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必須一起交嗎
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必須一起交。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是必須要一起交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險中的一個險種社會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多渠道籌集資金,對勞動者在年老失業患病工傷生育而減少勞動收入時給予經濟補償。
具體如下:
1、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通過用人單位與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後,由醫療保險機構對其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
2、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實施集聚了單位和社會成員的經濟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資助可以使患病的社會成員從社會獲得必要的物資幫助,減輕醫療費用負擔,防止患病的社會成員因病致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注銷等情況。
⑵ 只交養老保險不交醫保行嗎
只交養老保險不交醫保是可以的。
只繳納了養老保險而沒有繳納醫療保險,雖然不影響辦理退休,但是對自身醫療保障的影響還是比較大的。有人說可以在辦理職工養老保險的同時,醫療保險可以辦理居民醫療保險,從節約繳費成本的角度來講,這也是一種辦法。但是由於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繳費比較低,報銷金額也比較低,繳費年限不能累計計算,雖然對當期的醫療報銷有一定的幫助,但是在今後辦理退休後,仍然需要每年繳納費用才能持續享受醫療報銷待遇,雖然在繳納醫療保險時節約了繳費成本,但從長遠來看還是不劃算的。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所謂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其中法定的年齡界限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二條 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⑶ 個人繳納養老保險必須的的交醫療保險嗎
摘要 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不一定要繳納醫療保險,個人繳納醫療保險必須要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只要繳:男滿30年;女滿25年,可以終身享有。
⑷ 買了養老保險還要買醫療保險嗎
需要,每個人都會老所以需要養老保險補充養老,意外與疾病也是不可控的,所以醫療保險也必不可少
拓展知識:人壽保險的分類
定期人壽
定期人壽保險是以被保險人在保單規定的期間發生死亡,身故受益人有權領取保險金,如果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未死亡,保險人無須支付保險金也不返還保險費,簡稱「定期壽險」該保險大都是對被保險人在短期內從事較危險的工作提供保障。
終身人壽
終身人壽保險是一種不定期的死亡保險,簡稱「終身壽險」。保險責任從保險合同生效後一直到被保險人死亡之時為止。由於人的死亡是必然的,因而終身保險的保險金最終必然要支付給受益人。由於終身保險保險期長,故其費率高於定期保險,並有儲蓄的功能。
生存保險
生存保險是指被保險人必須生存到保單規定的保險期滿時才能夠領取保險金。若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死亡,則不能主張收回保險金,亦不能收回已交保險費。
生死兩全
定期人壽保險與生存保險兩類保險的結合。生死兩全保險是指被保險人在保險合同約定的期間里假設身故,身故受益人則領取保險合同約定的身故保險金,被保險人繼續生存至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期期滿,則投保人領取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期滿金的人壽保險。這類保險是目前市場上最常見的商業人壽保險。
養老保險
養老保險是由生存保險和死亡保險結合而成,是生死兩全保險的特殊形式。被保險人不論在保險期內死亡或生存到保險期滿,均可領取保險金,即可以為家屬排除因被保險人死亡帶來的經濟壓力,又可使被保險人在保險期結束時獲得一筆資金以養老。
人壽保險還應該包括健康險,健康險承保的主要內容有兩大類:
其一是由於疾病或意外事故而發生的醫療費用。其二是由於疾病或意外傷害事故所致的其他損失。
其中,疾病保險中最重要的是重大疾病保險。重大疾病保險是指由保險公司經辦的以特定重大疾病,如惡性腫瘤、心肌梗死、腦溢血等為保險對象,當被保人患有上述疾病時,由保險公司對所花醫療費用給予適當補償的商業保險行為。重疾險一般採用提前給付方式進行理賠,即被保人一經確診罹患保險合同中所定義的重大疾病,保險公司立即給予一次性支付保險金額,不存在實報實銷情況。
根據保費是否返還來劃分,可分為消費型重大疾病保險和返還型重大疾病保險。
⑸ 交養老保險必須得交職工醫保嗎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是必須要一起交的。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險中的一個險種。社會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多渠道籌集資金,對勞動者在年老、失業、患病、工傷、生育而減少勞動收入時給予經濟補償,使他們能夠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項社會保障。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納比例是:職工所在企業繳納20%,職工個人承擔8%。以前的規定是,單位那20%裡面的一部分和個人的8%全部劃入個人賬戶,現在單位繳費不再劃入,僅個人繳的那8%劃入個人賬戶。
醫療保險指通過國家立法,按照強制性社會保險原則基本醫療保險費應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按時足額繳納。不按時足額繳納的,不計個人帳戶,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不予支付其醫療費用。
醫療保險是為補償疾病所帶來的醫療費用的一種保險。職工因疾病、負傷、生育時,由社會或企業提供必要的醫療服務或物質幫助的社會保險。如中國的公費醫療、勞保醫療。
中國職工的醫療費用由國家、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以減輕企業負擔,避免浪費。發生保險責任事故需要進行治療是按比例付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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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交了養老保險還要交農村醫保嗎
