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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陝西省企退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發布時間:2022-09-03 05:45:56

『壹』 陝西省企退人員發放的養老金包括什麼內容

陝西省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今年,陝西省將對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進行調整提高,並從今年1月日起執行。據介紹,此次調待,涉及全省181萬余名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將增加211元,調待後,陝西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均基本養老金可達2300餘元。
據悉,此次調待,將對2014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不含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資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的基本養老金(含退職生活費)水平進行調整提高。調整項目分為三部分:
一是普遍參加調整,年齡大的多調,體現公平因素。即:193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80歲及以上),每人每月增加120元;1935年1月1日至1939年12月31日出生的(79歲至75歲),每人每月增加105元;1940年1月1日至1944年12月31日出生的(74歲至70歲),每人每月增加90元;1945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69歲及以下),每人每月增加76元。
二是與繳費年限和養老金水平掛鉤,體現效率因素。一是繳費和視同繳費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二是以本人調整前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2%。讓繳費年限長、貢獻大的退休人員多得養老金,體現了多工作、多繳費、退休後多領養老金的激勵因素。
三是對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補到平均水平。本次調整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低於所在市(原行業統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低於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後平均水平的,予以補足。
省人社廳要求,全省養老保險經辦系統要全力以赴做好發放工作,確保陝西省今年調整增加的1-4月份的基本養老金在4月份發放到位。

『貳』 陝西企退人員2021年養老金調整辦法

法律分析:今年我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繼續堅持「並軌」原則,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的「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

一是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56元,體現社會公平。

二是掛鉤調整,與繳費年限和養老金水平雙掛鉤,體現調整政策的激勵性導向,引導參保人員在職長繳費、多繳費,退休後多拿養老金,多調養老金。首先是按繳費年限調整。退休人員15年及以內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部分,每人每月增加25元;超過15年的繳費年限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繳費年限按整年計算後,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其次是按基本養老金水平調整。以退休人員本人2020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增加金額計算到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

三是適當傾斜,對高齡退休人員,70至74周歲的,增加10元;75至79周歲的,增加20元;80周歲及以上的,增加30元,體現了對高齡退休人員的照顧。

我省各級、各部門將周密部署,精心組織,調度資金,准確解讀,確保6月底前將退休人員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全部發放到位,扎扎實實把2021年調整基本養老金這件好事辦好。

此次調整基本養老金的人員范圍是,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調整的時間,從2021年1月1日起。

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二、調整水平。全國總體調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確定。各省以全國總體調整比例為高限,確定本省調整比例和水平。

三、調整辦法。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進一步強化激勵,適當加大掛鉤調整所佔比重。

『叄』 退休人員上調2021養老金,陝西至少增加81元,其他各省增多少

退休人員是指在機關事業單位或者在企業工作滿足一定條件後而辦理的人事退休手續的人員。退休人員在退休後,雖然並不在相關的崗位工作,但是為了保障維持其基本生活需要,退休人員會根據退休前的任職和繳費狀況發放相應的養老金。

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到2020年已經經歷過了16個連漲的年頭,2021年17連漲的政策在4月份的時候已經確定,但各地的具體實施方案並沒有在當時出台。在6月1日下午,陝西省的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實施方案對外公布,養老金調整工作全面啟動。與以往的基本養老金調整一樣,2021年的養老金調整主要從三個方面來進行: 一是定額調整;二是掛鉤調整;三是傾斜調整。

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具體調整額度怎麼算?調整的基礎養老金有哪些內容?今天我們就圍繞這些內容對陝西的養老金政策調整展開介紹。雖然各省的調整額度可能有一些差異,但調整的辦法大同小異,我們也可以從陝西的調整實施辦法來窺探全國各地的養老金調整。

定額調整是針對全部的退休人員, 均採用一個調整額度,具體來講是每人每月增加56元。 這與個人的繳費年限以及繳費額度,或者退休前的職務均沒有關系,體現的是公平的原則。也就是說,繳費15年的人和繳費25年甚至35年的人,或者繳費按最低線與最高線繳納養老保險,定額調整額度都一樣是56元。

掛鉤調整中的具體額度主要是與養老保險繳納者(含視同繳費人員)繳納養老保險的額度以及繳費的時間長度有關。 堅持「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原則

傾斜調整主要是對高齡退休人員或者是艱苦偏遠地區退休的人員進行傾斜性的調整。對於高齡退休的人員,70至74周歲的,增加10元;75至79周歲的,增加20元;80周歲及以上的,增加30元。

傾斜調整基本養老金,一定程度上體現的是對特殊群體的退休人員照顧,尤其是對高齡退休人員的照顧。

從2014年10月起,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開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逐步與企業養老並軌,到2024年10月起,完全實現與企業養老完全一致的目標。

在今年陝西的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面,也是堅持的並軌的原則,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統一都實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度傾斜相結合的方法。


