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失地農民養老保險
我市各個鎮鄉都有不少農田被徵用,也多出了一大批失地農民。土地被徵用,年紀大了,生活怎麼辦?失地農民如何繳養老保險?
其實,從10年前,被征地農民就有了養老保險,經過幾次政策完善,有好幾檔繳費標准可供選擇。不同金額不同待遇。
一、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繳費標准
繳費標准(每人):10000元
待遇標准(每月):300元
D檔
繳費標准(每人):18000元
待遇標准(每月):380元
E檔
繳費標准(每人):26000元
待遇標准(每月):470元
二、繳了以後怎麼領取
參保人員從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次月開始,可按月對應自己的繳費標准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如參保繳費時,男已年滿60周歲及以上,女已年滿55周歲及以上的人員,當月繳費次月就可享受待遇。
三、向職工養老保險轉軌怎麼補繳
現在,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可以向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轉軌。也就是說,到法定退休年齡後,被征地農民只要補足繳費額,就可以像職工一樣享受退休待遇。
轉軌後的補繳費用怎麼算?
繳納A檔折算為3年6個月(42個月),繳納B檔折算為4年1個月(49個月),繳納C檔折算為4年7個月(55個月),繳納D檔或者E檔統一折算為5年(60個月)。按照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最低繳費年限15年(180個月)計算,補繳相應保險費用。
按照度靈活就業人員職工基本養老保險100%的繳費比例為例,月繳費標准為664.60元。計算公式是:(180月-42月)×664.60=91714.8,其他幾檔,可以參照A檔的計算公式,演算法是一樣的。
由於每年靈活就業人員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標準是變動的,所以,補繳額會不一樣。明年的標準是多少還是要等到明年再看。不過,演算法是一樣的。
如果你已經超過了法定退休年齡,想要補繳也是可以的。考慮到參保人員的承受能力,60周歲以上人員一次性補繳的標准適當有了降低。每增加1周歲,一次性補繳標准降低5%,依次遞減到70周歲。
補繳後,能領到的退休金大概是1300元上下浮動。
除去取消的A檔,目前共有4檔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加上轉軌後的5檔,一共9種選擇。多繳多得,可以根據自己的經濟實力來選擇。
四、如何辦理養老保險?
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參保人員,要帶上以下幾樣東西到市社保局辦理補繳手續和待遇享受手續——
一寸彩照4張
身份證復印件4份
戶口簿主頁及本人頁復印件1份
《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手冊》
200元勞動保險事務代理費
同時要填寫《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一次性補繳申報表》(一式三份)
㈡ 失地農民辦理退休需要什麼手續資料
一、失地農民辦理退休需要什麼手續資料
1、自己繳費辦理退休的流程,需要以下資料: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審批表,繳費稅票,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本人名字辦理的農商行銀行卡原件及復印件一份。一張本人一寸照片。申請助保貸款辦理退休流程,需要以下資料: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審批表,繳費核定表,助保貸款申請表,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本人名字辦理的農商行銀行卡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二、退休程序的辦理
1、確定職工退休年齡。普通職工是女性滿50歲可退休,機關企事業單位女幹部要滿55歲。男性則為60周歲。所以要想正常退休,必須要達到規定的年齡;
2、准備人社局材料。以機關事業單位為例,如果職工達到規定的退休條件,則要將一些材料准備好。首先在人社局系統操作退休申請,待申請通過後,從系統里打出退休人員審批表以及報批表,一式三份。並准備好3張一寸照片;
3、蓋好相關的章。如果職工有獨生子女證,也要拿著這個證去人社局辦理領取獨生子女費的審批表。先蓋好單位的公章,再去人社局,財政局相關部門蓋章;
4、准備好去社保局的材料。人社系統做好退休操作後,那麼還要去社保局機關養老科辦理保險手續。現在的養老金發放已經由財政局轉為社保局發放了,所以要根據社保局提供的相關表格,按要求填寫好,並復印好退休審批表、報批表,以及獨生子女表的復印件,蓋好單位的公章,交於社保局機關養老科。
㈢ 失地農民養老保險的政策解讀
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成為熱點問題,對於各地出台的失地養老保險政策,許多農民存在疑問,以下是該政策的相關熱點問題解讀。
一、哪些失地人員不在失業保險參考范圍內?
因非依法征地導致失去土地的人員不屬於失地農民范圍;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但所承包土地被其出租、轉租者也不屬於保障范圍;失地農民被錄用為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軍入伍後轉為軍官、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也不在保障范圍。
二、以往的被征地農民如何參保?
2007年12月18日以前,征地時享有第二輪土地承包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本著自願的原則,可參照本細則以村(居)為單位,經市農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定後,按參保時當地繳費標准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享受相應待遇。
三、繳費標準是如何確定的?
被征地農民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標准以征地方案批准當日當地城鎮居民月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為准。
四、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遵循什麼原則?
