家庭適老化改造,增強老年人生活便利性很有必要。
四是智能服務功能使用有困難。調查中,有23.9%的受訪市民表示父母不會獨立使用智能手機的智能服務功能。隨著智慧養老的發展和越來越多生活服務由「線下」轉為「線上」,不會使用智能化服務,或者僅會使用簡單的操作,已經成為老年人不得不面對的一個難題。
(二)社區周邊養老服務功能有待完善
近年來,農村養老服務功能不斷完善。但和不斷增長的養老需求相比,仍然存在較多短板。調查中,51.7%的老人認為村子裡養老存在「服務項目少」的問題,46.3%認為存在「場地小、設施少、環境差」的問題。
四、社區養老服務需求
(一)對養老設施的需求
調查中,當向老人問及居住地周邊希望增加哪些養老設施時,衛生室、醫療康復室、健身活動場所和公共老年食堂幾類設施提及率最多。其中衛生室和康復室兩類設施需求最高,為65.1%,第二是健身活動場所和老年食堂,分別為63.5%和54.8%。除此之外,理發店等需求也比較高,在兩成以上。
(二)對服務項目的需求
調查中,當問到最希望村子周邊提供哪些養老服務項目時,48.1%的老人表示需要醫療康復護理類的服務,45.6%表示需要老年餐飲服務,對文體活動、精神關愛的需求佔比分別為41.3%和37.2%。同時,對家政服務等有需求的人群也佔到30%以上。
五、改善農村老年人生活質量的著力點
( 一)著力提高農村老年人的收入水平
解決農村養老問題的根本在於提高其收入水平。從調查數據來看,農村老年人的總體經濟狀況較差,其中主要是通過自己的勞動收入和家庭供養獲取僅有的收入,社會保障性收入和補貼性收入較少。改善農村老年人生活質量首先必須提高其經濟收入水平。
1. 增加老年人自己的經濟收入
第一,鼓勵農村老年人在身體健康狀況允許的前提下堅持僱傭或非僱傭式農業勞動,獲取相應的收入。讓老年人從事有收入的勞動,不僅可以增加自己的經濟收入,同時還能豐富老年人日常生活,並且讓身體得到一定的鍛煉。第二,提高土地收益。可以通過耕種土地獲得經濟收入;也可向他人轉讓土地,收取相應的經濟補償,多角度提高經濟收入水平。
2. 增強家庭贍養能力
不難發現,家庭養老是最優化的養老模式,家庭養老資源是最根本的、不可或缺的養老資源。因此,政府首先應該促進農村家庭整體發展,提高家庭養老力度。具體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增強家庭養老。支持鼓勵父母和子女同住或就近同村居住;以家庭為單位給與更多的經濟補貼;提供住房建造改造服務;支持養老服務人員專業性培訓等。
3. 增強政府和社會的養老支持力度
第一,適當提高農村居民基礎養老金水平,充分發揮養老保險有效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的作用。第二,投入對貧困和失能農村老年人的救助。增加對困難家庭老年人和失能老年人的補貼經費,同時將其全都納入社會救助范圍,獲得更多公益性補貼資助,進一步保障困難農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第三,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大力發展農村整體經濟。擴大農村老年人就業機會,切實增加農村老年人的勞動收入。
( 二)著力健全農村老年人的醫療保障制度
從前文數據分析不難發現,大多數老年人所面臨的最大困難是身體健康問題,年齡越大的老年人其健康狀況越不容樂觀,患慢性疾病的老年人較多,有關醫療健康的服務是農村老年人最迫切需要的。因此,需要努力使農村老年人的醫療保障制度更加健全。主要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著手。第一,提高農村老年人的基本醫療保險水平。將常見的疾病納入醫療報銷范圍,降低老年人的看病成本。第二,增強就醫方便性。形成「上門醫療」服務,把農村老年人作為重點人群,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
(三)完善社區養老服務功能
完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是本次調查中受訪市民最為關注的政策及措施,佔比高達60.8%,這反映了市民對於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有著較大的需求和較高的期盼。
一是完善社區養老服務及設施。完善社區老年人信息庫,根據社區老年人需求,完善社區養老設施和服務項目。當前,最主要的是要增加和完善醫療護理、老年助餐、文體活動、精神關愛等需求較高的養老服務項目,以及完善社區衛生服務站和護理站、老年食堂、日間照料中心等養老設施。