在面對經濟發展壓力較大的情形下,調整基本養老金待遇,一方面體現的是國家對於退休人員的關心,另一方面也是養老金正常調整制度發揮作用的體現。不管是對於在職人員還是退休人員來講,對於未來的收入水平的可預期性在其心理狀態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關於退休待遇的核定,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調資的相關內容我們在之前的文章中也有相關的介紹,感興趣的同志可以翻閱之前的文章。

『肆』 2014年企業退休工資怎麼調整

官方曾有承抄諾,要隨物襲價上漲幅度每年調整企業退休職工的退休金,但並未見出台正式的文件或政策,所以是否調整企業退休職工工資,還是未知數,全憑大領導一句話了。即使要調整,也要到2014年3月以後了,至於調多少,頂多也就是往年的水平,平均上調一兩百元吧,不用指望會有較大幅度的增長,所以不要抱太大希望,還是等等看看吧。

『伍』 陝西養老保險

1、2014、2013陝西省養老金調整分別依據了陝人社發〔2014〕17號、陝人社發〔2013〕18號兩個文件,養老金調整是以省為單位,全省執行同樣的文件

2、上述文件中均對所有退休人員依據年齡明確了增資金額(與老齡委發放的高齡補助不是一個概念),具體見附件

3、
省人社廳 省財政廳 關於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陝人社發〔2014〕17號
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楊凌示範區人事勞動局、財政局,西咸新區管委會辦公室、財政局,韓城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級各有關廳、局,中央駐陝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7號)等文件規定精神,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同意並經省人民政府批准,決定對2013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不含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資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下同)的基本養老金(含退職生活費)水平進行調整提高,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13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按以下辦法調整:
(一)193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60元;1934年1月1日至1938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40元;1939年1月1日至1943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20元;1944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85元。
(二)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按整年計算後,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以上兩款依次執行。
二、本次調整前基本養老金低於20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最高不超過2000元。
三、2014年調整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低於所在市(原行業統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後平均水平的,予以補足。
四、本次調整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原渠道解決。
五、本通知從2014年1月1日起執行。

陝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陝西省財政廳

2014年3月5日

4、
關於二〇一三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陝人社發〔2013〕18號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楊凌示範區人事勞動局、財政局,省級各有關廳、局,中央駐陝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3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3號)等文件規定精神,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同意並經省人民政府批准,決定對2012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含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資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下同)的基本養老金和按照國發〔1978〕104號、陝勞社發〔2002〕77號文件規定辦理了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退職生活費的企業退職人員的退職生活費進行調整提高,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12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下同),按以下辦法調整:
(一)193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50元;1933年1月1日至1937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30元;1938年1月1日至1942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10元;1943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80元。
(二)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按整年計算後,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以上兩款依次執行。
二、在執行第一條的基礎上,再作以下調整:
(一)依據陝勞社函〔2006〕555號等文件規定由人社部門(原勞動保障部門)審核認定的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高級政工師和高級技師,每人每月增加260元,其中,享受教授級待遇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及正高級專業技術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二)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三)按規定核準的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30元。
同時符合上述兩款以上的,累加執行。
三、2013年調整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低於所在市(原行業統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後平均水平的,予以補足。
四、本次調整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原渠道解決。
五、本通知從2013年1月1日起執行。

陝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陝西省財政廳
2013年3月20日

『陸』 我2014年退休今年養老金上調計算方法

養老金領取計算方法: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回老金;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答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年齡不到法定退休年齡,其個人賬戶累計存儲額的計發月數要比正常退休的多。

病退人員的基礎養老金計算公式,(上年省市職工平均工資*20%+95年底前推算存儲額本息/120+調節金)*(1-提前年限*2%)

正常退休的基礎養老金計算公式全國是一樣的,但病退各省、市、區有一定區別,要到當地社保經辦機構咨詢,以當地政策為准。

『柒』 陝西省2014年退休人員養老金如何計算

陝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陝西省財政廳
陝人社廳發[2014]17號

關於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楊凌示範區人事勞動局、財政局,西咸新區管委會辦公室、財政局,韓城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級各有關廳、局,中央駐陝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7號)等文件規定精神,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同意並經省人民政府批准,決定對2013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不含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資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下同)的基本養老金(含退職生活費)水平進行調整提高,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13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按以下辦法調整:
(一)193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60元;1934年1月1日至1938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40元;1939年1月1日至1943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20元;1944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85元。
(二)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按整年計算後,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以上兩款依次執行。
二、本次調整前基本養老金低於20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最高不超過2000元。
三、2014年調整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低於所在市(原行業統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後平均水平的,予以補足。
四、本次調整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原渠道解決。
五、本通知從2014年1月1日起執行。

陝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陝西省財政廳
201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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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宣傳提綱」:
陝西省2014年調整
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宣傳提綱

