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養老保險 > 廈門2014養老金

廈門2014養老金

發布時間:2022-09-14 01:54:52

Ⅰ 廈門退休養老金領多少

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按月領取:
基礎養老金=(全版省上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 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以上兩項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注意:基本養老金每年7月根據全省統一公布的方案實施年度調整。

Ⅱ 廈門市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都有哪些調整方法

廈門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再次上調!這是廈門連續第15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辦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和企業退休人員同步調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調整後的金額將在7月底前補發,請退休人員注意核對,養老金按調整後的標准發放。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離退休人員繼續同步調整,實現調整方式基本統一。

Ⅲ 廈門市退休工人的退休金怎麼計算

1、基礎養老金=累計繳費年限*(1+1989年1月後的平均繳費指數)/2*月社平工資*1%;

2、過渡性養老金=1988年12月前的視同繳費年限*1.25*月社平工資*1.3%+1989年1月到1997年6月之間的繳費年限*1989年1月到1997年6月之間的繳費指數*月社平工資*1.3%;

歸納:基礎和過渡性養老金=繳費年限*指數*月社平工資*系數。

3、個人賬戶養老金=個賬累積額(含利息)/退休年齡對應的系數(例如:50歲19560歲139)。

(3)廈門2014養老金擴展閱讀:

廈門市養老待遇的相關參數:

1、指數(繳費工資/社平工資)

(1)、1989年1月後的平均繳費指數;

(2)、1989年1月至1997年6月期間的平均繳費指數。

2、退休時的上年度月社平工資

由統計局公布。

注意:本市街辦小集體企業、私營企業及其他企業中原未經縣以上勞動行政部門批准招用的職工,只計算參保後的實際繳費年限。原固定職工,從1989年1月起計算實際繳費年限,在此之前符合國家規定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累計計算養老金。

養老金由這幾部分組成

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特區津貼(30元)。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養老金計算公式:社保並非交的越多越劃算

Ⅳ 廈門退休金計算公式

法律分析:1、每月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2、月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3、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法律依據:《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福建省財政廳關於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三、調整辦法 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公平與效率相結合。月增加標准由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構成,對符合條件的人員予以適當傾斜:

(一)定額調整部分

退休人員每人按55元調整。

(二)掛鉤調整部分

1.與退休人員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部分。退休人員按本人2019年12月發放基本養老金標準的2.35%調整增加。

2.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掛鉤部分,月增加標准按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1元。

繳費年限累計後剩餘月數為6個月以內的,按半年計算;7個月以上、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退休人員的入伍時間以退休審批時組織認定的為准。

Ⅳ 廈門2014年養老金如何計算

基礎養老金=(個人退休時上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個人繳費年限×1%。

Ⅵ 廈門社保養老金計算方法

您好!
每年7月左右,各地都會調整下一年度的社保繳費水平,2014廈門的養老退休金情況您可以登錄
廈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查詢,並注意收聽收看當地的新聞,一旦有所變化新聞都
會通知的。

想了解更多的保險知識,可以進入 >> 「多保魚講保險」進行免費咨詢!

Ⅶ 廈門失地養老保險退休一個月多少錢

因為廈門社保繳費比例受到戶籍影響,所以要注意自己的實際情況。廈門本地戶籍,社保單位和個人要分別承擔16%和8%養老保險,7%和2%醫療保險,0.5%和0.5%失業保險。單位還要單獨承擔0.7%生育保險,0.8%殘保金和0.4%工行保險。但外地回家醫療保險單位和個人要分別承擔3%和2%,而且個人不用承擔失業保險的費用。

廈門2022年社保個人交多少錢?還是需要確定好社保繳費基數的情況,一般按照最低繳費基數2030元來參保即可,本地戶籍五險每個月需要繳納922.1元,外地戶籍社保要繳納764.91元。所以要確定好社保繳費基數後,再去確定每個月的社保費用,社保繳費基數越高,那麼承擔的社保費用也同樣會提升。

廈門養老金一個月拿多少錢跟自己的繳費年限、繳費指數、廈門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有關,廈門養老金低的每月幾百元,高的幾千、甚至上萬元。廈門養老金計算公式如下:

(1)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

(3)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4)公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Ⅷ 廈門的養老金怎麼計算

參見:《廈門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改革的若干規定》
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十五年的,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准其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資格和標准,從次月起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和特區補貼,直至死亡。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1、基礎養老金=(個人退休時上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個人繳費年限×1%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個人退休時上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計算公式為:
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a1/A1+a2/A2+……+an/An)÷N
公式中,a1、a2……an為個人退休當月、前1個月、前2個月……前n個月本人繳費工資額;
A1、A2……An為個人退休當月、前1個月、前2個月……前n個月全市執行的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N為個人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後實際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總計月數。1988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自1989年1月1日起計算。
1988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參保人員,其用於計算基礎養老金的繳費指數自1989年1月起計算至退休當月。1989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的參保人員,其用於計算基礎養老金的繳費指數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之日起計算至退休當月。
不滿1年的繳費時間按實際繳費月數除以12計算,繳費指數均精確到小數點後四位。