遵循自願參保,保障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個人、集體共同負擔與政府扶助相結合的原則。
五、被征地養老保險金如何領取?
養老金實行社會化發放,參保人員在到達規定年齡的當月,本人持《被征地農村居民養老保險手冊》及公民身份證、銀行存摺(工行、農行、郵政)到社保處辦理相關手續,新參保的村由社保處統一下村發放。
七、如何辦理個人賬戶退還手續?
1、退休死亡,由辦理人員攜帶辦理人身份證原件、殯儀館火化發票原件、所在村委會證明(需寫明死亡時間和辦理人姓名)。
2、在職死亡,由辦理人員攜帶辦理人身份證原件、殯儀館火化發票原件、所在村委會證明、《被征地農村居民養老保險手冊》。
3、戶籍遷出,由遷出者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被征地農村居民養老保障手冊》、遷出地村委會證明、遷入地派出所戶籍證明或戶口冊。
4、已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本人攜帶《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手冊》、身份證原件、《被征地農村居民養老保險手冊》辦理退還手續。
㈣ 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如何辦理
一、失地農民養老保險繳納對於農村失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繳納,國家出台了新的政策,保持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基金兩部分構成。然後政府、村集體、個人一同出資。個人自願繳費標准分為3600元和6600元兩個檔次,選擇了之後,就不能再改動。按年繳費分為了100-800元繳費檔次,而且國家對於失地補貼給出了嚴格的政策,政府承擔費用為養老保險最高檔次乘以補繳年限計算得到的應繳費總額的60%;部分失地的,政府承擔費用為應繳費總額的60%乘以實際失地比例。
二、失地養老保險領取條件家裡老人達到60歲之後,每月可以領取2000元,這是對於繳納了15年養老保險費用的,在年滿60歲時就可以開始領取,分別有多個檔次,第一檔村集體和個人繳納32340元,每月可領取220元的養老金。第二檔次村集體和個人繳納48510元,每月可領取300養老金。在領取養老金的時候,要本人持身份證、銀行存摺(工行、農行、郵政)到社保處辦理相關手續,然後通過社保局統一發放。
至此,關於失地農民養老保險繳納及失地養老保險領取條件的介紹就到這里了,如果大家想要在退休後領取養老金,就要按照規定及時繳納養老保險費。
㈤ 失地農民養老保險的辦理程序
參加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且符合辦理規定條件的,按以下程序辦理參保手續。
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關系向外省市轉移應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一)由本人提出申請並提供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具的接收證明;
(二)市農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應為其辦理轉移手續,並將其個人帳戶本息額轉出或一次性退還給本人;
(三)終止其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關系。
參保人員達到享受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待遇年齡時,各被征地村(社區)攜帶參保人員身份證及《被征地農民待遇審批表》,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核定待遇。
(5)辦理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工作總結擴展閱讀:
世界各地不同國家的養老保險制度分類如下:
1、儲金型養老保險。儲金型養老保險制度在一批新興市場經濟國家實行,以新加坡、智利等國家為代表,強調自我保障的原則,實行完全積累的基金模式,建立了不同類型的個人養老保險賬戶或「公積金」賬戶。
2、國家型養老保險。國家型養老保險制度曾經在大多數計劃經濟國家實行,以前蘇聯、東歐國家為代表。
按照「國家統包」的原則,由用人單位繳費,國家統一組織實施,工人參與管理,待遇標准統一,保障水平較高。
3、傳統型養老保險。傳統型養老保險以美、德、法等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為代表,貫徹「選擇性」原則,即並不覆蓋全體國民,而是選擇一部分社會成員參加,強調待遇與工資收入及繳費(稅)相關聯,因此也可稱為「收入關聯型養老保險」。
4、福利型養老保險。福利型養老保險以英、澳、加、日等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為代表,貫徹「普惠制」原則,基本養老保險覆蓋全體國民,強調國民皆有年金,因此稱為「福利型」或「普惠制」養老保險。
5、混合型養老保險。原來實行福利型養老保險的國家,如今大多已經或正在向一種混合型制度轉軌。
即福利型養老保險與「收入關聯型養老保險」同時並存,共同構成第一支柱的基本養老保險。
英國與加拿大就是這種。
㈥ 辦理失地農民養老保險需要什麼材料
法律分析:所需材料:
(1)由各被征地村(社區)提供征地協議及土地補償合同;
(2)被征地農民身份證及戶口本等證明;
(3)填報的《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花名冊》、《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申請表》及《被征地農民待遇審批表》;
(4)由國土資源部門審核後的《征地情況及保障資金明細表》。
經農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發放《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手冊》或《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待遇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准,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准規定。