一、我省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的依據是什麼?
我省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政策依據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7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做好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的函》(人社養司函〔2014〕8號)。這兩個文件對2014年基本養老金調整的人員范圍、執行時間、調整水平和辦法、資金渠道等做了明確規定。
國家文件規定,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調整水平按照2013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確定。普遍調整要體現公平,並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情況等因素掛鉤,進一步體現多繳多得的參保繳費激勵機制。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對企業高齡退休人員適當提高調整水平。對國家設立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的省份,適當提高企業退休人員調整水平。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人發〔2002〕82號文件精神,切實解決部分企業軍轉幹部生活困難問題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3〕29號)規定予以傾斜,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國家要求,各省要認真制定調整方案,2月14日前將調整方案報人社部、財政部審批,3月底前將調整增加的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我省按照國家的政策規定和要求,在認真測算和徵求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制定了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方案,經人社部、財政部同意和省政府批准後,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聯合印發了《關於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陝人社發〔2014〕17號)。我省的調待文件進一步明確了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具體標准等內容,認真貫徹了國家文件精神。
二、今年調整基本養老金的人員范圍和時間是如何規定的?
國家文件規定,2014年參加基本養老金調整的人員范圍為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含退職)人員,調整的時間從2014年1月1日起執行。我省調待文件與國家文件規定的人員范圍和執行時間完全一致。
三、今年調整基本養老金的水平是如何規定的?
國家文件規定,2014年調整水平按照2013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0%確定。按照國家政策規定測算,我省月人均調整水平為197元。國家同意我省按人均197元的標准調整,並批准了我省制定的調整方案。
四、我省調整養老金方案是怎樣制定出來的?
國家文件下發後,我省對符合調整條件的173.39萬名企業退休人員的基礎數據進行了整合,按養老金水平、繳費和視同繳費年限、辦理退休年度、參加工作時間、年齡等指標進行了詳細的分類統計,底數清楚,數據真實,調整方案是在科學測算、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認真制定的。
五、我省在2014年調整時,如何按繳費年限進行調整?
在普遍調整時,與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掛鉤。按繳費和視同繳費年限長短進行調整,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讓繳費年限長的退休人員多得養老金,體現了多工作、多繳費、退休後多領養老金的激勵因素。
六、我省在2014年調整中,如何向高齡人員進行傾斜?
我省在2014年基本養老金調整中,認真貫徹國家文件精神,讓每個符合條件的企業退休(職)人員都能參加調整,充分分享社會發展成果。按繳費和視同繳費年限調整後,再按年齡段適當調整傾斜,重點體現了對高齡(70歲以上)退休人員的照顧。即:對193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80歲以上),每人每月增加160元;1934年1月1日至1938年12月31日出生的(79歲至75歲),每人每月增加140元;1939年1月1日至1943年12月31日出生的(74歲至70歲),每人每月增加120元;1944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69歲以下),每人每月增加85元,對高齡退休人員的照顧和傾斜完全符合國家文件規定精神。
七、本次調整如何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困難群體進行傾斜?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視頻會議的要求,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困難群體可適當進行傾斜。考慮到我省2013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水平接近2000元,對低於平均水平以下的退休人員適當傾斜符合國家要求精神,因此,對今年調整前基本養老金低於20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最高不超過2000元。
八、這次調整是如何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進行傾斜的?
國家文件規定,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文件規定予以傾斜,確保其基本養老金水平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因此,陝人社發〔2014〕17號文件規定,2014年基本養老金調整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水平(不含生活困難補助)仍低於所在市(行業單位按全省)調整後的基本養老金月人均水平的,補足到這一水平。這一規定體現了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的照顧,貫徹落實了國家文件規定精神。

陝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4年3月5日
轉自陝西省人社網:
http://www.shaanxihrss.gov.cn/admin/pub_newsshow.asp?id=1007846&chid=100077

『捌』 陝西省第一個補發養老金調整差額,哪些變化是重點誰會更受益

一、陝西2022年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的辦法。

2022年,陝西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的辦法,還是採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傾斜調整的辦法,從網上所曬出的截圖來看,其調整辦法是:

1、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50元。

2、與繳費的年限掛鉤調整:15年及以內的繳費年限,每人每月增加16元;超過15年的繳費年限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2元。

3、與本人養老金掛鉤調整:以退休人員本人2021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

4、對高齡老人的傾斜調整辦法:沒有確切地看到截圖,目前還不太清楚,估計與2021年相比,可能沒有變化或者變化不大。



繳費年限短的人。

如乙的月養老金為2300元,繳費年限為15年,不滿70歲。如果按2021年的調整辦法調整,增加的養老金為104元(定額調整56元,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25元,與本人養老金掛鉤調整23元),上漲比例為4.52%,略微超過了平均上漲比例(4.5%),沒有被人平均。

如果按2022年的調整辦法,增加的養老金為89元(定額調整50元,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16元,與本人養老金掛鉤調整23元),上漲比例為3.87%,還沒有達到今年的平均上漲比例(4%),被別人平均了。

從這個例子中可以看到,繳費年限短的人,按照去年的調整辦法還可以達到平均上漲比例,但按照今年的調整辦法,就達不到平均上漲比例了,就會被別人平均了。因此,繳費年限短的人今年是不受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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