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湖北這次補發的社保是元月到幾月份的
湖北退休金補發時間是什麼時候?
1、離退休人員原每月5日至14日發放養老金的統一調整為15日發放;
2、離退休人員原每月15日至20日發放養老金的發放日期不變;
3、離退休人員原每月21日至25日發放養老金的統一調整為20日發放。
退休金計算方法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過渡性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前的視同繳費年限×1.3%。
② 2022退休金補發時間
2022退休金補發時間最晚在7月底之前完成。
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中規定,要求各省市2022年5月31日之前報送養老金上調方案,因此預計各地6月份開始陸續公布上調方案,最晚可能會在7月底之前會將養老金差額補發到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規定,在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從2022年1月1日起按照2021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為高限調整基本養老金水平。
③ 湖北養老金發放時間
1.武漢市
7月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將會提前在6月25日前發放。
7月的工傷待遇,將會提前在6月27日發放。
7月的失業待遇,將會提前在6月30日前發放。其中申領技能補貼的人員,將會在社保系統切換後,公示無異議後發放
2.孝感市
6月應發的各項社保待遇,將會按時發放。
7月應發的各項社保待遇,將會提前至企業社保系統停機前發放。
3.襄陽市
6月應發放的養老金,將會提前在6月14日發放。
6月應發放的工傷和失業保險待遇,將會提前至6月17日發放。
7月應發放的失業待遇,將會提前至6月20日發放。
7月應發放的工傷待遇,將會提前至6月21日發放。
7月應發放的養老金,將會提前至6月22日發放。
4.黃石市
7月應發放的養老金,將會提前在6月25日前發放。
7月應發放的工傷待遇,將會提前在6月26日前發放。
5.宜昌市
6月應發放的養老和工傷待遇,最晚會在6月15日前發放。
7月份應發放的養老和工傷待遇,最晚會在6月25日前發放。需要注意的是,如果7月的待遇發放不成功,將會在統籌系統上線以後,再次發放。
系統停機切換期間:7月機關事業單位和城鄉居民養老待遇的發放時間,不受影響。
機關事業養老和城鄉居民養老7月份待遇發放時間不受影響。
6.天門市
6月應該發放的養老金,發放時間不變,仍會按原時間發放。
7月應該發放的養老金,將會提前至6月下旬發放。
④ 2022年養老金補發時間
2022年養老金補發時間為7月底。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規定,在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從2022年1月1日起按照2021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為高限調整基本養老金水平。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應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要進一步強化激勵,適當加大掛鉤調整所佔比重。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⑤ 2022年養老金什麼時候補發
調整後的養老金7月底前發放到位,2022年的調整將繼續按照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繼續保持向退休時間早、連續工齡和繳費年限長的退休人員加大傾斜力度的調整辦法,使他們更多地享受社會發展成果。本次調整面向2021年12月31日(含)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預計惠及318萬余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並從2022年1月份起補發養老金,其中企業退休人員當月和補發的養老金7月15日發放到位。
一、2022退休金補發多少月
1、2021年年底之前的退休職工,通常熱點輿情一出,新熱點將逐漸淡化舊熱點,由此可以推測,2022年養老金上調通知將會為個人養老金制度讓步,為了提高民眾對個人養老金的傳播度和認可度,4月底之前很大概率不會出台養老金上調通知,且2022年政府工作報告分工意見中明確規定,適當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和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准,確保按時足額發放,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牽頭,6月底前出台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
2、2022年新辦理退休手續的人,退休人員的養老金主要由3部分組成:①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②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繳費本息總額÷計發月數;③過渡性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過渡系數。
3、領取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待遇的人,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上調包括全國性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上調和地方性上調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准,2020年國家上調了一次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由原來的每月88元調整為每月93元,2022年再次上調後,最低水平有望超過100元。
二、退休中人能補發多少錢
1、退休中人能補發3000
2、2022年退休新政策提到實施延遲退休。如果從2022年起實施延遲退休,每年延遲六個月,按照現行的退休框架(女職工50歲、女幹部55歲、男職工60歲的退休年齡來看),2022年退休年齡將分別是50.5歲、55.5歲和60.5歲。原本在這一年退休的人就要多干半年。以此類推,直到達到新的退休年齡為止。
3、所在單位或職工檔案託管機構對個人提出的申請理由、工種崗位、具體從業期限及原始資料結合個人檔案進行審核,並對要求辦理提前退休人員的年齡、工種、參加工作時間、從事特殊工種年限等基本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期五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⑥ 武漢退休工資每月幾號發放
1、離退休人員原每月5日至14日發放養老金的統一調整為15日發放;
2、離退休人員原每月15日至20日發放養老金的發放日期不變;
3、離退休人員原每月21日至25日發放養老金的統一調整為20日發放。
退休年齡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 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 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 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退休金與養老金的區別。
退休金一般都是國家財政或地方財政列支,而養老金是由社會保險資金列支的。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退休人員(如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不含事業單位企業化管理的單位)的退休待遇簡稱退休金或退休生活費;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退休人員的退休待遇統稱為養老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三條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⑦ 2021年武漢市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經省委、省政府同意,從2021年1月1日起,為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退休費、退職生活費)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為4.49%。對今年1月份以來調待增加的養老金予以一次性補發,惠及全省近600萬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今年的養老金調整,延續了2017年以來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統一的調整辦法,實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三結合。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掛鉤調整體現「多繳多調」「長繳多調」的激勵機制,使在職時多繳費、長繳費的人員多得養老金;適當傾斜體現對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等群體的關懷照顧。