二是加快社區適老化改造。加快社區適老化設施改造,增設適合老年人的無障礙設施,增強老人生活便利性,例如在老舊小區安裝電梯,針對高齡獨居、空巢失能老人安裝居室通道扶手等。
(四)加強養老專業人才培養
養老人才隊伍素質直接影響老年人的生活質量。調查中,有接近三成受老年人及村幹部認為本地社區養老存在服務不專業的問題。
一是充實專業養老服務隊伍。在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和社區開發公益性的養老服務崗位,力求建立專業的、穩定的養老服務從業人員隊伍。
二是強化養老護理人員培訓。定期舉辦老齡政策和養老護理知識培訓班,加強養老護理人員技能培訓。
三是提高養老服務人員的基本工資水平。加強社會保障待遇,在養老服務、醫養結合等重點領域,制定相關優惠政策,促進養老人才隊伍穩定。
(五)幫助老年人融入智能時代
幫助老年人盡快融入智能化時代,既是家庭的責任,也是社會的責任。一要建立老年人智能設備使用培訓機制。除家庭成員承擔相應的義務外,老年大學要增設智能應用培訓課程,社區要定期開設智能設備使用培訓班,採取一對一答疑方式,消除老年人使用智能設備障礙。
二是改進智慧養老服務平台。結合老年群體特點,設計出操作更加簡便的智慧養老平台,讓老年人實實在在享受到智慧養老帶來的便利。
六、結論
調查結果顯示:操持家務、鍛煉身體等是老年人日常生活主要內容;經濟壓力大、無人陪伴等是老年人生活中面臨主要難題,老年人對養老設施和養老服務等有較大需求。要盡可能滿足老人年各方面需求、改變傳統單一的養老模式、充分利用鄉村各方面資源,打造以家庭養老為基礎、社區養老為依託、子女養老為主體的新型養老模式,讓老年人在身體與精神雙方面得到滿足,使農村養老問題進一步改善,為發展鄉村振興戰略奠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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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請問怎麼提高農村養老院服務質量
客運企業主要運用的信息技術主要是兩大塊,一個是GPS,這個關乎調度和遠程監控。另一個是ERP,就是根據實時的信息匯總得出決策的結論。服務:運用GPS可以知道客車在路上的運行狀況,因此方便調度。要是能給等車的乘客知道下班車已在什麼地方,知道還要等多久,他們就不容易煩躁,這是服務提升。隨時監控車內狀況保證司機對乘客的服務。安全管理:控制客車的載員,遠程監控車輛行使情況,防止超載、車速過快、司機疲勞駕駛等。
⑷ 貴州提升農村養老服務能力的主要舉措有
法律分析:一、提升養老服務質量;二、推動農村養老服務改革;三、加快養老服務產業發展;四、強化養老服務支撐保障體系;五、加強養老服務綜合監管。
法律依據:貴州省民政廳《貴州省深化養老服務改革發展若干措施》 近日,經貴州省人民政府同意,省養老服務工作聯席會議印發《貴州省深化養老服務改革發展若干措施》,明確:加快構建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深化養老服務改革,優化養老服務供給,提升養老服務質量,確保到2022年在保障人人享有基本養老服務基礎上,有效滿足老年人多樣化、多層次養老服務需求。
提升養老服務質量
推動農村養老服務改革
加快養老服務產業發展
強化養老服務支撐保障體系
加強養老服務綜合監管
⑸ 如何解決農村農民老齡化問題有什麼好的建議
現在農村老人的如何養老有子女的就是靠兒女來養老服務並沒有子女的就是靠國家來養老服務,總的來講都還是國家頒布最新政策提升鄉村老人的養老保險金,假如提升了他的養老保險金又能與處理他的日常生活,又完成了社會各界小康生活。應對越來越好的農村農業農民生活,眾多農民朋友在依規承攬團體的土地上,只需法律法規容許,想種什麼種什麼,想怎麼種就怎麼種。
村裡人養老服務大部分是靠子女瞻養,在從前農民的重男親女便是農村養老著想的緣故,那個時候的在他們看來僅有生了兒子,在自己老的時候才有人為自己送終,自然不管孩子也是閨女都應拜謁爸爸媽媽。如今國家針對老百姓養老保險政策的健全,逐漸的帶到鄉村,國家全力激勵適用農民的們選購養老保險為以後的養老服務准備。只需選購有社會養老保險的,可以到退休以後每一個月領取一份養老保險金。
⑹ 如何完善我國老年人的養老服務體系