被徵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徵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准。
㈦ 失地農民養老保險的解決方案
(一)更新理念,促進失地農民充分就業
長期以來,我國農民都缺乏受教育和進行職業技能培訓的機會,農民失去土地後面臨著極大的生活壓力。要建立適當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僅要給予經濟補償,更要從根源出發,作好對失地農民的教育培訓,提高其素質和就業競爭力。給予失地農民法律援助和合理的政策鼓勵,使其能夠通過靈活多樣的形式實現再就業。鼓勵用地單位給失地農民安排合適的工作崗位,支持農民個體私營經濟的發展,政府在稅收、信貸等方面給予一定傾斜,讓失地農民能夠在較短時間內辦廠招工,實現再就業。(二)合理確定、自主選擇養老保險模式
1.城市規劃區內的失地農民,可讓其享受與城市居民相同的社會保障待遇。失地農民繳費滿15年,達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齡的(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按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待遇。對繳費不滿15年的,可參加市政府規定的「低標准繳費、低標准享受」基本養老保險,按繳費不同檔次享受不同水平的養老金待遇。向青壯年勞動力提供教育、培訓的機會,提高勞動技能,增強就業競爭力。對於失地老年人,讓其享受城市低保。2.城市規劃區外的失地農民,失去部分土地後仍為農村居民,仍有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土地。應設立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基金,為其建立個人賬戶,從征地補償費中一次性注入若干年的養老保險資金。(三)制定與法律配套的相關政策
1.加大投入失地農民養老保險資金由政府、集體和個人三方共同出資。一般應由征地單位為失地農民一次性繳納15年的基本保險和醫療保險,繳費標准可自由選擇。落實基本保障後,再給予失地農民一次性生活補貼,以暫時緩解失地農民不能就業的生活困難。取消或降低養老保險最低繳費年限,確立「多繳多得、少繳少得」的計算原則。有些地方濫用最低繳費年限的規定,要求必須連續15年繳費,一旦中斷,之前的繳費年限作廢,等於將已經納入保險的失地農民再次排除在外。2.強化監管完善失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堅決查處強制性扣留農民土地徵用補償費的行為;落實解決失地農民社會保障問題,對於續保不能及時銜接的,政府應想辦法籌集資金或免交部分費用;定期向社會公布社會保障資金收支情況,社會保障資金未能足額到位、及時發放的,追究相關人員責任。3.嚴格制度一是完善征地補償政策。改革征地制度,結合當地城鎮居民社會保障水平和失地農民未來生存發展情況,依據市場交易規則制定合理的征地評估辦法,統一確定征地補償標准,落實解決失地農民社會保障問題,社會保障問題不落實、補償資金不到位的不能啟動征地程序。條件准許的地方要積極探索現金補償、留地、留房安置方式,完善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醫療保障。城市規劃要為村集體建設預留空間,培養村集體造血功能,幫助解決農民養老資金。二是完善征地補償程序。嚴格土地徵用程序,在徵用農民土地時要尊重絕大多數群眾意見,公開補償標准、安置標准和保障水平,嚴禁對手成交、私下交易,嚴禁未批先征、邊批邊征和非法批地佔地。及時足額撥付失地農民補償資金,按規定程序辦理失地農民養老保險,被征地位於同一年產值或片區綜合低價區域的,征地補償水平基本保持一致,做到征地補償同地同價。按照「專戶儲存、專款專用、項目核算、適時撥付、滾動發展」的原則成立征地專項基金,妥善管理使用補償安置費,有條件的地方可幫助失地農民解決就業、住房、子女入學等問題。三是健全目標績效考核體系。將失地農民養老保險落實情況納入各級政府和領導幹部年度考核中,完善失地農民養老保障專項資金管理細則和生活救助機制,將特困戶和低保戶作為重點幫扶對象,解決其基本生活、就業和社會保障權益等問題,避免侵害失地農民權益的行為發生,確保失地農民生活水平不降低。
㈧ 2020年7月1曰以後農民失地養老保險怎麼辦浙江省衢州市
一、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指的是什麼?
失地農民指的是由於城市化發展,一些農民的土地將面臨徵收或者是轉為非農業用地是避免不了的,因此國家出台了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快來保障農民的權益,就是讓他們在沒有土地的情況下,還能安心養老,因為在農村土地可以說是農民的命根子,沒有土地就沒有經濟來源,所以國家為了解決農民失地的後顧之憂而出台的政策。對於失地農民養老保險並不是什麼人都可以參保的,需要符合以下條件才行。
1.失地農民指主要指政府統一徵收農村集體土地而導致失去全部或部分土地,僅僅只針對征地時對所征土地享有承包經營權的人員。
2.規定年滿18周歲及以上的失地農民方可自願參保,年齡以居民身份證登載的出生日期為准,征地時間以征地批文為准。
2.城鎮職工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怎麼辦理?
(1)辦理終止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手續;
(2)本人提出參加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的申請;
(3)各被征地村(社區)為其辦理增員手續;
(4)個人補繳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費;
(5)市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為其辦理參保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