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香港人57歲可以在大陸買社保
法律分析:2020年1月1日起,在內地(大陸)就業、居住和就讀的港澳台居民將擁有社保卡,與內地(大陸)居民一樣,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為了維護在內地(大陸)就業、居住和就讀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和台灣地區居民(以下簡稱港澳台居民)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加強社會保險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以下簡稱社會保險法)等規定,制定的《香港澳門台灣居民在內地(大陸)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第二條規定在內地(大陸)依法注冊或者登記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有僱工的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以下統稱用人單位)依法聘用、招用的港澳台居民,應當依法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在內地(大陸)依法從事個體工商經營的港澳台居民,可以按照注冊地有關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在內地(大陸)靈活就業且辦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的港澳台居民,可以按照居住地有關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在內地(大陸)居住且辦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的未就業港澳台居民,可以在居住地按照規定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在內地(大陸)就讀的港澳台大學生,與內地(大陸)大學生執行同等醫療保障政策,按規定參加高等教育機構所在地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㈡ 港澳台居民繳交城鄉居民社保怎樣交
摘要 戶,港澳台同胞來廣東後,還可以交養老保險嗎?可以!在我省居住且辦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的未就業港澳台居民,按照居住地有關規定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㈢ 福州台灣同胞居住證可辦城鄉養老保險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0-21
㈣ 台灣人在大陸買社保需要什麼證件
㈤ 香港人可以在大陸買社保養老嗎
一、香港居民在內地工作的,可以參加社保。
二、為進一步明確和規范台港澳居民在內地參加社會保險有關工作,保障在內地居住、就業和就學的台港澳居民社會保險權益,人社部正在研究制定《台灣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就業管理規定》。
三、在內地未就業、未就讀的台、港、澳居民在內地比照大陸居民參加社會保險的訴求日益強烈,為減輕其在大陸居住的後顧之憂,促進生活便利化,《暫行辦法》考慮將上述人員納入適用范圍,允許其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相關補助由各級財政承擔。
(5)港澳台人員在大陸如何辦理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台灣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就業管理規定》是為維護台灣居民、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以下簡稱台、港、澳人員)在內地就業的合法權益,加強內地用人單位聘僱台、港、澳人員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
經2005年6月2日經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第10次部務會議通過,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於2005年6月14日發布,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
根據《國務院關於取消一批行政許可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8〕28號)中取消台港澳人員在內地就業許可的精神,為進一步便利香港澳門台灣居民在內地(大陸)工作生活,
促進交往交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決定,對《台灣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就業管理規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6號)予以廢止。
第八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用人單位提交的《台灣香港澳門居民就業申請表》和有關文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就業許可決定。對符合本規定第六條規定條件的,准予就業許可,頒發就業證;對不符合本規定第六條規定條件不予就業許可的,應當以書面形式告知用人單位並說明理由。
第九條用人單位應當持就業證到頒發該證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聘僱台、港、澳人員登記備案手續。
第十條香港、澳門人員在內地從事個體工商經營的,由本人持個體經營執照、健康證明和個人有效旅行證件向所在地的地(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辦理就業證。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香港、澳門人員提交的文件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理。
第十一條用人單位與聘僱的台、港、澳人員應當簽訂勞動合同,並按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的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與聘僱的台、港、澳人員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或者被派遣台、港、澳人員任職期滿的,用人單位應當自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或者台、港、澳人員任職期滿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到原發證機關辦理就業證注銷手續。
在內地從事個體工商經營的香港、澳門人員歇業或者停止經營的,應當在歇業或者停止經營之日起30日內到頒發該證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就業證注銷手續。
第十三條就業證遺失或損壞的,用人單位應當向頒發該證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為台、港、澳人員補發就業證。
第十四條台、港、澳人員的就業單位應當與就業證所註明的用人單位一致。用人單位變更的,應當由變更後的用人單位到所在地的地(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為台、港、澳人員重新申請辦理就業證。
第十五條用人單位與聘僱的台、港、澳人員之間發生勞動爭議,依照國家有關勞動爭議處理的規定處理。
第十六條用人單位聘僱或者接受被派遣台、港、澳人員,未為其辦理就業證或未辦理備案手續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並可以處1000元罰款。
第十七條用人單位與聘僱台、港、澳人員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或者台、港、澳人員任職期滿,用人單位未辦理就業證注銷手續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並可以處1000元罰款。