特區補貼為每人每月30元。

2、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本人退休年齡相應的計發月數。

3、1997年6月30日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個人,在按月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同時,再按月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2005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社會平均繳費指數+0.25)×1988年12月前視同繳費年限×1.3%]+[2005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989年1月至1997年6月個人平均繳費指數+0.25)×1989年1月至1997年6月期間實際繳費年限×1.3%]
社會平均繳費指數為「1」。
2005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1881元。
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是指本人繳費工資指數的平均值。
本人繳費工資指數是指個人歷年每月繳費工資與相應年份全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比值。
繳費指數均精確到小數點後四位。

本規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執行。

Ⅸ 2014年福建省如何調整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

關於2014年福建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通知
閩政〔2014〕15 號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7號)精神,經省政府研究,決定從2014年1月1日起,調整我省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不含廈門市,下同)基本養老金。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2013年12月31日前已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省級統籌企業退休、退職人員。
二、調整時間。從2014年1月1日起。
三、調整標准。全省月人均增加基本養老金200元。
四、調整辦法。月增加標准由以下三部分構成:
(一)與我省物價指數上漲掛鉤部分(月增加標准詳見附件1)。
(二)與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增長適當掛鉤,每人每月增加110元。
(三)與退休人員個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掛鉤,月增加標准按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1.5元。(本文由 「知道161」收集整理 轉載請註明出處http://www.161.com/)

繳費年限累計後剩餘月數為6個月以內的,按半年計算,7個月以上、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退休、退職人員的入伍時間以退休審批時組織認定的為准。
五、已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集體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和全民合同工等退休人員,1990年底前符合國家、省規定的連續工齡,在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時可以按照每年1.5元的標准增發養老金。本條規定僅適用本次養老金調整,不涉及視同繳費年限的認定及其他待遇問題。對於1990年底前已經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年限不重復計發。
六、省級統籌企業離休幹部、「5.12退休幹部」、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規定享受100%退休費的退休工人不納入本次調整范圍。
七、納入省直機關事業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籌,執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退休、退職人員,待遇調整參照本《通知》中福州市的標准執行;納入各設區市、縣(市、區)、平潭綜合實驗區機關事業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籌,執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退休、退職人員,待遇調整參照所在設區市的標准執行;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八、這次調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企業退休人員的關懷,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要按照本《通知》規定的辦法和要求,切實加強領導,落實責任,認真做好組織實施工作,確保基本養老金調整政策落實到位。
九、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財政部門應及時向當地政府請示,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應在基本養老金調整工作基本完成後,於2014年4月底前將工作總結上報省政府,並抄送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附件:1.2014年調整基本養老金物價指數聯動增加部分標准表
2.2014年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支出計劃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4年4月16日
關於增發企業退休人員中部分群體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閩政〔2014〕16 號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7號)精神,經省政府研究,決定從2014年1月1日起,對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並於2013年12月底前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省級統籌企業退休、退職人員中部分群體(不含廈門市,下同)適當增發基本養老金。現通知如下:
一、下列兩項條件同時符合的人員,按就較高一項增發。
(一)對2013年12月31日前辦理退休、退職手續,退休、退職前具有高級職稱且被所在企業聘用的人員,在本次基本養老金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分別按下列標准再增發基本養老金:正高級職稱的退休、退職科技人員,每人月增發100元;副高級職稱的退休、退職科技人員,每人月增發80元。
(二)對2013年12月31日前辦理退休、退職手續,退休、退職前具有高級技師資格且被所在企業聘用的人員,在本次基本養老金普遍調整的基礎上每人月增發80元。
二、在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的退休、退職人員(含在2013年度新納入統籌並於當年已滿7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在本次基本養老金普遍調整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增發40元。
三、對2013年12月31日前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企業軍轉幹部,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低於1850元的,補齊至1850元後,再參加2014年基本養老金調整。
四、以上增發對象均不包括統籌企業中離休幹部、「5.12退休幹部」、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規定享受100%退休費的退休工人。
五、納入省級統籌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上述各項待遇增發所需資金,由省級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解決。(本文由 「知道161」收集整理 轉載請註明出處http://www.161.com/)
六、納入各級機關事業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籌並執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退休、退職人員,符合本《通知》規定待遇增發條件的,其待遇增發參照本《通知》規定的相應標准執行,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要抓緊組織實施,特調工作應與普調工作同步進行,並將落實情況與普調工作總結一並於2014年4月底前上報省人民政府,並抄送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福建省人民政府

閱讀全文

與廈門2014養老金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投資敬老院國家有補貼 瀏覽:204
敬老院老人和員工掃雪怎麼寫 瀏覽:133
榮縣養老保險查詢電話是多少 瀏覽:394
為什麼現在的老人很少說話 瀏覽:920
孝敬父母太好 瀏覽:908
怎麼見女朋友的父母 瀏覽:591
養老保險去世了 瀏覽:955
下井多少歲退休年齡 瀏覽:241
教師退休工資一直領到什麼時候 瀏覽:917
長壽湖的名字的來源是什麼 瀏覽:761
對父母寒了心怎麼辦 瀏覽:687
中年女性體檢什麼時間最好 瀏覽:594
什麼情況叫不善待父母 瀏覽:55
九江2016退休金調整 瀏覽:222
敬老院分享會 瀏覽:405
說說你有哪些事瞞著父母 瀏覽:765
老人家沒戶口 瀏覽:393
企業基本養老保險記錄單 瀏覽:148
想換工作父母不讓換怎麼辦 瀏覽:932
父母呼吸困難該怎麼辦 瀏覽: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