交了養老保險不需要交農村醫保。新農合指的是醫療保險,社保指的是五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一般居民繳納的是城鎮居民醫保,員工繳納的是職工醫保。這兩種醫保都比新農合報銷比例要高。因此買了社保是沒必要購買新農合的。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農村合作醫療保險是指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願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採取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的方式籌集資金。農村合作醫療是由我國農民自己創造的互助共濟的醫療保障制度,在保障農民獲得基本衛生服務、緩解農民因病致貧和因病返貧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三層保障第一層是農合保險。當地有農業人口26.9萬人,區、鎮、村及農民個人每年共籌資326元。參合農民在區、鎮醫療機構住院可獲得50~80的補償,門診就醫可獲得40的補償,其中大病統籌最高封頂線可達20萬元。
第二層是意外傷害保險。在解決了疾病的問題以後,蘇州市想到的是,農民發生意外傷害的醫葯費由誰來買單 經過和商業保險公司協商,農民每人出10元,籌資及管理由農合經辦機構承擔,參合農民發生意外傷害,最多可以得到6萬元的補償。
第三層是特困醫療救助。相城區共有特困人員5000多名,除了政府補償讓他們「無門檻」參合以外,發生個人承擔的醫療費用後,特困救助基金承擔90,個人只出10就行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⑺ 只交養老保險不交醫保可以嗎
只交養老保險不交醫保要根據情況而定,具體情況如下:
1、如果作為企業的在職職工的話,只交養老保險,不交醫療保險,是不可以的;
2、如果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首次參加社保,可以在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不繳納醫保。
社保其實就是我們所說的社會保險,它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指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而提供的一種收入和補償制度。社會保險具體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工傷保險制度、工傷保險制度、生育保險制度等五項,人們統稱為五險。
社會保險主要有三個功能:
1、為穩定社會生活的功能;
2、為再分配的功能;
3、為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功能。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⑻ 交了養老保險還要交醫療保險嗎
要,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是兩種不同性質的保險,兩者需要同時投保來保障。醫療保險是為了保障勞動者在失去勞動能力或發生疾病時能夠「老有所依」而建立的國家保障救濟措施,國家為此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是對國民的普惠性照顧政策,沒有理由放棄。
⑼ 交了養老保險還要交醫療保險嗎
交了養老保險不需要交醫療保險。
新農合指的是醫療保險,社保指的是五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一般居民繳納的是城鎮居民醫保,員工繳納的是職工醫保。這兩種醫保都比新農合報銷比例要高。因此買了社保是沒必要購買新農合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是指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願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採取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的方式籌集資金。
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所謂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其中法定的年齡界限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准。同時被保險人只有滿足以下兩個條件,即: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已辦理相關手續;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准後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及喪葬補助費等。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被保險人按不同繳費比例共同繳納。
基本養老保險(亦稱國家基本養老保險),它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以保障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為原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⑽ 買了養老保險還要買醫保嗎
買了養老保險之後,買不買醫保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考慮。
醫療保險一般指基本醫療保險,是為了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通過用人單位與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後,由醫療保險機構對其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
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實施集聚了單位和社會成員的經濟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資助,可以使患病的社會成員從社會獲得必要的物資幫助,減輕醫療費用負擔,防止患病的社會成員「因病致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第二十四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第二十五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