第十八條用人單位偽造、塗改、冒用、轉讓就業證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其改正,並處1000元罰款,該用人單位1年內不得聘僱台、港、澳人員。
第十九條本規定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勞動部1994年2月21日頒布的《台灣和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就業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㈥ 香港人可以在國內買養老保險嗎怎麼個買法 謝謝
可以。
根據《台灣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就業管理規定》第十一條:用人單位與聘僱的台、港、澳人員應當簽訂勞動合同,並按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的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三條: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征繳范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
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七條:繳費單位必須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參加社會保險。登記事項包括:單位名稱、住所、經營地點、單位類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開戶銀行賬號以及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事項。
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條:繳費單位必須按月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後,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社會保險費。
(6)港澳台人員在大陸如何辦理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繳費單位未按照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或者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的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二十六條:繳費單位逾期拒不繳納社會保險費、滯納金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申請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征繳。
㈦ 香港人在國內工作怎麼辦理社保需要什麼證明文件
您好。
港澳台人員因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的,應當先到參保所在地的社保基金管理局查詢原參保證件號及參保姓名,憑查詢回執以代辦的方式申領社會保障卡。該類人員應當提交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及復印件、港澳台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符合二代身份證標準的照片、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各社會保障卡代理銀行網點進行辦理;其代辦人員應當憑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復印件、港澳台身份證復印件、有效的委託書(委託書的具體要件由代理銀行規定)、符合二代身份證標準的照片、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各社會保障卡代理銀行網點進行辦理。
具體操作方式:代理銀行確認齊備上述申領資料後,進入社會保障卡管理系統,列印《社會保障卡申領登記表》並交本人或其代辦人確認信息,將已審查的申領相關資料復印件與《社會保障卡申領登記表》一起裝訂。
希望能夠幫到您,謝謝,望採納。
㈧ 台灣在大陸工可辦理養老保險嗎
你可以到工 作單位所抄在地的社保局咨詢 辦理。
以深圳市為例:
、台港澳及外籍人員在本市工作期間的養老保險關系如何處理?
答按規定向我市勞動保障就業部門申請辦理了《台港澳人員就業證》的台港澳人員,在我市工作時,可按照非深圳戶籍員工參保的有關規定,參加本市基本養老保險並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台港澳人員在內地流動,當地有社會保險機構並予以接收的,按我市非戶籍參保員工的相應轉移辦法處理。離開本市未辦理結轉手續,重新返回本市就業並按規定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在本市的養老保險實際繳費年限可以累積計算。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符合我市按月領取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可以按規定辦理按月領取養老待遇手續,按非深圳戶籍的標准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㈨ 港澳台人員怎樣辦理社保
視具體情況而定
港澳台人員社保新參所需准備材料:
(1)要求派號情況說明(一式一份加蓋公章);
(2)港澳台通行證原件和復印件(一式兩加蓋單位公章);
(3)港澳台人員《就業證》原件和復印件(一式兩份加蓋單位公章);
(4)港澳台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式兩份加蓋單位公章);
(5)勞動合同原件和復印件(每頁均加蓋單位公章,一式兩份);
(6)《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變更表》(一式兩份,加蓋單位公章)
一、用人單位先攜帶以上材料到區社保中心進行派號,派號成功後,用人單位通過企業版軟體錄入派號及職工信息,攜帶以下材料到區社保中心提交辦理:
(1)港澳台通行證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2)港澳台人員《就業證》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3)港澳台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4)人員增加表(一式兩份加蓋單位公章);
(5)人員信息表(一式一份加蓋公章);
(6)存有新參保人員信息報盤文件的U盤。
二、港澳台人員社保轉入所需准備材料:
(1)港澳台通行證原件和復印件(一式兩份加蓋單位公章);
(2)港澳台人員《就業證》原件和復印件(一式兩份加蓋單位公章);
(3)港澳台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式兩份加蓋單位公章);
(4)人員增加表(一式兩份加蓋單位公章);
(5)人員信息表(一式一份加蓋公章);
(6)內地醫保卡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一份加蓋公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現場申領所需材料:
1.16周歲以上的成年人:由申領人本人憑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或委託年滿18周歲人員憑申領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代辦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2.16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由法定監護人憑申領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代辦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可證明法定監護關系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