當前,我國人口老齡化快速發展,但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仍處於起步階段,養老服務和產品供給不足、市場發育不健全、城鄉區域發展不平衡等問題突出,完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任務緊迫。中央高度重視養老服務事業,老齡人口在消費、就業、投資等方面對經濟和社會發展具有重要的拉動作用,老齡人口紅利有待充分釋放。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加快建立社會養老服務體系、發展老年服務產業,國務院出台了《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為此,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健全政策法規體系,完善立法。養老領域的政策、法規事關民生發展全局,直接影響社會保障、收入再分配和公共服務,對完善國家治理至關重要。建議進一步完善養老法規體系,建立養老金長期精算平衡模型,合理在同代間、代際間進行收入、財富再分配。推進企事業單位養老金並軌,擴大年金個稅遞延優惠力度,出台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出台養老服務產業的行業標准和規范,明確准入門檻和產品標准。健全監管機制、老年人維權機制,切實加強養老服務業在質量、安全、價格等方面的行業監管和制度建設,保障老年人權益、關注老年人需求。推動各地方政府制定養老服務業發展規劃,細化財政、金融、土地、稅收、人才及服務模式等方面的落地措施。
放寬行業准入,引進民資、外資等社會力量。鼓勵、規范引導民資、外資等各種社會資本進入養老服務產業。放開外商投資准入,積極引入港澳及國際上先進國家養老服務的經驗、資金、機構等,鼓勵港澳養老服務機構在境內開展養老服務。大力發展醫療保險(放心保)、老年護理保險、年金資產管理、老年房產養老基金等養老金融,改善養老資產結構,提升老齡人口投資能力。加大對保險資金投資養老服務領域的支持力度。大力發展養老機構責任保險,規范服務。加快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完善養老土地供應政策。目前我國每千名老人的社會養老床位數約為25張,到2020年實現35~40張,這將帶來大量養老用地需求。
整合養老服務資源,促進醫養結合。醫療、保健、護理、心靈慰藉是老年人最為直接的需求。建議充分發揮醫療機構在葯品、醫療器械、護理等方面的專業優勢,促進醫療衛生資源進入養老領域,促進醫養結合。充分發揮保險機構在資金、養老、健康管理方面的專業優勢,鼓勵保險機構整合醫療和養老資源,積極探索醫養結合的有效模式。鼓勵國有保險企業深化改革,通過發展混合所有制,把民資等各種社會力量引入養老、醫療領域,推動健康養老服務產業發展。
擴大農村養老服務網路,提升農村保障覆蓋率。加大農村互助幸福院、五保供養、老年日間看護中心、老年活動站等養老服務設施及機構的發展力度並擴大覆蓋范圍。健全農村留守老年人、兒童、婦女關愛服務體系。目前農村居民養老金替代率遠低於城鎮職工,建議通過財政補貼、社會公益等提高養老金、五保供養標准。通過補助投資、貸款貼息等方式,支持農村養老服務機構發展。通過給予養老護理從業人員補貼等方式,提升老年護理服務質量。
發展養老服務產業,釋放老齡人口紅利。養老服務包括生活照料、醫療護理、精神慰藉、緊急救援、老齡人口就業等方面。建議支持推動相關產業聚焦老年人市場,促進「銀發」產業大發展。加快優化產業結構,通過提升老齡人口消費能力、投資能力、就業能力,發揮老齡人口就業、消費對經濟和社會的拉動作用,釋放老齡人口紅利。大力發展養老社區、日間看護中心、農村互助幸福院等,實現老有所養。大力發展老年人居家護理、精神護理等老齡人口醫療服務業,為老年人提供看護、保健設施、心靈健康等服務,實現老有所醫。大力發展老年人社交、體育健身、旅遊等老年文化產業,實現老有所樂。規范發展殯葬、墓地等行業,加強監管,實現老有所歸。鼓勵老年人參與力所能及的再就業,提高老齡人口就業能力和消費能力,實現老有所為。大力發展老年人健康管理、醫療信息化等互聯網養老產業,實現「智慧養老」。
⑺ 農村老人養老怎麼解決