法律依據:《湖北省關於2021年調整全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第一條 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37元。
第二條 掛鉤調整。與本人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雙掛鉤:每人每月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換算的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同時,每人每月以本人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2%。
第三條 適當傾斜。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後,對部分人員再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1.2020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即1941年1月1日至1950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20年12月31日年滿80周歲的(即1940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
2.國家規定范圍的艱苦邊遠地區的調整對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
3.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給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勞社部發〔2002〕9號文件規定的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同時符合上述兩個及以上條件的,按照就高原則,只增加一項。
⑧ 2022年退休工資什麼時候補發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通知,調整養老金後需要把1到6月份,每個月增加的養老金,補發給退休人員,具體補發時間大概是在7月份開始,有的其他省市是7月初才公布,調整養老金的標准,所以補發給退休人員今年增加的養老金,大概要8月份或者9月份。
一、影響退休金的因素:
1、繳費比例。企業繳費是按照60%到300%,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是三個檔次60%、80%、100%。基本原則是多繳多得。
2、繳費年限。
3、退休地的社平工資水平。退休地社平工資越高,退休金就越高。
4、過渡性養老金因素。
二、退休金的計算方法
1、月老年養老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年齡補貼率×(個人年齡-65) 勞動補貼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
2、月勞動退休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勞動退休金百分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
3、月個人儲老金=個人退休時的個人賬戶儲存額的110%÷(76-個人實際退休年齡)÷12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⑨ 武漢市2021年退休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從2021年1月1日起,為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退休費、退職生活費)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為4.49%。對今年1月份以來調待增加的養老金予以一次性補發,惠及全省近600萬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
具體調整辦法為:
一是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37元。
二是掛鉤調整。與本人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雙掛鉤:每人每月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換算的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同時,每人每月以本人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2%。
三是適當傾斜。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後,對部分人員再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1.2020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即1941年1月1日至1950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20年12月31日年滿80周歲的(即1940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
2.國家規定范圍的艱苦邊遠地區的調整對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
3.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給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勞社部發〔2002〕9號文件規定的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同時符合上述兩個及以上條件的,按照就高原則,只增加一項。
4.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辦法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仍未達到所在市(州)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補齊到平均水平。
具體到每位退休人員,由於在職時繳費年限長短、繳費水平高低、現在年齡大小、參加工作時間早晚的不同,按上述辦法調整後,每個人增加的金額有所差別。
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第三條 調整辦法 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進一步強化激勵,適當加大掛鉤調整所佔比重。
⑩ 新增養老金補發時間
2022年退休人員養老金增資也開始補發了,截至7月7日12點,全國已經有天津、陝西、湖南、遼寧、吉林、河南、寧夏、廣西等省份的養老金調整細則出爐了。
2022年國家要求加大掛鉤調整的比重,從而強化激勵作用,從目前發布養老金調整方案的地區來看,普遍遵循了這樣的要求,養老金掛鉤調整比例普遍提高了。
與退休人員本人養老金掛鉤調整,掛鉤的是本人2021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需要注意的是,掛鉤本人養老金的范圍是怎麼規定的,一些省份明確是統籌內基本養老金,是剔除企業年金或職業年金等項目在外的。
例如,天津在2022年養老金調整細則中明確,本人2021年末基本養老金不包括冬季採暖補貼、集中供熱採暖補助費,不包括企業年金、職業年金。
河南的2022年養老金調整細則明確,養老金掛鉤調整1%,但養老金是統籌項目內部分,企業退休人員不含取暖補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職業年金。
吉林在2022年養老金調整通知也明確,退休人員月增加額為2021年底本人月基本養老金(不含職業年金)數額的1.33%。
廣西人社廳也明確,按照國家統一規定,基本養老金調整基數不包括取暖費、喪葬補助金、一次性撫恤金和職業年金等非基本養老金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