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上調%左右。
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聯合下發《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明確從2018年1月1日起為2017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7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
二、繳滿15年達到退休年齡是可以領取的。參保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1、1998年7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的;
2、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6月30日 前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
3、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7月1日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4、1998年6月30日前應參加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1998年7月1日以後辦理參保補繳手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三、按月領取:
1、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 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3、以上兩項之和為每月領取額。注意:基本養老金每年7月根據全省統一公布的方案實施年度調整。
(1)2018年養老金上調消息息擴展閱讀:
企業退休養老金是對退休職工提供的基本養老保障。企業職工辛苦工作了大半輩子,退休年紀亦該是安享晚年的時候了。在職期間交納了社保養老保險金的職工,在退休之後是可按月領取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的。
法律責任
第三十條 企業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或者不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按照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的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並將企業違法行為的信息依法計入本市企業信用信息系統;企業給被保險人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造成損失的,被保險人有權要求企業賠償。
第三十一條 企業和被保險人或者其他人員採用多領、冒領等手段騙取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退還,按照國務院《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處騙取金額的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二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養老保險基金劃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致使基本養老金不能按時足額發放或者造成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流失的,
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並由有關部門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是為退休人員提供最基本養老保障的,養老金已通過上調來加大養老保障功能。
調整措施
金額上漲
2014年1月8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決定推出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三項措施,部署做好冬春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
從2014年1月1日起,將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再提高10%,並向困難群體適當傾斜。全國7400多萬企業退休人員受益。
中央財政提前下撥城鄉低保、撫恤救助和冬春困難群眾生活救助資金共計983億元,下一步,要通過改革養老保險等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正常調整機制。
2016年4月15日,人社部表示,經國務院批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印發了《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從2016年1月1日起,為2015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5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
Ⅱ 2018年遼寧省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
近日人社部,財政部通知各省市最晚5月31日前,上報2018調整退休金實施方案審批。你就耐心等著吧。
Ⅲ 上海公布2018養老金調整方案什麼樣的人員漲得多
上海公布2018養老金調整方案: 高齡退休人員漲得多。
4月24日電 2018年養老金上調開始落地。近日,上海率先公布養老金具體調整方案,並要求於5月18日發放到位。按照人社部要求,各地區要於2018年5月31日前將具體實施方案報批。
人民幣。
其他地區養老金方案何時發布?
上海已經率先公布了養老金調整方案,其他地區的養老金調整進展如何?
時間表已經明確。按照人社部要求,各地要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於2018年5月31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
人社部強調,各地區要嚴格按照兩部批準的實施方案執行,把各項調整政策落實到位,不得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要切實採取措施加強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資金安排,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新的拖欠。
來源:中國新聞網(北京)
Ⅳ 2018年退休工人基本養老金上調嗎,調多少
以江蘇省為例,2018年退休工人基本養老金上調的,以交納25年養老金為例,固定額部分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4元,繳費年限(25年以上)每月增加3.9元。
江蘇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普調仍採取的框架結構,是由固定額、與繳費年限掛鉤和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三部分組成,其中固定額和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調整部分適度下調。
固定額部分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4元,這一調整標準是按照調整總水平下降幅度進行了同比下調。這部分體現了基本養老金調整的公平性並對基本養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員的調整數額和比例提供一定保證,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部分保持去年標准。
在總水平下降的情況下,維持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部分的標准不下降,繳費年限在養老金調整中的權重得到提升,更有利於長繳多得的體現。
具體辦法是:本人繳費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1.7元。 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2.7元。25年以上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9元。按繳費年限月增加額不足25.5元的,按25.5元增加。
(4)2018年養老金上調消息息擴展閱讀:
以江蘇為例,2018年退休工人養老金是上調的,上調固定額部分每人每月增加34元,繳費年限(以交納25年以上為例)每月增加3.9元。而且2017年底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在參加普調基礎上,每人每月分別增發25元、35元和45元。
2017年底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除了參加普調,每人每月分別增發15元、25元和35元。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江蘇2018年度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方案出台
Ⅳ 2018年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多少
3月23日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了解到,人社部、財政部日前聯合下發《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明確從2018年1月1日起,為2017年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7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預計將有1.14億名退休人員受益。
這位負責人表示,此次調整是國家繼2016年、2017年連續兩年統一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以來,繼續同步安排適當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進一步體現了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養老保險制度的「並軌」。
Ⅵ 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2018上漲新政策
2018年3月,人社部、財政部下發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通知,調整幅度為2017年退休人員人均養老金的5%。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絕大多數的省市遵循「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的調整原則。調整人員包括所有已經在2017年年底辦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
(6)2018年養老金上調消息息擴展閱讀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的,就可以按月