法律分析:要加大對基層和農村養老服務的投入,統籌城市和農村養老資源,促進基本養老服務均衡發展;通過健全服務網路、拓寬資金渠道、建立協作機制等多種措施,切實加強農村養老服務。近年來,多部門不斷加大投入,協同推進農村養老服務發展,取得較好成效。推動建立針對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不斷提升農村老年人生活質量。截至目前,高齡老年人津貼制度已實現省級全覆蓋,養老服務補貼和護理補貼制度分別覆蓋30個、29個省份。貫徹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不斷提高救助供養水平,擴大保障范圍,給予救助對象必要的生活照顧和物質幫助。將符合條件的1493.4萬困難老年人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399.8萬老年人納入特困供養范圍。截至2018年底,全國平均城市低保標准為580元/人·月,月人均補助402元,全國平均農村低保標准為4833元/人·年,月人均補助227元。初步形成了老年人社會救助、老年人福利補貼相銜接的農村困難老年人生活保障體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⑻ 國家目前最新出台的農村養老政策都是怎樣的
首先是建立可持續的內生養老互助機制。依託基層老年協會、老年互助會、留守婦女服務隊等組織,以農村互助養老服務為重點,兼顧農村鄰里交流頻繁、人際關系密切的特點,積極組織青壯年長者、健康長者和病難長者就近、親人,立即幫扶對,建立相對固定的結對互助關系,開展互助守望、生活關懷、精神關懷等活動,通過居家溝通、外出陪伴、結對幫扶等方式進行維權調解。
另外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金標准。我國城鄉居民的養老金完全不平衡。例如,城鎮居民的養老金每月至少1000至2000元,而農村居民的養老金每月不到100元。差距還是很大的。“十四五”期間,農村養老金有調整的可能。好多少取決於當地政府實施的效果計劃。打造一批產業鏈長、覆蓋面廣、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顯著的產業集群。
⑼ 我國居家養老政策有哪些
民政部並沒有出台關於居家養老方面的具體政策!只是發文說全國居家養老資源不足,要求各地大力發展居家養老服務,以解決養老難的問題。都是指導性意見,主要看各地政府的推進力度!
唯一能夠算上優惠的只有:
貫徹落實支持居家養老服務的優惠政策。貫徹落實國家現行關於養老服務機構的稅收優惠政策,對養老院類的養老服務機構提供的養老服務免徵營業稅,對各類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免徵自用房產、土地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
(9)切實加強農村養老服務擴展閱讀: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金能否繼承:
根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遺產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公民的房屋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圖書、文物等其他收藏,法律允許公民擁有的生產資料,公民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利以及法律規定可以繼承的其他合法財產等。
養老金是可以作為公民的遺產進行繼承的。但分為兩種情況:如果養老保險合同中指定受益人的,由受益人取得養老保險金。如果合同中沒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險金可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其繼承人取得。
繼承養老保險金可以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投保人在交費期間身亡的。投保人個人交納全部保險費退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另一種是投保人在領取養老金期間身亡的。我們知道,投保人領取養老金,期限為10年。
領取養老金不足10年身亡者,其個人養老保險賬戶儲存額中個人交費額的余額,可以一次性退給其法定繼承人;無繼承人或無指定受益人者,按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的有關規定支付其喪葬費用。因此子女有權利繼承領取其父母的養老金。這里的養老金是作為父母的遺產由其子女繼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