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養老金怎麼算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養老保險最少繳納15年才會有基礎養老金.
退休也是根據您本人的繳費基數算的,每一年的社保部門會公布上一年的城市在崗職工月人均工資數目,比如上年度城市在崗職工月人均工資為2500,您定的每月繳費比例為60%,那你本年度養老金的繳費基數為2500*60%=1500,每月養老金繳費為1500*20%=300(單位),1500*8%=120(個人),醫療為1500*8%=120(單位),1500*2%=30(個人)+90元大病統籌=120.
退休金: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月、55歲為170月、60歲為139月)
⑵ 養老金怎麼算-養老金怎麼領
養老金怎麼算怎麼領?
養老金計算公式可以簡化為:
月基本養老金=月基礎養老金+月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低限為60%,高限為300%。因此在養老金的兩項計算中,無論何種情況,繳費基數越高,繳費的年限越長,養老金就會越高。
養老金的領取是無限期規定的,只要領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即使個人賬戶養老金已經用完,仍然會繼續按照原標准計發,況且,個人養老金還要逐年根據社會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的增加而增長。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領取得越多,相對於繳費來說,肯定也更加劃算。
根據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甘肅省統計局文件顯示:2011年度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貨幣工資為32906元,月平均工資2742.17元。根據上述公式,假定5年以後甘肅籍男職工在60歲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4000元。當其累計繳費年限為15年,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6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0.6)÷2×15×1%=48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10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1.0)÷2×15×1%=60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30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3.0)÷2×15×1%=1200元
累計繳費年限為40年,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6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0.6)÷2×40×1%=128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10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1.0)÷2×40×1%=160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30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3.0)÷2×40×1%=3200元
個人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139
【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地怎麼領?】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日發布消息稱,人社部近日印發通知,明確了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年限計算地等問題。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若干問題的通知》稱,關於視同繳費年限計算地,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繳費年限,除另有特殊規定外,均包括視同繳費年限。
一地(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單位)的累計繳費年限包括在本地的實際繳費年限和計算在本地的視同繳費年限。其中,曾經在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工作的視同繳費年限,計算為當時工作地的視同繳費年限;在多地有視同繳費年限的,分別計算為各地的視同繳費年限。
⑶ 養老金怎麼算
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注: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低限為0.6,高限為3。
⑷ 養老金與退休金
養老金和退休金的區別在於:概念不同,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⑸ 養老金和養老保險是一回事嗎
養老金和養老保險不是一回事。養老金是所有退休人員享受的退休後的待遇。就是退休金(包含離休金)。因為社會保險不負責公務員及部分事業單位的退休金,所以養老金的概念更大一些。養老保險是一項保險業務,在職人員參保繳費,繳的是養老保險費。退休人員退休後由社會保險支付的是養老保險待遇。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八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服務,負責社會保險登記、個人權益記錄、社會保險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七十二條統籌地區設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工作需要,經所在地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批准,可以在本統籌地區設立分支機構和服務網點。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人員經費和經辦社會保險發生的基本運行費用、管理費用,由同級財政按照國家規定予以保障。
⑹ 養老保險是養老金嗎
法律分析:不是。養老金和養老保險有區別。區別是養老金是養老保險累計繳納滿15年,退休領取的主要的養老保險待遇。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養老保險待遇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⑺ 養老保險和養老金是一回事嗎