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就是說,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要領取養老金必須符合兩個條件:
1、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2、是累積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5年。
按照相關規定,我國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Ⅶ 遼寧2018年上調退休養老金是多少
根據遼人社(2018)78號文件精神:
(一)定額調整
1.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65元。
2.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0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5元。
4.1954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2016年12月31日前退休(職)人員和「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增加50元。
5.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
(二)掛鉤調整
1.退休(職)人員符合國家、省規定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下同)每滿1年(不足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其中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
2.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按照本人2017年12月領取的統籌內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按0.8%的比例增加基本養老金。
拓展資料:
人社部發〔2018〕1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經國務院批准,從2018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7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確定。
三、調整辦法。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基本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兼顧公平與激勵,合理確定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三部分比重。
四、資金來源。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對中西部地區、老工業基地、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中央財政予以適當補助。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五、組織實施。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加強宣傳解讀,正確引導輿論,確保各項工作平穩進行。要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於2018年5月31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各地區要嚴格按照兩部批準的實施方案執行,把各項調整政策落實到位,不得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要切實採取措施加強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資金安排,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新的拖欠。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的地區,將予以批評問責,並相應扣減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調整方案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制定並組織實施。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2018年3月5日
遼寧人社廳 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Ⅷ 2018退休金上調新政策
2018年退休金上調政策尚未出台。據日前媒體報導專家分析2018年退休金上調比例約為5%,明年4月底前公布,各省8月底前進行運作,9月底前全部發放到位。耐心等待吧!
Ⅸ 雲南省2018年退休職工養老金上調方案
雲南省關於2018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
雲人社發[2018]111號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及中央駐滇企事業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8〕30號)要求和人、財兩部對我省的批復意見,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從2018年1月1日起調整我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就有關調整事項通知如下:
一、企業退休人員調整辦法
(一)調整范圍
1.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含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退休人員。
2.按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退職的人員。(以下統稱「退休人員」)
(二)調整時間
從201年1月1日起,調整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三)調整標准
1.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掛鉤調整:與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
(1)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
(2)按本人12月基本養老金的1.73%增加調整。
3.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符合以下條件的退休人員,再給予適當傾斜。
(1)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0元。
(2)對退休時單位駐地在我省的企業退休人員(個體工商戶、自謀職業等退休人員戶籍所在地),分別按下列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其他類地區和一類地區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二類地區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元,三類地區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5元,四類地區企業退休人員鍵譽瞎每人每月增加20元,五地類區企業退休人員每天每月增加25元,六類稿空地區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經按以上標准調整後,其本人基本養老金未達到本次調整待遇以後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調整到本次調整待遇以後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
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
(一)調整范圍
1.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2.按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退職的人員。(以下統稱「退休人員」)
(二)調整時間
從2018年1月1日起,調整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三)調整標准
1.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掛鉤調整:與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
(1)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
(2)按本人216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1.73%增加調整。
3.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符合以下條件的退休人員,再給予適當傾斜。
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0元。
三、所需資金及來源
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除中央財政補助外,其餘分別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縣(市、區)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不足以支付的,先由州(市)調劑,確保本次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兌現。因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形成的基金收支缺口,待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到位後統籌解決。
機關事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除中央財政補助外,其餘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中央機關及事業單位駐滇單位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暫由原渠道解決,以後再予以清算。
四、有關問題說明
(一)科研、文化等轉制單位轉制前退休人員和國有企業中小學退休教師,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艱苦邊遠地區類區按省政府雲政發〔2006〕197號文件的規定執行。
(三)各州、市於2018年8月底完成兌現工作,並按附表要求將調整兌現情況匯總後,於2018年9月11日前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養老保險處和省社會保險局(傳真:0871—虛陪67195815)。
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雲南省財政廳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