養老金,是這人退休後可以每月領取多少錢,養老保險,是一個產品,有社保養老,也有商業養老險,通過養老險產品的制度設計,分期分攤,長期儲蓄,專款專用,是退休後可以領取足夠的養老金。
養老金與養老保險的區別是什麼
1、從概念上講,退休金是指國家按照社會保險制度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做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
2、養老保險則是國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勞動崗位後而建立的一種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會保險制度。
3、兩者是不同時代的產物,養老保險和退休金是一個具有歷史韻味的話題,嚴格來說,現在已經沒有退休金這種說法了。
4、我國自改革開放後對養老制度進行了改革,既實行所渭的「雙軌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到達退休年齡後由國家發給退休金,也就是由國家養老。
5、而企業幹部職工退休後的養老問題則改為由國家企業和個人三方出資,在籌集養老金上採取由企業和個人按職工工資總額上交一定比例的養老保險金,既我們平常說的養老保險。而早在幾年前,企事業單位、公務員等都開始繳納養老保險了,目前已經完全都改成了養老保險制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⑻ 養老金和退休金
退休金和養老金的區別主要在於:1、退休金和養老金的性質不同。退休金一般是國家財政對未參加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的退休待遇;養老金是由社會保險資金列支的,參加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的退休待遇;2、退休金和養老金的主體不同。養老金領取人群是企事業單位的職工,退休金的領取人員是機關單位。⑼ 養老金領取條件及標准
養老金領取條件及標准如下:
1、退休條件。首先是要在正常退休條件下,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0周歲生產操作崗位/女性年滿55周歲管理技術崗位繳費年限滿15年;
2、特殊情況。有一些特殊的工種和情況是可以提前退休的。像重體力、高溫作業還有對身體有害的工種,這些職工都可以提前退休。從事高空且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10年可按照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從事井下、高溫工作累計滿9年可按照特殊工種提前退休。還有一些從事有毒對身體健康有害的工作累計滿8年就可按照特殊工種提前退休;
3、喪失勞動能力者。因為疾病或者其他勞動活動導致身體殘疾沒有勞動能力者,經過相關確定繳費滿15年,但男性年滿50周歲,女性年滿45周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一、養老保險人去世了,剩餘養老金怎麼辦
個人賬戶養老金具有強制儲蓄性質,屬於個人所有,個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後),個人賬戶養老金余額可以繼承。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也是職工參保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一部分。
1、喪葬補助金,是職工死亡後安葬和處理後事的補助費用,目前全國沒有統一標准。從某些地方規定來看,喪葬補助金一般按照職工死亡時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一定月數計發,如大連,喪葬補助費為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
2、遺屬撫恤金,是職工死亡後給予其家屬的經濟補償和精神安慰。遺屬撫恤金各地規定不一樣,有的沒有規定撫恤金,只規定按月發給遺屬救濟費;有的規定了一次性撫恤金,還規定按月發給遺屬生活補助費,如大連,除了按照本市上一年度10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的標准發給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費外,供養直系親屬還可以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以及物價補貼之和領取親屬救濟費。
3、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的社保待遇。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病殘津貼是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對前述特殊參保人員給予的經濟補償。病殘津貼屬於新制度,目前還沒有相應的津貼標准,需要出台相應的配套規定。
二、事業單位職工養老保險享受的待遇
1、祖父、父、夫年滿60歲沒有生活來源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者;
2、祖母、母、妻年滿50歲沒有生活來源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者;
3、子、女(包括遺腹子、養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的子女)、弟妹(包括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弟妹)年未滿十六歲或殘疾經過勞動行政部門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者;
4、子女雖然超過十六歲但仍在普通中學或職業中學、普通高等院校(不包括軍隊院校和研究生)就讀者;
5、職工自幼由他人撫養長大,現撫養人年滿60歲,女年滿50歲沒有生活來源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須依靠職工供養且共同居住者;
6、獨生子女其父母無論誰死亡,凡子女符合供養條件的都可作為供養直系親屬,享受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待遇;
7、凡企業職工和離退休人員死亡時,其直系親屬當時不符合供養條件的,以後雖然符合供養條件也不能列為供養直系親屬,不得享受有關待遇。
三、養老保險的繳納期限
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時,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可按規定領取基本養老金。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不得以事後追補繳費的方式增加繳費年限。因此,即使補辦了養老保險也無法和正常繳納養老保險的人一樣在退休後每月獲得一份穩定的收入,他所補交的養老保險會在他年滿60歲時候一次又一次發給他,因此社保機構一般不會為其補辦養老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